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之核查
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近日出具的《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上证科创公函〔2025〕01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持续督导机构”)作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智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对问询函进行回复,请予审核。(注:表格数据与回复数据的尾差系四舍五入处理所致。鉴于本核查意见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针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豁免披露。)问题1、关于业绩下滑情况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8.09亿元,同比下降10%;归母净利润-8,791.98万元,由盈转亏,同比下降201%;扣非净利润-1.07亿元,由盈转亏,同比下降234%。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持续下降,2022-2024年分别为28.86%、27.94%、
20.64%。此外,202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9,425.15万元,同比增长46%,其中可抵扣亏损1,854.39万元,同比增长345%。
请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近三年公司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分业务板块量化分析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2)结合不同产品市场需求、成本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量化分析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3)结合公司未来盈利预测情况,说明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原因及确认依据,量化分析因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近三年公司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分业务板块量化分析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8.09亿元,同比下降10%;归母净利润-8,791.98万元,由盈转亏,同比下降201%。公司2024年业绩下滑主要因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下滑以及期间费用上升。
(1)营业收入下滑
1)公司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分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 2024年度 | 变动比例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2022年度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58,438.82 | 29.44% | 45,147.27 | -18.01% | 55,065.49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5,874.19 | -71.17% | 20,375.70 | 91.01% | 10,667.10 |
其他 | 5,839.50 | 4.17% | 5,605.59 | 23.16% | 4,551.37 |
燃油车领域小计 | 70,152.52 | -1.37% | 71,128.56 | 1.20% | 70,283.96 |
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 | 19,213.00 | -20.60% | 24,197.86 | -17.06% | 29,175.16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47,753.17 | -8.37% | 52,114.36 | 197.28% | 17,530.19 |
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 | 863.90 | -46.88% | 1,626.27 | -72.30% | 5,870.54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42,751.01 | -16.89% | 51,436.89 | 52.58% | 33,711.32 |
新能源领域小计 | 110,581.07 | -14.53% | 129,375.38 | 49.94% | 86,287.20 |
合计 | 180,733.59 | -9.86% | 200,503.93 | 28.06% | 156,571.17 |
近三年公司分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在手订单及各期项目完成验收实现收入确认的差异所致。公司近三年在燃油车领域营业收入规模相对稳定,2024年燃油车领域营业收入与2023年相比,略有下降。2024年新能源汽车领域营业收入下降14.53%,是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因素。
2)最近三年订单结构变化导致营业收入下滑公司2024年确认收入的项目主要来自于以前年度签订的订单,虽然2022年、2023年签订订单均增长较快,但2024年收入仍然有所下滑,这与公司订单结构变化有关。公司近三年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在手订单 | 新签订单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国内 | 154,455.18 | 220,194.81 | 292,484.50 | 74,515.73 | 107,841.82 | 189,439.40 |
国外 | 250,817.32 | 201,017.49 | 20,729.17 | 79,550.04 | 190,742.17 | 3,802.82 |
合计 | 405,272.50 | 421,212.30 | 313,213.67 | 154,065.76 | 298,583.99 | 193,242.22 |
注: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统计口径为不含税金额超500万元的订单。
从公司最近3年的新签订单看,公司新签订单呈现国内订单逐年下降的趋势,同时,海外新签订单自2023年以来均占当年新签订单总额的50%以上。公司新能源汽车收入下滑一方面因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公司国内订单增速未能支持收入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公司自2023年以来海外订单的规模明显增长,海外项目因海运、单项目规模、客户需求变动等原因导致项目执行时间更长,尤其是2023年签订的沃尔沃等大型项目周期较长,导致虽然2023年新签海外订单大幅增长,由于尚未达到终验收状态未能带来公司2024年收入增长。公司2023年度新签500万元以上订单确认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已确认收入项目金额 | 未确认收入项目金额 | 合计 | 未确认收入项目占新签订单比例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国内项目 | 31,461.46 | 1,428.32 | 74,952.05 | 107,841.82 | 69.50% |
国外项目 | 19,978.14 | - | 170,764.03 | 190,742.17 | 89.53% |
合计 | 51,439.60 | 1,428.32 | 245,716.07 | 298,584.00 | 82.29%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3年度新签订单中,海外订单金额为19.07亿元,国内订单金额为10.78亿元,国内订单已有3.15亿元在2024年度确认收入,而海外订单有2.0亿元订单在2024年度确认收入,虽然2023年新签海外订单金额高于国内订单,但海外订单确认收入的金额小于国内订单。因此,公司海内外订单结构变化和海内外订单周期的不同导致了公司2024年收入下滑。
(2)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86%、27.27%和20.6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2023年度略低于2022年度,2024年度综合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大。综合毛利率下滑是公司2024年度业绩水平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司毛利率下降的原因详见本问题第2问回复。综合公司营业收入的下滑和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共同影响,公司2024年度与2023年度相比毛利下降了17,416.78万元。
(3)公司期间费用上升
2024年与2023年相比,公司期间费用上升了2,865.24万元,其中公司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上升金额最大,分别上升了1,319.61万元和1,925.92万元。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因公司自2022年开始经营规模快速增加,营运成本同时增加,进而有息负债也出现增加。
管理费用上升主要因公司在2024年海外管理人员增加和人员结构优化导致的职工薪酬增加、中介机构和咨询服务费增加以及折旧摊销金额增加等,管理费用增加的具体原因详见问题9第1问回复。
(4)公司收入和业绩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先惠技术、巨一科技、先导智能、天永智能和三丰智能。根据可比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其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
先惠技术 | 246,396.05 | 244,837.81 | 0.64 |
巨一科技 | 352,328.58 | 369,090.49 | -4.54 |
先导智能 | 1,185,509.81 | 1,662,836.10 | -28.71 |
天永智能 | 46,939.73 | 59,492.19 | -21.10 |
三丰智能 | 193,766.60 | 173,506.51 | 11.68 |
平均值 | 404,988.15 | 501,952.62 | -19.32 |
豪森智能 | 180,866.74 | 200,618.42 | -9.85 |
项目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
先惠技术 | 22,302.29 | 3,995.46 | 458.19 |
巨一科技 | 2,131.80 | -20,417.19 | 不适用 |
先导智能 | 28,610.08 | 177,456.55 | -83.88 |
天永智能 | -17,825.57 | -10,845.28 | 不适用 |
三丰智能 | 2,921.46 | 2,032.65 | 43.73 |
平均值 | 7,628.01 | 30,444.44 | -74.94 |
豪森智能 | -8,791.98 | 8,665.60 | -201.46 |
项目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
先惠技术 | 20,722.91 | 2,952.23 | 601.94 |
巨一科技 | -1,427.41 | -23,354.28 | 不适用 |
先导智能 | 36,024.50 | 172,450.93 | -79.11 |
天永智能 | -18,075.36 | -11,695.76 | 不适用 |
三丰智能 | 1,534.02 | 1,052.10 | 45.81 |
平均值 | 7,755.73 | 28,281.04 | -72.58 |
豪森智能 | -10,738.87 | 8,040.92 | -233.55 |
营业收入方面,2024年度可比公司中巨一科技、先导智能、天永智能均出现了下滑,巨一科技因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收入增长了64.13%,因此下滑幅度较低,其智能装备业务下滑了20.22%,亦高于公司的营业收入下滑幅度。先惠技术和三丰智能营业收入均上升,但上升幅度有限,先惠技术的自动化装备业务收入上升了5.71%,主要因其海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其海外业务收入增长了482.84%。在净利润方面,天永智能的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先导智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83.88%,变动趋势与公司一致。巨一科技、三丰智能和先惠技术均出现增长,其中巨一科技净利润增长主要因其在2023年度发生较大金额的亏损,在2024年随着其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收入和毛利率的大幅增长而扭亏为盈,但利润水平仍然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三丰智能净利润水平有所增长,但保持在行业内较低水平,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3年和2024年均低于2,000万元;先惠技术在2024年净利润水平大幅增长,2024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458.19%,一方面是因为先惠技术在2022年度收购的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43.67万元,另一方面先惠技术
2024年度实现海外收入4.47亿元,增长了482.84%,且海外业务毛利率增长了
23.65个百分点,通过海外业务提高了盈利能力。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由盈转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处于较高水平,前期公司积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一方面部分订单因未达到终验时点而无法确认收入,另一方面由于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导致2024年度期间费用等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同时,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公司签订订单结构变化致使公司营收规模、毛利率水平下滑,公司盈利水平会出现一定下降,最终导致净利润由盈转亏。该等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行业的整体状况。公司业绩表现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如果国际贸易纷争持续加剧,致使海外项目国际运输物流成本加剧、跨国现场实施交付周期延长、采购成本激增;如果汽车市场竞争加剧、项目验收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出现,致使项目实施成本增加,销售毛利率下滑。2024年,公司500万以上新签订单15.41亿元,比2023年500万以上新签订单下降48.40%,从当前市场竞争状况和公司新签订单的情况看,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结合不同产品市场需求、成本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量化分析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86%、27.27%和20.6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2023年度略低于2022年度,2024年度综合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大。
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受到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从国内市场看,虽然汽车产业依然是国内的支柱产业,且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依然保持增长的趋势,但近几年来行业的竞争状况明显加剧,且公司下游的新能源汽车厂商将竞争压力传导到上游设备厂商,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公司所承接的订单以及公司所处行业毛利率水平呈现下滑趋势。从海外市场看,海外的订单执行不确定性更高,受到影响的因素更多,国际运输物流、跨过现场实施、项目验收周期延长等因素亦导致海外业务的利润水平不确定性更高,同时,因欧洲多国下调或取消新能源汽车补贴
等原因导致欧洲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暂缓或下降,进而也导致了近年来因海外业务市场规模减小而竞争加剧。
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分业务板块的收入构成、成本构成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产品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58,438.82 | 46,143.75 | 21.04 | 45,147.27 | 33,657.91 | 25.45 | 55,065.49 | 42,027.72 | 23.68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5,874.19 | 4,725.91 | 19.55 | 20,375.70 | 15,372.79 | 24.55 | 10,667.10 | 8,038.57 | 24.64 |
其他 | 5,839.50 | 4,820.14 | 17.46 | 5,605.59 | 3,852.67 | 31.27 | 4,551.37 | 3,247.55 | 28.65 |
燃油车领域小计 | 70,152.52 | 55,689.80 | 20.62 | 71,128.56 | 52,883.36 | 25.65 | 70,283.96 | 53,313.84 | 24.15 |
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 | 19,213.00 | 15,856.34 | 17.47 | 24,197.86 | 16,435.70 | 32.08 | 29,175.16 | 20,640.28 | 29.25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47,753.17 | 38,280.08 | 19.84 | 52,114.36 | 40,765.65 | 21.78 | 17,530.19 | 12,071.86 | 31.14 |
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 | 863.90 | 685.63 | 20.63 | 1,626.27 | 1,130.59 | 30.48 | 5,870.54 | 3,817.36 | 34.97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42,751.01 | 32,974.30 | 22.87 | 51,436.89 | 34,614.31 | 32.71 | 33,711.32 | 21,534.14 | 36.12 |
新能源领域小计 | 110,581.07 | 87,796.35 | 20.60 | 129,375.38 | 92,946.25 | 28.16 | 86,287.20 | 58,063.64 | 32.71 |
合计 | 180,733.59 | 143,486.15 | 20.61 | 200,503.93 | 145,829.61 | 27.27 | 156,571.17 | 111,377.48 | 28.86 |
注:公司自2024年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并对2023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前2023年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27.93%,调整后2023年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27.27%,影响较小。公司未对2022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相关数据比对趋势分析。由上表可知,公司燃油车领域毛利率在2022年和2023年基本稳定,而在2024年出现较大幅度下滑,2024年燃油车领域的毛利率下滑了5.03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领域毛利率呈现3年逐渐下滑的趋势,其中2023年毛利率比2022年毛利率下滑较少,而2024年毛利率比2023年明显下滑。总体而言,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在2024年大幅下滑,且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均出现下滑。
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均呈现下滑的趋势,主要因公司所处行业及其下游行业均处于明显加剧的竞争环境之中,下游汽车行业的内
卷化竞争将压力传导至上游的汽车装备行业,导致公司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大。从公司下游角度看,一方面因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渗透率的上升,导致传统燃油车市场萎缩,对生产线等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导致公司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等传统燃油车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业务市场需求减小,进而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因传统燃油车市场近几年内已经出现下滑,因此公司传统燃油车领域的产品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小。另一方面,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但下游的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竞争非常激烈,各新能源汽车厂商以“价格战”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同时把成本压力向上传导至供应商,导致供应商的毛利率进一步下滑,因此公司的各新能源产品的毛利率也均出现下滑的趋势。
(1)毛利率同行业比较分析
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先惠技术 | 24.82% | 24.76% | 16.83% |
巨一科技 | 14.63% | 11.80% | 17.66% |
先导智能 | 34.98% | 35.60% | 37.75% |
天永智能 | 12.41% | 17.10% | 15.41% |
三丰智能 | 12.12% | 15.27% | 15.01% |
平均值 | 19.79% | 20.91% | 20.53% |
本公司 | 20.61% | 27.27% | 28.86% |
注:数据由可比公司年报整理;三丰智能选取终端为汽车领域产品的综合毛利率。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先惠技术、巨一科技、先导智能、天永智能和三丰智能。与上述公司相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低于先导智能,高于巨一科技、天永智能和三丰智能,在2022年和2023年高于先惠技术,在2024年低于先惠技术。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平均值相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整体略高于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从变化趋势来看,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先导智能、三丰智能和天永智能基本一致,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2024年的综合毛利率均出现明显下降。先惠技术和巨一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在2024年均有所上升,与公司毛利率变化有所
不同,主要原因如下:先惠技术2024年毛利率上升主要因其海外业务毛利率较高且收入规模大幅上升,根据其年度报告披露信息,先惠技术2024年海外收入增长了482.84%,而海外业务的毛利率为29.79%,海外业务的毛利率比前一年度增加了23.65个百分点,这是先惠技术2024年毛利率未下降而略有上升的主要原因;巨一科技2023年毛利率水平明显低于同行业公司,2024年毛利率水平较前一年度提高较多,主要因其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收入增长了
64.13%,同时该业务的毛利率增加了10.37个百分点,这是巨一科技2024年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因此,从变化趋势看,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通过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变化,亦反映了行业的毛利率变化趋势。
(2)产品和成本构成的变化
公司产品分类主要包括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变速箱智能装配线和其他产品,公司2024年各类产品成本结构和占收入的比重与2023年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 成本构成项目 | 2024年成本金额 | 2024年收入金额 | 2024年成本占收入比重 | 占比变化(%) | 2023年成本金额 | 2023年收入金额 | 2023年成本占收入比重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直接材料 | 25,033.94 | 42,751.01 | 58.56% | 14.82% | 22,497.94 | 51,436.89 | 43.74% |
直接人工 | 2,938.97 | 6.87% | -1.46% | 4,285.79 | 8.33% | |||
制造费用 | 5,001.39 | 11.70% | -3.52% | 7,830.57 | 15.22% | |||
合计 | 32,974.30 | 77.13% | 9.84% | 34,614.31 | 67.29% | |||
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 | 直接材料 | 11,119.22 | 19,213.00 | 57.87% | 12.14% | 11,066.27 | 24,197.86 | 45.73% |
直接人工 | 2,059.17 | 10.72% | 2.47% | 1,996.03 | 8.25% | |||
制造费用 | 2,677.95 | 13.94% | 0.00% | 3,373.40 | 13.94% | |||
合计 | 15,856.34 | 82.53% | 14.61% | 16,435.70 | 67.92% |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直接材料 | 32,421.25 | 47,753.17 | 67.89% | 6.38% | 32,055.13 | 52,114.36 | 61.51% |
直接人工 | 1,796.36 | 3.76% | -0.89% | 2,426.53 | 4.66% | |||
制造费用 | 4,062.46 | 8.51% | -3.55% | 6,283.99 | 12.06% | |||
合计 | 38,280.08 | 80.16% | 1.94% | 40,765.65 | 78.22% | |||
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 | 直接材料 | 477.88 | 863.90 | 55.32% | 15.43% | 648.62 | 1,626.27 | 39.88% |
直接人工 | 81.04 | 9.38% | 1.25% | 132.14 | 8.13% | |||
制造费用 | 126.71 | 14.67% | -6.84% | 349.83 | 21.51% | |||
合计 | 685.63 | 79.37% | 9.84% | 1,130.59 | 69.52% | |||
发动机智 | 直接材料 | 36,658.47 | 58,438.82 | 62.73% | 14.75% | 21,661.31 | 45,147.27 | 47.98% |
能装配线 | 直接人工 | 4,963.04 | 8.49% | 0.35% | 3,674.10 | 8.14% | ||
制造费用 | 4,522.23 | 7.74% | -10.70% | 8,322.50 | 18.43% | |||
合计 | 46,143.75 | 78.96% | 4.41% | 33,657.91 | 74.55% |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直接材料 | 3,109.33 | 5,874.19 | 52.93% | 2.70% | 10,235.18 | 20,375.70 | 50.23% |
直接人工 | 603.65 | 10.28% | 1.76% | 1,735.61 | 8.52% | |||
制造费用 | 1,012.93 | 17.24% | 0.55% | 3,402.01 | 16.70% | |||
合计 | 4,725.91 | 80.45% | 5.01% | 15,372.79 | 75.45%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3,022.72 | 5,839.50 | 51.76% | 6.35% | 2,545.75 | 5,605.59 | 45.41% |
直接人工 | 1,202.53 | 20.59% | 8.15% | 697.58 | 12.44% | |||
制造费用 | 594.89 | 10.19% | -0.68% | 609.34 | 10.87% | |||
合计 | 4,820.14 | 82.54% | 13.81% | 3,852.67 | 68.73% | |||
合计 | 直接材料 | 111,842.82 | 180,733.59 | 61.88% | 11.65% | 100,710.19 | 200,503.93 | 50.23% |
直接人工 | 13,644.75 | 7.55% | 0.09% | 14,947.78 | 7.46% | |||
制造费用 | 17,998.58 | 9.96% | -5.09% | 30,171.64 | 15.05% | |||
合计 | 143,486.15 | 79.39% | 6.66% | 145,829.61 | 72.73% |
从公司产品成本结构看,直接材料占收入的比重快速上升,2024年度上升了11.65个百分点,直接人工占比相对稳定,而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滑,下降了5.09个百分点。出现上述成本结构变化,主要是因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行业的利润水平下降,而公司快速增长的订单规模,导致公司成本结构发生变化。从成本结构变化看,公司获取订单利润空间下滑的同时,直接材料因价格具有一定刚性,其占收入的比重会有所上升,同时又因成套设备外包增加,进而导致直接材料占收入的比重上升的幅度更高。同时,制造费用中固定成本部分,虽然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大而增大,但因订单增长迅速,各项目分摊的制造费用减少,加之公司因成套设备外包增加而减少了单个项目原材料加工费用,因此制造费用占比下降。
因此,综上所述,公司在获取订单时,因市场竞争激烈而导致订单利润空间下降,是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因素,公司下游汽车行业激烈的竞争导致公司的传统燃油车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品毛利率均出现下滑,行业的利润空间减小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变化无实质差异。同时,公司订单快速增长而毛利率下滑也进而导致了直接材料占比上升、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的成本结构变动。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因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上升,且上升幅度大于制造费用下降幅度。公司的毛利率变化符合行业变化趋势。
3、结合公司未来盈利预测情况,说明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原因及确认依据,量化分析因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期因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增加了1,437.78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增加确认了较多可抵扣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抵扣亏损项目构成 | 豪森智能 | 豪森瑞德 |
会计利润 | -794.17 | -13,045.16 |
纳税调增 | 1,772.99 | 15,949.27 |
纳税调减 | 5,050.86 | 8,417.24 |
应纳税所得额 | -4,072.04 | -5,513.13 |
结转以后年度可弥补的亏损金额 | 4,072.04 | 5,513.13 |
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0.81 | 826.97 |
豪森智能母公司及子公司豪森瑞德新增可弥补亏损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受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出现亏损;另一方面是由于研发加计扣除形成可弥补亏损。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
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形成可抵扣亏损。此外,豪森智能母公司及子公司豪森瑞德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弥补亏损期限较长。
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以及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自身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发展所处阶段等因素,根据在手订单对未来盈利能力进行预测和评估,公司认为如未来外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世界宏观经济环境、地缘政治、市场供需变化、汇率变化、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可抵扣亏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综上所述,公司可抵扣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合理、审慎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通过查阅行业数据、与管理层讨论,了解公司产品上下游发展及供需情况;
