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an Asian Microvent Tech (Jiangsu) Corporation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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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7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每股发行价格 | 人民币【】元 |
预计发行日期 | 【】年【】月【】日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7,000万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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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承诺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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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要围绕ePTFE微透产品、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研发平台进行相关领域的新产品开发。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298.41万元、1,200.40万元和1,447.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7%、5.75%和5.90%。一方面,公司需结合市场需求对现有产品不断更新、升级;另一方面,公司还将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导致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及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可能造成研发项目不能形成研发成果,不能成功开发出新产品,或者开发的新产品不被市场接受,进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汽车行业下滑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ePTFE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挡水膜、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包装、家电等领域,目前公司业绩主要来自于汽车相关行业贡献,汽车行业贡献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05%、90.04%和84.22%,占比较高。汽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
自2018年起,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及中美贸易战等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开始下滑。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下滑4.16%和2.76%。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达到2,572.10万辆和2576.90万辆,同比下降7.51%和8.23%,下滑幅度较上年继续扩大。假如未来经济增速持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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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汽车消费继续萎缩,汽车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对整车厂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汽车市场预期显示,如果国内及海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预计今年国内汽车市场销量将下滑15%,假设公司2020年汽车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下滑15%,非汽车领域销售保持不变,则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将同比下滑12.63%;如海外疫情继续蔓延,预计国内汽车市场销量将下滑25%,假设公司2020年汽车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下滑25%,非汽车领域销售保持不变,则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将同比下滑21.06%。若未来汽车行业消费持续低迷或进入下行周期,则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应用领域开拓风险
公司主要采取“产品多元、市场利基”的发展战略,该战略要求公司积极拓展汽车行业外的其他应用领域,但目前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其他应用领域拓展不利的因素,例如:公司目前销售团队人员大部分仍面向汽车应用领域,公司目前在消费电子领域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拓展,若公司无法招募或培养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销售团队,或销售团队的渠道建设不达预期,消费电子相关产品的销售将可能无法快速增长;新进入行业领域验证周期较长,而在新能源、航空航天等技术门槛较高的应用领域尤为明显,公司的泄压阀产品在进入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前经历了1年以上的验证周期,若公司拟拓展的领域验证周期大幅超出预期或最终无法通过验证,将导致公司新应用领域的开拓进度缓慢。同时,若公司拟拓展的应用领域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作为新进入者短期内无法获得充足订单形成规模效应,也可能造成在其他应用领域拓展不利的风险。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09%、44.57%和46.55%。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下游客户对成本的管控较为精细,因此汽车行业一般存在供应商产品价格年降政策,公司应用于汽车领域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应客户要求每年进行一定幅度的下调,如果公司不能降低相应产品的生产成本,或者下游客户出于成本考虑增加低附加值产品的采购比例,则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会随之降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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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高速增长期业务未来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根据增长速度、毛利率水平以及营业收入占比的不同,公司的主营业务可以划分为两类:高速增长业务和稳定发展业务,高速增长业务以消费电子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以及CMD为代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消费电子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以及CMD逐步推向市场并形成销售收入,该类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609.46万元、1,718.08万元和3,377.4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3.32%、
8.28%和13.84%。
前述产品相关业务处于高速增长期,后续市场推广的成功与否既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动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公司持续研发能力、市场推广力度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发行人消费电子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以及CMD等高速增长期业务的开发和拓展可能不及预期。如果前述业务开发或市场推广效果不佳,或者出现其他不利因素,将可能导致发行人前述业务发展减缓甚至停滞,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收入占比较低
发行人主要产品主要包括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挡水膜、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 7个大类。前述主要产品对应发行人核心技术应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应用核心技术 |
ePTFE微透产品 | ePTFE膜的制造技术、ePTFE膜的改性技术、ePTFE膜的复合技术、ePTFE膜的组件应用技术、精密模切技术、专用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
密封件 | - |
挡水膜 | - |
吸隔声产品 | ePTFE膜的制造技术、ePTFE膜的改性技术、ePTFE膜的复合技术、ePTFE膜的组件应用技术、纤维均匀成网铺垫技术、精密模切技术、专用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
气体管理产品 | 高性能干燥剂制作技术 |
机械设备 | 专用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
CMD | ePTFE膜的制造技术、ePTFE膜的改性技术、ePTFE膜的复合技术、ePTFE膜的组件应用技术、高性能干燥剂制作技术、精密模切技术、专用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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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和优质的汽车行业客户资源,为后续发行人其他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因此,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主要包括ePTFE微透产品、吸隔声产品(自主加工生产基础吸音棉及ePTFE膜复合吸音棉)、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 5大类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7.24%、42.34%、50.03%,占比较低。
三、公司所处市场为长尾利基市场,单一细分市场规模较小的风险
“利基市场”是指需求没有被服务好的小众市场,具备获取利益的基础,一般具有较高的毛利率;“长尾”是指拓展开发众多小市场后能够汇聚成与大市场相当的规模。因此,长尾利基市场是指汇聚众多需求量不大或有获取利益基础的市场。公司不同细分产品所处的单一细分市场规模较小,例如:根据公司对2019年各细分市场规模的测算,在ePTFE微透产品中,透气栓、透气膜国内市场规模约为1.85亿元人民币、耐水压透声膜全球市场规模约为25.53-66.38亿元人民币;汽车密封件国内市场规模约为77.16亿元人民币;挡水膜国内市场规模约7.72亿元人民币;吸音棉国内市场规模约23.15亿元人民币;气体管理产品国内市场规模约在1.65-2.06亿元人民币之间;CMD国内潜在市场规模约为9.77亿元人民币。
因此,由于公司不同产品所处单一细分市场规模较小,公司需要不断拓展开发新的应用细分市场,如果未来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新的应用领域拓展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6102号”《审阅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3.31 | 2019.12.31 | 变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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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40,309.33 | 42,505.13 | -5.17 |
所有者权益 | 26,803.10 | 28,194.86 | -4.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803.10 | 28,194.86 | -4.94 |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1-3月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4,236.75 | 5,614.45 | -24.54 |
营业利润 | 645.64 | 1,070.87 | -39.71 |
利润总额 | 634.99 | 1,070.53 | -40.68 |
净利润 | 603.24 | 897.09 | -32.7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3.24 | 897.09 | -32.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7.71 | 894.50 | -36.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18 | 749.49 | 7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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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影响将逐步减弱。
具体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之“(六)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做出的重要承诺,具体承诺事项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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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发行概况 ········································································································· 1声明与承诺 ······································································································ 2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收入占比较低 ···················································· 5
三、公司所处市场为长尾利基市场,单一细分市场规模较小的风险 ······················ 6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6
五、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8第一节 释义 ··································································································· 12
一、普通术语 ··························································································· 12
二、专业术语 ··························································································· 14第二节 概览 ··································································································· 17
一、 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7
二、 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三、 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8
四、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9
五、 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 20
六、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2
七、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2
八、 募集资金用途 ··················································································· 22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4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25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5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7
一、 技术风险 ························································································· 27
二、 经营风险 ························································································· 27
三、 内控风险 ························································································· 30
四、 财务风险 ························································································· 30
五、 发行失败风险 ··················································································· 31
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32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二、 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3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37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 ······················································ 38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38
六、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 4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43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 52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56
一、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 56
二、 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6
三、 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27
四、 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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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35
六、 公司特许经营权 ·············································································· 150
七、 公司的核心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 150
八、 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6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65
一、 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65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 167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 167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167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 167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67
七、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 167
八、同业竞争情况 ··················································································· 169
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170
十、关联交易 ························································································· 172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78
一、财务报表 ························································································· 178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 ················································· 18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186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86
五、报告期内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87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 ······················································· 206
七、主要税项及相关税收优惠···································································· 208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09
九、对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 212
十、经营成果 ························································································· 216
十一、资产质量 ······················································································ 243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 ···················································· 264
十三、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 269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 270
十五、重大资本性支出 ············································································· 272
十六、流动性分析 ··················································································· 272
十七、持续经营能力不利变化及风险因素分析 ·············································· 273
十八、报告期内重大投资、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 273
十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 273
二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74
二十一、发行人盈利预测 ·········································································· 283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84
一、 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84
二、 本次募投项目备案及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285
