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688508)_公司公告_芯朋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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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88508公司简称:芯朋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芯朋微688508/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易慧敏孙朝霞
电话(0510)85217718(0510)85217718
办公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
大厦大厦
电子信箱ir@chipown.com.cnir@chipown.com.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155,356,209.162,949,377,669.30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82,568,607.122,492,243,636.933.6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36,023,742.60453,282,254.7740.32
利润总额89,113,170.1235,774,752.6914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93,468.6443,924,086.8310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441,618.7045,458,768.3350.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6,249.2637,382,497.31-8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61.79增加1.7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0.34108.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10.34108.8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9.6923.04减少3.35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43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张立新境内自然人26.1234,301,000000
易扬波境内自然人3.684,834,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其他2.202,888,400000
李志宏境内自然人1.992,617,776000
薛伟明境内自然人1.221,597,000000
陈健境内自然人1.101,439,858000
华林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71,410,000000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01,307,32700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51,114,401000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41,108,46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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