2、核查公司的收入构成、项目情况,并通过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3、核查公司最近三年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数据,按板块分析公司业绩变动的原因;
4、检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分析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处理是否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表。
(二)核查意见
1、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因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下滑以及期间费用上升等因素共同作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业绩下滑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公司2024年新签订单金额大幅下降,从当前市场竞争状况和公司新签订单的情况看,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因市场竞争激烈,订单利润空间减少。从成本结构变化看,公司在订单利润空间下滑的同时,因成套设备外包增加而导致直接材料占收入的比重明显上升,同时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直接人工的比重相对稳定。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因市场竞争激烈,行业的利润水平下降。
3、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主要因2024年度公司利润亏损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形成,公司可抵扣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问题2、关于经营季节性波动情况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16亿元,环比下降65%;归母净利润-9,560.17万元,环比扩亏3941%,较其他季度亏损大幅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亿元,其他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均为净流出。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06亿元,环比增长134%;归母净利润-3,155.67万元,环比减亏67%;扣非净利润-2,817.41万元,环比减亏71%。
请公司:(1)列示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确认的客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发货时间、签收时间、终验完成时间、款项回收情况,说明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大幅扩大且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合理性;(2)量化说明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结合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年审会计师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
论,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列示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确认的客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发货时间、签收时间、终验完成时间、款项回收情况,说明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大幅扩大且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合理性;
(1)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的主要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第一季度 | 2024年第四季度 | 环比变动金额 | 环比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0,585.36 | 21,586.14 | 28,999.23 | 134.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55.67 | -9,560.17 | 6,404.50 | 不适用 |
1)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500万以上项目重要节点情况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1,586.14万元,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收入合计占比88.38%,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合同金额(不含税) | 占当期收入比例% | 毛利率% | 发货 时间 | 签收 时间 | 终验收 时间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回款 |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累计回款 |
客户1 | 2023年10月 | 3,362.83 | 15.58 | 9.09 | 2024年9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1,520.00 | 1,520.00 |
客户2 | 2023年10月 | 2,212.39 | 10.25 | 31.07 | 2024年4月 | 2024年5月 | 2024年11月 | 1,500.00 | 2,250.00 |
客户3 | 2023年12月 | 831.86 | 3.85 | 8.92 | 2024年7月 | 2024年8月 | 2024年12月 | 656.59 | 656.59 |
客户3 | 2024年1月 | 2,512.15 | 11.64 | 2024年7月 | 2024年8月 | 2024年12月 | 1,703.24 | 1,703.24 | |
客户1 | 2024年1月 | 1,681.42 | 7.79 | 18.87 | 2024年9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760.00 | 760.00 |
客户4 | 2024年2月 | 1,755.90 | 8.13 | 24.69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1,746.84 | 1,981.62 |
客户5 | 2024年2月 | 4,159.29 | 19.27 | 27.62 | 2024年5月 | 2024年5月 | 2024年11月 | 2,820.00 | 2,820.00 |
客户5 | 2024年6月 | 1,858.41 | 8.61 | 27.61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1,365.00 | 1,365.00 |
客户6 | 2024年2月 | 702.91 | 3.26 | 75.39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422.81 | 716.60 |
合计 | 19,077.15 | 88.38 | 22.19 | / | / | / | 12,494.48 | 13,773.05 |
注:表格列示未税金额超500万元项目情况;对于项目多批次发货情形,列示发货时间为首批次发货时间,境外项目发货时间为首批次报关时间。
②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0,585.36万元,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收入合计占比92.92%,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合同金额 (不含税) | 占当期收入比例% | 毛利率% | 发货 时间 | 签收 时间 | 终验收 时间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回款 |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累计回款 |
客户7 | 2022年11月 | 10,090.00 | 19.95 | 13.39 | 2023年5月 | 2023年5月 | 2025年1月 | 9,121.36 | 9,121.36 |
客户8 | 2023年4月 | 884.90 | 1.75 | 10.17 | 2023年7月 | 2023年7月 | 2025年1月 | 599.96 | 899.67 |
客户9 | 2023年4月 | 14,100.00 | 27.87 | 23.87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 | 2025年2月 | 11,153.10 | 11,949.75 |
客户10 | 2023年7月 | 9,722.01 | 19.22 | 18.17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 | 2025年2月 | 8,788.70 | 8,788.70 |
客户11 | 2023年8月 | 5,116.03 | 10.11 | 15.87 | 2024年7月 | 2024年9月 | 2025年1月 | 3,090.35 | 3,090.35 |
客户12 | 2023年12月 | 1,765.49 | 3.49 | 4.34 | 2024年8月 | 2024年8月 | 2025年1月 | 1,197.00 | 1,197.00 |
客户10 | 2023年12月 | 993.75 | 1.96 | 7.56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 | 2025年2月 | 1,122.94 | 1,122.94 |
客户7 | 2024年1月 | 1,900.00 | 3.76 | 25.22 | 2024年4月 | 2024年4月 | 2025年3月 | 644.10 | 1,289.33 |
客户13 | 2024年4月 | 1,309.73 | 2.59 | 7.92 | 2024年9月 | 2024年9月 | 2025年1月 | 1,036.00 | 1,036.00 |
客户14 | 2024年5月 | 1,120.18 | 2.21 | 6.66 | 2024年9月 | 2024年9月 | 2025年1月 | 735.00 | 759.48 |
合计 | 47,002.09 | 92.92 | 17.44 | / | / | / | 37,488.51 | 39,254.59 |
注:表格列示未税金额超500万元项目情况;对于项目多批次发货情形,列示发货时间为首批次发货时间,境外项目发货时间为首批次报关时间。2)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500万以上项目收款和验收时点分析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500万以上确认收入的项目对应合同金额、收款以及节点分析如下:
①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合同金额(含税) | 终验收 时间 | 项目回款约定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回款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回款比例 |
客户1 | 2023年10月 | 3,800.00 | 2024年12月 | (1)会签通过且收到履约保函,30日内支付15%; (2)预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25%; (3)发货并验收后30日内支付30%; (4)终验收后30日内支付20%; (5)质保期满后支付10% | 1,520.00 | 40.00% |
客户2 | 2023年10月 | 2,500.00 | 2024年11月 | (1)合同签订后支付30%; (2)预验收后支付30% (3)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30%; (4)质保期满后支付10% | 1,500.00 | 60.00% |
客户3 | 2023年12月 | 940.00 | 2024年12月 | (1)会签通过且收到履约保函,30日内支付40%; (2)预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 | 656.59 | 69.85% |
付20%; (4)质保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10%。 | ||||||
客户3 | 2024年1月 | 2,838.74 | 2024年12月 | (1)会签通过后30日内支付30%; (2)预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30%; (4)质保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10%。 | 1,703.24 | 60.00% |
客户1 | 2024年1月 | 1,900.00 | 2024年12月 | (1)会签通过后30日内支付15%; (2)预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25%; (3)发货并验收后30日内支付30%; (4)终验收后30日内支付20%; (5)质保期满后支付10% | 760.00 | 40.00% |
客户4 | 2024年2月 | 1,981.62 | 2024年12月 | (1)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支付30%; (2)发货后支付60%; (3)验收后支付10% | 1,746.84 | 88.15% |
客户5 | 2024年2月 | 4,700.00 | 2024年11月 |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40%; | 2,820.00 | 60.00% |
(2)预验收完成后一周内支付20%; (3)终验收后60天内支付20%; (4)产能满足甲方要求后60日内支付10%; (5)质保期满后支付10% | ||||||
客户5 | 2024年6月 | 2,100.00 | 2024年12月 |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50%; (2)预验收完成后一周内支付15%; (3)终验收后60天内支付20%; (4)产能满足甲方要求后60日内支付5%; (5)质保期满后支付10% | 1,365.00 | 65.00% |
客户6 | 2024年2月 | 829.43 | 2024年12月 | (1)发货后45日内支付90%; (2)终验收后45日内支付10% | 422.81 | 50.98% |
合计 | 21,589.78 | 12,494.48 | 57.87% |
上表中9个项目根据各合同各收款节点的比例、截至2024年末的收款比例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客户1、客户3和客户5完成终验收的6个项目存在收款比例较低或项目执行周期较短的问题,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A、客户1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客户1大额项目2个,合同金额分别为1,900.00万元(含税)和3,800.00万元(含税),执行周期分别为12个月和15个月,从项目规模和执行周期比对看不存在异常情况,但两个项目均存在回款比例较低且期后未进一步回款的情况,该两个项目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累计回款比例为40%。
持续督导机构会同年审会计师对客户1进行了现场走访,对上述两个项目设备状态进行现场检视,并通过访谈确认两个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验收情况。经过现场查看设备情况,该设备均已经实现量产,经过公司客户人员确认在2024年末前项目已经完成了终验收。虽然该项目仍未能收回发货款,但项目设备均已经在批量生产使用中。B、客户3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客户3大额项目2个,合同金额分别为2,838.74万元(含税)和940.00万元(含税),执行周期分别为12个月和13个月,从项目规模和执行周期比对看不存在异常情况,从回款比例和项目合同约定的节点比对来看不存在异常情况,但期后终验收款未能收回。持续督导机构会同年审会计师对客户3进行了现场走访,对上述两个项目设备状态进行现场检视,并通过访谈确认两个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验收情况。经过现场查看设备情况,该设备均已经实现量产,经过公司客户人员确认在2024年末前项目已经完成了终验收。
C、客户5
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客户5大额项目2个,合同金额分别为2,100.00万元(含税)和4,700.00万元(含税),执行周期分别为7个月和10个月,项目执行周期明显短于平均水平;从回款比例和项目合同约定的节点比对来看不存在异常情况,但期后终验收款未能收回。对于该2个项目执行周期较短的情况,与项目合同约定验收时间相比不存在提前验收的情况,具体如下:
a、对于金额为2,100.00万元(含税)的合同,合同签订于2024年6月,2024年10月发货,并于2024年12月终验收。该项目合同约定2024年10月发货,11月完成现场安装调试,调试完成且满足工位设计节拍90天内完成终验收。从项目执行实际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节点看相匹配。
b、对于金额为4,700.00万元(含税)的合同,合同签订于2024年2月,2024年5月发货,并于2024年11月终验收。该项目合同约定2024年5月发货,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调试完成后90天内完成终验收。根据合同约定,推算约定的终验收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31日,而实际终验收时间为2024年11月,从项目执行实际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节点看基本匹配,但实际终验收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不存在提前进行终验收的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会同年审会计师对客户5进行了现场走访,对上述两个项目设备状态进行现场检视,并通过访谈确认两个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验收情况。经过现场查看设备情况,该设备均处于量产的状态,经过公司客户人员确认在2024年末前项目已经完成了终验收。经过对客户的访谈了解,上述两个项目执行速度较快主要因这两个项目规模较小,且方案和对应的产品已经很成熟,结构简单,难度较低,并有过往执行项目的经验,因此速度较快。
综上,结合各项目回款情况、合同约定,以及检查询证函、进行现场走访等核查的情况,公司上表中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②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合同金额(含税) | 终验收 时间 | 项目回款约定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回款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回款比例 | 截至2025年 第一季度末 累计回款 |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累计回款比例 |
客户7 | 2022年11月 | 11,401.70 | 2025年1月 | (1)合同生效60天后支付20%; (2)到货60天后支付40%; (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60天后支付20%; (4)终验收60天后支付10%; (5)质保期后30天内支付10% | 9,121.36 | 80.00% | 9,121.36 | 80.00% |
客户8 | 2023年4月 | 999.94 | 2025年1月 | (1)预付30%; (2)到货后支付30%; (3)验收合格后支付30%; (4)质保金10% | 599.96 | 60.00% | 899.67 | 89.97% |
客户9 | 2023年4月 | 15,933.00 | 2025年2月 | (1)到货且成功试运行后60日内支付60%; (2)操作移交后60日内支付20%; (3)验收后支付20% | 11,153.10 | 70.00% | 11,949.75 | 75.00% |
客户10 | 2023年7月 | 10,985.87 | 2025年2月 | (1)合同签订后支付15%; (2)发货后支付15%; (3)预验收后支付50%; (4)验收合格后并移交后支付10%; (5)全部交付可用后支付10% | 8,788.70 | 80.00% | 8,788.70 | 80.00% |
客户11 | 2023年8月 | 5,150.59 | 2025年1月 | (1)预验收且发货后支付60%; (2)成功试运行并移交后支付20%; (3)验收完成后提交全部文件后支付20% | 3,090.35 | 60.00% | 3,090.35 | 60.00% |
客户12 | 2023年12月 | 1,995.00 | 2025年1月 | (1)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20%; (2)预验收合格后N+1月内支付40%; (3)终验收合格后N+1月内支付30%; (4)质保金10% | 1,197.00 | 60.00% | 1,197.00 | 60.00% |
客户10 | 2023年12月 | 1,122.94 | 2025年2月 | 签订合同后预付100% | 1,122.94 | 100.00% | 1,122.94 | 100.00% |
客户7 | 2024年1月 | 2,147.00 | 2025年3月 |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30% (2)到货安装调试完并验收后30日内支付30%; (3)终验收后30日内支付40% | 644.10 | 30.00% | 1,289.33 | 60.05% |
客户13 | 2024年4月 | 1,480.00 | 2025年1月 | (1)合同签订后支付30%; (2)预验收合格后支付40%; (3)终验收合格后支付20%; (4)质保金10% | 1,036.00 | 70.00% | 1,036.00 | 70.00% |
客户14 | 2024年5月 | 1,265.81 | 2025年1月 | (1)预付款30日内支付20%; (2)到货款30日内支付40%; (3)验收款30日内支付30%; (4)质保期满30日内支付10% | 735.00 | 58.07% | 759.48 | 60.00% |
合计 | 52,481.84 | 37,488.51 | 71.43% | 39,254.59 | 74.80% |
上表中10个项目根据各合同各收款节点的比例、截至2024年末、截至2025年1季度末的收款比例情况,该10个项目收款情况与终验收时点相匹配,不存在终验收款收款时间早于终验收时点的情况。其中,公司与客户10于2023年12月签订的合同收款在终验收前达到100%,主要因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即预付100%的款项,该项目为公司与客户10签订的金额为10,985.87万元的项目对应的增补项目,两个合同同时于2025年2月完成终验收。
结合2025年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回款情况、合同约定、终验收时间,上表中各项目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2)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扩大且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分析公司各年新签订单及项目验收完成的季度分布具有波动性,无明显规律特征。公司产品系定制化非标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装备项目,执行周期较长,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在项目通过终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项目通过终验收。不同项目在实施难度、技术方案、客户要求等诸多方面原因存在差异,因此在手订单转化为收入的时点存在不确定性。
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第四季度环比变动额 | 第四季度环比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61,631.57 | 21,586.14 | -40,045.44 | -64.98 |
营业总成本 | 61,572.25 | 31,781.99 | -29,790.26 | -48.38 |
营业利润 | 11.78 | -11,990.06 | -12,001.84 | -101,892.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6.56 | -9,560.17 | -9,323.61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65.67 | 17,249.89 | 39,715.56 | 不适用 |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与第三季度相比下降了64.98%,当季度,同时因公司期间费用未明显下滑,导致公司营业总成本下降了48.38%,下降幅度小于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因此营业利润由11.78万元下降至-11,990.06万元,第四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至-9,560.17万元。第四季度亏损扩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下滑。
同时,公司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方向不一致的情形,主要是因为公司收款与收入确认不一致。公司的大型智能生产线项目通常采用分阶段结算款项的模式,典型的模式有 3-3-3-1 模式、0-9-1 模式以及其他衍生分阶段结算模式,包括3-4-2-1、2-4-3-1等,以3-3-3-1 模式为例,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客户支付 30%的合同款项,发货后客户支付 30%的合同款项,终验收时客户支付 30%的合同款项,质保期结束后客户支付剩余 10%的合同款项,其他分阶段结算模式与上述收款模式类似,客户支付款项与项目签订合同、发货、终验收
等执行进度挂钩,客户在合同中约定不同时点根据付款安排逐笔支付款项。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为项目终验收时,在项目终验收之前,通常已经收取了项目60%左右的款项,而终验收款往往在终验收完成一段周期之后才会收到。因此公司收款与确认收入无强关联关系,公司表现为收入的变动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金额不一致,在收入大幅降低的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同时,公司采购通常发生于新签订单之后的4-7个月之内,与新签订单相关性较高,采购付款通常根据不同供应商的付款政策发生于签订合同后或到货前等,亦与收入确认无关。因此会形成收付款时点与收入确认时点在期间上的错配,造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的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不一致的情形,虽然当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0.17万元,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7,249.89万元。综上所述,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环比变动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
2、量化说明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结合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年审会计师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及最近两年按照产品类型、订单规模统计的历史订单转化周期情况如下:
单位:月
产品 类型 | 订单规模 | 2025年第一季度 | 2024年第四季度 | 2024年前三季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燃油车领域 | 5000万元以上订单 | 17.41 | - | 23.18 | 18.57 | 20.86 |
5000万元以下订单 | 10.87 | 11.01 | 18.18 | 16.30 | 13.57 | |
新能源领域 | 5000万元以上订单 | 23.46 | - | 20.55 | 13.94 | 13.33 |
5000万元以下订单 | 17.16 | 9.80 | 15.12 | 15.84 | 11.00 |
注:统计口径为各报告期内收入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周期(实施周期等于合同签订
到通过终验收并确认收入的时间周期)。公司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装备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在项目通过终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项目通过终验收时,具体依据是客户出具的终验收报告,为项目通过终验收的外部凭证资料。
在上述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和项目执行周期下,公司各年新签合同订单及其季度分布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无明显规律特征;公司部分订单执行周期较长,一方面由于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难度、技术方案、客户要求等多方面原因,项目执行时间存在波动性,另一方面由于合同价款结算与项目阶段密切相关,项目执行周期长主要是发货至客户现场后到通过终验收时间间隔较长所致。而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项目通过终验收并取得客户终验收凭证后确认收入。在手订单转化为收入的时点受到上述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不存在明显季节性规律。
公司2022年至2024年前三季度订单转化周期整体呈延长趋势,从产品类型领域来看,公司燃油车领域订单转化周期长于新能源领域订单。从订单规模来看,收入金额5,00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转化周期长于5,000.00万元以下订单。
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转化周期较历史订单转化周期相对较短,主要系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金额较小且单个项目规模较小,无规模较大且执行周期较长的项目,所涉周期较短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签收时间 | 终验收时间 | 项目转化周期 | 具体情况 |
燃油车领域 | 客户2 | 2,212.39 | 2023年10月 | 2024年5月 | 2024年11月 | 12.23 | 此项目为客户缓速器产线改造项目,改造内容较少,项目周期较短。 |
客户6 | 702.91 | 2024年2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9.80 | 此项目为印度豪森子公司为印度本土提供的发送机产线所需辊道项目,设备标准化程度高、结构简单,因此项目周期较短。 | |
平均订单转化周期 | / | / | / | 11.01 | / | ||
新能源车领域 | 客户5 | 4,159.29 | 2024年2月 | 2024年5月 | 2024年11月 | 9.01 | 公司为适应短周期项目需求,此项目定子产线设备进行典型化预投产制造,减少了设计、制造周期,项目合同签订后只设计工装夹具和工件接触部分结构即可,目难度低,从而实现项目快速交付及验收。 |
客户5 | 1,858.41 | 2024年6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5.06 | ||
客户1 | 3,362.83 | 2023年10月 | 2024年8月 | 2024年12月 | 13.08 | 与平均周期不存在显著差异。 | |
客户1 | 1,681.42 | 2024年1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10.29 | 此项目为公司于2023年10月与客户签署合同的另一项目产线的改造项目,两个项目共同在2024年12月验收。 | |
客户3 | 2,512.15 | 2024年1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10.29 | 此项目为在公司原有产线上的改造项目,改造规模较小,项目周期短。 | |
客户3 | 831.86 | 2023年12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11.57 | ||
客户4 | 1,755.90 | 2024年2月 | 2024年8月 | 2024年12月 | 9.27 | 此项目为客户定制的试制线项目,厂内周期长,执行公司零功能问题出厂 |
策略,客户厂内预验收阶段按照最终验收标准充分验证。 | |||||||
平均订单转化周期 | / | / | / | / | 9.80 | / |
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转化周期较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差异较小,其中部分新能源领域订单周期较长,具体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签收时间 | 终验收时间 | 项目转化周期 | 具体情况 |
新能源车领域 | 客户9 | 14,100.00 | 2023年4月 | 2024年10月 | 2025年2月 | 21.53 | 主要系产线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增需求较多,且在公司内初验收流程较长 |
客户7 | 10,090.00 | 2022年11月 | 2023年5月 | 2025年1月 | 25.38 | 主要系公司于2024年1月与客户约定对现有产线进行变更增补,验收需与增补实施完毕后一同验证,项目验收周期延长 | |
客户7 | 1,900.00 | 2024年1月 | 2024年4月 | 2025年3月 | 13.97 | 与平均周期不存在显著差异。 | |
客户8 | 884.9 | 2023年4月 | 2023年7月 | 2025年1月 | 20.35 | 主要系项目完成发货后,根据客户升级改造需要对原PET产线进行进一步改造,项目执行周期较长。 | |
平均订单转化周期 | / | / | / | / | 20.31 | / |
结合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约定、回款情况、终验收时点等的分析,客户1、客户3、客户5三家公司在2024年第四季度终验收的6个500万以上的项目存在项目周期短或回款比例低的情况,因此持续督导机构会同公司年审会计师对该三家客户进行现场走访,对于该6个项目进行现场的查看并对客户进行现场访谈,经现场检视,6个项目的设备均已经进行量产,并由客户确认项目均在2024年末前已经完成终验收。此外,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公司年审会计师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收入交易执行截止测试,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运输单、验收单等,验证公司收入确认已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不存在跨期现象。”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与管理层访谈,了解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确认项目情况;获取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明细表;分析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下降、亏损扩大且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的原因;