三、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286
四、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 286
五、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 297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01
一、 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01
二、 股利分配政策 ················································································· 302
三、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06
四、 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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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 · 307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5
一、 重大合同 ······················································································· 325
二、 对外担保 ······················································································· 331
三、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31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 332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33第十三节 附件 ······························································································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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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泛亚微透、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泛亚有限 | 指 | 常州市泛亚微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曾用名:常州德弘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泛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泛亚电子 | 指 | 常州泛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曾用名:常州市乃平电子有限公司 |
源富新材 | 指 | 常州源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19年4月注销(吸收合并) |
泛亚汽车 | 指 | 常州市泛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18年9月注销(吸收合并) |
德弘电器线缆分公司 | 指 | 常州市德弘电器有限公司线缆分公司,曾为发行人的分公司,已于2019年10月注销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张云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张云及邹东伟、李建革 |
南方轴承 | 指 |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南方轴承,股票代码:002553.SZ),发行人的股东 |
常州赛富 | 指 | 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 |
常州武商 | 指 | 江苏常州武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 |
蓝鲸资本 | 指 | 南京蓝鲸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 |
Gore、美国戈尔 | 指 | 美国戈尔公司(W. L. Gore & Associates),膨体聚四氟乙烯材料全球龙头,年收入达到37亿美元 |
日东电工 | 指 | 日本日东电工株式会社(NITTO DENKO),日本百年企业,是全球膜材料领域的大型知名企业 |
唐纳森 | 指 | 美国唐纳森公司(Donaldson),美国大型科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航天航空、农业、建筑等领域气体、液体过滤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年收入接近30亿美元 |
OZO | 指 | OZO化学技术株式会社(OZO Kagakugiken Co., Ltd.),日本知名干燥剂研发、生产企业,产品可应用于汽车、医疗、电子、食品等多种行业 |
宁德时代、CATL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宁德时代,股票代码:300750.SZ),是中国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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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糸、小糸车灯、华域视觉 | 指 | 华域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原为上海小糸车灯有限公司,原合资方日本小糸车灯是全球车灯市场的龙头企业之一 |
法雷奥 | 指 | 法国法雷奥集团(Valeo),全球汽车配件行业龙头之一,2019财年销售收入192亿欧元 |
海拉、海拉车灯 | 指 | 德国海拉公司(HELLA),成立于1899年的百年企业,是全球车灯市场的龙头企业之一,2018财年销售收入近70亿欧元 |
马瑞利 | 指 | 意大利马瑞利集团(Magneti Marelli),全球知名汽车配件企业,是全球车灯市场的龙头企业之一 |
斯坦雷 | 指 | 日本斯坦雷电气株式会社(Stanley),日本最大的专业性光电子器件公司,全球车灯市场的龙头企业之一 |
佩尔哲 | 指 | 艾德勒佩尔哲集团(Adler Pelzer Group),全球知名汽车声学、热学系统开发设计厂商,2018年销售收入14.7亿欧元 |
星宇股份、星宇车灯 | 指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星宇股份,股票代码:601799.SH)) |
燎旺、燎旺车灯 | 指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安瑞、安瑞光电 | 指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系三安光电(600703.SH)全资子公司 |
南北大众 | 指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一汽大众 | 指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一汽集团 | 指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上汽大众 | 指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 | 指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上汽集团,股票代码:600104.SH)) |
上汽乘用车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
GP | 指 |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LP | 指 | 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 | 指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章程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东方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 |
信达、发行人律师 | 指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天健、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坤元评估 | 指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1-14
中企华评估 | 指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行为 |
股票、A股 | 指 | 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上市 | 指 | 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 | 指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生效 |
报告期 | 指 |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PTFE | 指 | 聚四氟乙烯,具有耐高温、摩擦系数极低、抗酸抗碱、抗多种有机溶剂的特点,俗称“塑料之王” |
ePTFE | 指 | 膨体聚四氟乙烯(expanded PTFE),由聚四氟乙烯树脂经拉伸等特殊工艺加工制成,富有弹性和柔韧性,具有微细纤维连接而形成的网状结构,在声学、光学、电磁学、热力学等方面具有特殊的性质 |
凝露 | 指 | 水蒸气在空气中达到较高饱和度时,在温度相对较低的物体上凝结的一种现象 |
CMD | 指 | 凝露控制器(Condensation Management Device),通过控制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湿度,避免水汽凝结形成水滴的设备 |
MEB | 指 | 电动车模块化平台,是大众集团为纯电动车型打造,并兼顾插电混动车型的平台。未来将成为大众新能源汽车的主要生产平台 |
BEV、PHEV | 指 | BEV(Battery Electric Vehicle)代表纯电动汽车;PHEV(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代表插电混合动力汽车 |
ECU | 指 | 电子控制单元(Electronic Control Unit),是汽车电子的核心元器件之一,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防抱死系统等 |
MEMS | 指 | 微电机系统(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是在微电子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融合了光刻、腐蚀、薄膜、LIGA、硅微加工、非硅微加工和精密机械加工等技术制作的高科技电子机械器件 |
SMT | 指 | 表面贴装技术(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是在印刷电路板(PCB)基础上进行加工的系列工艺流程的简称 |
FPC | 指 | 柔性电路板(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是以聚酰亚胺或聚酯薄膜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的可挠性印刷电路板。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弯折性好的特点 |
吸隔声产品 | 指 | 由吸声材料、隔声材料制作的产品 |
1-1-15
利基市场 | 指 | Niche Market,高度专门化、定制化的细分市场,一般具有高技术门槛、高毛利和相对较小的市场空间 |
JIT生产 | 指 | 准时制生产方式,又称作无库存生产方式(stockless production),一般为汽车主机厂向供应商等提出要求,供应商必须在精确时间完成配送,保障主机厂既能完成生产又不产生原材料库存 |
PCT专利 | 指 |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协定)的简写,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同时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寻求对其发明的保护 |
超临界、超临界法 | 指 | 介于气液之间的一种既非气态又非液态的物态,这种物质只能在其温度和压力超过临界点时才能存在;超临界萃取法,在超临界状态下将超临界流体与待分离的物质接触,使其有选择性地把极性大小、沸点高低和分子量大小不同的成分依次萃取出来 |
气凝胶 | 指 | 一种固体物质形态,微观结构上存在大量孔隙,具有非常低的质量密度,物体内部空气含量可达99.8%,导热系数非常低,是一种很好的保温阻热材料 |
平均自由程 | 指 | 在一定的条件下,一个气体分子在连续两次碰撞之间可能通过的各段自由路程的平均值 |
微纳孔 | 指 | 孔径大小在微米与纳米级的微观孔洞结构 |
IP67、IP68 | 指 | IP防护等级,防护等级主要以IPXX的后两位数字XX表述,第一位X是从0到6,最高等级为6,表示抗微尘的能力;第2位X是从0到8,最高等级为8,表示防水的能力,因此IP68为防尘防水的最高等级 |
同轴电缆 | 指 | 一种高性能电缆,因截面的中心导线和屏蔽层构成同心圆而得名,具有高频损耗低、屏蔽及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 |
EPDM | 指 | 三元乙丙橡胶,耐臭氧、耐热、耐候等耐老化性能优异,可广泛用于密封件、建筑用防水材料、电线电缆护套、耐热胶管等领域 |
EVA | 指 |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可以制作成包装用薄膜、垫片、医用器材,可用作热熔胶粘剂、电缆绝缘层等,可用于发泡 |
PE | 指 | 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化学稳定性好,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 |
PP | 指 | 聚丙烯,有较低的热变形温度(100℃)、低透明度、低光泽度、低刚性,但是有较强的抗冲击强度,表面刚度和抗划痕特性很好 |
PE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具有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长期使用温度可达120℃,电绝缘性优良 |
PVC | 指 | 聚氯乙烯,对光和热的稳定性差,在100℃以上或经长时间阳光曝晒,就会分解而产生氯化氢,并进一步自动催化分解 |
PI | 指 | 聚酰亚胺,综合性能最佳的有机高分子材料之一,耐高温且绝缘性良好,广泛应用在航空航天、微电子、纳米、液晶、激光等领域 |
PU、PUR | 指 | 聚氨酯,由异氰酸酯与多元醇反应而制成的一种具有氨基甲酸酯链段重复结构单元的聚合物 |
Nafion-H | 指 | 全氟磺酸树脂,是已知的最强固体超强酸,具有耐热性能好、化学稳定性和机械强度高等特点。全氟磺酸树脂作为绿色固体酸催化剂,对许多反应有较好的催化活性和选择性 |
1-1-16
XPE | 指 | 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分解,无气味,弹性好,是制造爬行垫、隔音层、隔热层、汽车脚垫的优选材料 |
格拉辛纸 | 指 | 格拉辛硅油纸,具有耐高温,防潮,防油等功能,一般用于食品、医药等行业的包装 |
VOC、VOCs | 指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nds) |
RTO | 指 | 蓄热式氧化装置(Regenerative Thermal Oxidizer),是一种装载蓄热体并通过氧化分解方式处理有机废气的设备 |
VAVE | 指 | 又称为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VA)与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VE),是一种管理技术,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
1-1-17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1995年11月8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22日 |
注册资本 | 5,2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云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经营场所:武进区礼嘉镇坂上村)(一照多址) |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及礼嘉镇坂上村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张云 |
行业分类 |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 无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其他承销机构 | 无 |
发行人律师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1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机构2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1,750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25%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 1,750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25% |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0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0 |
发行后总股本 | 7,000万股 |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 ||
发行市盈率 | 【】倍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元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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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 |
发行市净率 | 【】倍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不适用 |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 | ||
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 | |||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
发行费用概算 | 【】万元 |
发行安排 | 日期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 |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 【】 |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 【】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 |
股票上市日期 | 【】 |
项目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2017.12.31/ 2017年度 |
资产总额(万元) | 42,505.13 | 34,474.45 | 31,802.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28,194.86 | 25,816.12 | 23,760.9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4.10 | 24.87 | 21.56 |
营业收入(万元) | 24,527.80 | 20,879.66 | 18,357.74 |
净利润(万元) | 4,373.73 | 3,086.76 | 2,155.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4,373.73 | 3,058.89 | 2,161.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4,369.44 | 2,875.66 | 2,261.8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83 | 0.62 | 0.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83 | 0.62 | 0.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40 | 12.38 | 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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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2017.12.31/ 2017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4,370.76 | 3,074.41 | 2,056.33 |
现金分红(万元) | 1,995.00 | 1,125.00 | 500.0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90 | 5.75 | 7.07 |
产品 | 应用领域 | |
ePTFE微透产品 | 汽车微透产品 | 车灯、动力电池包等 |
消费电子微透产品 | 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安防设备等 | |
包装微透产品 | 化学品包装、食品包装 | |
密封件 | 汽车、家电 | |
挡水膜 | 汽车 | |
吸隔声产品 | 汽车 | |
气体管理产品 | 车灯 | |
机械设备 | 医疗、制造 | |
CMD | 车灯、动力电池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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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领域,公司与华域视觉、法雷奥、海拉车灯、星宇车灯、燎旺车灯等知名车灯企业以及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集团、一汽大众、一汽集团等终端主机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曾荣获通用汽车“供应商质量优秀奖”,星宇车灯、大茂伟瑞柯车灯“优秀供应商”等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已取得了BMW集团、戴姆勒集团的供应商代码。
公司的耐水压透声膜产品已经顺利切入消费电子行业,并且实现了在小米、华为、Google等智能可穿戴设备上应用,成为全球为数不多的几家消费电子耐水压透声膜供应商之一。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已经与宁德时代展开合作,CMD泄压阀产品已实现小批量供货,该产品未来主要应用于戴姆勒集团的新能源汽车中。
公司产品绝大多数应用领域属于长尾利基市场,因此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的研发与新应用的开拓。公司的实验室是江苏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形成了30-50米高耐水压透声膜、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等储备产品,应用领域覆盖了消费电子、新能源等行业。强大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能力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技术先进性
公司经过大量的试错和反复改进,掌握了不同功能特性的ePTFE膜的制造技术,通过长期的资源投入,在工艺流程上建立起了较高的壁垒。同时,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生产工艺装备的能力,通过自制设备突破了ePTFE膜产业化制造的壁垒。在商务方面,公司拥有大量与主机厂配合研发、验证并持续服务的经验,能够定制化、组件化地为客户提供产品,突破了ePTFE膜的应用化壁垒。
公司的多个核心产品技术指标已达行业先进水平,透气膜、透气栓已大量替代国际巨头的进口产品,高耐水压透声膜的主要技术指标可对标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同时,公司独创的ePTFE膜复合吸音棉及CMD产品相比行业内同类型或具有相同功能的产品具有一定优势,已获得或正在申请多个PCT国际专利,未来将面向全球市场与行业领先企业直接竞争。
同时,公司还牵头起草了行业标准《汽车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防水透气组件》
1-1-21
(QC/T 979-2014),并在ePTFE膜相关领域拥有大量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77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美国、日本PCT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8项,外观专利2项。
(二)模式创新性
公司以科技进步为驱动力,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
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特点是细分市场众多,单个细分市场容量虽相对较小,但汇总的市场大且毛利率高,是典型的长尾利基市场。因此公司采取了“产品多元、市场利基”的发展战略:围绕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不断研究开发具有不同功能特性、可应用在不同领域的产品,依托多元化的产品不断挖掘细分利基市场,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组件化的解决方案。
