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9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3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4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9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闫勇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1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总体运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6,387.68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38.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7.73万元;公司资产总额293,093.99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3.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4,226.46万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4.35%。
2024年,公司重点开发“异质结组件高功率光转换封装胶膜、0BB电池专用网栅膜”以及“异质结太阳能电池互联用承载薄膜、新型TOPCon组件封装用低酸胶膜”等光伏组件封装新产品,旨在提升N型TOPCon组件、HJT组件、XBC组件等高效组件封装材料的性能稳定性,并实现量产和出货。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封装胶膜产品受全球光伏装机量持续增长因素影响,呈现产销量和销售收入指标同时增长态势,光伏组件封装胶膜销售出货8,335.93万平米,同比增幅达30%;但太阳能电池背板产销业务受单玻组件占比逐步降低带
来的需求降低以及背板价格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背板销售出货3,048.71万平米,背板销量和销售收入同比均下降60%以上。2024年1-12月,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销售出货合计11,472.19万平米,同比下降28%;实现营收8.10亿元,同比下降37%。公司锂电池铝塑膜产品产销业务受锂电池产业链材料价格波动影响,2024年完成锂电池铝塑膜销售出货401.36万平米,同比下降13%;实现营收3,803.33万元,同比下降34%。
公司根据国内外光伏组件封装材料市场变化,通过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积极布局越南基地光伏组件封装胶膜产能;管控订单报价及成本费用以促降本增效;跟催逾期货款以降低坏账风险;降低采购成本和库存,提升经营现金流;控制固定资产投资,优化投资现金流等经营管控措施,以促使企业经营提质增效,改善企业经营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推进海外胶膜项目建设而提升海外胶膜产能、同时加强能耗管理、优化生产工艺和人员结构,稳定产品良率等措施,使2024年公司各项经营指标波动得到有效控制。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光伏组件封装材料行业内卷持续情况下,针对行业价格竞争加剧和下游单/双玻组件封装材料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背板和胶膜产能规划,加大胶膜产品开发力度,通过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推行提质增效措施,保障企业经营效益基本稳定。
2024年度具体运营管理措施如下:
(一)调整光伏产品结构,保持行业竞争力
2024年,公司背板产品出货总量占比由2023年同期的58%下降到26%,胶膜产品出货量占比由2023年同期占比39%提升到70%,验证了公司光伏组件封装材料产品结构调整符合市场需求变化。2024年,公司太阳能电池无氟背板、黑色背板、透明网格背板等产品销量有所下滑,但市场占比依旧位居第一梯队。
2024年主要产品出货量同比变化趋势如下图:
2023年公司光伏产品出货量占比2024年公司光伏产品出货量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光伏封装材料营收8.1亿元,其中胶膜产销量和营业收入占比明显提升,其中胶膜营收占总营收比由40%提升到67%。
锂电池铝塑膜方面,随着消费电子领域的逐步复苏,在改善公司动力/储能电池铝塑膜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调整公司铝塑膜产品在3C数码消费电子和低空无人航空器等应用端锂电池铝塑膜的推广应用。2024年,公司锂电池铝塑膜产品产销业务受锂电池中软包电池占比有所下滑以及国产铝塑膜价格竞争加剧因素影响,2024年完成锂电池铝塑膜销售出货401.36万平米,同比下降13%;实现营收3,803.33万元,同比下降34%,铝塑膜当年出货量全球市场份额排名位居第二梯队。
(二)积极开发新客户,稳定市场份额
光伏辅料业务方面,公司主要开发排名居前的优质客户,稳定光伏组件封装材料产品订单,保持行业竞争力。在维护战略客户晶澳、韩华、比亚迪、通威、国电投、REC、隆基、东方日升、中节能等老客户订单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加快行业优质客户协鑫、天合、正泰、中建材的合作开发,推动公司N型电池封装胶膜产品在行业主流客户组件封装端的运用,同时,拓展国内外透明网格背板和0BB电池专用网栅膜客户的开发。
2024年,公司建成海外越南生产基地胶膜1亿平米产能,提升公司海外胶膜市场的供货能力,满足海外光伏组件企业对N型高效电池封装胶膜的需求,保持现有越南晶澳、美国韩华、比亚迪香港等海外客户胶膜订单增长的同时,加快海外优质光伏组件客户对公司N型光伏组件封装胶膜产品的导入进度,提升公司胶膜产品市场占比。
锂电池铝塑膜业务方面,维护好与赣锋锂电、孚能科技、国轩、清陶能源、超威电池、中兴派能等老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同时积极开发珠海冠宇、蜂巢能源、广州巨湾、骆驼电池、华宇钠电等新客户,稳步提升明冠铝塑膜在行业竞争力及市
场份额。2024年,随着3C数码消费电子复苏和低空经济的快速增量,消费电子和轻量动力锂电池铝塑膜订单具备增长预期。
(三)主动应对价格竞争,加强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国内光伏行业在2023年4季度起,产业链产品价格竞争愈演愈烈。针对因产能过剩催生价格内卷的市场变化,公司积极开展“降本增效”行动,成立公司战略采购委员会,通过降低材料采购成本、优化生产工艺和人员结构、降低物料库存,优化经营现金流和投资现金流等措施,开展以“开源节流、节费降本”为运营管理目标,提升公司经营资产质量和抵御行业风险能力。主要通过以下措施保持公司主要产品的盈利能力及行业市场份额,具体如:
1、根据光伏封装材料需求结构变化和产品价格继续下探趋势,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产品报价策略,维护好优质客户战略合作关系,稳定优势产品订单。
2、加强生产计划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升生产良率,保持产品持续降本。
3、控制物料存量,盘活低效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和资产利用效率。
4、加快逾期货款催收,控制货款坏账风险,改善经营现金流量和投资现金流,安全稳健度过行业调整周期。
5、进行组织变革,提升供应链议价能力和新品研发能力,从原材料和研发端实现产品降本。
6、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启动MES生产管理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和ERP系统升级,整合公司各环节数据信息,推行两化融合和数字化成熟度贯标,提升公司数智化管理水平。
7、加强公司合规治理和内控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做好信息披露。