2、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主要交易执行截止测试,检查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与主要客户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运输单、验收单等,核查公司收入确认是否已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3、对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项目的合同约定、重要节点、终验收时间、回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进行分析。
4、针对客户1、客户3、客户5三家公司在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6个金额较大项目进行现场走访,现场查看设备运行状态,并通过对客户人员现场访谈确认项目均在2024年完成了终验收。
5、查阅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
(二)核查意见
1、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下降、亏损扩大以及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行业特点致使公司收入确认与收付款存在期间错配。
2、结合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重要节点时间、终验收时间分析,以及对部分客户走访验证情况和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不存在跨期情况,收入确认合理。
问题3、关于海外业务情况
公司2024年海外收入3.62亿元,同比增长273%,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请公司:(1)列示2024年海外前五大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所在国家地区、以前年度合作情况、合同签订时间、发货及终验完成时间、应收账款余额,说明海外客户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非终端客户的情形;(2)结合海外业务生产销售模式、主要控制节点、对应凭证、订单转化周期,说明海外收入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与境内业务收入确认条件存在差异,进一步分析海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列示外销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说明海外收入与第三方数据是否匹配;(4)说明年审会计师对海外收入函证与走访情况,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合的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及其有效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列示2024年海外前五大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所在国家地区、以前年度合作情况、合同签订时间、发货及终验完成时间、应收账款余额,说明海外客户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非终端客户的情形。
(1)公司2024年前五大海外客户合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海外业务收入为36,234.56万元,公司前五大海外客户收入占比为91.45%。公司同一控制合并列示口径下海外前五大客户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占海外收入比例% | 合同金额(含税) | 合同签订时间 | 发货时间 | 终验完成 时间 | 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2024年末收款比例% | |
1 | 客户15 | 合同1 | 9,264.45 | 25.57 | 9,344.92 | 2023年2月 | 2023年12月 | 2024年7月 | 934.49 | 90.00% |
合同2 | 5,942.81 | 16.40 | 6,092.07 | 2020年9月 | 2024年9月 | 2024年9月(注1) | 0.00 | 100.00% | ||
合同3 | 715.21 | 1.97 | 723.84 | 2023年8月 | 2024年3月 | 2024年9月 | 144.77 | 80.00% | ||
合同4 | 269.60 | 0.74 | 272.85 | 2023年10月 | 2024年4月 | 2024年9月 | 27.28 | 90.00% | ||
合同5 | 24.90 | 0.07 | 29.38 | 2024年5月 | 服务无发货 | 2024年6月 | - | 100.00% | ||
小计 | 16,216.97 | 44.76 | 16,463.07 | / | / | / | 1,106.55 | 93.28% | ||
2 | 客户16 | 10,179.23 | 28.09 | 10,283.39 | 2023年10月 | 2024年2月 | 2024年8月 | 0.00 | 100.00% | |
3 | 客户17 | 4,045.13 | 11.16 | 4,605.90 | 2023年1月 | 2024年3月 | 2024年9月 | 504.61 | 89.04% | |
4 | 客户18 | 合同1 | 1,755.90 | 4.85 | 1,981.62 | 2024年2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注2) | 234.78 | 88.15% |
合同2 | 80.69 | 0.22 | 91.18 | 2024年5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注3) | - | 100.00% | ||
小计 | 1,836.59 | 5.07 | 2,072.80 | / | / | / | 234.78 | 88.67% | ||
5 | 客户6 | 合同1 | 702.91 | 1.94 | 829.43 | 2024年2月 | 2024年10 | 2024年12 | 406.61 | 50.98% |
月 | 月(注4) | |||||||||
合同2 | 155.94 | 0.43 | 185.60 | 2023年12月 | 服务无发货 | 2024年3月 | - | 100.00% | ||
小计 | / | 858.84 | 2.37 | 1,015.03 | / | / | / | 406.61 | 59.94% | |
合计 | / | 33,136.77 | 91.45 | 34,440.18 | / | / | / | 2,252.55 | 93.46% |
注1:该项目执行周期较长,主要因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公司与客户于2024年6月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由863.00万美金变更为847.49万美元,约定设备在大连港完成装运后确认为终验收,截至2024年末,项目款项已全额收到。注2:此项目为客户定制的试制线项目,厂内周期长,执行公司零功能问题出厂策略,客户厂内预验收阶段按照最终验收标准充分验证。注3:此项目是为客户定制13个马达定子,合同约定运至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即完成交付验收,因此项目周期短。注4:此项目为印度豪森子公司为印度本土提供的发动机产线所需辊道项目,设备标准化程度高、结构简单,因此项目周期较短。该项目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已回款86.40%。
(2)公司2024年海外前五大客户情况
1)客户15客户15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一大客户,成立于1945年,总部位于印度孟买,是印度产量最大的汽车制造商之一,主要产品为SUV、多功能车、皮卡、轻重型商用车及拖拉机。年营业收入约141亿美元,净利润约12.3亿美元。双方2020年9月首次签订合同,开始合作。
2)客户16客户16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二大客户,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客户16全球领先的纯电动汽车制造商,年营业收入约814.6亿美元,净利润约125.6亿美元,公司市值约8,000亿美元,是全球市值最高的车企之一。双方2019年8月首次签订合同(与客户16上海公司),开始合作。3)客户17客户17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三大客户,成立于1919年,总部位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哥伦布市,是全球领先的柴油、天然气发动机生产厂商,年营业收入约281亿美元,净利润约23.5亿美元,公司市值约380亿美元。双方2023年1月首次签订合同,开始合作。
4)客户18客户18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四大客户,成立于1954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是日本最大综合商社之一,覆盖能源、金属、机械、化学品、食品、金融、ICT及高科技领域,公司年营业收入约18.2万亿日元,约为1,350亿美元。双方2020年5月首次签订合同,开始合作。5)客户6客户6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五大客户,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印度金奈,曾为印度前十大汽车品牌之一,以经济型乘用车和SUV为主。双方2020年首次签订合同,开始合作。
公司海外客户不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非终端客户的情形。
2、结合海外业务生产销售模式、主要控制节点、对应凭证、订单转化周期,说明海外收入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与境内业务收入确认条件存在差异,进一步分析海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规划、研发、设计、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等。公司依据客户产品要求、质量保证特性和生产纲领等进行工艺方案规划,再依据研发设计的工位设备技术方案进行采购、加工、装配和调试等。公司的产品首先在公司现场完成整条产线的装配和调试,通过客户的预验收后发货至客户现场,在客户现场完成智能生产线的装配和调试,并通过客户的终验收,最终完成满足要求的智能生产线。公司海外业务分两种,一种是国内公司承接海外订单,在国内完成整条产线的设计、采购、装配和调试,之后经中国海关报关出口,通过海运或空运发货至客户现场,在客户现场完成智能生产线的装配和调试,并通过客户的终验收,在通过客户终验收后确认收入;另一种是海外子公司承接订单,在海外完成整条产线的设计、采购、装配、厂内调试、客户现场调试,在通过客户终验收后确认收入,没有中国海关报关环节。两种情况差异点在于是否有中国海关报关环节。整体来说,海外业务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收入确认方法与境内业务一致,2024年海外业务收入均按照上述方法确认收入。
公司2024年度海外确认收入的项目各节点时间、订单执行周期、项目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 合同金额(含税) | 合同签订时间 | 发货/报关时间(注1) | 终验收完成 时间 | 订单执行周期 | 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2024年末收款比例% | |
1 | 客户15 | 合同1 | 9,344.92 | 2023年2月 | 2023年12月 | 2024年7月 | 16.57 | 934.49 | 90.00% |
合同2 | 6,092.07 | 2020年9月 | 2024年9月 | 2024年9月(注2) | 48.47 | 0.00 | 100.00% | ||
合同3 | 723.84 | 2023年8月 | 2024年3月 | 2024年9月 | 12.30 | 144.77 | 80.00% | ||
合同4 | 272.85 | 2023年10月 | 2024年4月 | 2024年9月 | 11.13 | 27.28 | 90.00% | ||
合同5 | 29.38 | 2024年5月 | 服务无发货 | 2024年6月 | 1.00 | - | 100.00% | ||
小计 | / | 16,463.07 | / | / | / | / | 1,106.55 | 93.28% | |
2 | 客户16 | / | 10,283.39 | 2023年10月 | 2024年2月 | 2024年8月 | 9.80 | 0.00 | 100.00% |
3 | 客户17 | / | 4,605.90 | 2023年1月 | 2024年3月 | 2024年9月 | 19.67 | 504.61 | 89.04% |
4 | 客户18 | 合同1 | 1,981.62 | 2024年2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注3) | 9.40 | 234.78 | 88.15% |
合同2 | 91.18 | 2024年5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注4) | 4.23 | - | 100.00% | ||
小计 | 2,072.80 | / | / | / | / | 234.78 | 88.67% | ||
5 | 客户6 | 合同1 | 829.43 | 2024年2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注5) | 9.80 | 406.61 | 50.98% |
合同2 | 185.60 | 2023年12月 | 服务无发货 | 2024年3月 | 2.83 | - | 100.00% | ||
小计 | / | 1,015.03 | / | / | / | / | 406.61 | 59.94% | |
合计 | / | 34,440.18 | / | / | / | / | 2,252.55 | 93.46% |
注1:报关时间通常在货物到港口后当日或次日,海运发货时间(开船时间)一般晚于报关时间2-3天。此处涉及报关的项目发货时间采用报关时间。注2:该项目执行周期较长,主要因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公司与客户于2024年6月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由863.00万美金变更为847.49万美元,约定设备在大连港完成装运后确认为终验收,截至2024年末,项目款项已全额收到。
注3:此项目为客户定制的试制线项目,厂内周期长,执行公司零功能问题出厂策略,客户厂内预验收阶段按照最终验收标准充分验证。注4:此项目是为客户定制13个马达定子,合同约定运至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即完成交付验收,因此项目周期短。注5:此项目为印度豪森子公司为印度本土提供的发动机产线所需辊道项目,设备标准化程度高、结构简单,因此项目周期较短。该项目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已回款86.40%。2024年实现的海外收入,主要来源于2023年承揽的海外订单,具体确认收入的大额合同及客户情况,详见本问题第1问回复,海外收入大幅增长源于以前年度所签订的海外订单,结合各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或报关时间、回款比例来看,公司海外收入确认满足终验收条件,上表中公司主要海外项目截至2024年末合计回款比例达到93.46%,回款情况较好。公司海外收入增长是近几年来海外战略的重要成果,具有合理性。
3、列示外销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说明海外收入与第三方数据是否匹配。根据本问题第2问回复,公司海外业务分两种,一种是国内公司承接海外订单,经中国海关报关出口发货至客户现场,另一种是海外子公司承接订单,该类项目无需在中国海关报关。
对于需要报关出口的项目,报关出口时间和确认收入时间存在约6-8个月时间差。项目执行周期会让年度数据比对产生时间差异,因此采用以单个项目作为对象进行出口数据比对,并分为出口项目和非出口项目两类。
(1)非出口项目
公司主要海外项目中,非出口项目包括如下项目,包括海外子公司直接销售的情况,和公司销售给海外客户在中国境内子公司并由客户自主报关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 合同 | 币种 | 合同金额 (原币) | 项目执行情况 |
1 | 客户15 | 合同5 | 印度卢比 | 344.07 | 印度子公司直接销售 |
2 | 客户17 | 合同1 | 美元 | 587.96 | 印度子公司直接销售 |
3 | 客户18 | 合同1 | 人民币 | 1,981.62 | 客户自提出口,非公司报关 |
合同2 | 人民币 | 91.18 | 客户自提出口,非公司报关 | ||
4 | 客户6 | 合同1 | 印度卢比 | 9,712.29 | 印度子公司直接销售 |
合同2 | 印度卢比 | 2,157.47 | 印度子公司直接销售 |
(2)出口项目
以下项目为存在报关环节的出口项目,与电子口岸数据比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 币种 | 合同金额 (原币) | 电子口岸报关金额 (原币) | 差异 | 原因 | |
1 | 客户15 | 合同1 | 美元 | 1,300.00 | 1,300.00 | - | - |
合同2 | 美元 | 847.49 | 822.06 | 25.42 | 部分货物2024年未出口,未报关;部分为服务,无需报关 | ||
合同3 | 美元 | 100.70 | 100.70 | - | - | ||
合同4 | 美元 | 37.96 | 37.96 | - | - | ||
2 | 客户16 | 合同1 | 美元 | 1,430.55 | 1,224.62 | 205.94 | 部分材料离岸采购不报关,部分为服务无需报关 |
经核对,上表项目中,3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和电子口岸报关金额完全一致,2个项目由于服务、离岸贸易等因而产生差异。公司海外项目收入与电子口岸报关金额相匹配。
上述项目对应回款情况,与外汇管理局系统查询数据比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合同 | 币种 | 合同金额 (原币) | 2024年5月以后 涉外收款金额 | 外管系统查询 收款金额(原币) | 差异 |
客户15 | 合同1 | 美元 | 1,300.00 | 146.25 | 146.25 | - |
合同2 | 美元 | 847.49 | 254.25 | 254.25 | - | |
合同3 | 美元 | 100.70 | 50.35 | 50.35 | - | |
合同4 | 美元 | 37.96 | 23.96 | 23.96 | - | |
客户16 | 合同1 | 美元 | 1,430.55 | 1,004.55 | 1,004.55 | - |
由于外汇管理局系统仅能查询近12个月收汇情况,因此无法查询2024年5月前相关信息,自2024年5月至今,涉外收款金额与公司实际收款金额相匹配。
4、说明年审会计师对海外收入函证与走访情况,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合的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及其有效性。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年审会计师针对海外收入主要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境外收入的业务模式,包括销售渠道、物流方式、结算方式、收款方式等;
(2)对境外销售收入进行真实性检查,包括检查重大项目合同主要条款、沟通记录、银行回单、终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核查企业的物流单据及报关单,查询海关出口数据,确保货物已经实际发出并已经通过海关报关;
(3)将公司海外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税务系统报关单信息进行了核对;
(4)对大额海外销售收入进行函证,对未回函项目执行检查合同、报关单、发票、验收单等替代审计程序。进入特斯拉供应商系统,查询了相关业务内容。取得了境外子公司的审计报告,与境外会计师加强沟通与协调,评估其专业胜任能力,分析审计准则与编制基础的差异。
”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上述审计程序可以证明海外收入的真实、完整。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通过客户的公开网站,查询主要国外客户的信息,了解公司主要的规模、主营业务等基本情况,核查客户业务是否与公司产品契合;
2、抽样检查与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报关单、运单、销售发票、验收单等;获取并检查了海关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出口销售单据,并与中国电子口岸海关出口及外汇管理局平台外汇结算
数据进行核对,以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对于公司主要海外项目结合重要节点时间、回款情况、客户情况等分析公司海外收入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4、查阅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
(二)核查意见
1、公司主要海外客户均为知名厂商,不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非终端客户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度海外收入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收入确认条件与境内业务一致,海外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因公司近年来海外订单规模快速增长,海外部分大额订单验收而确认收入;
3、公司海外项目包括从国内出口至境外的项目和海外子公司直接在海外销售的项目。对于从国内出口至国外并需要报关的项目,公司海外确认收入的项目与电子口岸金额、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等第三方数据相匹配;
4、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公司年审会计师对海外收入执行了审计程序,海外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4、关于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2024年末应收账款7.46亿元,同比增长9%,占营业收入的41%,其中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58%,同比增长24个百分点,应收账款账龄显著增加。
请公司:(1)按账龄分布列示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签收及终验时间、合同约定信用期限、产品实际使用情况、逾期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2)结合付款政策、客户信用情况,说明未将长账龄、长逾期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3)分类列示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明细,说明相关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4)按合同列示采购单、入库单、初验合格凭证、出库单、物流
单据、终验合格凭证等关键节点凭证单据是否齐全,说明是否存在货物控制权未实际转移等提早确认收入的情况。回复:
一、公司说明
1、按账龄分布列示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签收及终验时间、合同约定信用期限、产品实际使用情况、逾期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
(1)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51,159.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账龄1年以上项目对应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36,027.50万元,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70.4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含税) | 应收账款余额 | 应收账款 余额占比 | 1年 以内 | 1年以内 坏账准备 | 1年以上 | 1年以上 坏账准备 |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客户3 | 20,617.34 | 6,731.63 | 32.65% | 2,654.61 | 188.48 | 4,077.02 | - | - | - | - | 476.20 |
客户19 | 11,044.00 | 4,290.70 | 38.85% | 454.50 | 32.27 | 3,836.20 | - | - | - | - | 448.07 |
客户12 | 12,708.41 | 4,416.56 | 34.75% | 780.00 | 55.38 | 3,636.56 | - | - | - | - | 424.75 |
客户20 | 5,462.00 | 3,258.60 | 59.66% | - | - | 3,258.60 | - | - | - | - | 380.60 |
客户21 | 26,963.65 | 3,123.86 | 11.59% | - | - | - | 3,123.86 | - | - | - | 796.27 |
客户22 | 8,130.01 | 2,439.00 | 30.00% | - | - | 2,439.00 | - | - | - | - | 284.88 |
客户23 | 5,769.92 | 2,307.97 | 40.00% | - | - | 2,307.97 | - | - | - | - | 269.57 |
客户24 | 6,930.65 | 2,269.55 | 32.75% | 4.14 | 0.29 | 2,265.41 | - | - | - | - | 264.60 |
客户25 | 8,482.84 | 2,102.09 | 24.78% | 391.00 | 27.76 | 1,711.09 | - | - | - | - | 199.86 |
客户26 | 25,745.00 | 4,311.70 | 16.75% | 2,605.80 | 185.45 | 1,705.90 | - | - | - | - | 199.25 |
客户27 | 17,416.18 | 1,586.42 | 9.11% | - | - | 1,480.40 | 106.02 | - | - | - | 199.93 |
客户28 | 4,872.15 | 1,579.73 | 32.42% | 122.85 | 8.72 | 1,456.88 | - | - | - | - | 170.16 |
客户29 | 18,440.48 | 1,273.23 | 6.90% | - | - | - | - | 66.39 | 1,206.83 | 1,270.31 | |
客户30 | 9,296.00 | 1,211.46 | 13.03% | - | - | 1,006.86 | 160.00 | 44.60 | - | - | 185.40 |
客户31 | 2,758.00 | 1,103.20 | 40.00% | - | - | 1,103.20 | - | - | - | - | 128.85 |
客户32 | 10,067.66 | 1,085.70 | 10.78% | 51.00 | 3.62 | 1,034.70 | - | - | - | - | 120.85 |
合计 | 194,704.29 | 43,091.40 | 22.13% | 7,063.90 | 501.98 | 31,319.80 | 3,389.88 | 44.60 | 66.39 | 1,206.83 | 5,819.56 |
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中,大部分账龄为1-2年,小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超过2年。账龄超过2年的项目对应的客户情况如下:
(1)客户21
此项目为公司为越南客户提供的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2月完成终验收,确认收入金额26,878.19万元,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为3,123.86万元,款项性质为质保金。该项目包括驱动电机总装线、驱动电机定子线及驱动电机转子线等,整体项目规模较大,由于前期产线产能利用率较低,产品规模批量性验证不充分,后续公司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基础,对产线稳定性进行进一步调试、稳定性验证,项目款项陆续回款中,期后回款1,308.48万元。
(2)客户27
此项目为公司为客户27提供的发动机智能装配线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4月完成终验收,确认收入金额1,709.26万元,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为106.02万元,未收回款项为质保金款。质保期间内由于个别客户样机机型兼容性较差,经双方高层多次沟通,待对应设备优化完成后启动质保验收流程。
(3)客户29
此项目为公司为客户29提供的混合动力变速箱柔性智能装配线项目及对应改造项目,该项目分别于2018年11月、2020年6月完成终验收,对应收入金额分别为16,095.66万元和530.97万元,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分别为1,206.83万元和66.39万元,未收回款项均为质保金款。由于当时国内汽车市场向新能源加速转型的影响,对应产品销量及产线利用率较低;而后盛瑞传动涉及控制权变更等相关事项,导致付款周期延长,目前该公司为中国重汽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都有回款,2022年至2024合计回款1,227.68万元。目前公司与盛瑞传动保持着良好的沟通机制,此项目每年都有回款且预期后续将收回剩余款项的可能性较高,故所涉逾期款项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盛瑞传动5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已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客户30
1)账龄2-3年对应项目此项目为公司为客户30提供的变速箱智能装配线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8月完成终验收,收入确认金额为1,415.93万元,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为160.00万元,未收回款项为质保金款。质保期间内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程序及机械结构稳定性不足,公司对其进行相应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预计年内可收回相应款项。2)账龄3-4年对应项目此项目为公司为客户30提供的变速箱智能装配线项目设备,该项目于2021年8月完成终验收,收入确认金额为394.69万元,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为44.60万元,未收回款项为质保金款。此项目为客户研发类项目,由于产品功能验证时间长、设备热装工艺原理较为复杂,且不涉及设备生产环节,客户内部付款流程较长。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及下游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多,并存在客户回款逾期的情况。客户的回款情况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既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也受到客户所生产产品在市场的销售对其现金流量的影响,同时也与客户的自身效率相关,因此客户的回款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采取多项举措,长期监控应收账款催款工作,不断加强应收款项管理,重点控制项目回款风险。
(2)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项目执行情况和期后回款情况
2024年末,公司主要客户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合同金额 (含税) | 合同签订时间 | 签收 时间 | 验收 时间 | 合同约定信用期限 | 产品实际使用情况 | 逾期 金额 | 期后回款情况 |
客户3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9,560.00 | 2022年10月 | 2023年3月 | 2023年11月 | 终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 | 正常 使用 | 3,884.00 | 1,000.00 |
客户19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6,200.00 | 2022年9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9月 | 终验收合格+完成对甲方的技术培训+修复任何缺陷或瑕疵后支付 | 正常 使用 | 2,498.60 | 1,841.40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3,344.00 | 2021年9月 | 2022年4月 | 2023年2月 | 终验收合格+完成对甲方的技术培训+修复任何缺陷或瑕疵后支付 | 正常 使用 | 1,337.60 | - | |
客户12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8,752.41 | 2022年6月 | 2023年7月 | 2023年12月 | 终验收合格后N+1内支付 | 正常 使用 | 3,500.96 | - |
客户20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5,400.00 | 2022年7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8月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正常 使用 | 3,240.00 | 500.00 |
客户21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26,963.65 | 2021年11月 | 2022年10月 | 2022年12月 | 终验收报告+保单30天内支付 | 正常 使用 | 3,123.86 | 1,308.48 |
客户22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8,130.01 | 2021年6月 | 2022年7月 | 2023年2月 | 终验收合格后支付 | 正常 使用 | 2,439.00 | - |
客户23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5,769.92 | 2022年3月 | 2023年6月 | 2023年10月 | 终验收通过后支付 | 正常 使用 | 2,307.97 | - |
客户24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5,369.24 | 2022年4月 | 2023年4月 | 2023年9月 | 终验收完成,满足甲方增量爬坡生产后60日内支付 | 正常 使用 | 1,796.00 | - |
