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688389)_公司公告_普门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

普门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证券代码:

688389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保障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门科技”)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三.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

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十二.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

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

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

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4点00分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求知东路8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22楼会议室召集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董事长刘先成先生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

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变更与关联人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深圳普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门生物”)进行增资的方案,公司增资金额为3,300.00万元保持不变,关联人刘先成、胡明龙、曾映以及由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组成的五个员工持股平台的增资金额由6,402.00万元变更为2,420.00万元;同时,拟新增关联人李大巍、路曼对普门生物增资,增资金额合计300.00万元,普门科技放弃该部分优先增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普门生物的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加至6,320.00万元,公司持有普门生物的股权比例变更为56.96%(具体持股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普门生物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变更增资方案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增资方刘先成、胡明龙、曾映、李大巍、路曼及五个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变更增资方案构成关联交易。

增资方案变更前后,普门生物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资方案变更前增资方案变更后
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普门科技3,600.0035.99%3,600.0056.96%
刘先成1,500.0015.00%210.003.32%
胡明龙300.003.00%100.001.58%
曾映200.002.00%100.001.58%
李大巍(新增)--200.003.16%
路曼(新增)--100.001.58%
五个员工持股平台4,402.0044.01%2,010.0031.80%
合计10,002.00100%6,320.00100%

注:1、本次增资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出资,其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2、上表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上表中的五个员工持股平台已设立完毕,分别为深圳瑞禾锦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瑞禾锦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瑞成海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瑞成康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瑞禾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在前述员工持股平台合计增资金额2,010.00万元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各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金额,并确定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名单;

)对员工持股平台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合伙协议的签署、资金募集,向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

)办理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全部事宜,包括与各增资方协商确定增资协议具体内容、签署增资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员工持股平台注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成都安捷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安捷畅”)、四川安捷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捷畅”)以及四川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四川捷祥”)之间发生4,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含税)占同类业务比例(%)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成都安捷畅、四川安捷畅、四川捷祥4,000979.07402.7198.57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系2024年8月至12月数据,2025年度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调整

注1:本次预计金额包含前次预计但截至2025年4月11日尚未实际发生的金额。

注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是指占2024年度向第三方采购产品、商品(不含原材料、半成品)金额的比例。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来源为自产,2024年度向第三方采购产品、商品的金额为408.5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1.16%。

二、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洪瑞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刘先成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2023年

日至2024年

日,刘洪瑞先生任成都安捷畅董事,刘洪瑞先生任成都安捷畅董事期间及其离任后12个月内,成都安捷畅为公司关联方。2025年

日起,成都安捷畅已非公司关联方,但鉴于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至2025年7月20日止,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仍将成都安捷畅认定为关联方。鉴于四川安捷畅、四川捷祥与成都安捷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四川安捷畅、四川捷祥认定为关联方。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成都安捷畅、四川安捷畅及四川捷祥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成都安捷畅、四川安捷畅及四川捷祥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交易有利于公司临床医疗产品线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来源为自产,2024年度向第三方采购产品、商品的含税金额为

408.5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1.16%。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等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或续签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及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关联股东刘先成、厦门瀚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0,827,343.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8,485,7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832,975.8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20,832,975.86元;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20,832,975.8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9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20,832,975.8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98%。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主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的平均水平确定。

(一)公司董事长的报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

(二)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年,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关联股东刘先成、厦门瀚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明龙、曾映、李大巍、王红、项磊、刘敏、杨军需回避表决。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票、国内信用证、外汇等),具体金额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由42,807.6157万股增加至42,848.573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807.615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2,848.5730万元”。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拟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807.6157万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848.573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2,807.615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807.6157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2,848.573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848.573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三)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三)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或任意连续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发展阶段等因素制定分红建议和预案。……(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东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3.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八)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已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章程修订备案登记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有序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整合提升,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稳步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报告内容详见议案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蔡翘梧)》《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光辉)》《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邹海燕)》。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议案附件二)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4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议案附件三。本报告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议案附件四。

本报告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续聘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附件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有序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整合提升,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稳步发展。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回顾2024年是难忘的一年,是艰苦奋斗的一年。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地缘冲突的硝烟在局部地区弥漫,全球经济的走势跌宕起伏,科技革新的浪潮汹涌澎湃,人工智能的突破以惊人之势重塑着各个行业的格局。在这“突变”的大环境中,普门科技始终坚守初心,坚持长期主义,以稳健的步伐持续前行。在各位员工的努力下、广大股东的关心和支持下、董事会强有力的推进下,公司紧紧围绕着战略目标,秉承“质量?效率?积累?求变”四大核心经营理念,实现经营情况全面良好的发展。

2024年度,普门科技业绩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114,803.78万元,同比增长0.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539.15万元,同比增长5.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814.49万元,同比增长4.69%;实现经营性现金流29,647.05万元,同比下降2.4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05,096.4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81元,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依法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ESG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的合规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的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依法召集股东大会,高效执行会议决议

2024年,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确认董事及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了决议。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各项工作均得到落实。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1、信息披露方面,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义务,不断夯实信息披露工作细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持续优化定期报告、各类临时公告的编制工作机制,高效精准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