8、做好公司及子公司高企复审工作,明冠新材及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锂膜”)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节降税费成本。
(四)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2024年,公司申请获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扩建了以高分子材料博士和硕士为主要研发力量的复合膜材料科研团队,研发部门现有4名博士、23名硕士及其他本科等专业技术人才。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91项,其
中发明专利达40项,当年新增专利申请数16项。公司根据光伏组件封装胶膜市场需求,增加N型高效组件封装胶膜新品开发力度,已取得部分研发成果的有关胶膜和铝塑膜新品研发项目有:(1)异质结太阳能电池互联用承载薄膜,完成大批量试制,客户端批量性稳定应用;(2)N型BC组件封装用EPE胶膜的研究与开发,完成小批量试制;(3)钙钛矿光伏组件专用封装胶膜的研究与开发,处于实验室开发初期阶段;(4)异质结组件高功率光转换封装胶膜的研究与开发,光转EPE持续批量出货,处于量产导入阶段;(5)一款快速热封热法工艺铝塑膜产品的研发,已出样品送客户验证。
(五)推进胶膜扩建项目建设报告期内,越南明冠年产1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胶膜项目于2024年1月实现全面投产,提升公司海外胶膜市场竞争能力和市场份额,解决了东南亚及土耳其等海外光伏组件客户对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的需求,部分抵消了背板市场需求不断下降的系统性风险,逐步稳定了公司在光伏辅料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截至2024年12月,公司已具备年产2.2亿平米胶膜产能。同时,公司合肥基地年产2亿平米胶膜项目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后期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组织实施设备安装调试。
(六)履行社会责任,践行ESG实践活动
2024年,公司持续深化社会责任实践,推进ESG管理专题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管理体系标准制定《社会责任管理手册》,建立了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各层级职责明晰,自上而下管理,共同推动各项ESG工作有效落实,提升ESG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稳健前行。
报告期内,公司在专注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传递正能量,助力建设美丽和谐社会。2024年,公司公益总投入8.45万元。公司携手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推进多所学校提质升级。通过“捐书助教,助力梦想”等主题捐赠活动,不断改善偏远贫困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宜春地区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七)投资者关系及市值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热线电话、公司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多渠道多维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小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升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塑造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履行公众公司责任,坚持盈利年度每年现金分红比例达30%以上,上市后已累计分红金额达1.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再次回购公司股票和实控人再次增持公司股票。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9.01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3%,累计回购股份1262.71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27%。
2024年,公司实控人闫勇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截至4月24日,其当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23%。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不低于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3%)股份且不超过3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7%)股份,该增持计划正在实施。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1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外投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股份回购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已出席各次会议,公司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作出有效表决,未提出异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李珊珊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职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8项议案。
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向越南明冠增资扩建年产1亿平方米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项目的议案》。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24日 | 1、《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选聘方案》 | 全部通过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8日 | 1、《关于内部审计2023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全部通过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1、《关于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部通过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 全部通过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全部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13日 | 1、《关于向越南明冠增资扩建年产1亿平方米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项目的议案》 | 全部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8日 | 1、《关于聘任李珊珊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职务的议案》 | 全部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13日 | 1、《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部通过 |
