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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389证券简称:普门科技公告编号:
2025-050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2,478,000份股票期权、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3,687,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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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188名激励对象授予8,090,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00元/份调整为20.719元/份,并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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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3名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90,000份;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4年1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9),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9月11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719元/份调整为20.437元/份;决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2,47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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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海燕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4-058)。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9月26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3.80元/份,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1,131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80元/份调整为13.518元/份;决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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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激励计划合计3,687,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相关说明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行权股票期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截至2025年5月26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离职之日起不得行权,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40,000份不得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导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3-78号),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及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5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93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2,47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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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行权股票期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截至2025年5月26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离职之日起不得行权,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20,000份不得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导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3-78号),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及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7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3,267,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3,687,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以及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以及业务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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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2,478,000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3,687,000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