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688560)_公司公告_明冠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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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司代码:688560公司简称: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投资并购、资产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对公司业务进行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以下高风险领域,包括:

募集资金的使用、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导致对净利润潜在影响程度错报影响≥净利润的8%净利润的3%≤错报影响<净利润的8%错报影响<净利润的3%
错报导致对所有者权益潜在影响程度错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2%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2%错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4、因存在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出现内部控制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失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3、对于重要的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会计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满足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损失金额≥基准5%基准2.5%≤损失金额<基准5%损失金额<基准2.5%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处罚;(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5)公司非财务报告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5)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的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内控失效。2023年度,针对该事项,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已完成出售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并开展以下整改工作:

(1)夯实内控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披露沟通汇报机制。

(2)强化全员合规意识,深化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3)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职能。

(4)完善公章用印审批流程。

(5)妥善处理子公司股权纠纷,降低信披违规的负面影响。上述整改已完成,并已将发现的缺陷全部整改完毕、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749.36万元,利润总额-997.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705.05万元。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更正为-1,571.61万元,利润总额更正为-1,819.34万元,归母净利润更正为-2,329.25万元。更正原因为2023年度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对于剩余等待期内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按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4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营业利润为

-1,610.75万元,利润总额为-1,858.63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387.54万元。针对该事项,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分析了之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计划:

(1)及时更正会计处理差错,降低违规事项负面影响;

(2)强化合规意识,加强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力度;

(3)完善业绩预告和快报事务流程;

(4)强化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内外部审计力度;上述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保持规范运作。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公司计划在2025年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不断完善和修订各项内部控制流程,增强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闫洪嘉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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