(三)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研发,报告期内取得了大量专利与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等科技成果,并将相应成果与公司业务深度融合,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已应用在了ePTFE微透产品、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中,相关核心技术产品在发行人的销售收入中占比逐年提高,2019年达到50.03%,是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随着公司已有核心技术产品的市场份额扩大、储备核心技术产品推向市场,公司研发技术产业化程度将不断提升。
(四)未来发展战略
发行人掌握了ePTFE膜的整套生产、加工及应用技术,在高端ePTFE领域突破了国外竞争对手的垄断,所生产的透气膜、透气栓、耐水压透声膜、ePTFE膜复合吸音棉、CMD等主要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已达行业先进水平。发行人积极拓展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的应用范围,沿着“产品多元、市场利基”的发展战略在声(ePTFE膜复合吸音棉、MEMS声学膜)、电(燃料电池电极膜)、磁(PTFE屏蔽膜)、热(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气体管理(干燥剂、吸雾剂)、耐候耐化学(保护垫片)等领域持续研究创新。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围绕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不断研究开发具有不同功能特性、可应用在不同领域的创新产品,不断挖掘细分利基市场,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组件化的解决方案。
1-1-22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下列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
1 | 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 | 6,679.81 | 6,300.00 |
2 | 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 | 12,302.04 | 11,200.00 |
3 |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298.41 | 4,98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合计 | 34,280.26 | 30,480.00 |
1-1-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 | 每股面值 | 1.00元 |
3 | 发行股数 | 1,750万股 |
4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询价确定) |
5 |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中国证监会履行完本次发行的注册程序后,发行人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在启动发行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具体情形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详细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战略配售的人员姓名、担任职务、认购股份数量和比例、限售期限等 |
6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保荐机构之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
7 | 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8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元/股(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股(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9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元(按照【】年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照【】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10 | 市净率 |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11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 |
12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13 | 发行费用概算 | 【】万元 |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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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 | 【】万元 |
评估费 | 【】万元 |
律师费 | 【】万元 |
发行手续费 | 【】万元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马骥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4层 |
电话 | 021-23153888 |
传真 | 021-23153500 |
保荐代表人 | 朱强、章巍巍 |
项目协办人 | 高一天 |
项目组成员 | 张啸天、窦照锋、李长根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张炯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楼 |
电话 | 0755-88265288 |
传真 | 0755-88265537 |
经办律师 | 李瑮蛟、万利民、程珊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王越豪 |
住所 |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30层 |
电话 | 0571-89722888 |
传真 | 0571-89722980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赵丽、徐丹 |
资产评估机构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俞华开 |
住所 |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 |
电话 | 0571-88216941 |
传真 | 0571-88216968 |
经办注册评估师 | 章陈秋、应丽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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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谢肖琳 |
住所 | 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6幢1号 |
电话 | 0519-88155675 |
传真 | 0519-88155678 |
经办注册评估师 | 蔡辰杰、周雷刚 |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
电话 | 021-68870587 |
传真 | 021-58754185 |
收款人户名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收款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
账号 | 1001 1907 0901 3329 236 |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
电话 | 021-68808888 |
传真 | 021-68804868 |
发行安排 | 日期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 |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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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安排 | 日期 |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 【】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 |
股票上市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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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分别为6,823.63万元、8,780.98万元和12,212.15万元。近年来新材料领域高速发展,技术能力不断提高。一些新的技术和产品可能对公司现有技术和产品形成替代,例如:
CMD对公司的透气膜、透气栓存在替代效应;更加完善的整车降噪设计会降低客户对公司吸隔声产品的需求。若未来行业内出现突破性的新技术或研发成果,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技术路线,可能导致公司技术水平落后,从而对产品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要围绕ePTFE微透产品、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研发平台进行相关领域的新产品开发。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298.41万元、1,200.40万元和1,447.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7%、5.75%和5.90%。一方面,公司需结合市场需求对现有产品不断更新、升级;另一方面,公司还将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导致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及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可能造成研发项目不能形成研发成果,不能成功开发出新产品,或者开发的新产品不被市场接受,进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汽车行业下滑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ePTFE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挡水膜、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包装、家电等领域,目前公司业绩主要来自于汽车相关行业贡献,汽车行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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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05%、90.04%和84.22%,占比较高。汽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自2018年起,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及中美贸易战等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开始下滑。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下滑4.16%和2.76%。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达到2,572.10万辆和2576.90万辆,同比下降7.51%和8.23%,下滑幅度较上年继续扩大。假如未来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汽车消费继续萎缩,汽车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对整车厂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汽车市场预期显示,如果国内及海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预计今年国内汽车市场销量将下滑15%,假设公司2020年汽车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下滑15%,非汽车领域销售保持不变,则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将同比下滑12.63%;如海外疫情继续蔓延,预计国内汽车市场销量将下滑25%,假设公司2020年汽车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下滑25%,非汽车领域销售保持不变,则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将同比下滑21.06%。若未来汽车行业消费持续低迷或进入下行周期,则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合资及自主品牌整车厂、车灯厂,包括上汽通用、南北大众、上汽集团、华域视觉、星宇车灯、燎旺车灯、长城汽车、佩尔哲、法雷奥、三立等。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的销售金额分别为9,972.90万元、10,025.91万元和11,078.0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33%、
48.02%和45.17%,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若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及时满足上述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或上述客户因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开拓新的应用领域或者新的应用领域开拓不理想,将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还面临着开拓新客户的压力,如果新客户拓展情况未达到预期,亦会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应用领域开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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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采取“产品多元、市场利基”的发展战略,该战略要求公司积极拓展汽车行业外的其他应用领域,但目前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其他应用领域拓展不利的因素,例如:公司目前销售团队人员大部分仍面向汽车应用领域,公司目前在消费电子领域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拓展,若公司无法招募或培养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销售团队,或销售团队的渠道建设不达预期,消费电子相关产品的销售将可能无法快速增长;新进入行业领域验证周期较长,而在新能源、航空航天等技术门槛较高的应用领域尤为明显,公司的泄压阀产品在进入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前经历了1年以上的验证周期,若公司拟拓展的领域验证周期大幅超出预期或最终无法通过验证,将导致公司新应用领域的开拓进度缓慢。同时,若公司拟拓展的应用领域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作为新进入者短期内无法获得充足订单形成规模效应,也可能造成在其他应用领域拓展不利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正在不断加大,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影响市场占有率、毛利率水平,进而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以2019年为例,假设公司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ePTFE微透产品销量下降5%、10%和15%,其他财务数据不变,则2019年利润总额将下降251.25万元、
502.50万元和753.74万元,下降幅度为4.97%、9.94%和14.92%。
(五)发行人高速增长期业务未来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根据增长速度、毛利率水平以及营业收入占比的不同,公司的主营业务可以划分为两类:高速增长业务和稳定发展业务,高速增长业务以消费电子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以及CMD为代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消费电子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以及CMD逐步推向市场并形成销售收入,该类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609.46万元、1,718.08万元和3,377.4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3.32%、
8.28%和13.84%。
前述产品相关业务处于高速增长期,后续市场推广的成功与否既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动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公司持续研发能力、市场推广力度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发行人消费电子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以及CMD等高速增长期业务的开发和拓展可能不及预期。如果前述业务开发或市场推广效果不佳,或者出现其他不利因素,将可能导致发行人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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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发展减缓甚至停滞,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核心技术泄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如果公司研发成果泄密或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丁荣华、宋海民尚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也暂无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将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技术保密、技术升级及开发和生产经营可能将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
四、财务风险
(一)无法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已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235.55万元、30.72万元和336.9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4%、0.88%和6.67%。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届满后,公司需要依法申请复审,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在未来复审或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复核过程中,公司可能出现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条件,或被税务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认定为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况,从而存在无法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501.50万元、6,409.52万元和8,171.84万元,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9.97%、30.70%和
33.32%。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两笔已于2016年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的议案,前述两笔应收账款合计963.43万元。未来,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增长,发行人应收账款可能继续上升,如果未来客户信用情况或与发行人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将可能形成坏账损失。此外,随着应收账款规模增加、账龄延长,坏账准备金额可能也会增加,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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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减少发行人盈利规模。目前全球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汽车等大宗可选消费品的需求受到一定抑制,汽车相关产业链也因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系汽车主机厂及配件厂,若该类客户受到汽车行业周期性下行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款。
以2019年为例,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8,635.1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463.27万元,计提比例5.36%。若未来客户信用情况恶化,假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上升5、10和15个百分点,即计提比例为10.36%、15.36%和20.36%,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由此增加431.76万元、863.51万元和1,295.27万元,相应利润总额的下降幅度为8.54%、17.09%和25.63%。
(三)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560.61万元、4,249.92万元和4,454.55万元,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7.50%、32.51%和26.81%。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其中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账面余额合计分别占当期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87.86%、
90.20%和 89.77%,占比较高。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存货余额有可能继续增加,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到本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作效率。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09%、44.57%和46.55%。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下游客户对成本的管控较为精细,因此汽车行业一般存在供应商产品价格年降政策,公司应用于汽车领域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应客户要求每年进行一定幅度的下调,如果公司不能降低相应产品的生产成本,或者下游客户出于成本考虑增加低附加值产品的采购比例,则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会随之降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适用中国证监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如发行认购不足或发行未能达到预计上市条件的市值要求,将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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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受建设周期影响将导致净利润无法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增长较大而引发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大幅增加,虽然本次募投项目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但并不能排除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情况,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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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Pan Asian Microvent Tech (Jiangsu) Corporation |
注册资本 | 5,2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云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1995年11月8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22日 |