2、投资者沟通方面,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定期报告发布后,为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公司积极组织与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的沟通活动,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机构策略会、分析师会议、公司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关键少数”积极出席会议,回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就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等进行沟通交流,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互信,实现信息的有效传达。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关注外部政策与经济环境的变化,与时俱进,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战略建议和决策;大力推进公司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能力,继续加强研发和市场投入,不断引进优秀人才,持续改进公司治理,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坚持价值创造,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一如既往地坚持为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报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议案附件二: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决策程序、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3月2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5月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2.《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年6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数量的议案》。
2024年8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9月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4.《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9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10月1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除召开上述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还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务行为,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股权激励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相应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持续建立、完善、落实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公司2024年度的重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已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三、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监事会自身履职能力建设,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治理,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7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附件三: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状况综述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预定的目标,全力抓好经营工作,强化内部规范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过公司管理层和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呈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额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1,148,037,800.481,145,718,825.932,318,974.550.20
利润总额379,429,472.46344,508,037.0634,921,435.4010.14
净利润342,958,517.22327,498,016.0915,460,501.134.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5,391,536.26328,579,949.1616,811,587.105.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8,144,926.01313,453,964.6714,690,961.344.69
每股收益(元/股)0.810.770.045.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020.42-2.22减少2.22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6,470,545.11303,823,443.22-7,352,898.11-2.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690.71-0.02-2.82
总资产2,894,535,872.502,331,378,809.56563,157,062.9424.16
所有者权益2,049,406,657.001,797,621,330.79251,785,326.2114.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50,964,593.161,796,746,247.91254,218,345.2514.15

二、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总体情况2024年末,资产总计2,894,535,872.50元,负债总计845,129,215.50元,所有者权益总计2,049,406,657.00元。

2、资产结构2024年末,资产总计2,894,535,872.50元,比上年末增加了563,157,062.94元,增长了24.16%,主要情况如下:

?主要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合计
2023年末1,309,597,603.44143,716,010.22165,236,327.537,956,345.001,626,506,286.19
2024年末1,723,617,919.65172,768,433.20185,147,843.8010,143,593.112,091,677,789.76
增减额414,020,316.2129,052,422.9819,911,516.272,187,248.11465,171,503.57

(1)货币资金比上年增加了414,020,316.21元,同比增长31.61%,主要是销售收款增加以及取得短期借款所致。

(2)存货比上年增加了29,052,422.98元,同比增长20.22%。

(3)应收账款比上年增加了19,911,516.27元,同比增长12.05%。

(4)预付款项比上年增加了2,187,248.11元,同比增长27.49%。?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商誉无形资产合计
2023年末208,335,192.43244,989,922.2650,553,848.2895,744,345.42599,623,308.39
2024年末45,427,639.41439,148,859.5936,198,952.59100,563,218.81621,338,670.40
增减额-162,907,553.02194,158,937.33-14,354,895.694,818,873.3921,715,362.01

(1)在建工程比上年减少了162,907,553.02元,同比下降78.19%,主要是由于龙华办公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了194,158,937.33元,同比增长79.25%,主要是由于龙华办公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3)商誉比上年减少了14,354,895.69元,同比下降28.40%。

(4)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了4,818,873.39元,同比增长5.03%。

3、负债结构

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845,129,215.50元,比上年增加311,371,736.73元,同比增加58.34%,其中:流动负债比上年增加316,811,722.35元,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减少5,439,985.62元。

?主要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合计
2023年末42,070,307.5930,376,489.42240,000,000.0068,907,083.65381,353,880.66
2024年末23,290,481.9433,473,439.18600,000,000.0060,935,657.30717,699,578.42
增减额-18,779,825.653,096,949.76360,000,000.00-7,971,426.35336,345,697.76

(1)合同负债比上年减少了18,779,825.65元,同比下降44.64%,主要是完成了预收货款相关的合同履约义务确认销售收入所致。

(2)其他应付款比上年增加了3,096,949.76元,同比增加10.20%。

(3)短期借款比上年增加了360,000,000.00元,同比增加150%,主要是增加短期信用借款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减少7,971,426.35元,同比下降11.57%。

4、所有者权益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50,964,593.16元,比上年的1,796,746,247.91元增加254,218,345.25元,同比增长14.15%。

三、经营成果分析

2024年,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以品质、服务、价值为核心,扩大市场,强化管理,降低成本,创造价值,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1、销售收入保持增长态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148,037,800.48元,同比增长0.20%;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5,391,536.26元,同比增长5.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8,144,926.01元,同比增长4.69%。

2、期间费用总额379,394,725.6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2%,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05%,比上年同期的31.56%增加1.49个百分点。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6,470,545.11303,823,443.22-2.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738,701.06-59,965,662.1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973,605.92103,117,592.22155.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下降

2.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长

155.02%,主要是本期新增短期信用贷款所致。

五、主要财务指标注:下列指标未剔除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单位:元)1,148,037,800.481,145,718,825.930.20
销售毛利率(%)67.2163.004.21
期间费用率(%)33.0531.561.49
销售净利率(%)29.8728.581.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020.42减少2.22个百分点
每股收益(元/股)0.810.775.19
流动比率(倍)2.593.15-17.78
速动比率(倍)2.362.81-16.01
资产负债率(%)29.2022.89减少6.31个百分点
总资产周转率(次)0.440.55-20.00
存货周转率(次)2.382.96-19.5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558.80-25.5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附件四: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特制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础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

二、财务预算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5年度业务涉及的国内国际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税率以及外汇汇率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7、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四、特别提示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各位董事特别注意!2025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加强市场开拓、优化产品结构,确保公司朝着预定的经营目标协调、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