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3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工作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2024年4月6日前授予激励对象。由于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未有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因此作废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3名激励对象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7,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2023年数字电源产品销售额为人民币627万元,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43,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000股。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另给予每位监事3000/月的津贴。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审议并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