住所 |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经营场所:武进区礼嘉镇坂上村)(一照多址) |
邮政编码 | 213000 |
电话 | 0519-85313585 |
传真 | 0519-85310816 |
互联网网址 | www.microvent.com.cn |
电子信箱 | zoudongwei@microvent.com.cn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 | 证券部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 邹东伟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 | 0519-85313585 |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 | 所占比例 |
1 | 张云 | 25.00 | 50.00 |
2 | 邹东伟 | 10.00 | 20.00 |
3 | 杨明之 | 10.00 | 20.00 |
4 | 姚伟平 | 5.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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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 | 所占比例 |
合计 | 5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1 | 张云 | 13,511,467 | 30.03 |
2 | 南方轴承 | 9,000,030 | 20.00 |
3 | 赛富投资 | 8,094,724 | 17.99 |
4 | 常州武商 | 2,625,106 | 5.83 |
5 | 邹东伟 | 2,394,716 | 5.32 |
6 | 杨明之 | 2,240,926 | 4.98 |
7 | 昌建忠 | 1,457,335 | 3.24 |
8 | 蓝鲸资本 | 1,347,632 | 2.99 |
9 | 朱鸣钢 | 947,048 | 2.10 |
10 | 李建革 | 732,329 | 1.63 |
11 | 姚伟平 | 541,923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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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12 | 沈建峰 | 537,090 | 1.19 |
13 | 靳庭辉 | 461,367 | 1.03 |
14 | 蒋文兵 | 351,518 | 0.78 |
15 | 巢树兴 | 244,158 | 0.54 |
16 | 殷军华 | 219,699 | 0.49 |
17 | 诸文广 | 146,466 | 0.33 |
18 | 江科成 | 146,466 | 0.33 |
合计 | 45,0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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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1 | 张云 | 19,511,467 | 37.16 |
2 | 南方轴承 | 9,000,030 | 17.14 |
3 | 常州赛富 | 8,094,724 | 15.42 |
4 | 常州武商 | 2,625,106 | 5.00 |
5 | 邹东伟 | 2,394,716 | 4.56 |
6 | 杨明之 | 2,240,926 | 4.27 |
7 | 郭乃强 | 1,500,000 | 2.86 |
8 | 昌建忠 | 1,457,335 | 2.78 |
9 | 蓝鲸资本 | 1,347,632 | 2.57 |
10 | 朱鸣钢 | 947,048 | 1.80 |
11 | 李建革 | 732,329 | 1.39 |
12 | 姚伟平 | 541,923 | 1.03 |
13 | 沈建峰 | 537,090 | 1.02 |
14 | 靳庭辉 | 461,367 | 0.88 |
15 | 蒋文兵 | 351,518 | 0.67 |
16 | 巢树兴 | 244,158 | 0.47 |
17 | 殷军华 | 219,699 | 0.42 |
18 | 诸文广 | 146,466 | 0.28 |
19 | 江科成 | 146,466 | 0.28 |
合计 | 52,5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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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为了更好地发挥泛亚微透与源富新材的协同效应、提高运营效率,2019年2月25日泛亚微透召开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发行人拟吸收合并源富新材。2019年4月,发行人完成了对源富新材的吸收合并,并取得了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核准源富新材注销登记的通知。
鉴于2018年源富新材经审计(天健审[2019]1735号)净利润为437.12万元,超额完成了当年的业绩承诺,全体股东一致看好源富新材气体管理产品的未来业绩,且源富新材已被发行人吸收合并,2019年5月6日泛亚微透召开股东大会决议解除前述对赌协议,关联股东张云、郭乃强回避表决。
2、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源富新材于收购完成日前一个会计年度(即2017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占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孰高 | 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孰高 | 营业收入 |
源富新材 | 6,400.00 | 6,400.00 | 26.04 |
发行人 | 31,802.53 | 23,854.36 | 18,357.74 |
占比 | 20.12 | 26.83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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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
(一)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名称 | 常州泛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3年4月17日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500万元 | |
注册地 |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坂上村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坂上村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自动化机械设备制造、加工与维修,为发行人从事新材料生产提供定制化设备,同时是发行人开展机械设备相关业务的主体。 | |
财务数据 (万元,已经天健审计) | 项目 | 2019.12.31/2019年度 |
总资产 | 610.11 | |
净资产 | 556.26 | |
净利润 | 4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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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402196303******。
报告期内,张云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其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张云与发行人股东邹东伟、李建革于2019年6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6月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主要条款约定,前述三人在处理除因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回避外的其他需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或做出表决的事项时均应保持一致行动,若各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以张云的意见为准。一致行动协议自2019年6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泛亚微透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有效期届满如张云、邹东伟及李建革未变更或终止协议,则协议自动续期3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云、邹东伟及李建革在发行人的持股与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张云 | 董事长、总经理 | 19,511,467 | 37.16 |
邹东伟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394,716 | 4.56 |
李建革 | 董事、副总经理 | 732,329 | 1.39 |
合计 | 22,638,512 | 43.12 |
名称 |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8年5月8日 |
注册资本 | 34,800万元 |
实收资本 | 34,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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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翔路9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翔路9号 |
股东构成 |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53.SZ,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史娟华、史维合计持有其49.37%的股份。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开发、制造和销售滚针轴承、单向滑轮总成和摩托车单向离合器等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 |
名称 | 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09年12月2日 | ||
注册地 | 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E座402-2室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E座402-2室 | ||
出资构成(%) | 出资人 | 类型 | 比例 |
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GP | 1.00 | |
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LP | 99.00 | |
合计 | 100.00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创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 |
基金名称 | 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基金编号 | SD3086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天津赛富盛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00661 |
名称 | 江苏常州武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4月10日 | ||
注册地 |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湖路特1-3号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湖路特1-3号 | ||
出资构成(%) | 出资人 | 类型 | 比例 |
江苏九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GP | 2.07 | |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LP | 67.01 | |
江苏武进国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LP | 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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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LP | 5.15 | |
刘建伟 | LP | 7.74 | |
施浩南 | LP | 5.15 | |
徐成大 | LP | 5.15 | |
合计 | 100.00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创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 |
基金名称 | 江苏常州武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编号 | SD4942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江苏九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07444 |
序号 | 股东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
1 | 张云 | 19,511,467 | 37.16 | 19,511,467 | 27.87 |
2 | 南方轴承 | 9,000,030 | 17.14 | 9,000,030 | 12.86 |
3 | 常州赛富 | 8,094,724 | 15.42 | 8,094,724 | 11.56 |
4 | 常州武商 | 2,625,106 | 5.00 | 2,625,106 | 3.75 |
5 | 邹东伟 | 2,394,716 | 4.56 | 2,394,716 | 3.42 |
6 | 杨明之 | 2,240,926 | 4.27 | 2,240,926 | 3.20 |
7 | 郭乃强 | 1,500,000 | 2.86 | 1,500,000 | 2.14 |
8 | 昌建忠 | 1,457,335 | 2.78 | 1,457,335 | 2.08 |
9 | 蓝鲸资本 | 1,347,632 | 2.57 | 1,347,632 | 1.93 |
10 | 朱鸣钢 | 947,048 | 1.80 | 947,048 | 1.35 |
11 | 李建革 | 732,329 | 1.39 | 732,329 | 1.05 |
12 | 姚伟平 | 541,923 | 1.03 | 541,923 | 0.77 |
13 | 沈建峰 | 537,090 | 1.02 | 537,090 | 0.77 |
14 | 靳庭辉 | 461,367 | 0.88 | 461,367 | 0.66 |
15 | 蒋文兵 | 351,518 | 0.67 | 351,518 | 0.50 |
16 | 巢树兴 | 244,158 | 0.47 | 244,158 | 0.35 |
17 | 殷军华 | 219,699 | 0.42 | 219,699 | 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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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
18 | 诸文广 | 146,466 | 0.28 | 146,466 | 0.21 |
19 | 江科成 | 146,466 | 0.28 | 146,466 | 0.21 |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17,500,000 | 25.00 | |
合计 | 52,500,000 | 100.00 | 70,00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 | 本次发行前 |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
1 | 张云 | 19,511,467 | 37.16 |
2 | 南方轴承 | 9,000,030 | 17.14 |
3 | 常州赛富 | 8,094,724 | 15.42 |
4 | 常州武商 | 2,625,106 | 5.00 |
5 | 邹东伟 | 2,394,716 | 4.56 |
6 | 杨明之 | 2,240,926 | 4.27 |
7 | 郭乃强 | 1,500,000 | 2.86 |
8 | 昌建忠 | 1,457,335 | 2.78 |
9 | 蓝鲸资本 | 1,347,632 | 2.57 |
10 | 朱鸣钢 | 947,048 | 1.80 |
合计 | 49,118,984 | 93.56 |
序号 | 股东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本次发行前 | |
持股数量 | 所占比例 | |||
1 | 张云 | 董事长、总经理 | 19,511,467 | 37.16 |
2 | 邹东伟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394,716 | 4.56 |
3 | 杨明之 | 监事 | 2,240,926 | 4.27 |
4 | 郭乃强 | 员工 | 1,500,000 | 2.86 |
5 | 昌建忠 | 监事会主席 | 1,457,335 | 2.78 |
6 | 朱鸣钢 | 董事 | 947,048 | 1.80 |
7 | 李建革 | 董事、副总经理 | 732,329 | 1.39 |
8 | 姚伟平 | 已退休 | 541,923 | 1.03 |
9 | 沈建峰 | 员工 | 537,090 | 1.02 |
10 | 靳庭辉 | 已退休 | 461,367 | 0.88 |
合计 | 30,324,201 | 57.76 |
1-1-43
2017年1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7]5号):原则同意常州市国资委提出的发行人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截至2017年1月19日,发行人总股本45,000,000股,其中常州赛富为国有股东,持有8,094,724股,占总股本的17.99%。如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常州赛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应加注“SS”标识。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根据该管理办法,发行人上市后常州赛富不作国有股东认定。
2、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外资股份的情况。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不存在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2019年6月10日,张云、邹东伟、李建革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有关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任职 | 提名人 | 任期 |
张云 | 董事长、总经理 | 董事会提名 | 2018年9月 |
1-1-44
姓名 | 任职 | 提名人 | 任期 |
邹东伟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委员会 | 至 2021年9月 |
李建革 | 董事、副总经理 | ||
朱鸣钢 | 董事 | ||
金玉丹 | 董事 | ||
罗实劲 | 董事 | ||
陆蒀 | 独立董事 | ||
葛鸿 | 独立董事 | ||
许明强 | 独立董事 |
1-1-45
司泛亚电子总经理。
金玉丹 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0年至1981年在中国软件总公司任总经理助理;1981年至1984年在中国惠普公司任工程师;1988年至1997年在美国3Com公司先后任软件研发工程师、中国首席代表;1997年至2002年在英国马可尼通讯公司任亚太区总裁;2003年至2005年在美国络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任总裁;2005年至2008年在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任首席执行官;2008年至今在北京软银赛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合伙人;现任发行人董事。
罗实劲 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至2000年在交通银行常州分行信贷部先后任信贷员、工业科科长、副主任;2000年至2003年在交通银行常州分行任新区支行行长;2004年至2007年在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分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至今在江苏九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
陆蒀 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7年至2005年在上海梅陇镇伊势丹任部门主管;2005年至2014年在上海金隅商贸有限公司任零售总经理;2017年至今在卓磁(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葛鸿 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3年至1999年在常州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1999年至2000年在江苏国联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2000年至2016年在江苏常州全民安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任副主任;2016年至今在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任副主任;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许明强 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年至2015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任经理;2015年至2016年在杭州账王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至2019年在杭州科地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任投后管理总监;2019年至今在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监;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2、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1-1-46
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任职 | 提名人 | 任期 |
昌建忠 | 监事会主席 | 监事会 | 2018年9月 至 2021年9月 |
杨明之 | 监事 | ||
丁荣华 | 职工代表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姓名 | 任职 | 任期 |
张云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年9月 至 2021年9月 |
邹东伟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李建革 | 董事、副总经理 | |
蒋励 | 财务总监 |
1-1-47
任营业员;2000年至2004年在常州市勤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任会计;2004年至2008年在常州市溢畅纺织品有限公司任会计;2008年至今在发行人任会计、财务负责人,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4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任职 |
张云 | 董事长、总经理 |
李建革 | 董事、副总经理 |
丁荣华 | 职工代表监事、总工程师 |
宋海民 | 技术总监 |
姓名 | 发行人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关联关系 |
邹东伟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常州市超高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常州市新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金玉丹 | 董事 | 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丹拓(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北京丹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湖南丰惠肥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1-1-48
姓名 | 发行人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关联关系 |
汇英阳光(常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罗实劲 | 董事 | 江苏九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公司董事担任高管 |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公司董事担任高管 | ||
上海浩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高管 | ||
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宁波中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无关联关系 | ||