2024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提出了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罗书章先生、彭辅顺先生、张国利先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与公司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变更等重大事项,积极、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1次,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透明度。2024年,共完成4份定期报告和59份临时公告,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规定报送和披露信息。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E互动、
投资者电话调研多种渠道,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日常联系和有效沟通。2024年,公司共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1次,上证“e互动”平台互动回复44次,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就公司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方面与投资者进行了坦诚交流,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有效提升了公司的透明度。
三、2025年工作计划中国光伏协会2024年发展回顾和2025年展望指出,2024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及光伏产品出口量稳中有增,总体需求向好,2024年较2023年装机量增长了
60.69GW,但增速有所放缓的趋势。
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量仍然保持增长,但是增速较2024年度预计有所下滑且价格继续处于竞争激烈状态。根据CPIA预测,到2030年,全球新增的清洁能源装机量5500GW的80%将来自太阳能。2024年,光伏产业链主要产品价格受产能快速增长带来的市场竞争还会继续加剧,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产业链产品价格同比大幅下降,其中组件价格降幅达29%,迫使光伏行业进入落后产能逐步淘汰的出清阶段,因光伏产业链产品产能过剩明显,产业链企业暂停固定资产投资,压缩长期资金支出,因此,此轮调整周期预计长于2年时间。因此,未来几年中国光伏产业将从简单规模扩张转型为加强技术创新和提升产品质量的发展模式。从应用端的变化情况得知,分布式光伏(商业分布式和用户分布式)占比近2年出现下滑趋势,集中式电站装机占比逐步提升,但受制于集中式电站用地政策趋严审批周期延长等情况影响,未来几年分布式装机量占比会出现恢复增长情形。
目前国际形势及海外光伏市场方面,随着美国采取加征关税措施等贸易关税战的升级和俄乌局势紧张持续等复杂且不确定性多变的外围经济环境,海外光伏产品市场份额正逐步由欧美市场向亚洲的中东、南亚和东南亚市场转移。
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以创新为主导,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研发高创新、生产高效能、产品高质量为发展方向,持续规范治理、优化经营、调整结构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助力企业经营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工作思路是,受2023-2024年度全球光伏装机量持续增长因素影响,公司光伏组件封装胶膜产销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经营重心将围绕客户组件封装胶膜需求逐年增加的市场变化,提升公司在光伏组件封装胶膜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促使公司胶膜产销和营收规模紧跟行业标杆企业。
2025年工作重点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加强产品成本费用管控和新品研发,推出客户组件封装工艺不断升级的有效封装解决方案,使2025年产销量和营收保持同比稳中有增,同时加强胶膜产能建设和区域布局。目前,已建成和在建胶膜产能达45GW,其中宜春基地13GW、越南明冠11GW、合肥在建21GW,上述产能可满足近期市场不断增长的封装胶膜需求。
公司将继续加大光伏组件封装胶膜和锂电池铝塑膜新产品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充分利用好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技术平台优势,广纳行业贤才,增加高端研发人才规模;加强公司与高等院校的产学研技术深度合作,开展新能源领域新材料产品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的创新发展新模式。
2025年,公司将稳固上下游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客户与供应商“可靠的新材料伙伴”。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高效光伏组件封装解决方案,以优质产品和服务,稳定背板产销规模基本盘的情况下,确保胶膜产销量同比稳定增长,改善客户服务的质量,提升胶膜产品行业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加强市值管理,积极开展大股东增持与回购措施,给市场传递正向信息,提振投资者信心。
未来几年,公司将紧跟光伏组件封装材料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封装材料产品结构和产能布局,以“专注新材料,创造绿色美好生活”为企业使命,以成为上下游“可靠的新材料伙伴”为发展愿景,通过“技术领先、质量领先、成本领先”措施以实现“人才领先、奋力创新”的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成为行业新材料领军企业。因此,为光伏组件行业头部客户提供适配的稳定可靠的组件封装材料和为软包锂电池重点企业提供高一致性与高可靠性的锂电电芯封装材料,与战略合作伙伴建立“共创共赢”的合作关系,已成为公司未来几年发展重心。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
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努力为管理层的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2、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4、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
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贯彻和执行,保障了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且运行正常,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内控体系及流程健全、有序,切实发挥了风险防控功能,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
理的需要。
(四)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亦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先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督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