客户25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4,509.34 | 2022年5月 | 2022年10月 | 2023年3月 | 签署最终验收证明30日内支付 | 正常 使用 | 1,470.14 | 963.60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合同金额 (含税) | 合同签订时间 | 签收 时间 | 验收 时间 | 合同约定信用期限 | 产品实际使用情况 | 逾期 金额 | 期后回款情况 |
客户26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9,669.00 | 2021年12月 | 2022年6月 | 2023年5月 | 验收合格60日内支付 | 正常 使用 | 966.90 | -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7,390.00 | 2022年4月 | 2023年6月 | 2023年10月 | 终验收合格60日内支付 | 正常 使用 | 739.00 | - | |
客户27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13,900.50 | 2021年10月 | 2023年1月 | 2023年6月 | 终验收合格2个月内支付 | 正常 使用 | 1,390.00 | - |
客户28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4,808.87 | 2022年6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12月 | 终验收合格后支付 | 正常 使用 | 1,450.55 | - |
客户29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17,894.09 | 2017年4月 | 2018年9月 | 2018年11月 | 终验收合格后支付 | 正常 使用 | 1,206.83 | - |
客户30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8,850.00 | 2021年7月 | 2022年6月 | 2023年6月 | 终验收合格当月支付 | 正常 使用 | 1,006.86 | - |
客户31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2,758.00 | 2022年6月 | 2023年1月 | 2023年3月 | 终验收合格+完成对甲方的技术培训+修复任何缺陷或瑕疵后支付 | 正常 使用 | 1,103.20 | - |
客户32 | 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备线 | 8,861.00 | 2022年6月 | 2023年3月 | 2023年7月 | 终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正常 使用 | 920.00 | - |
合计 | / | 158.130.03 | / | / | / | / | / | 34,381.48 | 5,613.48 |
注:期后回款为2024年12月31日后至2025年3月31日回款。上表中,公司各账龄超过1年的项目的期后回款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计金额5,613.48万元。
2、结合付款政策、客户信用情况,说明未将长账龄、长逾期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付款政策和客户信用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销售 内容 | 逾期 金额 | 收款政策 | 客户信用情况 |
客户3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3,884.00 | (1)会签通过,30日内支付40%; (2)到货开箱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20%; (4)质保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10%。 | 注册资本:约50,000万元人民币,新能源动力系统企业,仅1项加工合同诉讼。 |
客户19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2,498.60 | (1)签署合同后,支付30%; (2)发货前+预验收报告(如有),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完成对甲方的技术培训+修复任何缺陷或瑕疵,支付30%; (4)验收合格满12个月+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承诺+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支付10%。 | 注册资本:13.03亿元人民币,上市公司亿纬锂能全资子公司,动力电池行业实力较强。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1,337.60 | (1)签署合同后,支付30%; (2)发货前+预验收报告(如有),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收到累计全额发票+完成对甲方的技术培训+修复任何缺陷或瑕疵,支付30%; (4)质保期满后30日内+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承诺,支付10%。 | ||
客户12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3,500.96 | (1)签订合同N+1内,支付20%; (2)预验收合格后N+1内,支付40%; (3)终验收合格后N+1内,支付30%; (4)质保期满+接收质保金验收单后N+1内,支付10%。 | 注册资本:108.03亿元人民币,上市公司一汽解放的全资子公司 |
客户20 | 动力锂电池智能 | 3,240.00 | (1)签订合同后,支付30%; | 注册资本:32.43亿元人民币, |
生产线 | (2)发货运抵至指定地点+预验收合格,支付30%; (3)验收合格后,支付30%; (4)质保期满12个月确认无质量问题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 | 长城汽车孵化,动力电池行业龙头企业。 | ||
客户21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3,123.86 | (1)发票+保函7天内,支付30%; (2)2D设计验收报告7天内,支付10%; (3)预验收报告7天内,支付25%; (4)运输文件7天内,支付20%; (5)安装调试验收报告7天内,支付10%; (6)终验收报告+保单30天内,支付5%。 | 越南最大汽车生产商全资子公司 |
客户22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2,439.00 | (1)合同签订后,支付30%; (2)到货后,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全额发票入账后,支付 30%; (4)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经甲方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支付10%。 | 一汽解放分支机构,生产柴油机,归属母公司,无独立注册,与母公司共享信用记录,无独立风险。 |
客户23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2,307.97 | (1)收到履约保证金10日内,支付30%; (2)预验收通过后,支付30%; (3)终验收通过后,支付30%; (4)验收合格起一年后,支付10%。 |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厦门市国有企业,汽车电机制造商,无公开查询诉讼记录 |
客户24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1,796.00 | (1)原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30%; (2)预验收合格,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支付20%元; (4)终验收完成,满足甲方增量爬坡生产后60日内,支付10%; (5)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支付质保款10% | 注册资本:7,986.11万元人民币,电机驱动系统供应商,目前无公开查询诉讼记录 |
客户25 | 动力锂电池智能 | 1,470.14 | (1)合同生效+发票+保函30日内支付30%; |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小 |
生产线 | (2)签署到货证明+发票30日内支付30%; (3)签署最终验收证明+发票30日内支付30%; (4)签发质保期满证书+发票30内支付10% | 鹏汽车关联公司,目前无公开查询诉讼记录 | ||
客户26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966.90 | (1)合同生效后60日内支付30%; (2)全部产品运至交货地点60日内支付30%; (3)验收合格60日内支付30%; (4)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10% | 注册资本:780亿元人民币,央企,中国最大汽车集团之一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739.00 | (1)合同签订60日内,支付30%; (2)全部产品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60日内,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60日内,支付30%; (4)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支付10%质量保证金。 | ||
客户27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1,390.00 | (1)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30%; (2)预验收合格1个月内付30%; (3)终验收合格2个月内内付30%; (4)质保验收合格1个月内支付10% | 注册资本:1亿美元+,东风与康明斯合资,柴油机制造行业,有零星供应商纠纷,风险较低。 |
客户28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1,450.55 | (1)合同签订30天内支付30%; (2)预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支付30%; (4)质保金支付10% | 注册资本:38.64亿元人民币,上市公司东风集团控股,为央企子公司,新能源汽车技术行业,风险较低 |
客户29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1,206.83 | (1)方案设计会签完成后,支付20%; (2)详细图纸会签后,支付30%; (3)整线预验收合格后发货前,支付30%; (4)终验收合格后,支付10%; (5)终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发票,支付10%。 |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汽车变速箱制造商,目前为中国重汽的控股子公司 |
客户30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1,006.86 | (1)合同生效,当月支付30%; (2)设备到齐且无质量问题,当月支付30%; | 注册资本:72.40亿元人民币,上市公司中国重汽子公司,发 |
(3)终验收合格,当月支付30%; (4)终验收满一年+无重大质量和服务问题,当月支付10% | 动机制造行业,风险较低 | |||
客户31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1,103.20 | (1)合同签署后支付30%; (2)发货前+收到预验收报告(如有)支付30%; (3)终验收合格+完成对甲方的技术培训+修复任何缺陷或瑕疵支付30%; (4)验收合格满12个月+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承诺+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支付10% | 注册资本:2.35亿美元,亿纬锂能子公司,动力电池行业,仅1起买卖纠纷诉讼 |
客户32 | 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 | 920.00 | (1)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40%; (2)所有产品发运至甲方工厂+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3)终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 (4)质保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 |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吉利汽车关联公司,从事变速器研发,无公开查询诉讼 |
合计 | 34,381.48 |
由上表可知,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汽车厂商或核心汽车零部件厂商,多数为国内央企、国企、大型上市公司,其中客户12、客户23、客户26、客户28、客户29、客户30为央企、国企或其控股子公司,客户19、客户31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客户3、客户20、客户21、客户25、客户27、客户32、客户24为吉利、蜂巢、VINFAST、小鹏、康明斯、舜驱动力等国内外知名汽车或零部件品牌旗下公司,品牌和信誉在市场上相对较高,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无需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按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025年6月,中国一汽、东风汽车、广汽集团、吉利汽车、比亚迪、长城汽车、小米汽车等多家汽车整车厂商发布公告,保障对供应商的付款情况,这将有利于改善公司应收账款较大、账龄较长的情况。
3、分类列示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明细,说明相关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应收款项融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融资 | 明细 | 2024年末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2,417.08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信e融) | 245.00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迪链) | 5,260.02 |
合计 | 7,922.10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7,922.10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6+9银行”)余额为2,417.08万元,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迪链、信e融)余额为5,505.02万元。
(1)银行承兑汇票(“6+9银行”)
“6+9银行”指信用等级相对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的规定,“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银行承兑汇票(“6+9银行”)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背书或者贴现后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相应的银行承兑票据背书或者贴现后终止确认,因此,对于银行承兑汇票(“6+9银行”),公司管理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类应收票据为目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的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6+9银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于应收款项融资。
(2)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迪链、信e融)
迪链及信e融的具体模式如下:
类别 | 依托平台 | 关于流转的相关条款 | 背书转让后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
迪链 | 深圳迪链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指定的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 | 迪链供应商信息平台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中约定:双方同意,应收账款的转让为无追索权转让,如应收账款到期未能得到偿付,或出现应收账款项下基础交易所对应的基础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受让人对转单人或转单人的前手(如有)不具有追索权,转单人亦无义务对应收账款项下债权的实现提供任何保证。转让之日起,受让人成为新迪链的持单人,获得应收账款下的全部权利;转单人不再享有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权利,但仍应继续履行该应收账款取得时所对应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 迪链流转后,受让人成为新迪链凭证的持单人,获得应收账款下的全部权利,因此流转表明已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
信e融 | 特变电工供应链金融平台营运者为三阳丝路(霍尔果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信e融持有人有权选择对信e融持有到期或发起信e融交易申请。信e融交易申请应于信e融核算日(不含当日)前发出。一经信e融融资交易申请对应的交易用户接单,该次申请即不得撤销或变更。若截至信e融核算日前一自然日,该信e融交易申请对应的交易用户未能签收信e融的,视为该次交易申请失效。就信e融转让而言,作为转让方的信e融持有人仅可以该信e融项下应收账款转让予继受债权人作为被抵销债权项下的债务履行方式,信e融转让交易用户应确保被抵销债权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 | 根据业务文件,就债权人之间通过债权债务抵销的方式受让信e融项下应收账款债权 的业务安排。为避免疑义,继受债权人受让应收账款债权后,就其所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将生成与之对应的特定编号的信e融,载明该继受债权人为信e融持有人。因此流转表明已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
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4年年报工作
的通知》(财会〔2024〕26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迪链”、“信e融”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应当在“应收票据”项目中列示;企业管理“迪链”、“信e融”等的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示。
公司收到迪链 、信e融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后,管理的业务模式包括背书转让、保理贴现和持有至到期,即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背书和保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因此,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综上,银行承兑汇票(“6+9银行”)和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在应收款项融资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按合同列示采购单、入库单、初验合格凭证、出库单、物流单据、终验合格凭证等关键节点凭证单据是否齐全,说明是否存在货物控制权未实际转移等提早确认收入的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一年以上的主要合同项目执行各关键节点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合同 | 采购单 | 入库单 | 出库单 | 发运单 | 终验合格 凭证 |
客户3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2022年10月 | 2022年10月 | 2022年12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11月 |
客户19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2022年9月 | 2022年11月 | 2022年12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9月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2021年9月 | 2021年10月 | 2021年11月 | 2022年4月 | 2022年4月 | 2023年2月 | |
客户12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2022年6月 | 2022年10月 | 2022年10月 | 2023年7月 | 2023年7月 | 2023年12月 |
客户20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2022年7月 | 2022年7月 | 2022年8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8月 |
客户21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2021年11月 | 2022年2月 | 2022年4月 | 2022年10月 | 2022年10月 | 2022年12月 |
客户22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2021年6月 | 2021年12月 | 2022年3月 | 2022年7月 | 2022年7月 | 2023年2月 |
客户23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2022年3月 | 2022年11月 | 2023年1月 | 2023年5月 | 2023年5月 | 2023年10月 |
客户24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2022年4月 | 2022年6月 | 2022年6月 | 2023年4月 | 2023年4月 | 2023年9月 |
客户25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2022年5月 | 2022年6月 | 2022年7月 | 2022年10月 | 2022年10月 | 2023年3月 |
客户26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2021年12月 | 2022年1月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2022年6月 | 2023年5月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2022年4月 | 2022年7月 | 2022年9月 | 2023年6月 | 2023年6月 | 2023年10月 | |
客户27 |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 | 2021年10月 | 2022年1月 | 2022年6月 | 2023年1月 | 2023年1月 | 2023年6月 |
客户28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2022年6月 | 2022年6月 | 2022年7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2月 | 2023年12月 |
客户29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2017年4月 | 2017年8月 | 2017年11月 | 2018年9月 | 2018年9月 | 2018年11月 |
客户30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2021年7月 | 2021年12月 | 2022年1月 | 2022年5月 | 2022年5月 | 2023年6月 |
客户31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2022年6月 | 2022年6月 | 2022年8月 | 2022年12月 | 2022年12月 | 2023年3月 |
客户32 | 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 | 2022年6月 | 2022年6月 | 2022年11月 | 2023年3月 | 2023年3月 | 2023年7月 |
线
注:上表中采购单、入库单为对应该项目进行批量采购的样本
(1)公司部分项目合同签订后会进入较长的设计阶段,所以部分项目会在签订合同后3至4个月才开始采购;
(2)公司部分项目入库至出库周期较短的原因系该项目主要是机械件集成的产品(电子元器件类材料较少),如机器人、集尘器和吸尘器等,安装完毕通电后简单测试就可以发货;
(3)客户21的项目从发货至验收周期较短的原因系客户至厂内预验收时,跑件效果良好,在厂内进行了充分的功能及专项技术预验收,预验收后即发货,因此项目较快地完成了设备现场组装及项目终验收。
公司上表各项目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终验收关键节点完整,自合同签订、项目原材料采购、发运、客户验收等各重要节点不存在异常,不存在货物控制权未实际转移等提早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公司的信用政策及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通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检查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通过企查查网站查询主要客户信息,了解主要客户的设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
6、检查长账龄应收账款项目的合同、运输单、验收单、期后回款等情况,分析长账龄项目的付款政策、客户信用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7、检查应收款项融资的分类和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8、分项目抽样检查合同、采购单、入库单、发货申请单、物流单据、终验报告等关键节点凭证,核实公司是否已按正确时点确认收入。
(二)核查意见
1、公司补充说明了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客户和订单的相关信息;
2、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包括央企、国企及其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国内外知名汽车或零部件品牌旗下公司,品牌和信誉在市场上相对较高,预计客户具备回款能力,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3、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相关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通过检查公司各应收账款一年以上的主要项目各项目执行节点的单据和
验收单据,确认上述项目不存在货物控制权未实际转移等提早确认收入的情况。问题5、关于供应商与采购情况2024年公司采购额18.44亿元,同比增长61%;预付账款1.61亿元,同比减少22%;应付账款6.25亿元,同比增长20%;应付票据1.86亿元,同比增长17%。
请公司:(1)分别列示2022-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预付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物资交付进度、关联关系;(2)结合营业收入、在手订单金额、新签订单金额变动趋势,说明在营业收入下滑、原材料需求减少的背景下,采购规模未同步收缩的合理性;(3)按付款方式列示2022-2024年采购支付情况,说明采购增速是否与应付款项、预付款项变动趋势相匹配,付款周期是否较前期存在较大差异,并结合公司付款政策,说明大额预付款结算的商业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4)核查公司关联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是否与公司供应商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若存在,列示往来方具体情况、金额、发生时间及原因。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分别列示2022-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预付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物资交付进度、关联关系。
(1)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
1)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2024年度,公司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物资交付进度 | 关联关系 |
1 | 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 | 20,922.91 | 11.35 | 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伺服 | 已到货 | 否 |
电机类、网关类等 | ||||||
2 | 江苏速利博科技有限公司 | 11,698.70 | 6.34 | 拧紧设备 | 已到货 | 否 |
3 | 镭博(无锡)科技有限公司 | 8,233.87 | 4.47 | 通快激光设备 | 已到货 | 否 |
4 | ABB Asea Brown Boveri Ltd | 6,398.21 | 3.47 | 工业机器人 | 已到货 | 否 |
5 | 西门子股份公司 | 6,343.87 | 3.44 | 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如PLC类、低压类等 | 已到货 | 否 |
合计 | 53,597.56 | 29.07 | / | / | / |
2023年度,公司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物资交付进度 | 关联关系 |
1 | 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 | 12,469.06 | 10.86 | 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伺服电机类、网关类等 | 已到货 | 否 |
2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7,131.72 | 6.21 | 视觉产品、电缸产品等 | 已到货 | 否 |
3 | 西门子股份公司 | 4,629.14 | 4.03 | 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如PLC类、低压类等 | 已到货 | 否 |
4 | 大连现代发动机工艺装备有限公司 | 4,042.47 | 3.52 | 输送辊道(标准) | 已到货 | 否 |
5 | 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2,839.86 | 2.47 | 工业拧紧轴、拧紧枪等拧紧设备 | 已到货 | 否 |
合计 | 31,112.25 | 27.11 | / | / | / |
2022年度,公司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物资交付进度 | 关联关系 |
1 |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 8,661.04 | 6.28 | 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如PLC类、低压类等 | 已到货 | 否 |
2 | 广州汉东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 5,163.01 | 3.74 | 活连分装线设备 | 已到货 | 否 |
3 | 广州威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 | 4,358.76 | 3.16 | 辊道等输送设备 | 已到货 | 否 |
广东威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4 |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3,925.14 | 2.84 | 工业机器人 | 已到货 | 否 |
5 | 大连现代发动机工艺装备有限公司 | 3,658.69 | 2.65 | 辊道等输送设备 | 已到货 | 否 |
合计 | 25,766.65 | 18.67 | / | / | / |
注:广东威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广州威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合并统计交易金额2)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公司2024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及截至2025年4月30日采购物资交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预付账款余额 | 占预付总额比例% | 当期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采购物资交付进度 | 关联关系 |
1 | 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 | 2,101.71 | 13.07 | 20,922.91 | 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如伺服电机类、网关类等 | 已到货:1,492.21; 未到货:609.50 | 否 |
2 | 杜尔涂装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1,789.92 | 11.14 | 44.66 (注1) | 涂装清洗设备 | 部分到货 | 否 |
3 | 上海泓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1,770.42 | 11.01 | - (注2) | 辊筒线托盘 | 部分到货 | 否 |
4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1,509.02 | 9.39 | 6,026.06 | 视觉产品、电缸产品等 | 已到货:1,440.26 | 否 |
未到货:68.76 | |||||||
5 | Flex Link Systems Limited | 1,386.30 | 8.62 | 581.06 (注3) | 输送设备 | 已到货 | 否 |
合计 | 8,557.37 | 53.23 | 27,574.69 | / | / | / |