江苏环亚医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常州市鑫盛规划用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陆蒀 | 独立董事 | 卓磁(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北京泰和通金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市场总监 | 无关联关系 | ||
葛鸿 | 独立董事 | 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 | 副主任 | 无关联关系 |
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许明强 | 独立董事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副总监 | 无关联关系 |
杨明之 | 监事 | 宇大酒店用品(广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 |
1-1-4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2年内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最近2年内,发行人董事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期间 | 董事 | 变化原因 |
2018年1月至 2018年9月 | 张云、邹东伟、昌建忠、李建革、金玉丹、罗实劲、葛鸿、陆蒀、许明强 | - |
2018年9月至 报告期末 | 张云、邹东伟、李建革、朱鸣钢、金玉丹、罗实劲、葛鸿、陆蒀、许明强 |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昌建忠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大会选举新增朱鸣钢担任董事 |
期间 | 监事 | 变化原因 |
2018年1月至 2018年9月 | 杨明之、靳庭辉、丁荣华 | - |
2018年9月至 报告期末 | 昌建忠、杨明之、丁荣华 |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靳庭辉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监事;经监事会提名,大会选举新增昌建忠担任监事 |
期间 | 高级管理人员 | 变化原因 |
2018年1月 | 张云、邹东伟、昌建忠、李建革、蒋励、王爱国 | - |
2018年1月至 2018年9月 | 张云、邹东伟、昌建忠、李建革、蒋励 | 王爱国因个人原因离职 |
1-1-50
期间 | 高级管理人员 | 变化原因 |
2018年9月至 报告期末 | 张云、邹东伟、李建革、蒋励 | 昌建忠退休 |
姓名 | 发行人职务 | 对外投资单位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邹东伟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常州市超高投资有限公司 | 1,950.00 | 1.5385 |
日升投资有限公司(Sunnex Investment Limited) | 100.00 | 0.0018 | ||
安律机电有限公司(Analog Digital Devices Limited) | 14,229.65 | 0.0049 | ||
金玉丹 | 董事 | 丹拓(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90.0000 |
北京丹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 | 55.5000 | ||
汇英阳光(常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550.00 | 10.0000 | ||
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366.67 | 0.0058 | ||
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15.0000 | ||
罗实劲 | 董事 | 常州市鑫盛规划用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20.0000 |
泰华合创(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40.0000 | ||
陆蒀 | 独立董事 | 卓磁(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3.0000 |
葛鸿 | 独立董事 | 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 | 30.00 | 14.0000 |
常州贺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 | 10.1944 | ||
杨明之 | 监事 | 宇大酒店用品(广州)有限公司 | 50.00 | 5.0000 |
深圳市深展展览有限公司 | 128.00 | 1.8500 |
1-1-51
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质押或冻结 | ||
张云 | 董事长、总经理 | 19,511,467 | 37.16 | 否 |
邹东伟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394,716 | 4.56 | 否 |
李建革 | 董事、副总经理 | 732,329 | 1.39 | 否 |
朱鸣钢 | 董事、泛亚电子总经理 | 947,048 | 1.80 | 否 |
昌建忠 | 监事会主席 | 1,457,335 | 2.78 | 否 |
杨明之 | 监事 | 2,240,926 | 4.27 | 否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薪酬总额(税前) | 311.40 | 292.93 | 355.74 |
利润总额 | 5,053.51 | 3,489.31 | 2,575.85 |
1-1-52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占比 | 6.16 | 8.40 | 13.81 |
姓名 | 发行人任职 | 2019年薪酬/津贴(税前) |
张云 | 董事长、总经理 | 100.00 |
邹东伟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0.00 |
李建革 | 董事、副总经理 | 50.00 |
朱鸣钢 | 董事 | 10.80 |
金玉丹 | 董事 | - |
罗实劲 | 董事 | - |
陆蒀 | 独立董事 | 3.00 |
葛鸿 | 独立董事 | 3.00 |
许明强 | 独立董事 | 3.00 |
昌建忠 | 监事会主席 | 3.00 |
杨明之 | 监事 | 3.60 |
丁荣华 | 职工代表监事 | 20.00 |
蒋励 | 财务总监 | 25.00 |
宋海民 | 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40.00 |
合计 | 311.40 |
1-1-53
项目 | 2019.12 | 2018.12 | 2017.12 |
员工总人数 | 416 | 448 | 364 |
专业结构 | 员工人数 | 占员工总数比例 |
研发人员 | 52 | 12.50 |
管理及财务人员 | 33 | 7.93 |
销售人员 | 26 | 6.25 |
生产人员 | 305 | 73.32 |
合计 | 416 | 100.00 |
年龄 | 员工人数 | 占员工总数比例 |
50岁及以上 | 29 | 6.97 |
40-49岁 | 93 | 22.36 |
30-39岁 | 169 | 40.63 |
30岁以下 | 125 | 30.05 |
合计 | 416 | 100.00 |
学历 | 员工人数 | 占员工总数比例 |
硕士及以上学历 | 4 | 0.96 |
本科学历 | 45 | 10.82 |
本科以下学历 | 367 | 88.22 |
合计 | 416 | 100.00 |
1-1-54
单位:人、%
项目 | 2019.12 | 2018.12 | 2017.12 |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 | 387 | 286 | 275 |
因当月入职或离职未缴纳人数 | 14 | 27 | 16 |
因退休返聘未缴纳人数 | 3 | 2 | 3 |
在原单位缴纳人数 | 1 | - | - |
期末员工总人数(a) | 416 | 448 | 364 |
应缴纳未缴纳人数(b) | 11 | 133 | 70 |
社会保险缴纳覆盖率(1-b/a) | 97.36 | 70.31 | 80.77 |
项目 | 2019.12 | 2018.12 | 2017.12 |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 287 | 253 | 264 |
因当月入职或离职未缴纳人数 | 27 | 32 | 18 |
因退休返聘未缴纳人数 | 3 | 2 | 3 |
在原单位缴纳人数 | 1 | - | - |
期末员工总人数(a) | 416 | 448 | 364 |
应缴纳未缴纳人数(b) | 98 | 161 | 79 |
住房公积金缴纳覆盖率(1-b/a) | 76.44 | 64.06 | 78.30 |
1-1-55
发行人部分员工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并在农村拥有自建房;年龄较大无法满足缴足15年社保的要求等原因,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合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过有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保障发行人及员工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李建革已出具《关于员工社保公积金相关事宜的承诺》:
“如果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发行上市日前未及时、足额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受到任何追缴、处罚或损失,本人将承担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以确保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六)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 2019.12 | 2018.12 | 2017.12 |
员工总人数 | 416 | 448 | 364 |
劳务派遣人数 | 21 | 20 | 20 |
用工总量 | 437 | 468 | 384 |
劳务派遣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 | 4.81 | 4.27 | 5.21 |
1-1-56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
(1)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膨体聚四氟乙烯膜(ePTFE)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对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的改性、复合,公司不断为客户定制化地开发具有特殊声、电、磁、热、防水透气、气体管理、耐候耐化学等特性的组件产品。
ePTFE主要原材料为PTFE,PTFE是氟塑料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材料,被称为“塑料之王”,其本身具备诸多优良的性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特性 | 具体表现 |
强大的化学稳定性 | PTFE能够承受除熔融碱金属、强氟化介质以及高于300℃的氢氧化钠以外的所有强酸、强碱、强氧化剂、还原剂等的腐蚀作用。其耐化学腐蚀性能超过贵金属、玻璃、陶瓷、搪瓷和合金等其他材料。 |
广阔的使用温度范围 | PTFE可以在-250-260℃的温度范围内正常使用,即使在-260℃的超低温下仍可以保持一定的挠曲性(即材料弯曲性能)。 |
优异的不沾性 | PTFE是目前表面能最小的一种固体材料,表面张力仅0.019N/m,几乎所有的固体材料都不能黏附在其表面。 |
良好的润滑性 | 由于PTFE大分子间的相互吸引力小,且表面对其他分子的吸引力也很小,因此其摩擦系数较低,是目前发现的摩擦系数最低的自润滑材料。 |
优良的电绝缘性 | PTFE为高度非极性材料,具有优良的介电性并且耐电弧性极好,在高压放电时,仅会释放出一些裂解的不导电气体而不会炭化引起短路。 |
较低的吸水率 | PTFE的吸水率一般在0.001-0.005%之间,渗透率也较低。 |
1-1-57
公司设有江苏省膨体聚四氟乙烯与气凝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成熟的ePTFE膜制造、改性以及复合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此外,公司还牵头制定了《汽车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防水透气组件》(QC/T 979-2014)行业标准,生产的ePTFE膜性能已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公司的汽车微透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已经开始对美国戈尔、日东电工等行业巨头发起挑战并逐步实现进口替代。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开发出可应用于多种领域的ePTFE膜及其组件产品,在汽车、消费电子、包装、新能源等领域已实现销售收入。
密封件、挡水膜属于公司传统产品,密封件主要应用于汽车车门、发动机、车灯、汽车空调等部位,具有密封、防水、防尘、减震等功能,主要客户包括星宇车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华域视觉等知名主机厂或车灯厂。挡水膜主要应用于汽车门板内侧,保护车门内的线路正常工作,防止外界雨水、灰尘等进入,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上汽集团、北汽集团等知名主机厂。公司具有优秀的产
1-1-58
品设计能力,为上汽通用设计的挡水膜数模图纸可以被上传至通用汽车全球系统中,供其他国家或地区通用厂商生产使用。凭借优秀的产品性能以及服务能力,公司曾多次获得通用汽车“供应商质量优秀奖”,星宇车灯、大茂伟瑞柯车灯“优秀供应商”等荣誉称号。公司吸隔声产品主要包括基础吸音棉以及ePTFE膜复合吸音棉,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中,起到吸音降噪的功能。公司的基础吸音棉具有良好的全频吸音性能,高频段吸音系数可以达到0.95以上。而ePTFE膜复合吸音棉是公司研究开发的创新型产品,与基础吸音棉相比,该产品在相同克重下具有更加优秀的吸音性能,能够满足大众汽车声学Class 1等级(最高等级)以及奥迪汽车声学AUDI 4等级(次高等级)的要求。气体管理产品主要包括干燥剂与吸雾剂,该类产品应用范围较广,但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车灯。公司的气体管理产品主要原材料为氯化镁,氯化镁干燥剂吸湿能力强,最大吸湿量可以达到自重的200%以上,但缺点是难以克服返卤问题。公司通过配方的改进,不仅能够解决干燥剂的返卤问题,还能够通过吸收红外能量实现可逆干燥,从而满足客户对干燥剂长期反复使用的需求。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将ePTFE膜与干燥剂的相关技术结合开发出了CMD产品,CMD能够系统解决狭小密闭空间的凝露问题,不仅可以应用于车灯领域,对传统的防雾涂层解决方案进行替代,还能够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包、新能源汽车充电模块、5G户外基站的储能装置等新兴领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由于ePTFE膜及其组件产品的生产设备属于非标准化设备,而且生产过程中涉及较多技术机密,公司绝大多数生产设备均为自主设计或改造,生产设备的自主设计能力和改造能力构成了公司重要的技术壁垒。在自产设备的同时,公司也对外销售精密模切机、精密涂布机等设备,该类设备主要应用于医疗、制造等行业。根据增长速度、毛利率水平以及营业收入占比的不同,公司的主营业务可以划分为两类:高速增长业务和稳定发展业务。高速增长业务以消费电子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以及CMD为代表,该类产品具有较高的增长速度,报告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35.41%,较高的毛利率水平,报告期内,平均毛利率分别为81.39%、82.44%和78.45%,但目前的营业
1-1-59
收入占比不高,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为3.32%、8.28%和13.84%,属于公司未来重点拓展业务领域。稳定发展业务以汽车微透产品、包装微透产品、密封件、挡水膜、吸隔声产品、机械设备等为代表,该类产品目前增速较为稳定,目前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在现有技术、产品以及市场的基础上,公司将持续保持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性能,丰富产品种类,不断拓展新的应用市场,致力于成为一家进取、创新、多元的新材料研发企业和解决方案提供商。
(2)公司的发展历程与未来发展战略
在发展初期,公司通过从事挡水膜、密封件等产品生产及销售,在汽车行业逐渐树立起了自己的品牌并且积累了后续研发所需要的资金。在此基础之上,公司通过对ePTFE膜制备、改性和复合技术的不断研究,形成了现在的“产品多元、市场利基”的发展战略。具体发展历程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三)公司业务演变情况”。由于ePTFE材料具有化学稳定性、耐高低温、耐腐蚀、电绝缘性、生物相容性等众多优良的特性,目前公司的产品开发战略是以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核心技术体系为主干,通过改性、填充、复合等工艺手段,不断研究开发具有声、电、磁、热、防水透气、气体管理、耐候耐化学等物理化学特性的产品分支。例如,公司利用ePTFE膜的防水透气特性开发出的透气膜、透气栓等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汽车行业。而利用ePTFE膜的声学及防水特性开发出的耐水压透声膜产品,也已经开始应用于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行业。ePTFE膜及其复合材料种类众多,应用领域十分广阔。因此,公司整体的销售战略是围绕多个利基市场进行销售布局。公司现有的产品以及储备的产品已经可以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等行业,未来随着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公司还将向医疗健康、航空航天、电力通信等行业不断拓展。具体的可应用领域介绍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
1-1-60
图:公司围绕ePTFE膜发展的产品版图
2、公司的主要产品概览
产品大类 | 细分产品 | 主要原材料 | 下游应用场景 | 实现功能 | 主要客户 |
ePTFE微透产品 | 透气栓、透气膜 | ePTFE膜、橡胶件 | 汽车车灯 | 压力平衡、防水、防尘 | 燎旺车灯、星宇车灯、华域视觉、法雷奥、三立车灯等 |
耐水压透声膜 | ePTFE膜 | 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 | 压力平衡、防水、防尘、透声 | SELMAG ENTERPRISE CO.,LTD.(中国台湾)、千彩鑫、金世达康等 | |
包装保护垫片 | ePTFE膜、铝箔垫片 | 化学品、液态有机化肥包装 | 压力平衡、防水、防尘、防油、抗腐蚀 | 上海沣奇、上海源铢等 | |
泄压阀 | ePTFE膜、橡胶件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 | 压力平衡、防水、防尘 | 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多氟多等 | |
密封件 | 密封件 | EPDM、聚氨酯发泡料、PU海绵等 | 汽车车灯、汽车、家电 | 密封、减震 | 上海南强、星宇车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华域视觉等 |
1-1-61
产品大类 | 细分产品 | 主要原材料 | 下游应用场景 | 实现功能 | 主要客户 |
挡水膜 | 挡水膜 | PE、EVA、XPE等 | 汽车 | 防水、隔音 | 上汽通用、上汽集团、北汽集团等 |
吸隔声产品 | 基础吸音棉 | PET纤维 | 汽车 | 吸音降噪 | 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等 |
ePTFE膜复合吸音棉 | PET纤维、ePTFE膜 | 汽车 | 吸音降噪 | 上汽大众 | |
隔离膜 | 隔离膜 | 汽车地毯 | 隔音 | 江苏中联地毯 | |
气体管理产品 | 干燥剂 | 氯化镁 | 汽车车灯 | 吸湿、干燥 | 长城汽车、燎旺车灯、安瑞光电、海拉车灯 |
吸雾剂 | 氯化镁、ePTFE膜、橡胶件 | 汽车车灯 | 湿度调节 | 安瑞光电、星宇车灯等 | |
机械设备 | 机械设备 | - | 医疗 | 涂布、模切 | 常州四药等 |
CMD | CMD | 氯化镁、ePTFE膜、橡胶件 | 汽车车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 | 压力平衡、防水、防尘、吸湿、干燥 | 星宇车灯、赛迈科技、宁德时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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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经表面改性的ePTFE膜微孔放大5,000倍的电子扫描显微镜照片
①透气栓、透气膜
透气栓、透气膜产品主要用于汽车车灯(前大灯、雾灯、尾灯、高位刹车灯)、雨刷电机、ECU等部位。汽车车灯发光、电机及ECU运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热量,热量导致设备内部气压升高,从而使得设备内外部形成压差。如果压差不能及时消除,设备内部形成的应力会破坏设备的密封性能,使得外部污染物进入设备造成损害。由于ePTFE膜具有防水透气等特性,可以保证设备内外部气体流通,消除内外压差,同时又可以防止设备外部的液态水、粉尘、污染物等进入设备内部,导致敏感电子元件发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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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ePTFE微透产品在汽车上的应用
目前透气栓、透气膜产品已经实现进口替代,并且与国内外知名的车灯厂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该产品客户主要包括华域视觉、法雷奥、星宇车灯、燎旺车灯等内外资知名车灯企业,覆盖了南北大众、上汽通用、上汽集团、一汽丰田、长安汽车、长城汽车、广汽集团、奇瑞汽车等知名主机厂商。近期公司成功拓展了斯坦雷(丰田、本田等日系车供应商)、三立车灯(现代、起亚等韩系车供应商)以及海拉车灯(德国大众、奔驰等供应商)等车灯厂家,标志着公司的透气栓、透气膜产品正式进入日系、韩系以及德系高端品牌汽车供应链。发行人已成功取得了斯坦雷、三立车灯及海拉车灯的供应商资质,2019年该类产品对斯坦雷、三立车灯及海拉车灯的销售金额分别为0.30万元、298.12万元和12.84万元。
② 耐水压透声膜
公司的ePTFE膜除了具有防水、透气的特性,还具备良好的透声性能。其原理是,当声波接触到ePTFE膜一侧时,薄膜会产生震动,将声波承载的能量转化为物理振动,而物理振动在薄膜的另一侧又会导致空气振动,产生相近频率声波,从而实现高水平声音传播的效果。公司的耐水压透声膜主要安装于智能手机、手表、手环、摄像头等消费电子内,用以密封设备上的缝隙、孔槽,从而使电子产品达到IP67、IP68的防水防尘等级,并使声音在透过防水膜后保持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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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噪比和最低的失真度。防水、防尘性能是消费电子发展的大趋势,自2016年苹果 iPhone 7手机将防水防尘性能提升到IP67之后,苹果公司将防水性能衍生到其智能手表产品Apple Wacth Series2,防水性能进一步提升到了IP68级别。至此之后,Fitbit、三星、华为等国内外知名的智能可穿戴设备品牌纷纷效仿。目前在智能可穿戴设备领域,公司的产品已经顺利进入小米、华为、Google等知名品牌的供应链体系,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前述品牌的代工厂或供应商提供产品,并最终应用在这些品牌的终端产品中,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终端品牌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小米 | 180.53 | 40.63 | - |
华为 | 69.09 | 0.47 | 30.19 |
33.28 | 0.14 | - | |
合计 | 282.90 | 41.23 | 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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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压阀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包。电池包在充、放电及不同工况运行时,其内部电芯会产生较大热量造成动力电池包内部气体膨胀;当停止工作时温度降低又会造成电池包内气体压力变小。当箱体内压力不断高、低交变,电池包的密封可靠性将受到严重影响,并且当电芯热失控时会产生高温高压,存在剧烈燃烧及爆炸的风险。
由于ePTFE膜具有防水、防尘、透气的特性,是制作泄压阀理想的材料选择。当电池包正常运作时,泄压阀不但可以连续平衡电池包内外部压差,还可以防止外部环境中的污染物进入到电池包中。而当电池包遇到撞击等特殊情况导致电池包内部气压迅速升高时,泄压阀结构会开启或直接破损,使电池包内部压力迅速释放,防止电池包剧烈膨胀甚至爆炸,保障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新能源汽车行业是我国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随着新能源汽车在汽车市场渗透率的提升,电池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泄压阀对动力电池包安全性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近几年来市场的需求量也在稳步提升。
公司主要电池包客户如下:
电池包客户 | 产品 | 终端主机厂 |
多氟多 | 泄压阀 | 奇瑞 |
主机厂客户 | 产品 | 应用车型 |
一汽大众 | 泄压阀 | 奥迪A6L PHEV |
