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明冠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发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2.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101.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77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23.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号)。
2、定增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增
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21.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538.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950.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588.1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1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7,323.5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7,114.9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87.1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604.8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2.8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7,719.8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99.9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703.7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28.48 | |
差异(注) | G=E-F | -24.77 |
注:差异为以自筹资金垫付发行费用24.77万元尚未置换。
、定增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定增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5,588.1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2,638.2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974.1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9.7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0.2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2,697.94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34.3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13,924.6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924.60 | |
差异(注) | G=E-F | 113,000.00 |
注:差异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9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首发募集时,公司连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公司于2020年1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1月,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保荐人已发生变更,公司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定增募集时,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首发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1508200329000235020 | 482.06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3099 | 167.66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3081 | 78.75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505010100100230084 | - | 2023/6/25已注销 |
合计 | - | 728.48 | - |
2、定增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8031 | 582.73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1508200329000181154 | 337.02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8049 | 4.85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505010100100295593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1508200329000181278 | - | 2023/10/23已注销 |
合计 | - | 924.60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10,000.00 | 2023年1月3日-2026年1月3日 | 3.10% | 否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14,000.00 | 2023年1月4日-2026年1月4日 | 3.10% | 否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6,000.00 | 2023年1月5日-2026年1月5日 | 3.10% | 否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4,000.00 | 2023年1月6日-2026年1月6日 | 3.10% | 否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4,000.00 | 2023年1月10日-2026年1月10日 | 3.10% | 否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4,000.00 | 2023年1月12日-2026年1月12日 | 3.10% | 否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4,000.00 | 2023年1月13日-2026年1月13日 | 3.10% | 否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11,000.00 | 2023年1月17日-2026年1月17日 | 3.10% | 否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5,000.00 | 2023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1日 | 2.65% | 否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8,000.00 | 2024年1月8日-2027年1月8日 | 2.35% | 否 |
工商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10,000.00 | 2023年1月18日-2026年1月18日 | 3.10% | 否 |
兴业银行 | 大额存单三年期可转让 | 10,000.00 | 2023年1月13日-2026年1月13日 | 3.15% | 否 |
中信证券 | 安泰回报系列1337期收益凭证 | 8,000.00 |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7日 | 1%-3.5% | 否 |
合计 | 98,000.00 | - | - | -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用于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究中心无直接经济效益,其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满足市场对光电复合材料的更高要求;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其成果体现在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及改善流动性指标等方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上证函〔2024〕330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过程保荐人主要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中介机构相关专项报告,与中介机构和发行人相关人员沟通访谈,以
及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明冠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上证发〔202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楠陈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发)
2024年度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323.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4.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924.5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719.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0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是 | 20,000.00 | 11,699.00 | 11,699.00 | 81.55 | 11,241.97 | -457.03 | 96.09 | 2022/6/30 | -1,068.55 | 否 | 否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是 | 8,000.00 | 4,376.41 | 4,376.41 | 170.21 | 2,968.55 | -1,407.86 | 67.83 | 2022/4/30 | -3,237.26 | 否 | 否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67.11 | 2,755.82 | -244.18 | 91.86 | 2024/8/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 | 否 | - | 14,924.59 | 14,924.59 | - | 15,332.01 | 407.42 | 102.73 | 2023/12/14 | -2,355.16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首次发行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 10,033.82 | 33.82 | 100.3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否 | 不适用 | 13,323.56 | 13,323.56 | - | 13,820.36 | 496.80 | 103.7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86.01 | 1,567.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1,000.00 | 57,323.56 | 57,323.56 | 604.88 | 57,719.83 | -1,171.03 | 100.69 | - | -6,660.9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报告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结项。期末投入进度未达100%主要系除部分尾款待支付外,实际投入较预算低及公司加强项目建设成本管控等原因所致;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原因:全球光伏组件市场的单玻光伏组件占比不断下降,导致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需求下降,同时背板产品价格竞争加剧,综合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原因为:铝塑膜需求不足,公司铝塑膜业务量价均呈现不同程度下降,以及存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等综合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胶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同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等综合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0.6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19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86.0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自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定增)
2024年度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5,588.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697.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否 | 94,000.00 | 93,060.00 | 93,060.00 | -3,483.59 | - | -93,060.00 | -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否 | 42,000.00 | 41,580.00 | 41,580.00 | 3,543.33 | 21,504.04 | -20,075.96 | 51.72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定增 | 否 | 31,538.25 | 30,948.15 | 30,948.15 | - | 31,193.90 | 245.75 | 100.7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67,538.25 | 165,588.15 | 165,588.15 | 59.74 | 52,697.94 | -112,890.21 | 31.82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 |
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潮路666号,变更为宜春市经开区春和路以南宜商大道以东。该项目变更项目建设用地后,前期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替换后返还给“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为满足市场对多样化背板应用场景的需求,公司拟追加部分设备投资和延长建设周期,“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建设周期拟延期到2025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次定增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的变更;公司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等,适时推进项目投资进度并将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定增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定增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定增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0.47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8,0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发)
2024年度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11,699.00 | 11,699.00 | 81.55 | 11,241.97 | 96.09 | 2022/6/30 | -1,068.55 | 否 | 否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4,376.41 | 4,376.41 | 170.21 | 2,968.55 | 67.83 | 2022/4/30 | -3,237.26 | 否 | 否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 | - | 14,924.59 | 14,924.59 | - | 15,332.01 | 102.73 | 2023/12/14 | -2,355.16 | 否 | 否 |
合计 | - | 31,000.00 | 31,000.00 | 251.76 | 29,542.53 | 95.30 | - | -6,660.97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原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和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采购的生产设备降价、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提升;同时,公司对现有生产车间和仓库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提高厂房不动产的利用效率,在保持原募投项目产能不变的情况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将有剩余。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于有市场前景的新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和“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建设节省的资金用于建设新增“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9,404.55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1,924.59万元,拟用超募资金3,000.00万元,剩余部分来自公司自筹资金。此次变更涉及的金额14,924.5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04%。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同意将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11,699.0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由8,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4,376.41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建设节省的多余资金11,924.59万元,变更投向建设新增的“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详见附件1之说明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