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1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分别是:
1、2021年3月24日,公司以现场加视频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1 年4月 23日,公司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7月 6日,公司以现场加视频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4、2021 年8月 26日,公司以现场加视频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2021 年9月 15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1年10月2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1年度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工作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方面
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工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
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继续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二是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是定期审阅财务报告,保持与会计事务所沟通及联系,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实施更加有力地监督;
四是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继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五是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更好地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