注1:2024年9月,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单笔采购合同金额8,949.60万元(含税),所涉采购合同于2024年度均未到货,因此当期采购金额较小。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电芯涂装清洗设备3条产线,其中1条产线截至目前已到货。注2:2024年,公司与供应商签订2笔采购合同合计金额2,967.38万元(含税),所涉采购合同于2024年度均未到货,因此当期采购金额为较少。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产线托盘,2025年目前已到货数量占总数的25%。注3:2024年8月,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单笔采购合同金额594.87万欧元,所涉采购合同于2024年度到货均未到货,因此2024年度采购金额较少。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产线柔性辊道输送设备,2025年目前已到货占总数超60%。
公司2023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预付账款余额 | 占预付总额比例% | 2023年度采购金额 | 2024年度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采购物资交付进度 | 关联关系 |
1 | 建发(成都)有限公司 | 2,420.72 | 11.76 | 823.20 | 2,676.63 | 加热设备、汇想项目整机外包等 | 已到货 | 否 |
2 | 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 | 1,598.95 | 7.77 | 12,469.06 | 20,922.91 | 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如伺服电机类、网关类等 | 已到货 | 否 |
3 | 江苏速利博科技有限公司 | 1,369.31 | 6.65 | 1,415.45 | 11,698.70 | 整机设备外包外包、拧紧设备 | 已到货 | 否 |
4 | 大连现代发动机工艺装备有限公司 | 485.42 | 2.36 | 4,042.47 | 5,143.57 | 输送辊道(标准) | 已到货 | 否 |
5 | DAIFUKU AMERICA CORPORATION | 382.67 | 1.86 | - | 1,788.39 | AGV小车 | 已到货 | 否 |
合计 | 6,257.07 | 30.40 | 18,750.18 | 42,230.20 | / | / | / |
公司2022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预付账款余额 | 占预付总额比例% | 2022年度采购金额 | 2023年度采购金额 | 采购内容 | 采购物资交付进度 | 关联关系 |
1 | 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 | 1,376.28 | 11.89 | 1,236.58 | 12,469.06 | 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如伺服电机类、网关类等 | 已到货 | 否 |
2 |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688.43(注) | 5.95 | 3,925.14 | 532.75 | 工业机器人 | 已到货 | 否 |
3 | 上海希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671.97 | 5.80 | 343.61 | 644.28 | 伺服压机 | 已到货 | 否 |
4 | 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508.88 | 4.40 | 3,568.39 | 2,839.86 | 拧紧设备 | 已到货 | 否 |
5 |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 424.66 | 3.67 | 8,661.04 | 4,629.1 4 | 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如PLC类、低压类等 | 已到货 | 否 |
合计 | 3,670.22 | 31.71 | 17,734.76 | 21,115.09 | / | / | / |
注: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2022年末预付账款余额中包含了已到货、未收到发票对应税额141.73万元。
(2)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分析
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前五大预付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编号 | 公司名称 | 实际控制人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基本情况 |
1 |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 西门子股份公司 | 1994年10月6日 | 90,000万欧元 | 是世界最大的电气工程和电子公司之一,公司主要采购其电气类材料 |
2 | 广州汉东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 邓勇 | 2012年11月30日 | 6,000万元 | 国内自动化、柔性化生产线制造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活连分装线设备 |
3 | 广州威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罗三弟 | 2005年5月12日 | 5,000万元 | 国内智能物流系统制造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辊道等输送设备 |
广东威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19年6月6日 | 8,000万元 | |||
4 | 库卡机器人(上 | 美的集团 | 2011年3 | 1,800万元 | 世界知名工业机器人品牌,公 |
海)有限公司 | 月7日 | 司主要向其采购机器人 | |||
5 | 大连现代发动机工艺装备有限公司 | 张国源 | 1998年5月28日 | 58万元 | 国内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公司,公司主要向其采购辊道等输送设备 |
6 | 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阿特拉斯·科普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999年2月3日 | 1,305万美元 | 世界知名拧紧工具制造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拧紧设备 |
7 | ABB Asea Brown Boveri Ltd | ABB Asea Brown Boveri Ltd | 1987年8月 | 30,684万瑞士法郎 | 世界知名工业机器人制造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工业机器人 |
8 | 杜尔涂装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Durr Systems AG | 2004年3月1日 | 268万美元 | 世界知名涂装设备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涂装清洗设备 |
9 | 上海泓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朱小洪 | 2015年10月30日 | 500万元 | 国内托盘等自动化设备产品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辊筒线托盘 |
10 | 上海希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岳永铮 | 2000年11月15日 | 500万元 | 国内压机等汽车自动化装备产品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伺服压机 |
11 | Flex Link Systems Limited | Flex Link Systems Limited | 1984年7月12日 | 未披露 | Flexlink是全球领先的输送机制造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输送设备 |
12 | 建发(成都)有限公司 | 建发股份 | 2012年10月10日 | 10,000万元 | 为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建发股份的子公司,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加热设备、汇想项目整机外包等 |
13 | DAIFUKU AMERICA CORPORATION | 日本大福库股份有限公司 | 1983年2月 | 未披露 | 世界知名物流设备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AGV小车 |
14 | 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 | 刘祥力 | 2016年3月3日 | 1,500万元 | 西门子等品牌产品代理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 |
15 | 江苏速利博科技有限公司 | 张丽霞 | 2022年8月19日 | 1,000万元 | 阿特拉斯等品牌代理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拧紧设备、整机设备等 |
16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刘彦平 | 2021年3月25日 | 100万元 | 康耐视、基恩士等产品代理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视觉产品、电缸产品等 |
17 | 镭博(无锡)科技有限公司 | 王富力 | 2024年1月25日 | 500万元 | 通快产品代理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通快激光设备 |
上表中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大部分为国内外知名品牌设备供应商或具备较强
资金实力或生产能力的供应商,少数供应商存在注册资本低、成立时间短且公司向其采购金额较大的情况,主要包括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速利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和镭博(无锡)科技有限公司4家,该4家供应商均为国际品牌设备的代理商,代理品牌包括西门子、阿特拉斯、基恩士、康耐视、通快等。1)核查情况针对该四家公司,为验证公司向其采购的真实性和价格公允性,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速利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和镭博(无锡)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近三年内发生的采购,分别抽取样本进行核查和分析。上述4家供应商均为公司代理商,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所代理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通快、西门子、APEX等国际大品牌产品,品牌和产品类型较多,包括激光设备、工业控制自动化产品,伺服电机类、网关类等;江苏速利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代理阿特拉斯、马波斯、西刻标识等国际品牌拧紧设备、测量设备等产品以及部分国内零部件和产线整机外包业务;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代理基恩士、康耐视等国际品牌产品以及滴漆机、涂胶机、隧道炉等设备;镭博(无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代理通快品牌的激光设备。
针对上述4家供应商抽取的样本,检查样本的采购需求任务单、询比价资料、合同、发票、到货签收单、领料单等,并取得了部分样本所对应的供应商从其采购渠道进货的合同和发票。
①采购真实性和完整性验证
将项目需求与采购需求任务单进行比对,核查采购的合理性。抽样检查询比价资料,结合相关资料内容、日期核查其合理性、完整性、一致性。查看采购询比价资料,核查采购价格合理性。检查采购合同、发票,货签收单、领料单,核对相关单据日期、内容是否与业务需求匹配、是否符合交易逻辑、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同时,上述供应商提供了部分样本所对应的上游进货合同、发票,验证其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经检查,公司不存在采购内容与业务无关、单据日期和
内容矛盾、各凭证物料清单不一致、到货单或领料单缺失、采购到领用流程不完整等异常情况,对于供应商提供的部分上游进货合同和发票,亦不存在异常或矛盾情况。
②采购公允性
对于公允性的验证,主要通过公司在采购时询比价资料进行对比分析。除极少数采购渠道单一的产品,公司采购均进行调研和询比价。对于国际品牌的产品采购,公司会向该品牌厂家和代理商分别询价,获取报价信息;对于其他非国际品牌的产品或者整机外包业务,会向国内不同厂家和供应商进行询价。对所选取样本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检查、比对物料清单和单价情况,复核其采购公允性。经检查,公司从该4家的采购均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不存在明显高价或过分低价购买同类产品的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通过对上述4家代理商采购样本过程文件的核查,验证公司采购需求真实存在、作价公允。此外,持续督导机构会同年审会计师检查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2022年至2024年的银行流水,均未发现通过供应商或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该4家供应商存在预付款的原因
公司从上述4家代理商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国际品牌的设备产品,通常代理商在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再通过其他渠道进货,设备价值一般较高,因此公司按设备类市场惯例在采购时与代理商约定向其支付部分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时点通常约定为签订合同后和发货前。
以公司向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通快激光清洗系统为例,公司与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签署合同从其采购不同型号的激光清洗系统17套,合计金额3,330.52万元,用于公司“沃尔沃项目”。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发货前支付剩余70%款项。2024年7月25日沈阳艾米
特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从其上游渠道采购公司所需求的17套激光清洗系统,并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发货前支付剩余70%款项。因此公司向其支付预付款项符合该等业务交易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
此外,根据公司就该笔业务向第三方通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询价的情况,通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报价高于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且支付条件需在签订合同后即支付70%的货款,发货前支付剩余30%,更为苛刻。因此公司从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该批设备不仅具有价格优势,资金周转压力也更小,具有商业合理性。
因此,公司存在向代理商采购产品具有较大金额预付款项情形,具有商业合理性。
2、结合营业收入、在手订单金额、新签订单金额变动趋势,说明在营业收入下滑、原材料需求减少的背景下,采购规模未同步收缩的合理性。
2022年-2024年采购规模、营业收入、新签订单及各年末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同比变动比例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比例 | 2022年度 |
采购规模 | 184,401.88 | 60.65% | 114,783.00 | -16.84% | 138,023.94 |
营业收入 | 180,733.59 | -9.86% | 200,503.93 | 28.06% | 156,571.17 |
新签订单 | 154,065.76 | -48.40% | 298,584.00 | 54.51% | 193,242.22 |
在手订单金额 | 405,272.50 | -3.78% | 421,212.30 | 34.48% | 313,213.67 |
注:采购规模为入库口径的原材料采购总金额,营业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在手订单指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在手订单,新签订单指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新签订单。
公司2022年至2024年采购金额分别为138,023.94万元、114,783.00万元、184,401.88万元,2023年度采购金额比2022年下降了16.84%,而2024年度采购金额较上年度增长60.65%;2022年-2024年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新签订单合计金额分别为193,242.22万元、298,584.00万元、154,065.76万元,2023年新签订单金额大幅上升而2024年新签订单大幅下降,公司采购金额的变化与新签订单金额变化不一致,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公司项目执行周期较长,一般需要一年以上的周期,而项目的各项投入在项
目执行周期内分布不平衡,具体表现如下:项目合同签订的前三个月为项目详细规划、研发设计、图纸会签时间,绝大部分的直接材料投入于外购件和定制加工件的采购时开始,项目预验收前结束,投入周期一般集中在项目合同签订后4个月至7个月期间,因此公司订单签订的时间会影响公司历年年度采购的金额,一般而言公司当年的采购金额受到公司前一年度第四季度签单规模以及当年一、二季度的签单规模的影响较大。公司最近三年采购对应各年订单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历年新签订(500万以上) | 154,065.76 | 298,584.00 | 193,242.22 |
采购金额 |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2021年度新签订单采购 | 37.48 | 599.44 | 42,412.19 |
2022年度新签订单采购 | 956.56 | 21,481.93 | 81,678.73 |
2023年度新签订单采购 | 119,998.84 | 78,345.20 | 578.79 |
2024年度新签订单采购 | 44,488.98 | 542.99 | 0.00 |
常用件采购(注1) | 7,196.28 | 7,219.11 | 8,704.99 |
期后项目采购(注2) | 4,086.61 | 0.00 | 0.00 |
研发采购 | 2,095.42 | 2,832.77 | 1,247.33 |
在建工程采购(注3) | 3,719.34 | 562.54 | 429.00 |
其他采购(注4) | 1,822.37 | 3,199.01 | 2,972.91 |
合计 | 184,401.88 | 114,783.00 | 138,023.94 |
注1:公司常用件采购主要包括各项目常用的零部件,不针对项目专项采购,采购规模整体稳定,2022年常用件采购金额较大主要因疫情期间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注2:公司2024年针对期后项目采购金额较大,为项目的预先投入采购,其中3,077.77万元的采购已经于2025年1月签定销售合同。存在这种情况主要因客户对项目周期要求提高,为满足客户需求对拟开展项目在签订合同前预先投入。注3:公司采购用于在建工程的主要用于建设检测实验室、专项技术实验室、工艺实验室等注4:其他采购包括2021年以前订单采购、客户需要的备品备件、质保期内项目维护等采购的原材料。
公司2022年采购的主要金额对应于2021年新签订单4.2亿元,对应于2022年新签订单8.17亿元;公司2023年采购的主要金额对应于2022年新签订单2.15亿元,对应于2023年新签订单7.83亿元;公司2024年采购的主要金额对应于2023年新签订单12.00亿元,对应于2024年新签订单4.45亿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3年采购金额与上一年度有所下滑,一方面是由于当年采购用于前一年度订单的金额有所下滑,一方面虽然2023年度新签订单
金额很大,但当年采购用于当年新签订单生产的金额较小,仅为7.83亿元。2024年虽然新签订单金额较2023年度有所下滑,但2024年度采购有12.00亿元是用于2023年新签订单生产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新签订单规模较大,根据项目投产的时间,采购主要发生在2024年,另一方面公司在2023年第二季度签订的合同金额为9.91亿元的沃尔沃项目大部分采购发生在2024年度,该项目在2023年和2024年度采购金额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合同金额 | - | 99,100.00 |
采购额 | 53,985.86 | 28,619.83 |
该项目对公司采购与新签订单跨年度变化造成的影响较大。公司采购规模变化主要受新签订单签订时间及项目前期详细规划、研发设计、图纸会签时间的完成进度影响。公司2022年到2024年采购金额一方面受到2021年到2024年历年新签订单季度分布波动导致的对应采购发生年度的变化,另一方面2023年签订的沃尔沃项目单项目规模较大且采购主要发生于2024年,导致了2024年与2023年之间采购金额与签单规模的错配。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7.44%,在手订单的复核增长率为13.75%,采购规模的复合增长率为15.59%。由于公司项目具有长周期特点,采购规模变动与收入规模变动之间存在时间上的不一致情形;采购规模的变动与在手订单执行关系更为紧密,采购规模的复合增长率与在手订单近三年复合增长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综上所述,公司采购规模的变化具有合理性。
3、按付款方式列示2022-2024年采购支付情况,说明采购增速是否与应付款项、预付款项变动趋势相匹配,付款周期是否较前期存在较大差异,并结合公司付款政策,说明大额预付款结算的商业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2022年-2024年采购规模及各年末应付账款、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 | |
采购规模 | 184,401.88 | 114,783.00 | 138,023.94 |
应付账款余额 | 62,544.80 | 51,939.94 | 61,427.94 |
预付款项余额 | 16,074.37 | 20,578.97 | 11,577.14 |
公司2022年-2024年采购金额分别为138,023.94万元、114,783.00万元、184,401.88万元,2024年度采购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2023年度采购规模与当年新签订单规模差异较大,大部分直接材料投入集中在2024年度发生,具体原因详见本问题第2问回复。
公司采购规模的统计主要为入库口径,即当年采购规模为当年原材料入库金额,当部分存在预付的原材料入库后,公司根据采购物资的价值计入存货科目,同时冲减相应预付账款,根据剩余应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该等情况将会导致期末,预付款项减少,同时应付款项增加。
2023年与2022年相比,采购规模下降,同时预付款项余额上升,应付款项余额下降,主要系当期采购的部分物资尚未到货办理入库;2024年与2023年相比,采购规模上升,同时预付款项余额下,应付款项余额上升,主要系当期采购的物资大部分已经到货并入库。应付款项余额与预付款项余额变动与当年采购入库规模的变化趋势相匹配。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各年末预付款项及各年度采购金额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预付款项 | 采购规模 | 期末预付款项余额 占当期采购规模的比例(%) | ||||||
证券简称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先惠技术 | 9,014.37 | 1,468.41 | 4,664.91 | 158,743.72 | 142,790.70 | 128,017.28 | 5.68 | 1.03 | 3.64 |
巨一科技 | 12,240.97 | 12,679.97 | 16,647.30 | 272,463.14 | 256,903.90 | 320,282.04 | 4.49 | 4.94 | 5.20 |
先导智能 | 40,571.35 | 27,530.15 | 37,028.97 | 615,125.73 | 1,151,573.73 | 1,197,688.12 | 6.60 | 2.39 | 3.09 |
天永智能 | 3,187.66 | 4,422.22 | 7,126.37 | 26,482.84 | 20,754.35 | 28,235.83 | 12.04 | 21.31 | 25.24 |
三丰智能 | 9,386.28 | 21,031.32 | 28,037.88 | 148,362.95 | 217,693.03 | 128,970.58 | 6.33 | 9.66 | 21.74 |
平均值 | 7.03 | 7.86 | 11.78 | ||||||
豪森智能 | 16,074.37 | 20,578.97 | 11,577.14 | 184,401.88 | 114,783.00 | 138,023.94 | 8.72 | 17.93 | 8.39 |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各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其中,先惠技术、巨一科技和先导智能预付款项余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重低于公司,天永智能占比高于公司,三丰智能在2022年度占比相对较高。整体而言,各上市公司都有较大规模的预付款项,且存在一定波动,从历年平均值来看,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公司产品属于大型成套设备,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类、电气类等设备原材料,亦属于设备类行业,对设备类产品采购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项符合行业惯例。预付款项一方面便于供应商的资金周转以如期交货,另一方面也是供应商避免承受因采购而先行投入但无法收回风险的考量,具有商业合理性。综上所述,公司大额预付款结算与业务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4、核查公司关联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是否与公司供应商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若存在,列示往来方具体情况、金额、发生时间及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主要关联方提供的2022年至2024年的银行流水,上述主要关联方中,与公司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如下:
(1)大连豪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日期 | 对手方 | 流入 | 支出 |
2024.6.6 | 大连宝明机械有限公司 | - | 0.13 |
2024.6.3 | 大连宝明机械有限公司 | - | 11.83 |
2023.1.10 | 北方科览电气(北京)有限公司 | - | 10.00 |
2023.1.6 | 大连赛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2.00 |
2023.1.6 | 大连佳博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 | 1.00 |
2023.1.6 | 大连博菱自动化有限公司 | - | 9.55 |
2022.12.30 | 大连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 - | 18.00 |
合计 | - | 52.51 |
1)大连豪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大连豪森今日自动化有限公司
大连豪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豪森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时亦为公司的股东。豪森投资曾经控制大连豪森今日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今日”),是豪森今日的控股股东。因豪森今日经营不善,2021年,豪森投资将其持有豪森今日的股权转让。
2)豪森投资与公司供应商发生资金往来的原因
豪森今日的主营业务为电子行业、简单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生产、销售,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相似之处,因此其供应商与公司供应商存在部分重合的情形。因豪森今日经营不善,目前已经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支付所欠供应商款项,豪森投资代豪森今日支付上表供应商所欠款项。
3)公司向上表供应商资金支付情况
上表中各公司均为公司的供应商,公司2022年至2024年向各供应商支付货
款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供应商 | 支付金额 |
2024年 | 北方科览电气(北京)有限公司 | 277.97 |
大连宝明机械有限公司 | 6.50 | |
大连博菱自动化有限公司 | 16.67 | |
大连佳博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388.41 | |
大连赛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5.43 | |
大连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 131.70 | |
2023年 | 北方科览电气(北京)有限公司 | 669.09 |
大连宝明机械有限公司 | 27.63 | |
大连博菱自动化有限公司 | 0.85 | |
大连佳博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154.64 | |
大连赛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43.80 | |
大连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 265.55 | |
2022年 | 北方科览电气(北京)有限公司 | 764.65 |
大连宝明机械有限公司 | 45.59 | |
大连博菱自动化有限公司 | 20.76 | |
大连佳博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85.72 | |
大连赛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35.86 | |
大连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 467.54 |
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均为采购业务货款,三年内,公司与各供应商持续存在业务关系,与豪森今日和豪森投资之间的资金往来无关。
(2)海南数合道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日期 | 对手方 | 流入 | 支出 | 交易内容 |
2024.10.24 | 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 | 0.35 | 电源线 |
2024.9.2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0.35 | - | 电源线 |
2024.9.5 | 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 | 12.51 | 读码器 |
2024.9.5 | 沈阳爱克西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56.35 | 电源线、读码器 |
2024.8.28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70.95 | - | 电源线、读码器 |
2024.8.26 | 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5.38 | 网线 | |
2024.8.26 | 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2.27 | 读码器 | |
2024.8.26 | 沈阳爱克西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57.02 | 扫描枪线缆、扫码枪 |
2024.8.26 | 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 | 11.44 | 以太网通讯卡板、软件授权 |
2024.8.5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7.81 | - | 网线、读码器 |
2024.7.17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11.67 | - | 以太网通讯卡板、软件授权 |
2024.6.7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58.16 | - | 扫描枪线缆、扫码枪 |
2024.4.17 | 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 | 0.50 | 网线 |
2024.4.16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0.51 | - | 网线 |
2024.2.28 | 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 | 0.70 | 读码器电源线 |
2024.2.28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0.70 | - | 读码器电源线 |
合计 | 150.15 | 146.52 |
海南数合道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方灏控制的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2024年与公司的供应商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和沈阳爱克西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主要因海南数合道科技有限公司从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和沈阳爱克西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采购电源线、通讯卡板、读码器等销售给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业务仅发生于2024年,产生交易的原因系赵方灏拟通过在海南崖州科技城设立并经营公司的方式取得在当地购置房产的资格。自2024年11月起,海南数合道科技有限公司至今再未与公司供应商发生往来。