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我们将持续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高效运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调,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确保其决策和经营活动合规、透明,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时,监事会将进一步强化学习,拓宽知识领域,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以更加勤勉、谨慎、务实的态度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总结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书章)》《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辅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利)》。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6,387.68 | 139,628.18 | -38.1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84,871.81 | 135,425.87 | -37.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07.73 | -2,387.54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16.46 | -3,586.43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61.66 | 21,240.20 | -30.97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4,226.46 | 286,693.96 | -4.35 |
总资产 | 293,093.99 | 340,660.98 | -13.96 |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12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1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18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0 | -0.80 | 减少1.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4 | -1.20 | 减少1.2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4 | 3.94 | 增加0.8个百分点 |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93,093.99万元,同比减少13.96%;公司负债总额18,867.53万元,同比减少6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4,226.46万元,同比减少4.35%,资产负债表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同比变动% |
货币资金 | 163,399.16 | 175,193.37 | -6.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06.77 | 不适用 | |
应收票据 | 3,572.51 | 24,822.82 | -85.61 |
应收账款 | 11,837.21 | 30,552.42 | -61.26 |
应收款项融资 | 532.67 | 8,193.26 | -93.50 |
预付款项 | 598.18 | 1,624.43 | -63.18 |
其他应收款 | 326.03 | 384.04 | -15.11 |
存货 | 9,437.88 | 15,726.18 | -39.99 |
其他流动资产 | 4,790.53 | 3,956.98 | 21.07 |
流动资产合计 | 209,500.94 | 260,453.49 | -19.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88.31 | 2,100.00 | 28.01 |
投资性房地产 | 979.50 | 1,036.24 | -5.48 |
固定资产 | 49,694.25 | 43,177.65 | 15.09 |
在建工程 | 8,096.08 | 15,533.00 | -47.88 |
使用权资产 | 753.39 | 1,420.05 | -46.95 |
无形资产 | 11,772.78 | 12,168.25 | -3.25 |
长期待摊费用 | 2,205.20 | 1,915.06 | 15.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06.92 | 2,223.43 | -9.7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96.62 | 633.80 | 751.4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3,593.05 | 80,207.49 | 4.22 |
资产总计 | 293,093.99 | 340,660.98 | -13.96 |
短期借款 | 774.09 | 4,067.05 | -80.97 |
应付票据 | 5,741.44 | 25,932.38 | -77.86 |
应付账款 | 7,574.57 | 17,844.20 | -57.55 |
合同负债 | 181.91 | 420.14 | -56.70 |
应付职工薪酬 | 778.37 | 1,184.95 | -34.31 |
应交税费 | 388.81 | 570.88 | -31.89 |
其他应付款 | 1,279.33 | 1,107.68 | 15.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7.47 | 630.86 | -3.71 |
其他流动负债 | 4.99 | 53.54 | -90.68 |
流动负债合计 | 17,331.00 | 51,811.69 | -66.55 |
租赁负债 | 623.39 | -100.00 | |
预计负债 | 41.50 | -100.00 | |
递延收益 | 1,190.95 | 1,289.70 | -7.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5.59 | 200.74 | 72.1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36.54 | 2,155.33 | -28.71 |
负债合计 | 18,867.53 | 53,967.02 | -65.04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130.19 | 20,130.19 | - |
资本公积 | 232,813.62 | 232,813.62 | - |
减:库存股 | 27,262.95 | 21,412.29 | 27.32 |
其他综合收益 | -94.97 | -185.85 | 不适用 |
盈余公积 | 7,805.32 | 7,805.32 | - |
