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德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2.469元/股调整为12.357元/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12.469元/股调整为12.357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13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9,455股;首次授予部分的9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7,481股。由于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091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1,027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7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892,872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7,636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