上表中,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和沈阳爱克西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2024年公司对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和沈阳爱克西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 | 支付金额 |
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 | 8,487.92 |
沈阳爱克西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19.82 |
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均为采购业务货款,与海南数合道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无关。
(3)海南久华智林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日期 | 对手方 | 流入 | 支出 | 交易内容 |
2024.2.27 | 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 | 0.81 | 变频器 |
2024.2.27 | 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 | 0.83 | - | 变频器 |
合计 | 0.83 | 0.81 |
海南久华智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继周控制的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2024年与公司的供应商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和沈阳爱克西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主要因从广州英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购置变频器并销售给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交易规模较小。除该笔往来外,海南久华智林科技有限公司再未与公司供应商发生往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与公司供应商及其股东发生非经营性往来。
(4)相关声明和承诺
公司2022年至2024年历年前十大供应商中,除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和马波斯(上海)测量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外,均出具了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承诺,与公司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其本人、亲属、本人或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为公司承担成本或带点费用的情形,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公司客户、公司供应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如承诺有不实情况,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出具承诺,如因公司关联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并产生风险,由其本人承担经济补偿义务。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得公司最近三年采购明细和预付款项余额明细表,检查公司供应商和预付供应商清单;
2、通过企查查等网站对主要供应商信息进行外部核查,了解主要供应商的设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核查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取沈阳艾米特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速利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镁博科技有限公司和镭博(无锡)科技有限公司4家代理商近三年采购样本,核查样本对应的合同、发票、采购任务、询比价信息、到货单、领料单以及部分样本对应代理商从其上游渠道的采购合同和发票,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和作价的公允性;
3、检查公司在手订单、新签订单及的对应的采购金额,分析复核在手订单与采购额的匹配性;
4、分析公司最近三年采购规模变化和公司各期末应付款项、预付款项的匹配情况,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5、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银行流水;获取前述相关人员或主体与公司供应商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的声明以及承诺函;获取公司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的声明;
6、与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具体情况;检查与公司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的关联方的交易合同、发票凭证和资金流水资料。
(二)核查意见
1、公司已经补充列示2022年至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预付供应商相关采购信息;经过对注册资本低、成立时间短且公司向其采购金额较大的少数供应商的采购抽样核查,其交易真实性和作价公允性不存在异常情况,且支付采购预付款具有商业合理性;
2、公司采购规模的变化与公司的业务模式有关,受到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执行周期、项目集中采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但采购规模未下降具有合理性;
3、公司采购的变化与应付款项、预付款项变动趋势相匹配,付款周期,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无重大差异,公司大额预付款结算与业务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4、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银行流水和声明,上述公司主要关联方中大连豪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数合道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久华智林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主要因个人原因或为其曾经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供应商欠款。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配偶和子女、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供应商及其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
问题6、关于存货情况
2022-202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逐年增长,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19.79亿元、
22.19亿元、31.33亿元,2024年为上市后首年对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1,230.00万元。
请公司:(1)区分已交付未验收、未交付情形,按合同逐项列示合同履约成本客户名称、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客户签收时间、实际使用状态;(2)结合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历史存货交付、验收周期,说明公司2024年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原因;(3)对长时间未验收项目逐项说明形成原因,是否存在订单中止、取消或客户需求变化等导致存货闲置积压情形,并分析前期未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列示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构成,说明费用分摊、归集的方法及依据,是否存在将一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错误归入合同履约成本情形,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合并于合同履约成本列报存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5)年报审计过程中对相关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相关程序、证据、结论是否充分恰当。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区分已交付未验收、未交付情形,按合同逐项列示合同履约成本客户名称、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客户签收时间、实际使用状态。
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00万元以上合同履约成本构成情况(合计金额252,183.49万元,占合同履约成本的82.65%),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履行情况、验收情况、后续的交付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付情况(注1) | 客户名称 | 合同履约成本 | 占比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不含税) | 发货时间 | 客户签收时间 | 履行情况 |
已交付未验收 | 客户33 | 73,391.30 | 24.06% | 2023年5月 | 71,229.20 (注2) | 2024年11月 | 2025年1月 | 正常履行中 |
客户33 | 30,819.57 | 10.10% | 2023年5月 | 32,800.00 | 2024年11月 | 2025年2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34 | 17,313.07 | 5.68% | 2023年11月 | 22,480.00 | 2024年7月 | 2024年7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11 | 16,312.98 | 5.35% | 2023年10月 | 22,371.85 | 2025年3月 | 在途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35 | 14,499.79 | 4.75% | 2023年10月 | 19,900.86 | 2025年2月 | 2025年4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34 | 8,697.76 | 2.85% | 2023年3月 | 9,910.00 | 2024年9月 | 2024年10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36 | 5,042.64 | 1.65% | 2023年6月 | 9,735.00 | 2024年7月 | 2024年8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37 | 4,800.47 | 1.57% | 2024年3月 | 5,486.73 | 2024年10月 | 2024年11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33 | 4,460.05 | 1.46% | 2023年11月 | 4,465.80 | 2024年11月 | 2025年2月 | 正常履行中 |
客户38 | 3,855.77 | 1.26% | 2024年8月 | 4,760.00 | 2025年3月 | 2025年3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35 | 3,453.83 | 1.13% | 2024年12月 | 4,713.75 | 2025年2月 | 2025年4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39 | 2,562.44 | 0.84% | 2024年11月 | 3,982.30 | 2025年1月 | 2025年1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40 | 2,542.54 | 0.83% | 2023年1月 | 3,400.00 | 2024年9月 | 2024年9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41 | 2,537.88 | 0.83% | 2021年11月 | 3,492.04 | 2022年8月 | 2022年9月 | 正常履行中 | |
未交付 | 客户11 | 6,539.81 | 2.14% | 2023年11月 | 8,394.32 | 尚未发货 | 尚未发货 | 正常履行中 |
客户42 | 9,922.64 | 3.25% | 2023年12月 | 13,369.68 | 尚未发货 | 尚未发货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43 | 4,563.89 | 1.50% | 2024年10月 | 12,626.85 | 尚未发货 | 尚未发货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44 | 4,475.31 | 1.47% | 2017年12月 | 7,815.89 | 尚未发货 | 尚未发货 | 项目暂停 | |
客户45 | 2,922.41 | 0.96% | 2024年7月 | 4,470.00 | 尚未发货 | 尚未发货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43 | 2,012.07 | 0.66% | 2024年8月 | 14,140.66 | 尚未发货 | 尚未发货 | 正常履行中 | |
已交付已验收 | 客户7 | 8,729.42 | 2.86% | 2022年11月 | 10,090.00 | 2023年5月 | 2023年5月 | 正常履行中 |
客户9 | 10,682.07 | 3.50% | 2023年4月 | 14,100.00 | 2024年7月 | 2024年7月 | 正常履行中 |
客户10 | 7,985.61 | 2.62% | 2023年7月 | 9,722.01 | 2024年10月 | 2024年10月 | 正常履行中 | |
客户11 | 4,060.17 | 1.33% | 2023年8月 | 5,150.59 | 2024年7月 | 2024年9月 | 正常履行中 | |
合计 | 252,183.49 | 82.65% | / | 313,678.33 | / | / | / |
注1:验收情况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项目验收情况,交付情况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项目是否已经发送到客户现场注2:该项目原合同金额为66,300.0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户需求变动而产生多项增补合同,截至2025年4月末合同累计金额达71,229.20万元,公司预期未来仍有超过7,000万元增补合同将签回
2、结合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历史存货交付、验收周期,说明公司2024年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原因。
(1)公司2024年末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近三年在手订单及2023年度新签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近三年在手订单 | 2023年度新签订单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第四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一季度 | |
金额 | 405,272.50 | 421,212.30 | 313,213.67 | 111,451.03 | 18,574.69 | 131,884.10 | 36,674.17 |
注: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统计口径为不含税金额超500万元的订单。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型智能生产线为非标定制化产品,其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公司在产品通过终验收时确认收入,各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通常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即开始发生。公司近三年项目实施周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年度项目实施周期(月) | 15.89 | 15.93 | 12.96 |
注:各项目实施周期为自合同签订至终验收完成时间;年度项目实施周期为各年度验收完成项目平均实施期限。
由上表可知,项目实施周期约16个月,因此2023年二季度以后新签订单以及部分2022年末的实施周期较长的在手订单截至2024年末仍未达到终验收状态,导致2024年末存货金额较大。
将存货按构成进行分析,截止2024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312,033.72万元,存货中仅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原材料期末账面价值为8,240.66万元,同比下降33.70%,合同履约成本期末账面价值为303,793.06万元,同比增长45.01%。因此,存货增长主要来源于合同履约成本的增长。将合同履约成本和在手订单、新签订单情况配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订单情况 | 合同履约成本 | |||||||
项目 | 金额 | 本期完成订单 | 期末在手订单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本期新增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新签订单 | |
22年度 | 期初在手订单金额 | 263,733.58 | 133,128.51 | 130,605.07 | 124,121.60 | 67,803.53 | 96,292.52 | 95,632.62 | - |
本年新签订单 | 193,242.22 | 10,633.63 | 182,608.59 | - | 93,905.66 | 7,138.72 | 86,766.93 | 48.59% | |
小计 | 456,975.80 | 143,762.14 | 313,213.66 | 124,121.60 | 161,709.19 | 111,377.48 | 182,399.55 | - | |
23年度 | 期初在手订单金额 | 311,192.29 | 186,940.53 | 124,251.76 | 182,399.55 | 45,219.56 | 137,064.85 | 90,554.26 | - |
本年新签订单 | 298,584.00 | 1,623.45 | 296,960.55 | - | 107,957.29 | 674.72 | 107,282.57 | 36.16% | |
小计 | 609,776.29 | 188,563.98 | 421,212.31 | 182,399.55 | 153,176.85 | 145,829.61 | 197,836.83 | - | |
24年度 | 期初在手订单金额 | 419,696.79 | 153,903.95 | 265,792.84 | 197,836.83 | 158,319.52 | 120,745.60 | 235,410.75 | - |
本年新签订单 | 154,065.76 | 14,586.10 | 139,479.66 | - | 58,817.83 | 13,380.56 | 45,437.27 | 38.18% | |
小计 | 573,762.55 | 168,490.05 | 405,272.50 | 197,836.83 | 217,137.35 | 143,486.15 | 280,848.02 | - |
注: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统计口径为不含税金额超500万元的订单;合同履约成本为前述所涉项目对应金额。
由上表也可看出,本年新签订单约40%的成本结存体现在当年合同履约成本的期末金额,剩余部分延续至下一年发生。2023年新签订单爆发式增长,但当年新签订单发生的成本占当年新签订单金额的36.16%,其余成本主要发生在2024年,2024年500万以上订单新增合同履约成本63,960.50万元,其中主要来自于2023年新签订单发生的成本。因此导致2024年成本费用支出大规模增加,合同履约成本当期增加额同比较大程度提升;另一方面,海外项目占比增大,海外项目发运周期和现场调试周期高于国内项目,因此项目整体实施周期拉长,2024年合同履约成本转出金额反而略低于2023年水平,两方作用下,24年末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出现较大增长。
该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具有合理性。
(2)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4年度/ 2024.12.31 | 2023年度/ 2023.12.31 | 2022年度/ 2022.12.31 |
先惠技术 | 2.02 | 2.50 | 2.88 |
巨一科技 | 0.95 | 0.98 | 0.95 |
先导智能 | 0.55 | 0.81 | 0.85 |
天永智能 | 0.65 | 0.74 | 0.73 |
三丰智能 | 0.67 | 0.67 | 0.64 |
平均值 | 0.97 | 1.14 | 1.21 |
本公司 | 0.54 | 0.69 | 0.67 |
注:数据根据各公司年度报告整理;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接近先导智能、天永智能和三丰智能,低于先惠技术、巨一科技相应指标。
其中,先惠技术的存货周转率较高,一方面系其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在送达客户指定地址并完成安装调试、由客户控制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与其他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区别所致,另一方面其收入中62.09%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该业务为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存货周转率较高。
巨一科技存货周转率高于公司主要因其收入构成中32.63%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收入,该业务属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存货周转率高于各公司的主营业务。
先导智能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智能装备、光伏智能装备等智能装备,与公司的产品存在一定差异,其锂电池智能装备主要用于锂电池前段的电芯生产,标准化程度高于大型生产线,因此其存货周转率整体高于公司。
天永智能、三丰智能的存货周转率与公司最为接近,天永智能的存货周转率略高于公司,主要因天永智能所承接项目整体规模水平小于公司,项目整体执行速度高于公司,因此表现出存货周转率高于公司。三丰智能在2022年和2023年
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公司,在2024年高于公司,主要因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在2024年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主要受到公司正在执行的沃尔沃项目等规模较大的项目周期更长的影响所致。公司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装备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在项目通过终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项目通过终验收时,具体依据是终验收报告等表明项目通过终验收的外部凭证资料。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情况相比略低,但无显著差异。
3、对长时间未验收项目逐项说明形成原因,是否存在订单中止、取消或客户需求变化等导致存货闲置积压情形,并分析前期未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单项计提存货跌价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用于出售目的的材料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合同履约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合同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合同价格为基础确定。
基于上述计提方法,公司在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1,2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成本 | 可收回金额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广州国鸿黄埔基地电堆自动组装生产线项目 | 487.26 | - | 487.26 |
上汽通用CVT/P2项目 | 896.67 | 230.00 | 666.67 |
其他 | 76.07 | - | 76.07 |
合计 | 1,460.00 | 230.00 | 1,230.00 |
上表各项目为公司确定可变现净值低于已发生成本,因此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其他未计提存货跌价的长期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及以前年度签订合同的500万元以上未验收的项目或合同履约成本高于合同金额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不含税) | 截至24年末合同履约成本 | 截至24年末项目进度 |
1 | 客户7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2022年11月 | 10,090.00 | 8,729.42 | 终验收阶段 |
2 | 客户44 | 变速箱智能装配线 | 2017年12月 | 7,692.31 | 4,475.31 | 项目暂停 |
3 | 客户41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2020年6月 | 2,222.72 | 1,334.57 | 现场安装、 调试阶段 |
4 | 客户32 | 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 | 2022年2月 | 2,123.89 | 1,555.01 | 现场安装、 调试阶段 |
5 | 客户41 |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 2021年11月 | 3,492.04 | 2,537.88 | 现场安装、 调试阶段 |
6 | 客户33 | 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 2023年5月 | 71,229.20 | 73,391.30 | 发货中 |
上表各项目情况如下:
1)客户7
公司向客户7提供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公司于2024年1月与客户签订增补合同,对现有产线进行变更增补,项目验收周期延长。该项目于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终验收。
2)客户32
此项目为公司向客户32提供的混合动力变速箱智能装配线兼容性改造项目,在原有产线上进行改造。由于客户新机型样件定型较晚,项目执行过程中变更项目较多,进度较慢,于2024年11月发送到客户现场。目前该项目正与客户商定结算事宜。3)客户44公司向客户44销售的项目为的6速变速箱智能装配线,项目处于暂停状态,项目执行中客户提出拟升级改造为8速变速箱生产线,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客户沟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货款5,400.00万元,产生合同履约成本4,475.31万元,项目已收货款金额超过合同履约成本。4)客户41公司向客户41提供2条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前期由于客户厂房扩建及产品开发升级等因素影响,项目执行过程中变更项目较多,目前项目处于现场安装、调试阶段,项目处于正常执行状态。该项目合同签订于2022年以前,执行时间较长,经过持续督导机构和年审会计师现场检视和盘点,确认该生产线在客户现场处于正常状态,该项目周期较长且未进行终验收主要因客户未能有充足订单使产线产能爬坡至满足终验收条件。
5)客户33
公司向客户33提供的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原合同金额为66,30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该项目合同履约成本为73,391.30万元,主要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户需求变动而产生多项增补项目,客户在未来将以增补合同的形式覆盖公司因增补项目产生的成本。截至2025年4月末该项目已经签回增补合同4,929.20万元,预计未来仍有超过7,000万元增补合同将签回,合计合同金额可覆盖该项目合计发生的成本。
因此,对于上述未验收项目截至期末无明确减值迹象,对于上述项目未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4、列示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构成,说明费用分摊、归集的方法及依据,是
否存在将一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错误归入合同履约成本情形,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合并于合同履约成本列报存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履约成本构成 | 金额 | 占比 |
合同履约成本—未发货 | 114,010.76 | 37.38% |
合同履约成本—已发货、未验收 | 191,012.31 | 62.62% |
合计 | 305,023.07 | 100.00% |
注:合同履约成本的状态为截至2024年末的状态公司的合同履约成本由料、工及费用组成;①对于直接材料,企业绝大部分外购件与项目一一对应,直接归集到具体项目,少部分通用外购件,由企业按照各项目的领用量分摊至各项目;②对于直接人工,企业按所有在执行项目在相应的会计核算期间内产值比例进行分摊,项目产值按照项目采购加工、安装、调试、预验收、现场恢复和终验收等各阶段产值占项目总收入的比例及项目各阶段实施周期确定;③对于制造费用,企业按所有在执行项目在相应的会计核算期间产值比例进行分摊,项目产值按照项目采购加工、安装、调试、预验收等各阶段产值占项目总收入的比例及项目各阶段实施周期确定。企业不存在将一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错误归入合同履约成本的情形。公司主要存货合并于合同履约成本列报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是一家提供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规划、研发、设计、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等。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汽车行业,覆盖新能源车领域和传统燃油车领域,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商和大型汽车核心零部件厂商。在传统燃油车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变速箱智能装配线和白车身焊装智能生产线;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主要包括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和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等。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汽车领域的智能生产线,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因
此,生产计划须按项目及其对应的合同安排。公司根据承接项目订单和生产安排的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根据项目需求节点和供货周期制定,采购部门和人员依据采购计划执行采购活动,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和实际需求实时调整采购计划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完成。公司项目管理部针对客户的每个项目订单实施项目管理,全程追踪项目的进度和执行情况,并由质量管理部控制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对每个具体项目,公司计划管理部将根据合同条款制定项目总计划,由各个项目执行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组执行项目计划。项目组将项目计划按时间节点确认作业计划,将项目计划分解至项目组各个模块的团队乃至各个项目组员工。公司的电气设计团队和机械设计团队针对项目设计适用的技术方案,制订相应的设计图纸,同时由电气设计团队完成系统和软件的适用设计。根据既定计划和设计图纸,采购部和机械加工部成员根据方案和图纸完成物料采购和机械加工,由装配调试部完成设备和零部件的装配工作,再由装配调试部和控制技术部共同完成设备调试等工作,项目通过预验收发货后,由装配调试部和控制技术部完成生产线在客户现场的装配调试工作。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类制造业,生产建造非标定制化产品,区别于一般性的生产制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规定,企业为履行合同可能会发生各种成本,企业应当对这些成本进行分析,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装配线产品设计、制造完成后发往客户指定的地点,经过现场恢复及装配调试后进入终验收阶段。由于公司产品均为非标产品,发出后在现场恢复及装配调试、终验收阶段仍发生成本,故终验收前均在合同履约成本项目列示,待装配线于终验收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综上,公司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将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列示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公司业务模式匹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范。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巨一科技将除原材料外的大部分存货合并于合同履约成本列报,与公司列报方式基本一致。三丰智能、天永智能将除原材料外的存货合并于在产品列报。存货合并于合同履约成本列报符合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年报审计过程中对相关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相关程序、证据、结论是否充分恰当。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公司年审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原材料采购入库、产品生产、销售出库的相关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存货核算方法和流程,与管理层讨论并评价存货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抽样检查采购合同和入库单,复核原材料入库金额的准确性;
