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688508)_公司公告_芯朋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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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14,0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40万股,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11%。

(3)授予价格:32.99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9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授予26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下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Am)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0%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营业收入增长率 (A)A≧AmX=100%
90%≤A/Am*100%<100%X=70%
A/Am*100%<90%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B-、C、D”六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A/B+B/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70%0

若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18日,同意以

33.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5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
2024年4月18日32.99元/股540.00万股26人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等待期即将届满,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1,614,0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易扬波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4月18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6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仍在职的24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367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459.5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3.61%,本期公司层面归属1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其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24人均符合归属资格:其中,24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A/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及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归属1,614,00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4,000股,归属期限为2025年4月18日-2026年4月17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4月18日。

(二)归属数量:1,614,000股。

(三)归属人数:24人。

(四)授予价格:32.99元/股(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33.14元/股调整为32.9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国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易扬波中国董事、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501530%
李海松中国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30930%
易慧敏中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0930%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21人)428128.4030%
合计(24人)538161.4030%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614,0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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