上汽大众 | 泄压阀 | 朗逸BEV、途观PHEV、帕萨特PHEV、明锐PHEV、MEB平台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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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包装保护垫片
公司包装保护垫片产品主要用于化学品、液态有机化肥的包装和运输。化学品和有机化肥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和挥发性,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日照和震荡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气体,导致包装容器因内部压力增大而发生破裂、渗漏。因此,该类产品对于包装材料的透气性和防腐蚀性具有较高的要求。公司基于ePTFE膜制作而成的包装保护垫片可以与各种形状的电磁感应铝箔垫片焊接在一起,能够满足化学品、液态有机化肥等产品在包装过程中对防水、防尘、防油、透气、抗腐蚀等多方面的要求。
图:公司包装保护垫片示意图
(2)密封件
公司密封件产品主要包括密封圈、海绵条、减震垫等,用于填充各种空隙从而实现密封、防尘和减震的作用。公司密封件产品以EPDM、聚氨酯发泡料、PU海绵等橡胶材质为主要原材料,广泛应用于汽车领域和家电领域。
① 汽车密封件
汽车密封件是汽车的重要零部件之一,目前被广泛用于车门、车窗、车身、天窗、发动机、车灯、汽车空调、后备箱等部位,具有密封、防水、防尘、减震等功能,保持和维护车内环境,从而起到对驾乘人员、机电装置以及附属物品的保护作用。
主要原材料 | 应用部位 | 主要功能 | 主要客户/车型 |
EPDM | 汽车尾灯、安全带 | 密封、防水、防尘、减震等 | 星宇车灯、上汽大众、上汽集团、华域视觉等 |
聚氨酯发泡料 | 发动机舱、后视镜 | 无锡电装、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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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海绵 | 发动机舱、底盘、汽车空调 | 上汽大众等 |
主要原材料 | 应用产品 | 主要功能 | 主要客户 |
聚氨酯发泡料 | 空调 | 防油、防腐、密封气体等 | 上海南强 |
PU海绵 | 空调、油烟机 | 美的 |
产品类别 | 生产方式 | 主要客户/车型 | 主要功能 | 图片 |
PE挡水膜 | 运用普通PE膜材与丝网压敏胶或丁基胶配合生产而成 | 雪佛兰、别克英朗、上汽大通、北京汽车等 | 防水、防尘 | |
EVA挡水膜 | 运用吸塑成型后的EVA膜材与热熔胶或丁基胶配合生产而成 | 别克君越、别克君威、凯迪拉克、上汽大通、红旗等 | ||
XPE挡水膜 | 运用吸塑成型后的XPE膜材与热熔胶或丁基胶配合生产而成 | 上汽荣威、名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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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隔声产品主要供应主机厂和汽车内饰厂,装置在中控台、车门、手套箱、地板等部位起到降低噪音的作用。按照生产制造工艺和原材料分类,公司的吸隔声产品主要包括基础吸音棉与ePTFE膜复合吸音棉等。
① 基础吸音棉
基础吸音棉主要原材料为PP或PET等高分子纤维,材料纤维细度为0.2-18μm,相互交错形成密集的多孔结构。声音主要通过空气振动进行传播,当振动的空气从吸音棉纤维交错形成的多孔结构中穿过时,空气分子会不断与纤维材料产生摩擦,将声能转换成热能,从而实现隔音降噪的效果。目前公司基础吸音棉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南北大众、上汽通用等知名主机厂商。
图:公司基础吸音棉示意图
② ePTFE膜复合吸音棉
公司的ePTFE膜复合吸音棉产品是由ePTFE膜与基础吸音棉复合而成。公司通过工艺手段改变ePTFE膜的微观孔隙结构和分布,使得原本具有良好透声性能的薄膜变成具有强隔音吸声效果的薄膜。ePTFE膜复合吸音棉在吸音系数相同的情况下可降低吸音棉重量40%以上,不仅满足了汽车行业轻量化的发展趋势,还能够为下游主机厂客户降低成本。与此同时,ePTFE膜复合吸音棉拥有天然的防水功能,可以被大量应用于汽车外饰件(底护板、轮罩、保险杠等),从而提升其隔音降噪性能。
公司的ePTFE膜复合吸音棉产品达到了大众汽车声学要求的Class 1等级、奥迪汽车声学要求的AUDI 4等级,性能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该产品主要客户为上汽大众,目前已在朗逸、途观、帕萨特、途昂等车型上使用,未来将推广至奥迪高端车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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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公司ePTFE膜复合吸音棉示意图
(5)气体管理产品
公司的气体管理产品主要分为干燥剂和吸雾剂两种,可实现对密闭小微空间中气体湿度的管理,目前该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车灯中。
① 干燥剂
公司的干燥剂产品为镁盐类环保型高吸湿性干燥剂。它是一种具有高比表面积、微纳孔、低密度等特殊微观结构的复合材料,材料中不含重金属,使用后可作为普通废弃物处理。
公司的干燥剂通过化学反应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并将其固化,同时保证在指定的使用环境中无返卤现象。公司生产的干燥剂具有掠夺性吸湿的特点,吸湿速度大幅提升,并且最大吸湿量可以达到自重的200% 以上,其性能是普通硅胶干燥剂的4-5倍,可使环境湿度迅速降到理想水平。
图:干燥剂产品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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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吸雾剂
吸雾剂是基于公司的ePTFE膜制造技术与干燥剂配方开发的一种具有内部湿度调节功能、能对小微空间内水分进行有效管理的产品。该产品在常温环境下能够通过对水分的吸附和脱附实现“可逆干燥”功能,在小微空间内形成“湿度控制系统”,有效管理小微空间的凝露问题。吸雾剂由塑料外壳、填充干燥材料及ePTFE防水透气膜组成,吸湿率达180%以上。与常规除雾方案相比,吸雾剂具有吸湿率大、常温可逆等特点,因此少量的吸雾剂即能满足除雾需要,适合在狭小空间内应用。
图:吸雾剂产品示意图
公司干燥剂和吸雾剂产品主要客户覆盖了华域视觉、法雷奥、马瑞利、曼德光电、燎旺车灯、安瑞光电等国内外知名车灯企业,已经应用于上汽大众、长城汽车、通用五菱、吉利汽车等主机厂相应车型,初步实现了对国外干燥剂产品的进口替代。公司已取得华域视觉、法雷奥、马瑞利、曼德光电、燎旺车灯、安瑞光电的供应商资质,且2019年干燥剂和吸雾剂产品已对法雷奥、曼德光电、燎旺车灯和安瑞光电分别形成销售0.41万元、635.02万元、402.85万元和320.30万元。
(6)机械设备
公司拥有较强的机械设备开发和制造能力。由于公司大部分生产设备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再加上对核心技术保密性的需求,公司自行设计并制造了大部分用于生产ePTFE膜及其应用组件的机械设备。同时,公司也是国内少数拥有药用缓控释贴剂设备(一种涂布设备)设计、生产能力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外部设备订单并形成了一定的销售收入。公司对外销售的设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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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类别 | 代表 产品 | 主要用途及特点 | 应用领域 | 图片 |
机械 设备 | 高速精密模切机 | 核心部件采用进口滚珠丝杆、滚动导轨等精密机械零部件,主要用于塑胶薄膜、橡塑制品、发泡材料及各类粘合、缓冲、绝缘、导电材料的模切加工。 | 包装、制药、新材料生产制造 | |
精密涂布机 | 主要用于在材料表面精密涂覆上其他材料物质。该设备采用了计量喷涂技术、镂空涂层等技术,涂层厚度在线监测的精度可以达到±1μ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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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CMD已经实现了对星宇车灯、赛迈科技等客户的批量化供货,2019年对星宇车灯销售额为263.69万元,终端客户覆盖奇瑞汽车、一汽轿车、东风越野车等主机厂。
图:CMD在不同领域应用示意图
CMD不仅可以应用于汽车车灯行业,还可以应用于很多其他领域。其中,CMD泄压阀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包并且已经获得宁德时代的订单,未来将应用于戴姆勒的新能源车型。与普通泄压阀相比,CMD泄压阀集成了CMD与普通泄压阀的主要功能,不仅能够在电池包内气压急剧升高时迅速释放压力,还能够解决电池包内部由于温度变化造成的凝露问题。未来公司还计划逐步拓展CMD在户外照明、新能源汽车充电控制模块以及5G户外基站的储能装置等领域的应用。
4、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汽车微透产品 | 4,763.01 | 19.51 | 4,343.92 | 20.94 | 4,537.05 | 2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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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TFE微透产品 | 消费电子微透产品 | 1,569.29 | 6.43 | 975.88 | 4.70 | 565.16 | 3.08 |
包装微透产品 | 507.45 | 2.08 | 412.22 | 1.99 | 376.01 | 2.05 | |
小计 | 6,839.76 | 28.02 | 5,732.02 | 27.64 | 5,478.22 | 29.90 | |
密封件 | 5,688.74 | 23.31 | 3,858.41 | 18.60 | 3,833.94 | 20.92 | |
挡水膜 | 4,900.10 | 20.08 | 4,869.49 | 23.48 | 4,390.25 | 23.96 | |
吸隔声产品 | 4,446.27 | 18.22 | 4,818.43 | 23.23 | 3,991.14 | 21.78 | |
气体管理产品 | 1,542.20 | 6.32 | 742.20 | 3.58 | 44.30 | 0.24 | |
机械设备 | 386.92 | 1.59 | 203.98 | 0.98 | 174.73 | 0.95 | |
CMD | 265.97 | 1.09 | - | - | - | - | |
其他 | 337.75 | 1.38 | 516.99 | 2.49 | 409.94 | 2.24 |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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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掉粉等缺点,开发出了两种高性能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作为公司的储备产品。
① SiO
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SiO
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同时具备优秀的绝缘性、阻燃性以及柔韧性,可以被应用于消费电子内置芯片以及汽车隔热保温箱体中,具有良好的隔热支撑、缓冲及隔音作用。同时,该复合材料对重大输气输油工程的管道也能起到高度隔热防护功效,在极低的温度环境中无冻裂,能够长期暴露在户外照射的紫外线下工作20多年不老化,使得需要隔热隔音的工程造价降低且长期免维护。目前公司该复合材料作为隔热隔音材料已被应用于上汽大众途昂车型。
图:SiO
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应用场景示意图
② SiO
气凝胶玻纤毡复合材料SiO
气凝胶玻纤毡复合材料主要应用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包中。电池包作为电动汽车上装载电池组的主要储能装置,是BEV、PHEV的关键部件,动力电池包的工作温度范围一般在+5℃至+40℃区间,其性能在该温度区间可以得到有效发挥;当动力电池包的工作温度低于或高于区间温度时,动力电池包会寿命减损且不安全,其性能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SiO
气凝胶玻纤毡复合材料通过在SiO
气凝胶制程中引入玻纤毡增强复合,将其高温耐受能力提高至800 ℃以上,可以耐受住电池包短路造成的高温能量瞬间冲击,从而为汽车驾乘人员争取了宝贵的逃生时间。该产品在常温25℃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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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导热系数可以达到0.017W/(m·k)以下,在600℃高温环境下,导热系数介于
0.047~0.066 W/(m·k)之间,产品性能超过上汽通用电池包对导热系数的要求。目前公司正在与宁德时代商谈合作事宜。
图:SiO
气凝胶玻纤毡复合材料在电池包中应用场景示意图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1)自主研发
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搭建主要依靠自主研发,根据不同产品类型采用不同的研发方式。主要的研发方式分为新品开发、常规迭代和定制化研发。
① 新品开发
新品开发模式适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是公司拓宽产品系列、提升技术的主要途径,研发流程如下: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项目设计书撰写项目设计书撰写计划进度安排计划进度安排市场深度调研市场深度调研实验室试验实验室试验小试生产小试生产中试生产中试生产验收验收项目研发结束项目研发结束
② 常规迭代
常规产品是已经形成成熟的生产体系,客户下达订单后直接由生产制造部门进行生产的产品。该类产品的核心技术、工艺已经基本确定,各项技术指标已经达到客户的认证要求,属于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公司定期对该类产品进行迭代更新,以满足客户对技术指标调整的要求,并努力通过优化生产技术降低产品成本。
③ 定制化研发
机械设备主要采用定制化研发的模式,需要公司具备较高的设备设计与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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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除了为客户定制开发的设备外,公司研发的机械设备主要供自身生产运营使用。目前,公司生产ePTFE膜及其组件的主要设备均为自主研发设计,定制化设备研发能力已经成为公司核心技术壁垒之一。
(2)合作研发
合作研发是对公司整体科研实力的有力补充。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与外部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充分利用外部的研发力量扩充自身的科研实力,将最新的科学技术转化为自身生产力。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评级制度,由采购部、质保部及技术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门会根据下游客户订单、BOM物料清单以及现有原材料库存拟定采购计划,由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物料清单指定的合格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的常用原材料包括化学试剂、吸音棉、纤维、EPDM、PE膜、EVA膜、胶水、胶带等,此类原材料供应商较多,可选空间大,且公司订单采购量大,在与供应商合作中议价能力较强。公司拥有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对于常规性原材料一般就近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通过与供应商确定质量技术标准及交货方式等重要条款,有效保障了原材料供应质量及稳定性。
具体流程如下:
技术协议质量验收协议销售计划仓库库存报表材料订购单
采购计划
合格供应商
采购送检检测
采购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模式,部分工艺相对简单的劳动密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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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简单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生产的模式。
(1)自主生产
① 常规产品
公司具备独立生产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挡水膜、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等产品的能力。公司通常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及具体订单以销定产,生产计划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产能负荷、原材料、工装模具及设备等情况,由内勤人员向车间下发生产任务单,并依据各产品生产时间约定入库交期。
② 机械设备
公司机械设备为定制化生产,该类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差异性较大。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由技术部进行方案评估,确认具备生产条件后向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据此进行技术准备,并按技术部制定的技术文件向采购部提出零部件采购的要求。待零部件全部采购完毕后,生产部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装配和调试。
(2)外协加工
为集中优势资源于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环节和关键工序,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公司选择将部分传统产品或简单工序委外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协加工费用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外协加工费用 | 463.52 | 321.35 | 299.85 |
主营业务成本 | 13,045.95 | 11,497.83 | 10,244.00 |
占主营业成本比例 | 3.55 | 2.79 | 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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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的同时要求配套企业按日甚至按小时准时供货。因此,公司部分客户出于对库存安全的考虑,要求公司采用寄售模式进行销售。对于采取寄售模式的客户,公司接到订单后,将产品发货至客户指定的货仓内,客户根据每周或每日的生产计划从货仓领取公司的产品,并定期就其实际耗用产品与公司核对,公司确认后向客户开具发票。公司主要从事膨体聚四氟乙烯膜(ePTFE)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挡水膜、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 7个大类,公司向整车厂和车灯厂商销售主要产品大类以及销售模式情况如下:
客户类型 | 销售主要产品大类 | 销售模式 |
整车厂 | 吸隔声产品、密封件、挡水膜 | 发行人与整车厂系直接合作关系,发行人向整车厂直接销售产品,主要采用非寄售的合作模式 |
车灯厂 | 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车灯用)、气体管理产品、CMD | 发行人与车灯厂系直接合作关系,发行人向车灯厂直接销售产品,主要采用寄售的合作模式 |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寄售收入比例 | 客户类型 |
2019年度 | 1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943.28 | 31.19 | 车灯厂商 |
2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646.78 | 26.43 | 车灯厂商 | |
3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955.65 | 15.34 | 汽车主机厂 | |
4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0.60 | 9.16 | 汽车主机厂 | |
5 | 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8.64 | 2.55 | 汽车配件厂 | |
合计 | 5,274.96 | 84.65 | - | ||
2018年度 | 1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853.82 | 28.97 | 车灯厂商 |
2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640.06 | 25.63 | 车灯厂商 | |
3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30.29 | 12.98 | 汽车主机厂 | |
4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715.24 | 11.18 | 汽车主机厂 | |
5 | 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95.22 | 6.18 | 汽车配件厂 | |
合计 | 5,434.63 | 84.93 | - | ||
2017年度 | 1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2,060.10 | 32.14 | 车灯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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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寄售收入比例 | 客户类型 |
2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653.90 | 25.80 | 车灯厂商 | |
3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58.30 | 16.51 | 汽车主机厂 | |
4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577.25 | 9.01 | 汽车主机厂 | |
5 | 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06.25 | 6.34 | 汽车配件厂 | |
合计 | 5,755.80 | 89.79 | - |
销售模式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非寄售 | 18,176.34 | 74.47 | 14,342.85 | 69.15 | 11,912.32 | 65.01 |
其中:直销 | 16,858.91 | 69.07 | 13,572.80 | 65.44 | 11,571.49 | 63.15 |
经销 | 1,317.43 | 5.40 | 770.05 | 3.71 | 340.83 | 1.86 |
寄售 | 6,231.35 | 25.53 | 6,398.67 | 30.85 | 6,410.20 | 34.99 |
其中:直销 | 6,231.35 | 25.53 | 6,398.67 | 30.85 | 6,410.20 | 34.99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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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为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客户服务水平、下游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公司的客户类型等。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未来消费电子微透产品产能爆发力等条件满足后,将加大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终端厂商的供货量,进一步提高在下游非汽车领域客户中的知名度,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三)公司业务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于1995年7月,业务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95年至2002年)
公司设立后主要从事简单的材料复合业务,主要产品为标签、贴纸等塑料材料,并兼做外贸出口等业务,公司业绩稳定并保持盈利。
2、第二阶段(2002年至2013年)
公司开始承接星宇车灯的密封件订单以及其他主机厂的挡水膜订单,密封件与挡水膜业务帮助公司在早期获得了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和优质的汽车行业客户资源。在与客户合作的过程中,公司开始了解到防水透气膜产品并对此开展深入研究。2003年公司成功开发出PTFE膜与其他织物的复合技术,开始为星宇车灯供应不同规格的透气布产品。
随着2002年我国家用轿车行业的快速成长,公司业务迅速发展,并在持续多年不断地研究、试错后,于2011年1月成功开发出了黑色的ePTFE透气膜,在当时国内ePTFE膜品质较低且普遍用于过滤的大背景下,成为少数掌握高端ePTFE膜生产技术的厂家。
3、第三阶段(2013年至今)
由于在高端ePTFE膜及其组件领域逐渐开始崭露头角,公司引起了PE机构的关注,并于2012年底、2013年初引入常州赛富成为股东。常州赛富分两批合计投资3,000万元,为公司兴建ePTFE膜生产线及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支出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公司正式开始在ePTFE膜及其组件的多个应用领域尝试拓展。