未分配利润 | 40,835.24 | 47,542.97 | -14.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4,226.46 | 286,693.96 | -4.3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4,226.46 | 286,693.96 | -4.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3,093.99 | 340,660.98 | -13.96 |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变化: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2)应收票据同比减少85.61%:主要系销售收入减少所致;3)应收账款同比减少61.26%:主要系销售收入减少所致;4)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减少93.50%:主要系大银行应收票据减少所致;5)预付款项同比减少63.18%: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6)存货同比减少39.99%:主要系原材料备货和库存商品减少所致;7)在建工程同比减少47.88%: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8)使用权资产同比减少46.95%:主要系越南厂房租赁年限减少所致;9)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751.47%:主要系预付越南土地款所致;10)短期借款同比减少80.97%:主要系小银行应收票据贴现减少所致;11)应付票据同比减少77.86%:主要系支付原材料款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12)应付账款同比减少57.55%:主要系购买原材料减少所致;13)合同负债同比减少56.70%: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14)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增加72.15%: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增加所致;15)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减少34.31%:主要系收入规模减少所致;16)应交税费同比减少31.89%:主要系所得税减少所致;17)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减少90.68%:主要系预收账款减少所致;18)租赁负债变动:主要系越南厂房租赁年限减少所致;19)预计负债变动:主要系未决诉讼减少所致;20)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86,387.68万元,同比2023年度减少38.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7.73万元。利润表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一、营业总收入 | 86,387.68 | 139,628.18 | -38.13 |
其中:营业收入 | 86,387.68 | 139,628.18 | -38.13 |
二、营业总成本 | 92,357.18 | 140,890.73 | -34.45 |
其中:营业成本 | 83,911.73 | 130,569.25 | -35.73 |
税金及附加 | 823.59 | 1,049.18 | -21.50 |
销售费用 | 2,804.60 | 2,705.79 | 3.65 |
管理费用 | 5,238.92 | 6,062.46 | -13.58 |
研发费用 | 4,094.04 | 5,505.48 | -25.64 |
财务费用 | -4,515.70 | -5,001.44 | -9.71 |
利息收入 | 4,316.72 | 3,995.54 | 8.04 |
加:其他收益 | 1,001.39 | 1,102.20 | -9.1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69 | 1,161.99 | -101.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75.85 | -1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77 | 不适用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50.90 | 494.52 | 213.6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89.61 | -2,986.42 | -9.9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3.06 | -120.49 | 85.1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43.81 | -1,610.75 | 293.84 |
加:营业外收入 | 68.53 | 81.07 | -15.46 |
减:营业外支出 | 7.52 | 328.95 | -97.7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82.80 | -1,858.63 | 238.03 |
减:所得税费用 | 424.93 | 581.43 | -26.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07.73 | -2,440.06 | 174.90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07.73 | -2,387.54 | 180.95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52 | -100.00 |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8.13%;主要系受光伏电池技术迭代的影响,太阳能电池背板销售量同比下降较大;同时受光伏行业进入周期性调整,产业链降价压力层层传递、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产品销售价格持续走低等因素影响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减少35.73%;主要系太阳能电池背板销售量下降所致;
3)投资收益变动,主要系公司现金折扣、银承贴现手续费用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变动,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金额减少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变动,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亏损所致;
6)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变动,主要系受
光伏电池技术迭代影响,太阳能电池背板需求疲软、市场竞争加剧,太阳能电池背板业务量价齐跌,毛利率大幅下降,导致太阳能背板业务营业收入下降较多,亏损较大;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业务处于快速增长期,但受胶膜产品价格竞争影响,胶膜产品价格同比下降,报告期内仍然亏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61.66 | 21,240.20 | -30.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02.45 | -7,235.0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18.84 | -26,560.45 | 不适用 |
项目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较大,本期收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4年回购股票减少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议案五: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经营成果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77,291.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33,749,304.56元。鉴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58,496,796.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0元。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受光伏行业竞争加剧影响,收入规模较大幅度下滑。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