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688508)_公司公告_芯朋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芯朋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