(4)对主要存货进行计价测试,判断存货计价的准确性;
(5)了解公司成本归集和分配方法,检查重大项目材料成本核算与结转是否准确,获取材料成本清单,与技术清单、采购入库序时簿、采购台账匹配项目、合同等信息核对相符;
(6)获取薪酬计算表、分配表和工时记录等资料,检查核对职工薪酬归集分配是否准确;对职工薪酬、制造费用分配执行重新计算程序;
(7)对期末存货执行监盘、函证程序,并结合对重要供应商的函证结果判断采购成本的准确性;
(8)获取合同、到货凭证、出库单等文件资料,对重要供应商应付账款暂估、预付账款余额及制造费用分摊进行检查,查验成本归集和结转是否存在跨期情况;
(9)测试和评估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合理;
(10)获取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和在手订单情况,执行存货减值测试的重新计算,检查是否按相关政策执行,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公司年审会计师执行的相关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得出的审计结论恰当。”
此外,对于公司存货,公司年审会计师盘点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总额313,263.73万元,其中原材料8,240.66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2.63%,合同履约成本305,023.06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97.37%;其中合同履约成本对应订单分为未发货和已发货、未验收两种状态,合同履约成本—未发货金额114,010.76万元,占合同履约成本总额比例37.38%,合同履约成本—已发货、未验收金额191,012.31万元,占合同履约成本总额比例62.62%。
年审期间内,为确保公司存货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公司年审会计师分别于2024年1月、7月、12月及2025年1月对公司存货情况进行盘点,尤其是海外项目在公司厂内时的存货情况。针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总额的盘点情况,原材料现场抽盘比例占原材料期末总金额比例为55.50%,占存货总额比例1.46%;对合同履约成本—未发货现场抽盘比例占合同履约成本—未发货期末总金额的99.07%,占存货总额比例36.06%;对合同履约成本—已发货、未验收抽盘比例占合同履约成本—已交付、未验收期末总金额82.15%,占存货总额比例50.09%;审计存货抽盘金额占存货总额比例为87.61%。
单位:万元
存货名称 | 盘点金额 | 期末余额 | 盘点比例 | 盘点金额占存货比例 |
原材料 | 4,573.74 | 8,240.66 | 55.50% | 1.46% |
合同履约成本—未发货 | 112,949.75 | 114,010.76 | 99.07% | 36.06% |
合同履约成本—已发货、未验收 | 156,923.85 | 191,012.31 | 82.15% | 50.09% |
合计 | 274,447.34 | 313,263.73 | / | 87.61% |
”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存货核算方法和流程,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并评价存货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取得合同履约成本的项目明细,检查分析对应的客户、合同内容、产品实际状态、是否存在长期未验收等情况;
3、对比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余额增减变动、存货周转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公司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情况,分析公司期末合同履约成本变动原因;
5、获取公司合同履约成本项目清单,对部分大额长期存货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对于执行周期较长的客户41项目的存货进行现场查看,检查是否有减值迹象。
6、查阅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
(二)核查意见
1、公司已经按要求补充说明列示合同履约成本相关信息;
2、公司年末存货金额与公司项目签订时间、执行周期、项目规模等因素相关,公司2024年末存货金额较大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略低于平均值,但无显著差异;
3、截至2024年末,公司较长时间未验收合同中除公司向客户44销售的变速箱智能装配线项目外,其他均正常进行,该项目目前已收款项金额超过合同履约成本。公司未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公司不存在将一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错误归入合同履约成本的情形,
存货合并于合同履约成本列报符合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公司年审会计师执行的相关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得出的审计结论恰当。问题7、关于固定资产与募投项目情况公司 2024 年固定资产 10.74亿元,同比增长 161%,其中在建工程转入
6.93 亿元。2024 年 6 月29 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2025 年 9 月,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将结项。2023年年报披露,募投项目将于2024年度陆续投产,将为公司新增每年约 30 亿产值的能力。
请公司:(1)结合前期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补充说明已结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及投产情况,以及再融资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建设完成后新增产能情况、每年预计的折旧费用;(2)结合下游需求及产能利用率、新增产能、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结合前期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补充说明已结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及投产情况,以及再融资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建设完成后新增产能情况、每年预计的折旧费用。
(1)首发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和投产情况
公司已经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根据公司2024年6月29日公告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中的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用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专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予以结项。公司募投项目预计达产后可实现收入13.27亿元。
该项目目前已经用于生产,已经有部分项目开始在该项目厂房中进行生产组装,包括Tesla的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采埃孚的驱动电机总装线、采埃孚的
驱动电机测试线等。
(2)2022年度再融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驱动电机智能装备项目”目前在建设中,其中,有部分厂房已经完成建设,并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仍有部分厂房正在建设中。根据公司披露文件,公司该募投项目完成建设后,满产后可实现收入18亿元。
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大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已经入账,厂房在建工程已经转固,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投项目仍有少量在建工程和部分未投入的生产设备等。预计项目完成后,每年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约2,350万元,每年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约130万元。
2、结合下游需求及产能利用率、新增产能、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公司2022年至2024年新签500万元以上订单金额分别为19.32亿元、29.86亿元和15.41亿元,公司新签订单在2022年和2023年快速增长,2024年快速下滑,截至2024年末,500万元以上在手订单金额405,272.50万元。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和再融资募投项目均完成建设后,可新增产能31.27亿元产能。假设公司当前正在执行的在手订单均在原有厂房中进行生产,以2024年新签订单全部由新建项目进行生产测算,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为49.28%,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
从下游市场情况看,2024年新签订单大幅下滑,一方面主要是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下游汽车市场虽然有较高的产销量,但存在“以价换量”等内卷式增长的情况,且汽车厂商将竞争压力传导至上游供应商,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另一方面海外虽然有巨大的市场,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海外客户可能受到关税政策、汇率变动、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如欧洲推迟碳排放目标、美国关税政策变化等,生产线投入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存在较多订单需求推迟的情况。因此,从下游市场情况和公司订单情况看,公司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
但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公司未来通过进一步争取市场订单可以改善产能利用情况,并存在巨大的市场机会,主要源于以下几点因素:
(1)从公司历史订单看,具备大规模承接订单的能力
公司2022年和2023年每年新签订单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公司2022年新签500万元以上订单金额达到19.32亿元,2023年公司新签500万元以上订单29.86亿元,其中新能源业务订单达到25.09亿元,新能源业务增长53.57%。从公司历史订单承接情况看,公司具备承接超过30亿以上订单的能力和可能性。
2)汽车行业仍然发展较好
从行业来看,汽车行业仍然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新能源汽车行业是我国工业最重要的增长点。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4年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继2023年之后,中国汽车产销连续第二年突破3000万辆。至此,中国新车产销量连续16年位居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2025年1-4月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1,017.5万辆和1,00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9%和10.8%,继续延续了我国汽车行业总体依然强势的趋势。
3)国际环境变化向好
未来随着宏观经济向好,国际形势稳定,关税战等国际贸易争端问题的解决,公司存在巨大的海外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2024年度,公司存在大量因国际环境原因导致的客户投资计划延后或变化等情况,也是造成公司2024年度订单大幅下滑的重要原因,随着中美关税问题出现改善势头,国际环境呈现向好变化,未来公司的海外订单存在快速增长的可能性。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两次募投项目相关披露文件,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转固情况,现场察看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2、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工程,关注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是否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未及时转固的情况;
3、检查已转固定资产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的手续是否齐全,判断结转时间是否恰当;
4、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复核公司预计未来项目年折旧、摊销费用估计的合理性;
5、根据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分析公司下游需求及产能利用情况;
6、查阅公司所处行业的协会公布数据,对公司情况进行分析。
(二)核查意见
1、公司补充说明了首发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情况和投产情况,以及再融资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新增产能情况和每年预计折旧费用情况;
2、公司当前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但从公司历史订单承接情况、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和国际环境变化情况看,公司存在订单快速增长的可能性,以改善产能利用情况。问题8、关于货币资金与借款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10.0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30亿元、长期借款9.51亿元,带息负债合计25.94亿元,货币资金10.05亿元。此外,公司2024年期末保证金1.40亿元,同比增长46%。请公司:(1)分类列示2025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存放机构、金额、币种、利率、存期及管理方式;(2)分类列示2025年3月末有息负债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机构、金额、币种、利率、期限、担保物、资金用途等;(3)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保证金比例,说明2024年末保证金余额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并核实除已披露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存单、理财等,是否存在质押、冻结、共管账户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如存在,请说明详细情况及原因;
(4)结合货币资金余额、未来一年债务到期情况、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营
运资金需求等,量化分析公司是否存在资金缺口,并说明在持有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新增借款的合理性;(5)说明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性;(6)补充说明年审会计师针对期末货币资金、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分类列示2025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存放机构、金额、币种、利率、存期及管理方式。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利率 | 存期 | 存放机构 | 金额 | 币种 | 管理方式 |
库存现金 |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69.41 | 人民币 | 现金方式 |
银行存款 | 协定利率 | 协定期限 | 民生银行 | 37,781.54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 | 12,319.11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中国银行 | 3,790.50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2,244.82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兴业银行 | 2,238.56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其他银行(注1) | 1,346.65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活期利率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 | 2,722.01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中国建设银行 | 2,477.42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华夏银行 | 2,433.46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中国光大银行 | 1,200.78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广发银行 | 1,098.77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其他银行(注2) | 3,474.96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定期利率 | 定期存款 | 兴业银行 | 423.44 | 人民币 | 银行存款 | |
活期利率 | 活期存款 | 汇丰银行 | 19.58 | 港币 | 银行存款 | |
兴业银行 | 0.16 | 港币 | 银行存款 | |||
活期利率 | 活期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57.95 | 美元 | 银行存款 | |
其他银行(注3) | 32.51 | 美元 | 银行存款 | |||
协定利率 | 协定期限 | 中国银行 | 47.07 | 美元 | 银行存款 | |
中国建设银行 | 39.85 | 美元 | 银行存款 | |||
活期利 | 活期存 | 中国农业银行 | 301.52 | 欧元 | 银行存款 |
率 | 款 | 其他银行(注4) | 95.25 | 欧元 | 银行存款 | |
协定利率 | 协定期限 | 中国建设银行 | 613.00 | 欧元 | 银行存款 | |
活期利率 | 活期存款 | 汇丰银行 | 1.42 | 日元 | 银行存款 | |
活期利率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 | 293.66 | 匈牙利福林 | 银行存款 | |
瑞福森国际银行 | 173.29 | 匈牙利福林 | 银行存款 | |||
活期利率 | 活期存款 | 汇丰银行 | 9,832.71 | 印度卢比 | 银行存款 | |
活期利率 | 活期存款 | HDFC Bank Limited | 3,713.44 | 印度卢比 | 银行存款 | |
协定利率 | 协定期限 | 中国建设银行 | 589.20 | 英镑 | 银行存款 | |
活期利率 | 活期存款 | 汇丰银行 | 0.02 | 英镑 | 银行存款 | |
其他货币资金 | 定期利率 | 定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 | 5,804.58 | 人民币 | 保证金 |
汇丰银行 | 1,941.19 | 人民币 | 保证金 | |||
中国银行 | 1,308.39 | 人民币 | 保证金 | |||
其他银行(注5) | 708.37 | 人民币 | 保证金 | |||
协定利率 | 协定期限 | 汇丰银行 | 1,062.00 | 人民币 | 保证金 | |
活期利率 | 活期存款 | HDFC Bank Limited | 3,281.77 | 印度卢比 | 保证金 |
注1:包括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注2:包括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汇丰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农商银行、昆仑银行注3:包括美国银行、兴业银行、汇丰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注4: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瑞福森国际银行、广发银行、德国中央合作银行、华夏银行、汇丰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注5:包括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大连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
2、分类列示2025年3月末有息负债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机构、金额、币种、利率、期限、担保物、资金用途等。
单位: 万元
贷款机构 | 金额 | 币种 | 利率% | 期限 | 担保物 | 资金用途 |
建设银行 | 57,305.00 | 人民币 | 2.8-4.4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 不动产 | 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建设厂房 |
300.00 | 欧元 | 5.20 | 长期借款 | 无 | 日常经营周转 | |
民生银行 | 50,215.24 | 人民币 | 3.4-4.5 | 长期借款 | 应收账款 | 采购原材料 |
兴业银行 | 30,936.60 | 人民币 | 3.0-5.6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 不动产 | 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偿还贷款 |
农业银行 | 19,958.14 | 人民币 | 2.62-3.6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支付运费 |
浦发银行 | 18,752.16 | 人民币 | 0-4.9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 |
招商银行 | 10,331.62 | 人民币 | 0-4.4 | 短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 |
汇丰银行 | 10,000.00 | 印度卢比 | 2.5为基础的浮动利率 | 短期借款 | 无 | 日常经营周转 |
中信银行 | 8,874.36 | 人民币 | 3.2-3.6 | 短期借款 | 无 | 日常经营周转 |
平安银行 | 8,410.85 | 人民币 | 3.4-3.7 | 短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 |
江苏银行 | 8,001.92 | 人民币 | 4.30 | 长期借款 | 不动产 | 建设厂房 |
中国银行 | 7,500.00 | 人民币 | 3.1-3.9 | 短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 |
广发银行 | 6,967.50 | 人民币 | 4.20 | 长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 |
中国光大银行 | 6,276.07 | 人民币 | 2.7-3.7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 |
远宏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5,621.85 | 人民币 | 3.54 | 长期借款 | 应收账款 | 日常经营周转 |
大连银行 | 5,500.00 | 人民币 | 4.48 | 长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 |
华夏银行 | 5,380.00 | 人民币 | 3.1-3.5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 |
渤海银行 | 4,300.00 | 人民币 | 3.20-3.45 | 短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 |
南京银行 | 800.00 | 人民币 | 3.80 | 短期借款 | 无 | 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 |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金融有限公司 | 3.97 | 人民币 | 7.88 | 长期借款 | 动产 | 购车(注) |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豪森软件基于客户接待等需要,于2020年购置公务车辆。由于当时豪森软件经营规模较小、现金流较为紧张,因此向金融机构贷款49.90万元用于购车,并以所
购车辆作为抵押物。
3、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保证金比例,说明2024年末保证金余额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并核实除已披露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存单、理财等,是否存在质押、冻结、共管账户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如存在,请说明详细情况及原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100万元以上保函履约保证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银行 | 保函金额 |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比例 | |
外币 | 人民币 | ||||
境外客户 | 汇丰银行 | 欧元719.98 | 5,418.38 | 1,810.00 | 30% |
建设银行 | 美元692.12 | 4,975.22 | 1,595.30 | 30% | |
建设银行 | 欧元446.17 | 3,357.73 | 1,070.90 | 30% | |
中国银行 | 欧元410.64 | 3,090.35 | 1,027.74 | 30% | |
中国银行 | 美元415.27 | 2,985.13 | 930.00 | 30% | |
建设银行 | 美元178.53 | 1,283.32 | 411.50 | 30% | |
建设银行 | 美元157.38 | 1,131.30 | 362.80 | 30% | |
HDFC | 卢比2,857.00 | 243.92 | 243.92 | 100% | |
客户 | 银行 | 保函金额 |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比例 | |
境内客户 | 建设银行 | 5,080.48 | 1,524.14 | 30% | |
建设银行 | 2,239.66 | 671.90 | 30% | ||
中国银行 | 1,197.85 | 359.35 | 30% | ||
浦发银行 | 598.80 | 179.64 | 30% | ||
招商银行 | 580.00 | 174.00 | 30% | ||
建设银行 | 546.92 | 164.08 | 30% | ||
汇丰银行 | 437.31 | 131.19 | 30% | ||
中国银行 | 380.00 | 114.00 | 3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100万元以上保函履约保证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银行 | 保函金额 |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比例 | |
外币 | 人民币 | ||||
境外客户 | 中国银行 | 美元130.00 | 920.751 | 276.23 | 30% |
HDFC | 卢比2,857.00 | 244.27 | 244.27 | 100% | |
客户 | 银行 | 保函金额 |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比例 | |
境内客户 | 建设银行 | 5,080.48 | 1,524.14 | 30% | |
中国银行 | 2,916.60 | 874.98 | 30% | ||
建设银行 | 2,239.66 | 671.90 | 30% | ||
中国银行 | 1,197.85 | 359.35 | 30% | ||
浦发银行 | 956.00 | 286.80 | 30% | ||
招商银行 | 580.00 | 174.00 | 30% | ||
中国银行 | 380.00 | 114.00 | 30% | ||
招商银行 | 363.00 | 108.90 | 30% |
从上表对比情况看,2024年末保证金余额大幅增长是因为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扩展,2024年度公司海外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加了273.40%。依据销售合同对海外客户开具了较多境外履约保函。
除已披露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存单、理财等不存在质押、冻结、共管账户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
4、结合货币资金余额、未来一年债务到期情况、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营运资金需求等,量化分析公司是否存在资金缺口,并说明在持有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新增借款的合理性。
针对未来一年债务到期及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模拟测算了未来一年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 第一季度 | 2025年 第二季度 | 2025年 第三季度 | 2025年 第四季度 | 2026年 第一季度 |
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值 | 21,571.93 | 8,277.77 | 7,801.97 | 4,101.45 | 13,320.00 |
期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值 | 7,168.21 | -489.17 | -1,997.28 | -498.86 | -2,171.87 |
期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值 | 19,732.66 | -33,289.36 | -1,781.15 | -10,113.25 | -22,991.59 |
其中,支付到期债务的金额 | 25,355.59 | 75,962.54 | 30,381.15 | 36,263.25 | 56,891.5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A) | 100,538.62 | 77,654.92 | 82,541.91 | 74,634.07 | 60,249.01 |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规模(B) | 11,103.26 | 13,720.32 | 14,583.77 | 13,186.58 | 10,644.99 |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A-B) | 89,435.36 | 63,934.60 | 67,958.15 | 61,447.48 | 49,604.03 |
注:到期债务包括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受限货币资金规模根据近三年受限货币资金占货币资金的平均占比预测;数据由公司财务部门模拟测算,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104,147.75万元,公司未来一年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规模及可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超过到期债务规模,不存在显著资金缺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公司持有货币资金及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100,538.62 | 54,467.54 |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 11,103.26 | 14,041.92 |
扣除受限货币资金后的金额 | 89,435.36 | 40,425.63 |
本季度新增借款金额 | 44,146.00 | 22,766.38 |
注:受限货币资金全部为银行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公司2024年末,扣除受限货币资金后的金额为40,425.63万元,其中因新增借款而产生的货币资金为22,766.38万元。
