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688386)_公司公告_泛亚微透: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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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内部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相关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根据本次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云先生、李建革先生、邹东伟先生、王爱国先生、蒋励先生、王玉新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我们认为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张云先生、李建革先生、邹东伟先生、王爱国先生、蒋励先生、王玉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次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技平先生、陈强先生、许明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葛 鸿:

陆 蒀:

许明强: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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