公司首先将汽车行业作为ePTFE膜及其组件的重点突破领域,经过多年努力经营,成功进入了华域视觉、法雷奥、马瑞利、海拉车灯等多家行业领军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并成功切入消费电子、包装以及新能源动力电池等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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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公司与浙江大学联合成立“江苏泛亚-浙江大学微纳孔材料联合研发中心”,成功攻克SiO
气凝胶批量化生产的技术难题,并通过对技术和制造工艺的不断升级,成功研制出了不掉粉、可弯曲折叠的弹性SiO
气凝胶。通过将ePTFE膜与SiO
气凝胶复合,公司成功研发出具有高隔热性能的新型复合材料,该材料可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服装、军工、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ePTFE膜工艺流程图(自制半成品)
工艺准备
PTFE分散树脂助挤剂
混合预成型压延
收卷干燥纵向拉伸横向拉伸热定型收卷检验入库
2、ePTFE微透产品工艺流程图(以透气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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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ePTFE膜
注塑件等原材料
入库检验合格品领料
自动上料ePTFE膜贴片模切加工
合格品入库物流交付
注塑件等自动焊接
3、密封件产品工艺流程图
(1)普通密封件工艺流程
原材料采购入库检验合格品领料
背胶下料模切加工
检验入库物流交付
(2)发泡密封件工艺流程
原材料采购入库检验合格品领料
二次发泡
下料配料模内发泡整理修边
检验入库物流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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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挡水膜产品工艺流程图
原材料采购入库检验合格品领料
分切下料成型加工(拉伸/吸塑)模切加工
涂胶(丝印/点胶)
复合离型纸检验入库
物流交付
5、吸隔声产品工艺流程图
(1)自制吸音棉原棉(卷材)生产工艺流程
塑料高分子纤维入库检验
配料+混料
合格品领料
梳理铺网加热成型
分切卷绕检验入库
(2)吸音棉成品加工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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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检验合格品领料
分切下料包覆热压成型合格品入库
物流交付
外购吸音棉(卷材)
背胶模切加工
自制吸音棉(卷材)
复合ePTFE声学膜(复合吸音棉特有工艺)
6、气体管理产品工艺流程图(以干燥剂为例)
自制干燥剂
入库检验合格品领料包装纸
灌装密封
合格品入库物流交付
整理检验
7、机械设备工艺流程图
非标装备研制设计
零部件或标准件等原材料采购
原材料入库检验
合格品领料集成性能调试
过程检验验收合格非标装备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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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MD工艺流程图
自制吸雾剂
入库检验合格品领料ePTFE膜其他辅料及结构件
芯体装料、超声波焊接ePTFE膜壳体装配、超声波焊接PTFE外膜组装并超声波焊接外盖
套O型圈合格品入库物流交付
(五)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主要环境污染物
公司主要从事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挡水膜、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公司上述产品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不涉及高污染活动,不属于《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环发〔2003〕101号)等相关规定所述的重污染行业,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和生产环节实施运作时产生的噪声,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水
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厂区内配套设有排水管道,废水经过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废气首先经集气罩集中收集,然后进入光氧催化设备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对外排放。
(3)噪声
公司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噪声源比较分散。公司针对不同类别的噪声,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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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废离型纸、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通过对外销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光氧废灯管、废丝印网板等,危险的固体废物收集后通过委托具有相应固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2、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生产经营所需的环保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厂区内配套设有排水管道,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存在严重污染情况,相关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已根据各环保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及环保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对环保投入进行规划和实施,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保持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以确保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具备必要的污染物处理能力。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塑料高分子聚合物产品,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的规定,并结合泛亚微透主要产品和核心生产技术情况,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行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
ePTFE膜及其组件行业并无专门的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通过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行业整体进行宏观指导。各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规划地方投资总规模、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对地方经济全局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同时还负责研究和制定地方性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指导行业健康发展。
2、行业的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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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针对ePTFE膜及其组件行业的管理体制主要为国家相关部委宏观指导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并行的市场化管理体制。
中国膜工业协会是1995年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作为行业自律部门,膜工业协会秉承着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及服务行业内企业的理念,主动承担了以下具体职能: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的行规;参与膜工业各类标准的制订、修订,包括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进行行业内价格协调;按照行业实际要求,加强行业统计工作;受政府和有关公司委托,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监督;在经济技术方面推荐中外同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3、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ePTFE膜经过改性、复合后可具有声、电、磁、热、耐候耐化学等方面的特殊性能,因此它是一种应用范围非常广泛的新型材料。在国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行业发展主要受国家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内与ePTFE膜及其组件领域相关的主要政策如下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相关部门 | 相关内容 |
1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 2019年11月 | 工信部 | 将“高强度PTFE中空膜”以及“聚四氟乙烯零件及原型材”作为先进基础材料的应用示范;将“聚四氟乙烯纤维及滤料”作为关键战略材料的应用示范。 |
2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2018年11月 | 国家统计局 | 将“聚四氟乙烯(PTFE)”、“膨体聚四氟乙烯(ePTFE)”等材料列为重点产品。 |
3 |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2017年4月 | 科技部 | 将高性能膜材料列为材料领域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 |
4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 2017年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明确将“聚四氟乙烯”作为高性能复合材料行业列入指导目录,将“膨体聚四氟乙烯”作为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服务行业列入指导目录。 |
5 |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2016年12月 | 国务院 | 促进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引领中国制造新跨越,力争到2020年,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2万亿元。 |
6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2016年12月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 | 将全氟离子交换膜等高性能分离膜材料列为材料领域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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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相关部门 | 相关内容 |
部、财政部 | ||||
7 | 《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 | 2016年10月 | 工信部 | 开发高性能合成树脂、高效绿色阻燃材料、高性能合成橡胶、高性能膜材料等高端石化产品的制备加工技术。 |
8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2016年2月 |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 将“新型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和应用技术”等相关技术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9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 | 2015年5月 | 国务院 | 以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 |
10 |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2015年3月 | 国务院 | 完善国家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
11 | 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 2014年3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促进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现代种业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协同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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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拉伸工艺
拉伸工艺是制备ePTFE膜的主流方法,该工艺由美国戈尔公司于20世纪80年代发明。首先,将PTFE树脂与液体助剂按比例均匀混合,然后在较低的压力下将糊状物料压制成初坯,将初坯推挤成预成型品后压延成片状,通过加热除去助推剂;然后,在一定的温度下进行单向或多向拉伸;最后,在熔融温度以上进行热定型,待冷却至室温后得到ePTFE膜。在拉伸时,一部分树脂被拉伸成纤维,另一部分形成结点,纤维由结点发散,交叉形成空隙,构成多孔网状结构的ePTFE膜。
ePTFE膜的拉伸制作工艺是整个产业链中最难的部分,目前被美国戈尔、日东电工、唐纳森等为数不多的厂家所掌握,市场被前述几家跨国供应商长期垄断。自2013年起,公司通过不断的研发和试错,逐步掌握了ePTFE膜的拉伸工艺。通过改变不同方向的拉伸倍数、扩幅速度、定型温度等参数,公司能够自主生产出不同开孔率和孔径的ePTFE膜,从而获得具备不同性能的产品,成功打破国外巨头对技术和部分市场的垄断。
② 改性、复合加工
改性、复合加工主要是通过对ePTFE膜进行表面改性(使其憎水、亲水、憎油或增强表面结合强度等)、涂覆、层压或复合(加强结构强度,结构成型等)等工艺使其具有加工前不具备的物理结构和化学特性,从而满足不同行业对ePTFE膜不同性能的需求。美国戈尔的服装面料品牌Gore-Tex被《财富》杂志列为全球最好的100个美国产品之一,该品牌的面料是将ePTFE膜经特殊工艺与多种普通面料复合层压而成,它集ePTFE膜防水透气性能于一体,使得汗蒸汽可以很快透出面料,而雨水等液体无法渗入,故而服装可以在防水的同时实现透气,使人不会有发闷的感觉,保障穿着舒适度。
(2)产业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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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ePTFE膜及其组件产业链示意图
ePTFE膜及其组件制造加工的主要原材料为PTFE树脂、PP、PE等高分子原料,该类原材料属于石油化工产品;其下游为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航空航天等行业。
2、ePTFE膜及其组件的应用领域
ePTFE膜及其改性产品具有多种优良的物理和化学特性,适合应用于不同的细分市场。以下将从10个细分行业说明ePTFE膜在各个领域的具体应用情况:
序号 | 应用领域 | 具体应用 | 图例 |
1 | 汽车行业 | ePTFE膜应用于汽车电气设备防护透气,主要凭借其防水透气特性,调节车灯内和汽车电子设备壳体空气湿度及气压平衡,使汽车电气设备不受外部恶劣环境影响,保持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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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用领域 | 具体应用 | 图例 |
2 | 新能源 | ePTFE膜可以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即可以作为电池防爆泄压阀的核心材料应用于锂电池汽车中,也可以作为质子交换膜(MEA)应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中。 | |
3 | 消费电子 | 随着苹果、三星等高端机型实现了最高等级 IP68 防水功能,手机防水功 能由此开始受到行业的青睐。未来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产品防水功能将成为标准配置,ePTFE 膜在该领域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 |
4 | 电缆及其组件 | ePTFE膜具有较低的介电常数,是电缆的理想绝缘材料。其独特的多孔结构可以使损耗和失真降至很低的水平,从而使信号可以以近光速的速度进行传输。 | |
5 | 医疗产业 | ePTFE膜由于无毒、无致敏、无致癌等副作用可以广泛应用于医疗设备、器械及组织填充材料等方面。目前在整形手术填充、心脏瓣膜手术、小口径人工血管、创面覆盖材料方面均取得了成功应用。 | |
6 | 航空航天 | ePTFE膜良好的防水透气性能使得其在航天等高科技领域也逐渐受到关注和应用。神舟五号、神舟六号飞船为控制飞船湿度,使用的高效吸湿材料将空气中的水蒸气吸收转变为液体,储存在多孔材料中。 | |
7 | 水净化 | 通过等离子体处理、化学处理和溅涂等方法,能够有效提高ePTFE膜的表面能,改善其亲水性。改性后的ePTFE膜可使水通过,而水中的微粒子悬浮物被分离,从而实现在水净化领域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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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用领域 | 具体应用 | 图例 |
8 | 除尘滤料 | ePTFE膜纤维间的孔隙能使空气透过,使滤料在中等压降下,即可产生很高的过滤效率。因此,ePTFE膜滤料具有传统滤料不可比拟的优点。目前ePTFE膜滤材已广泛用于化工厂、发电厂、水泥厂、喷漆厂等的烟道过滤、热空气过滤中。 | |
9 | 包装 | ePTFE膜及其组件产品具有化学惰性佳、抗紫外线、不易燃、和耐高低温等优异性能,使其可应用于工业化学品、农药、药品和液体包装上,能保持压力平衡,避免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或气压变化使包装膨胀或凹陷而产品外观问题。 | |
10 | 服装 | ePTFE膜经过裂膜、纺纱、织造,与普通织物通过层压工艺复合后,可制成防水透湿层压织物,具有强度高、耐久性好、防水透湿、阻燃、抗紫外线、自洁性好等诸多优点。可以广泛应用于服装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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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增长提供持续动力,直到2018年,全球汽车产量才出现了10年来的首次下降,但仍达到了9,687万辆的水平。
数据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东方投行整理
图:2009-2019年全球汽车产量及增长趋势自2001年底加入WTO后,我国经历了汽车工业发展的黄金十年,2001至201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22.80%和22.55%,并于2009年成为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自2018年起,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及中美贸易战等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开始下滑。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下滑4.16%和2.76%。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达到2,572.10万辆和2,576.90万辆,同比下滑7.51%和8.23%,下滑幅度较上年继续扩大。但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主要国家千人汽车保有量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仅为173辆,与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未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及城镇化率提升,预计我国汽车市场还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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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东方投行整理
图:2008-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及增长趋势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站、东方投行整理
图:2018年全球主要国家千人汽车保有量
汽车车灯系统是汽车上价值最高的零部件之一,在单车上的价值量仅次于发动机、变速箱和座椅系统,与天窗、车机等系统不相上下。与此同时,随着光源升级、智能化应用等需求不断涌现,车灯价值量提升潜力高于其他汽车零部件。根据调研机构Global Market Insights的调研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车灯市场销售额约为303亿美元,同比增长10.2%。同时该机构预测,随着未来氛围灯、智能大灯、OLED尾灯及激光大灯等渗透率不断提升,全球汽车车灯市场有望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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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5%的复合增长率。到2024年,全球汽车车灯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26亿美元。
数据来源:Global Market Insights、东方投行整理
图:全球汽车车灯市场发展趋势预测目前国际车灯市场基本由巨头垄断,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公布数据,2018年日本小糸、德国海拉、意大利马瑞利、法国法雷奥、日本斯坦雷等国际巨头占据了行业约60%的市场份额,其中日本小糸在全球市场份额高达20%。与国外市场格局类似,国内车灯行业也呈现“一超多强”的竞争格局。“一超”指华域视觉(原上海小糸),“多强”指海拉、日本小糸、斯坦雷、星宇股份、法雷奥等内外资企业。2018年华域视觉在国内车灯市场的份额约为28%,星宇股份作为国内车灯行业最大的内资企业,市场份额约为9%,市占率与其他合资车灯企业接近,在内资企业中市场份额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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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
图:2018年全球主要车灯企业市场份额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
图:2018年我国主要车灯企业市场份额
公司应用于汽车及其产业链的产品主要包括透气栓、透气膜、密封件、挡水膜、吸音棉、气体管理产品及CMD等,估测市场规模情况如下:
①透气栓、透气膜
根据不同车型的车灯设计不同,每个车灯的透气栓、透气膜的用量也不同。通常情况下,每辆车一般有6个车灯(尾灯、前大灯、雾灯共3对),其中每个尾灯平均使用1个透气栓产品或1个透气膜产品,每个前大灯平均使用4个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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栓产品或2个透气膜产品,每个雾灯平均使用1个透气栓产品,每个透气栓单价约为0.6元,透气膜单价约1元。按照该用量进行估算,平均每辆汽车车灯使用透气栓、透气膜价值约为7.2元。因此,我国车灯透气栓、透气膜市场规模测算如下:
项目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汽车产量(万辆) | 2,450.33 | 2,811.88 | 2,901.54 | 2,780.92 | 2,572.10 |
平均每辆汽车使用透气栓、透气膜价值合计(元) | 7.20 | 7.20 | 7.20 | 7.20 | 7.20 |
市场规模(万元) | 17,642.38 | 20,245.54 | 20,891.09 | 20,022.62 | 18,519.12 |
项目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汽车产量(万辆) | 2,450.33 | 2,811.88 | 2,901.54 | 2,780.92 | 2,572.10 |
密封件价值(元)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市场规模(万元) | 735,009.00 | 843,564.00 | 870,462.00 | 834,276.00 | 771,630.00 |