2025年3月31日,扣除受限货币资金后的金额为89,435.36万元,其中因新增借款而增加的货币资金为44,146.00万元,此外有3笔沃尔沃客户的大额项目收款,金额合计39,675.00万元,是公司非受限货币资金的主要构成。公司持有大额资金的同时新增较多银行借款,一方面因项目回款需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上述沃尔沃项目回款主要用于偿还4月份专项贷款29,539.59万元,此外,公司预计2025年第二季度共有74,109.74万元的到期流贷需要偿还,因此截至3月末持有的项目回款资金主要用于后续偿还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公司需要一定额度的资金保障公司运营,公司产品为非标定制化产线产品,以订单式的项目管理形式运营,单个项目金额可能很大,在项目发货前只能收到较少的预收款项,而大部分采购需要公司先行投入资金进行,因此造成执行项目过程中流动资金占用量较大,需要一定的资金维持公司日常经营,除了客户回款外,主要资金来自银行短期流贷,公司第二季度预计项目和日常支出可达到6.45亿元,考虑到公司下游客户回款时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3月末通过银行贷款增加的货币资金主要用于保持公司的经营。因此,公司在一季度末出现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双增长情形,具有合理性。
5、说明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性。
(1)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对应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1季度末 | 2024年 2季度末 | 2024年 3季度末 | 2024年 4季度末 |
货币资金余额 | 57,064.98 | 57,398.57 | 36,448.39 | 54,467.54 |
平均货币资金余额 | 51,344.87 | |||
利息收入 | 852.24 | |||
年化收益率 | 1.66% |
公司2024年度各季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7,064.98万元、57,398.57万元、36,448.39万元、54,467.54万元,由此计算公司货币资金平均资金金额为51,344.87万元,货币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为852.24万元,按照2024年度货币资金平均资金金额计算的年化收益率为1.66%,年化收益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有较多的协定存款及外币存款,这部分存款的收益率水平较高。
(2)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对应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1季度末 | 2024年 2季度末 | 2024年 3季度末 | 2024年 4季度末 |
短期借款余额 | 78,910.26 | 85,313.69 | 75,938.81 | 86,768.23 |
长期借款余额 | 96,925.62 | 121,388.46 | 143,556.12 | 148,115.58 |
合计 | 175,835.88 | 206,702.15 | 219,494.93 | 234,883.81 |
平均借款金额 | 209,229.19 | |||
借款利息 | 8,389.05 | |||
年平均借款利率 | 4.01% |
公司2024年度各季末借款余额分别为175,835.88万元、206,702.15万元、219,494.93万元、234,883.81万元,由此计算公司平均借款金额为209,229.19万元,借款的利息支出为8,389.05万元,公司年平均借款利率4.01%,借款利率水平较为合理。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类型 | 处置金融资产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投资收益 | 收益率 | 期末余额 |
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9,284.00 | 2024年1月4日 | 无固定期限 | 179.74 | 0.36% | 8,875.00 |
浦银理财天添利进取1号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年1月19日 | 2024年6月26日 | 83.90 | 2.80% | - |
(机构专属)中银理财-乐享天天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500.00 | 2024年1月19日 | 无固定期限 | 46.55 | 0.16% | 1,900.00 |
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日盈1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79.51 | 2024年1月2日 | 无固定期限 | 3.13 | 0.18% | 208.95 |
合计 | / | 82,563.51 | / | / | 313.31 | 0.38% | 10,983.95 |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类型 | 挂钩标的 | 行权金额 | 交割日期 | 锁定汇率 | 到期日汇率 | 投资收益 | 收益率 |
外汇远期结汇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欧元 | 3,208.82 | 2024年10月29日 | 7.931 | 7.7073 | 91.72 | 2.86% |
外汇期权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美元 | 2,960.02 | 2024年12月27日 | 7.0595 | 7.1893 | -40.28 | -1.36% |
合计 | / | / | 6,168.84 | / | / | / | 51.43 | 0.83% |
公司本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和远期结汇和外汇期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313.31万元投资收益,年化收益率为0.38%,收益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公司持有理财的时间较短;外汇远期业务结汇3,208.82万元,投资收益91.72万元;交割外汇期权2,960.02万元,投资收益-40.28万元。外汇业务年化收益率为0.83%。
6、补充说明年审会计师针对期末货币资金、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针对期末货币资金、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严格实施银行函证程序,保持对函证全过程控制;
(2)关注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受限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3)通过银行函证,确认借款额、借款利率、已偿还数额及利息支付等情况,关注企业的流动性风险;
(4)派人员现场打印银行对账单、银行开户明细、企业信用报告,并对重要银行做双向测试;
(5)将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的变动进行核对,复核其勾稽关系。检查非记账本位币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
(6)检查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原始凭证、相关合同、发票,确定是否真实存在;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结合账龄的分析关注长期收不回款项的性质;
(7)对大额其他应收款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项目,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检查合同、发票、付款单等资料,确定账户余额及交易是否真实。”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其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借款合同,检查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已偿还数额及利息支付、抵押担保等情况,关注企业的流动性风险;
2、查阅公司银行对账单、银行开户行明细、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
3、将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与上年情况进行比对,核查其分类准确性与一致性。检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明细,复核其勾稽关系准确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明细,复核其
是准确性;
4、分析复核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性;
5、查阅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
(二)核查意见
1、公司已经补充列示2025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
2、公司已经补充列示2025年3月末有息负债的具体构成;
3、2024年末保证金余额大幅增长主要因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除已披露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存单、理财等不存在质押、冻结、共管账户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
4、根据公司对未来一年模拟测算的现金流量情况,公司不存在显著资金缺口,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并增加银行贷款,主要因货币资金来自于客户回款和银行贷款,客户回款主要用于偿还二季度到期银行贷款,新增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5、公司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借款与利息支出相匹配;
6、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公司针对期末货币资金、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执行了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
问题9、关于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情况
2024年公司行政人员223人,较上年仅增加1人,但管理费用1.98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职工薪酬1.10亿元,同比增长35%;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818.29万元,同比增长122%;新增劳务费115.45万元。此外,2024年销售费用5,058.86万元,其中样品费613.55万元,同比增长1326%,占销售费用的12%。
请公司:(1)列示管理费用项下职工薪酬、劳务费、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结合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具体构成及变动,说明行政人员数量稳定而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合理性;(2)列示样品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样品类别、用途、交付对象、数量及单价,结合销售模式、客户合作模式,说明样品费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公司2023年至2024年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职工薪酬 | 10,992.33 | 8,162.68 | 2,829.65 | 34.67 |
办公、差旅及会议费 | 3,339.54 | 3,341.03 | -1.49 | -0.04 |
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 | 2,519.46 | 1,918.55 | 600.91 | 31.32 |
业务招待费 | 892.90 | 696.80 | 196.10 | 28.14 |
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 | 818.29 | 368.09 | 450.19 | 122.30 |
残保金 | 389.75 | 343.66 | 46.09 | 13.41 |
电费及能源动力费 | 198.42 | 138.68 | 59.74 | 43.08 |
车辆费用 | 131.55 | 144.72 | -13.17 | -9.10 |
劳务费 | 115.45 | - | 115.45 | 不适用 |
修理费 | 78.37 | 181.03 | -102.67 | -56.71 |
租赁及物业费 | 49.66 | 54.54 | -4.89 | -8.96 |
股份支付 | -44.69 | 2,317.94 | -2,362.62 | -101.93 |
其他 | 279.99 | 167.37 | 112.62 | 67.29 |
合计 | 19,761.02 | 17,835.10 | 1,925.92 | 10.80 |
1、列示管理费用项下职工薪酬、劳务费、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结合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具体构成及变动,说明行政人员数量稳定而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1)职工薪酬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 6,601.86 | 5,175.19 | 1,426.68 | 27.57 |
辞退福利 | 1,170.31 | 39.10 | 1,131.21 | 2,893.06 |
社会保险费 | 690.73 | 632.00 | 58.73 | 9.29 |
住房公积金 | 248.85 | 267.69 | -18.84 | -7.04 |
其他福利费用 | 1,534.18 | 1,372.10 | 162.08 | 11.81 |
工会经费 | 742.39 | 676.60 | 65.79 | 9.72 |
职工教育经费 | 4.00 | - | 4.00 | - |
合计 | 10,992.33 | 8,162.68 | 2,829.65 | 34.67 |
报告期内,公司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金额6,601.86万元,较上年增加1,426.68万元,同比增长27.57%,主要为海外员工薪酬增加。2024年公司和各境内子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薪酬为4,486.32万元,较2023年的4,414.44万元略有增长;2024年公司海外子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薪酬为2,115.54万元,较2023年的760.75万元增加1,354.80万元,是公司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金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海外子公司薪酬增加主要系公司海外订单规模不断增大且陆续发往海外,为确保海外项目顺利执行,公司加大对海外子公司的管理运营支持,新增项目管理、采购、质量、运营、财务、行政等职能的管理人员;同时公司于报告期内成立了匈牙利子公司并处于运营初期,部分生产人员尚未从事生产活动,主要开展技能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相关人员职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因此海外子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子公司美国豪森、印度豪森、德国豪森、匈牙利豪森合计管理人员职工薪酬2,115.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4.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辞退福利金额为1,170.31万元,较上年增加1,131.21万元,同比增长2,893.06%,主要系公司持续优化人员结构配置、调整组织架构,支付给员工的辞退福利资金大幅增加。在人员优化过程中,亦有部分行政人员优化,同时新增的海外人员增加了行政人员人数,因此截至期末行政人员数量平稳。
(2)劳务费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劳务公司企服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常州永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协议》,为公司员工培训、产品中心管理等工作提供外包服务。
(3)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金额818.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01.83万元,同比增长109.17%,主要内容包括咨询服务费、审计费、法律服务费等。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金额 |
评审服务费 | 314.33 | 19.65 | 294.68 |
审计费 | 181.70 | 112.79 | 68.90 |
投资关系服务费 | 136.35 | - | 136.35 |
律师费 | 62.84 | 18.37 | 44.47 |
咨询服务费 | 47.17 | 132.08 | -84.91 |
其他服务费 | 75.90 | 85.20 | -9.31 |
合计 | 818.29 | 368.09 | 450.19 |
公司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中评审服务费、审计费、投资者关系服务费、律师费增长较多,咨询服务费下降较多。
公司2024年评审服务费大幅增加主要包括聘请服务机构星霖咨询(江苏)有限公司为专项资金项目编制报告、整理资料等提供咨询服务,增加支出249.06万元;聘请中介机构北京翰通融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做CMMI认证,增加支出18.87万元。
投资关系服务费是公司聘请服务机构海南鑫润鑫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鼎立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合计增加支出136.35万元。
审计费和律师费支出增加是因公司为准备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行尽职调查聘请律师和会计师支出的费用,包括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海外子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审计服务机构等。
咨询服务费主要是公司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为其提供开展海外业务的咨询服务。
其他服务费包括信息披露服务费、招聘费、人力服务费、背调服务费等,金额较为稳定。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位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董德熙 | 董事长、总经理 | 88.40 | 97.36 | -9.21 |
赵方灏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65.76 | 78.41 | -16.13 |
张继周 | 董事、副总经理 | 65.58 | 84.83 | -22.69 |
董博 | 董事、副总经理 | 89.23 | 72.41 | 23.23 |
芮鹏 | 董事 | - | - | - |
高晓红 | 董事 | 42.41 | 46.13 | -8.07 |
李日昱 | 独立董事 | 8.00 | 8.00 | - |
刘金科 | 独立董事 | 8.00 | 8.00 | - |
张令荣 | 独立董事 | 8.00 | 8.00 | - |
聂莹 | 监事会主席 | 48.05 | 53.73 | -10.58 |
郭岩 | 监事 | 13.69 | 14.70 | -6.85 |
曲雅文 | 监事 | 14.16 | 14.63 | -3.22 |
许洋 | 董事会秘书 | 68.79 | 60.50 | 13.71 |
杨宁 | 副总经理 | 73.49 | 67.97 | 8.12 |
胡绍凯 | 副总经理 | 67.53 | 70.01 | -3.55 |
合计 | 661.08 | 684.68 | -3.45 |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大对海外子公司的管理运营支持,同时持续优化人员结构配置、调整组织架构,支付给员工的辞退福利资金大幅增加。
2、列示样品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样品类别、用途、交付对象、数量及单价,结合销售模式、客户合作模式,说明样品费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的样品费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样品类别 | 用途 | 交付对象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模具、切刀等样件 | 维护客户关系、推广市场 | VINFAST manufacturing complex | 批 | 1 | 125.67 | 125.67 |
2 | 显示设备,间歇测量装置等样件 | 客户11 | 批 | 1 | 67.72 | 67.72 | |
3 | 锂电池样件 | 客户33 | 批 | 1 | 64.86 | 64.86 | |
4 | 多功能机器人 | Mahindra Electric Mobility Limited | 批 | 1 | 64.00 | 64.00 | |
5 | 紧固零件样件 | 客户33 | 批 | 1 | 41.41 | 41.41 | |
6 | 锚固装置样件 | 客户33 | 批 | 1 | 27.18 | 27.18 | |
7 | 电容模组,传感器,平衡器等样件 | 客户11 | 批 | 1 | 24.53 | 24.53 | |
8 | 紧固零件样件 | 客户33 | 批 | 1 | 21.32 | 21.32 | |
9 | 紧固零件样件 | 客户33 | 批 | 1 | 16.39 | 16.39 | |
10 | 紧固零件样件 | 客户33 | 批 | 1 | 15.61 | 15.61 | |
合计 | / | / | / | / | 468.69 | 468.69 |
公司报告期内大力拓展海外市场,为了应对国际经济及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采取多项措施系统化持续提升全球化市场推广、项目运营能力,维护与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关系。目前公司在欧洲等海外市场仍在探索,根据欧洲的新能源汽车的碳排放目标,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目前除了推广锂电池相关的智能生产设备,还重点推广新能源驱动电机、电驱智能生产设备等相关产品。针对海外市场,为方便客户了解公司产品技术能力及标准,给予部分重要客户样件,并争取在愈发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争取客户的新订单和新业务。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检查费用明细科目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检查费用归集的合理性;
2、分析复核费用中各项目情况,将其中主要构成与上年度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3、查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资料,核查其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4、检查公司样品费具体清单及相关凭证资料。
(二)核查意见
1、公司已经补充列示了管理费用项下职工薪酬、劳务费、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2、公司行政人员数量稳定而职工薪酬大幅增长主要因海外子公司管理人员和管理运营费用增加,同时优化人员支付辞退福利增加,具有合理性;
3、公司样品费主要用于维护海外客户关系、拓展海外市场,随着公司海外战略实施,公司样品费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问题10、关于往来款情况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2,965.41万元,同比增长24%,其中一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占比37%;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4,450.42万元,同比增长63%,其中预提费用2,969.53万元、员工报销款及其他1,450.44万元。
请公司:(1)列示其他应收款对手名称、款项性质、发生时间、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金额、关联关系,并逐项说明长期未收回的具体原因;(2)按业务类型列示其他应付款项下“预提费用”的具体构成、计提依据、近三年预提费用的实际支付周期,并进一步说明应付员工报销款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列示其他应收款对手名称、款项性质、发生时间、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金额、关联关系,并逐项说明长期未收回的具体原因。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按照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917.39 | 1,578.65 |
待退土地补偿金 | - | 136.74 |
个人借款及员工备用金 | 355.54 | 364.33 |
代扣代缴社保及公积金 | 407.74 | 510.85 |
其他 | 685.89 | 221.71 |
合计 | 3,366.56 | 2,812.27 |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107.24 | 1,338.54 |
1至2年 | 96.92 | 680.34 |
2至3年 | 578.15 | 98.09 |
3至4年 | 59.92 | 226.73 |
4至5年 | 89.64 | 164.61 |
5年以上 | 434.70 | 303.97 |
合计 | 3,366.56 | 2,812.27 |
(1)保证金及押金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对手名称 | 发生日期 | 期末账面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净额 | 关联关系 |
1 | 客户32 | 2022年、2024年 | 449.00 | 1年以内,2-3年 | 5.00 | 22.45 | 426.55 | 无 |
2 | 客户46 | 2018年 | 200.00 | 5年以上 | 5.00 | 10.00 | 190.00 | 无 |
3 | A-K?pít?ipari Kft. | 2024年 | 190.96 | 1年以内 | 5.00 | 9.55 | 181.41 | 无 |
4 |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024年 | 183.00 | 1年以内 | 5.00 | 9.15 | 173.85 | 无 |
5 | 客户3 | 2022年 | 120.00 | 2-3年 | 5.00 | 6.00 | 114.00 | 无 |
6 |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024年 | 111.92 | 1年以内 | 5.00 | 5.60 | 106.32 | 无 |
7 | 客户39 | 2024年 | 70.00 | 1年以内 | 5.00 | 3.50 | 66.50 | 无 |
8 | 客户34 | 2020年、2021年 | 65.34 | 3-4年,4-5年 | 5.00 | 3.27 | 62.07 | 无 |
9 | 远宏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2023年 | 50.00 | 1-2年 | 5.00 | 2.50 | 47.50 | 无 |
10 | 客户47 | 2024年 | 50.00 | 1年以内 | 5.00 | 2.50 | 47.50 | 无 |
合计 | / | 1,490.22 | / | / | 74.52 | 1,415.70 |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超过一年未收回保证金及押金情况如下:
1)客户32客户32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449.00万元,其中1年以内账龄账面余额为35.00万元,2-3年账龄账面余额为414.00万元。超过一年未收回保证金及押金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交付后返还。
2)客户46客户46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00.00万元,其中5年以上账龄账面余额为200.00万元,为履约保证金。公司与客户于2018年8月签署销售合同,公司为客户提供混合动力智能装配线产品,由于客户产品设计评审及整车开发延期等原因,双方后续于2020年3月签署补充协议,原合同做延期暂停并对公司目前所完成的产线及设备的设计图纸做冻结处理。待项目重启并完成交付后返还。
3)客户3客户3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20.00万元,其中2-3年账龄账面余额为120.00万元,上述款项均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交付后返还。4)客户34客户34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65.34万元,其中3-4年账龄账面余额为35.34万元,4-5年账龄账面余额为30.00万元,上述款项均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交付后返还。
5)远宏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远宏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50.00万元,其中1-2年账龄账面余额为50.00万元,上述款项为保理业务保证金,待双方保理业务协议履行完毕后返还。
(2)个人借款及员工备用金情况
个人借款及员工备用金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355.54万元,其中1年以内账龄账面余额为299.70万元,1年以上至5年以内账龄账面余额为5.75万
元,5年以上账龄账面余额为50.10万元。个人借款及员工备用金项目中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原因为公司成立初期外部个人借款48.88万元,后续因该人资金周转困难尚未偿还相关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代扣代缴社保及公积
代扣代缴社保及公积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407.74万元,其中1年以内账龄账面余额为407.67万元。
(4)其他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685.89万元,其中1年以内账龄账面余额为
483.95万元,1年以上至5年以内账龄账面余额为29.75万元,5年以上账龄账面余额为172.18万元。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464.18万元,主要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收回的出口退税款金额较上年年末大幅增加,对应期末账面余额为462.19万元,账龄为1年以内。
其他项目中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9年9月参与客户桑顿新能源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支付160.0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后续公司未中标客户招标项目,同时由于客户出现经营困难,暂未退还该资金。公司持续与客户沟通资金归还事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其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其他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业务类型列示其他应付款项下“预提费用”的具体构成、计提依据、近三年预提费用的实际支付周期,并进一步说明应付员工报销款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1)预提费用情况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预提费用主要包括劳务费、员工差旅费、运费等费用,具体金额和计提方法如下:
单位:万元
预提费用性质 | 2024年末金额 | 内容 | 计提依据 |
劳务费 | 669.01 | 设计、装配、项目现场调试的外包劳务费用 | 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和合同执行情况,对于在当年内完成的合同,扣除已经开票结算部分,对未开票部分进行预提 |
员工差旅费 | 395.06 | 员工出差补贴支出 | 对截止年末仍出差在外员工,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计算应归属于当年的出差补贴,进行计提 |
运费 | 1,386.19 | 国内物流费用,出口运保费 | 根据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计提 |
其他 | 519.27 | 行政办公费用,咨询服务费等 | 根据合同约定金额和期间进行计提 |
合计 | 2,969.53 | / | / |
近三年,公司预提劳务费、运费及其他费用,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票结算和款项支付;预提员工差旅费,按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在员工出差结束后提交报销流程和报销单据,经审批和审核后完成支付。
(2)员工报销款及其他变动情况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员工报销款及其他,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金额 | 2023年末金额 |
员工报销款 | 589.92 | 382.23 |
其他 | 860.52 | 40.80 |
合计 | 1,450.44 | 423.03 |
员工报销款及其他的大幅增长,主要来源于其他事项业务,具体是出口海外项目的运保费。2023年海外新能源订单数量和金额均大幅增加,按照项目执行周期,大部分项目在2024年实现出口,出口货物大幅增长带来运保费同趋势增大。同时,员工报销款也有小幅增加,主要是对于海外项目出差,出差周期和补助标准都高于国内项目,员工差旅报销费用规模增大,因此年末结存未报销金额相应增大。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结合账龄分析关注长期未收回款项的情况;
2、了解其他应付款各重大明细项目核算的内容及性质,进行类别分析,检查是否存在与本科目核算无关的款项,关注其交易背景、实质和合理性;
3、核查列示其他应付款项下“预提费用”的具体构成、计提依据和期后支付情况。
(二)核查意见
1、公司已经补充列示其他应收款的相关信息,以及长期未收回款项的原因;
2、公司已经补充说明预提费用的相关信息,公司员工报销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海外项目增加,海外项目的员工差旅报销规模增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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