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688389)_公司公告_普门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邹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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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门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邹海燕)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邹海燕作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邹海燕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文凭、荷兰欧洲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英国财务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印度成本会计师、注册特许财务策划师。历任广东省财政厅主任科员,香港KPMG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康元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广东高域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于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香港国际会计师公会、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专业机构和大学,担任培训导师;兼任香港理工大学企业发展院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特聘教授。现任中国税务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嘉域上市融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2211.HK)、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12)、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619)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无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我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邹海燕10100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我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应参加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55

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在会议召开前,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2024年各次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对董事薪酬事项已回避表决。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多次沟通,定期听取和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情况以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高度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财务状况以及内控建设情况,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及时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管理层沟通相关问题。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

及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等机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内控运行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听取公司相关汇报,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设置了专用的办公场所,董事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我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保持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交付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的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面对面沟通,听取各方声音和意见,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我还通过参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增资成都安捷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安捷畅”)有利于公司拓展临床医疗产品线的市场渠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均按同一估值对成都安捷畅进行增资,并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权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次增资系配合四川安捷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捷畅”)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重组整合,未改变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同时有助于完善公司围手术期解决方案的产品组合,助力临床医疗产品线的市场渠道拓展,公司与关联方均按同一估值对四川安捷畅进行增资,并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权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查,其符合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公司的薪酬体系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稳定公司核心团队和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成就、行权价格调整和离职激励对象期权注销、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持独立性,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我将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2024年对本人工作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谢谢!

邹海燕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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