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原指定曲洪东先生、申晓斌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因曲洪东先生工作安排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奔先生接替曲洪东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申晓斌先生、王奔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曲洪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担任保荐代表人期间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