证券代码:688561证券简称:奇安信公告编号:2025-004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冉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
名,实际参会监事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下合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2024年年度报告》及《奇安信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中电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内容、流程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未发现中电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中电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中电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中电财务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届
时签署的协议执行。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协议及协议额度内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战略支持,满足网神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网神的业务发展的规划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为子公司向中电财务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网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网神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网神的业务发展的规划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捐赠,能够帮助公司更加切实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捐款金额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年度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职责。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