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688386)_公司公告_泛亚微透:泛亚微透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公司代码:688386 公司简称:泛亚微透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泛亚微透688386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少华吕洪兵
电话0519-853135850519-85313585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
电子信箱zhengquan@ microvent.com.cnzhengquan@ microvent.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55,393,259.85614,863,231.70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3,772,247.98554,800,174.41-0.1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42,553,148.08110,120,088.672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72,073.5717,669,494.479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412,916.1617,511,932.8267.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900,748.3718,523,245.287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76.29减少0.2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3444.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90.3444.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195.89减少0.7个百分点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1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张云境内自然人27.8719,511,46719,511,46719,511,4670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869,000,0309,000,0309,000,0300
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1.568,094,7248,094,7248,094,7240
江苏常州武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752,625,1062,625,1062,625,1060
邹东伟境内自然人3.422,394,7162,394,7162,394,7160
杨明之境内自然人3.202,240,9262,240,9262,240,9260
上海东证期货-光大证券-东证期货泛亚微透高核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2.501,750,0001,750,0001,750,0000
郭乃强境内自然人2.141,500,0001,500,0001,500,0000
昌建忠境内自然人2.081,457,3351,457,3351,457,3350
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931,347,6321,347,6321,347,63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张云先生、邹东伟先生与李建革先生于2019年6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上海东证期货-光大证券-东证期货泛亚微透高核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所成立的专项资管计划。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