项目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汽车产量(万辆) | 2,450.33 | 2,811.88 | 2,901.54 | 2,780.92 | 2,572.10 |
使用挡水膜汽车产量(万辆) | 1,837.75 | 2,108.91 | 2,176.16 | 2,085.69 | 1,929.08 |
挡水膜用量(片/辆)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挡水膜单价(元/片)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市场规模(万元) | 73,509.90 | 84,356.40 | 87,046.20 | 83,427.60 | 77,1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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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的基础上,要求更加舒适的空间环境。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外部环境产生的噪声等都会严重影响人们的驾乘体验。因此,汽车的隔音降噪性能日益成为了汽车舒适性的重要标准之一。由于吸音棉属于多孔材料,可以通过声波与材料的摩擦将声能转化为热能,从而起到良好的吸音效果,是目前汽车主机厂普遍采用的吸音降噪材料之一。吸音棉可以应用于汽车的多个部位,如车门内饰板、引擎盖、仪表盘、车顶棚、装饰板、后备箱等,可以有效减弱来自各个方位的噪声进入驾驶舱内。
由于不同车型设计理念存在差异,使用吸音棉的面积也不尽相同。假设每辆汽车平均使用6平方米的吸音棉产品,平均单价15元/平方米,我国吸音棉市场规模测算如下:
项目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汽车产量(万辆) | 2,450.33 | 2,811.88 | 2,901.54 | 2,780.92 | 2,572.10 |
吸音棉用量(平方米)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吸音棉单价(元/平方米) | 30.00 | 25.00 | 20.00 | 20.00 | 15.00 |
市场规模(万元) | 441,059.40 | 421,782.00 | 348,184.80 | 333,710.40 | 231,4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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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TechNavio 《全球吸附剂市场2019-2023》
图:全球吸附剂市场容量
在车灯行业,汽车微透产品(透气栓、透气膜)能帮助车灯快速适应温差和压差,但当车灯内空气湿度较高且湿气不能充分流动扩散到环境中去时,在车灯露点低的冷区易形成水雾。目前行业中针对车灯结雾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2种:防雾涂层以及干燥剂。防雾涂层主要采用防雾纳米涂料,由于涂料具有超亲水性,使得水分子在其表面无法形成水珠,从而达到防雾的效果。而车灯干燥剂则通过对车灯内水汽的吸附解决结雾问题,改善车灯的耐用性和照明质量。
根据行业经验,每年大约有40-50%的汽车使用干燥剂解决车灯结雾问题,其中,汽车每个前大灯通常使用1包10g干燥剂、1包5g干燥剂,每个尾灯通常使用1包5g干燥剂,按10g干燥剂4元/包,5g干燥剂2元/包计算,汽车干燥剂行业市场空间测算如下:
项目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汽车产量(万辆) | 2,450.33 | 2,811.88 | 2,901.54 | 2,780.92 | 2,572.10 |
使用干燥剂汽车产量(万辆) | 980.13- 1,225.17 | 1,124.75- 1,405.94 | 1,160.62- 1,450.77 | 1,112.37- 1,390.46 | 1,028.84- 1,286.05 |
每辆车10g干燥剂用量(包) | 2 | 2 | 2 | 2 | 2 |
每辆车5g干燥剂用量(包) | 4 | 4 | 4 | 4 | 4 |
每辆车使用干燥剂价值(元) | 16.00 | 16.00 | 16.00 | 16.00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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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汽车干燥剂市场规模(万元) | 15,682.11- 19,602.64 | 17,996.03- 22,495.04 | 18,569.86- 23,212.32 | 17,797.89- 22,247.36 | 16,461.44- 20,57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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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苹果、三星等行业技术领先者的带领下,全球各大手机厂商纷纷开始推出具有IP67或IP68防水性能的手机产品。防水功能可避免手机因意外遇水发生损坏,甚至可以短时间内直接在水下使用手机,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大幅提升使用体验。因此,越来越多的智能手机厂商选择在高端机型上配置防水功能。预计未来防水功能将逐渐成为智能手机的标准配置。假设每部智能手机都采用耐水压透声膜,按每部手机平均使用3片耐水压透声膜,0.5-1.3元/片的售价区间大致估算,2019年全球智能手机耐水压透声膜的潜在市场容量约为20.57-53.47亿元。
② 智能可穿戴设备
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消费电子产品的新兴领域产品,目前正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据市场调研公司IDC发布的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统计来看,苹果AppleWatch占据了2019年全年31.7%的市场份额,出货量高达1.065亿个,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约为3.365亿个。随着智能可穿戴设备行业的技术发展,三星、华为、小米等其他品牌智能可穿戴设备逐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预测在未来5年内,智能可穿戴设备行业市场规模将会持续增长。
单位:万个
智能可穿戴设备厂商 | 2019年出货量 | 2018年出货量 | 2017年出货量 |
苹果 | 10,650 | 4,800 | 3,310 |
小米 | 4,170 | 2,330 | 1,610 |
三星 | 3,090 | 1,220 | 580 |
华为 | 2,790 | 1,120 | 460 |
Fitbit | 1,590 | 1,380 | 1,540 |
其他 | 11,350 | 6,940 | 6,000 |
合计 | 33,650 | 17,800 | 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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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IDC、东方投行整理
图:全球前5大智能可穿戴设备企业市场占有率随着人们对消费电子类产品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防水功能已经成为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必要属性。耐水压透声膜是智能可穿戴设备重要的零部件之一,假设每个智能可穿戴设备均采用耐水压透声膜,按每个设备平均使用2片耐水压透声膜,0.5-1.3元/片的售价区间大致估算,2019年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耐水压透声膜的潜在市场容量约为3.37-8.75亿元。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产品性能提升以及消费者购买力增强,预计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市场规模将大幅度提高,从而带动耐水压透声膜行业的发展。
③ 平板电脑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全面屏智能手机越来越成为市场主流,再加上续航里程的提升,智能手机已经能够在应付日常工作的同时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因此,近几年平板电脑的市场规模逐渐被压缩。根据市场调研公司Strategy Analytics最新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下降7.83%,降至1.601亿台。
单位:万台
平板电脑厂商 | 2019年出货量 | 2018年出货量 | 2017年出货量 |
苹果 | 4,430 | 4,490 | 4,380 |
三星 | 2,180 | 2,310 | 2,440 |
亚马逊 | 1,520 | 1,190 | 1,240 |
华为 | 1,440 | 1,540 |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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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脑厂商 | 2019年出货量 | 2018年出货量 | 2017年出货量 |
联想 | 850 | 880 | 1,030 |
其他 | 5,590 | 6,970 | 8,100 |
合计 | 16,010 | 17,380 | 18,520 |
细分市场 | 2019年全球出货总量(亿台) | 公司产品在单台设备上用量(件) | 产品价格 (元/件) | 潜在市场规模 (亿元) |
智能手机 | 13.71 | 3 | 0.5-1.3 | 20.57-53.47 |
智能手表 | 3.37 | 2 | 0.5-1.3 | 3.37-8.76 |
平板电脑 | 1.60 | 2 | 0.5-1.3 | 1.60-4.16 |
合计 | 18.68 | - | - | 25.54-6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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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为127万辆,销量为125.6万辆,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地与销售市场。2019年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下滑2.24%和4%。2019年12月3 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要达到25%的新目标。同时工信部还表示,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保持稳定,不会出现大幅退坡的情形。2020年1月7日,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正式奠基,预计全面建成运营后,年产能将达到50万台。目前,上海工厂的国产化零配件率约为30%,特斯拉计划2020年中将该比例提升到70%,年底有望实现100%。特斯拉零配件的国产化将全面带动中国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的发展,加上近期国家政策不断释放利好信号,预计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增长周期。
数据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东方投行整理
图:2010-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及增长趋势
① 泄压阀
泄压阀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中,动力电池包在设计时针对防尘、防水以及密封性等指标具有较高的标准要求。ePTFE膜在具有防水透气功能的同时,还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其抗酸抗碱、耐高温、摩擦系数低、绝缘性好等优秀的特性,使其成为制作新能源动力电池泄压阀的理想材料。根据工信部对国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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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汽车产量的统计数据,假设每辆新能源汽车使用1个泄压阀,每个泄压阀单价13元,则2019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泄压阀市场空间约为1,614.6万元。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逐渐普及,预计未来泄压阀的市场空间还将进一步提升。
② 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SiO
气凝胶是一种非常优秀的轻质纳米多孔非晶固体隔热材料,其孔隙率高达80-99.8%,孔洞的典型尺寸为1-100nm,比表面积为200-1,000 m
/g,室温导热系数可低至0.017W/(m·k),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热管理材料。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中,根据工信部对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的统计数据,假设每个动力电池包均采用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按每辆车平均2-5平方米的使用数量,100元/平方米的售价估算,2019年国内新能源汽车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的市场潜在规模约为2.48-6.21亿元。得益于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支持,预计未来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4)空调领域
2018年我国家用空调产量约1.51亿台,同比增长4.63%,2019年我国家用空调产量约1.53亿台,同比增长1.21%,增长速度明显放缓。房地产行业是影响空调销量的重要因素,随着国家住房不炒等政策的实施,房地产行业逐渐低迷,进而导致空调行业增长受阻,我国空调行业开始进入“存量时代”。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wind、东方投行整理
空调密封件是空调的辅助性配件之一,能够起到防油、防尘、密封气体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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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提高空调的工作效率。假设每台空调使用密封件的价值约20元,则家用空调密封件市场空间如下:
项目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空调产量(万辆) | 10,361.10 | 11,152.10 | 14,429.20 | 15,096.80 | 15,280.10 |
密封件价值(元)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市场规模(万元) | 207,222.00 | 223,042.00 | 288,584.00 | 301,936.00 | 305,6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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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应用场景,ePTFE的应用已深入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仍在伴随着技术进步不断开辟新的细分应用领域。以新能源和医疗为例:
① 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
在以氢燃料电池为代表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中,交换膜是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以将阴阳极反应物隔开并传递质子。目前普遍使用的Nafion-H价格较高,导致质子交换膜成本高居不下,且其结构强度不足导致厚度难以降低。通过与PTFE及ePTFE的复合,能够实现用PTFE和ePTFE替代部分Nafion-H,在降低高成本材料的使用量的同时提高整个组件的结构强度,大幅降低膜的厚度。
② 人造植入物
传统的人造植入物存在老化、免疫排斥等诸多问题,而PTFE是纯惰性的材料,具有非常强的生物适应性,不会引起机体的排斥,对人体无不良反应,是一种非常理想的人造植入物。另一方面,PTFE经过糊膏挤压、拉伸等特殊方法制成的ePTFE膜柔韧性好,可任意弯曲超过360度,其天然的网孔结构易于进行细胞种植,使其成为目前最优秀的人工血管、心脏瓣膜合成以及整容填充材料之一。
(3)国家政策支持,国产化进度加快
目前我国的高端ePTFE材料主要依赖于进口,大部分市场被美国戈尔、日东电工、唐纳森等外国巨头垄断。例如,在C919民航大飞机、东方电气氢燃料电池等重点项目中,与PTFE相关的关键材料仍由外国供应商提供。若这些材料的采购受到限制,可能对下游行业尤其是军工、医疗、航空航天等关键领域造成不利影响。
2017年4月,科技部发布的《“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中将高性能膜材料列为材料领域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得益于国家对相关领域的政策与财政支持,新型材料的国产化进度已加快。在公司与其他国内优秀企业不断努力下,部分高端ePTFE产品已具备国产化的基础,并在核心技术指标上与进口产品处于同一水平。
(4)优秀企业在部分领域开始挑战国际巨头
除了进口替代、国产化进度加快外,我国部分企业在ePTFE、SiO
气凝胶等新材料领域的个别技术上已开始对行业领先的巨头形成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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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为例,目前公司ePTFE膜复合吸音棉产品利用ePTFE膜大幅提高吸音棉的吸音系数和在不同频段上的吸音表现,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已获得3项PCT专利授权。公司的CMD通过创新的技术路径解决了车灯及其他小微空间的凝露问题,未来将面向全球市场进行销售,利用技术创新优势与国际巨头直接展开竞争。
5、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研发,取得了多项核心技术专利与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等多项科技成果,并将相应成果与公司业务深度融合,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已经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等多个行业,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充足的动力。
(1)核心技术情况
综合考虑技术创新点、难点以及应用相关技术的产品性能,公司目前拥有10项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及其产业融合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内容之“七、公司的核心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之“(三)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2)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77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美国、日本PCT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8项,外观专利2项。公司专利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内容之“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3)高新技术产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9项经江苏省科技厅、常州市科技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高新技术产品名称 | 认定单位 | 编号 |
1 | 汽车电气电子防护用ePTFE膜组件贴片 | 江苏省科技厅 | 150412G0342N |
2 | 封闭装置平衡气压用栓式膜组件 | 江苏省科技厅 | 150412G0582N |
3 | 隔音垫 | 江苏省科技厅 | 170412G0689N |
4 | 吸音棉 | 江苏省科技厅 | 170412G0690N |
5 | 车门防水膜 | 江苏省科技厅 | 160412G0179N |
6 | 透声膜组件 | 常州市科技局 | 201802WJ001C |
7 | 包装透气膜垫片 | 常州市科技局 | 201901WJ013C |
8 | 透气盖 | 常州市科技局 | 201901WJ012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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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高新技术产品名称 | 认定单位 | 编号 |
9 | 车灯密封垫部件 | 常州市科技局 | 201802WJ002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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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戈尔相比还具有一定差距。
③ 汽车密封件
汽车密封件材质、种类、尺寸众多,可以应用于车门、车窗、车灯、汽车空调、发动机舱、后备箱等不同部位,从而导致市场参与者众多,市场集中度低。以中汽协公布的2019年国内汽车产量数据作为依据进行测算,国内汽车密封件预计市场规模约为77.16亿元,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约为0.59%,市场占有率不高。公司汽车密封件客户主要包括星宇车灯、上汽大众、上汽集团、华域视觉等汽车主机厂以及车灯厂,客户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因此,公司汽车密封件产品在长三角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
④ 挡水膜
目前大多数汽车主机厂采取JIT的生产模式,对供应商的快速响应能力要求较高,大多数主机厂会在生产地附近选取供应商就近采购。因此,国内挡水膜行业地域性较强。以中汽协公布的2019年国内汽车产量数据作为依据进行测算,国内挡水膜预计市场规模约为7.72亿元,公司挡水膜市场占有率约为6.35%。国内中高端挡水膜市场供应商数量较少,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挡水膜客户主要包括上汽通用、上汽集团、北汽集团等汽车主机厂,客户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因此,公司挡水膜产品在长三角地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
与此同时,公司挡水膜产品的设计能力受到通用汽车的认可。公司能够根据通用汽车提供的门板周边数据定制化设计并生产相应的挡水膜产品,然后将自主设计的挡水膜产品数据模型上传至通用汽车的全球系统中,供全球其他地区通用汽车厂商生产使用。因此,公司挡水膜产品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产品设计能力获得知名主机厂商的认可。
⑤ 吸音棉
公司的吸音棉产品在性能上已经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以中汽协公布的2019年国内汽车产量数据作为依据进行测算,国内吸音棉预计市场规模约为23.15亿元,公司吸音棉产品市场占有率约为1.64%。目前国内吸音棉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中不存在绝对的龙头企业。公司吸音棉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等汽车主机厂,客户主要集中在长三角、东北等汽车产业发达区域。因此,公司吸音棉产品在长三角及东北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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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干燥剂
在国内车灯干燥剂市场,日本OZO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作为行业的新进入者,公司生产的干燥剂具有掠夺性吸湿的特点,最大吸湿量可以达到自重的200%以上,吸湿性能已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干燥剂实现了爆发式增长,2019年创造销售收入1,368.88万元,同比增长109.87%。以中汽协公布的2019年国内汽车产量数据作为依据进行测算,国内干燥剂预计市场规模在1.65至2.06亿元之间,公司干燥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约为6.65-8.32%,初步实现了对日本OZO同类产品的进口替代。公司进入车灯干燥剂领域时间较短,虽然目前增长趋势良好,但市场地位与行业龙头OZO相比还具有一定差距。
2、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1)公司突破多重壁垒掌握了行业先进技术
① 生产多种不同特性的ePTFE膜存在较高的工艺壁垒
由于PTFE材料具有耐高温、高润滑等特性,对其进行拉伸延展和加工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最终产成品的良品率、质量水平难以控制。同时,加工形成特定微观孔隙结构的工艺技术难以掌握,部分特定的微观孔隙结构在改性、复合等加工环节容易被破坏而无法达到预期性能,因此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实践技巧与理论知识,例如:加热的温度、拉伸的速度与倍率、模具的外观形状、改性复合的工艺细节等,都需要具备大量的试错、改进经验与丰富的理论知识才能掌握,公司通过技术储备与时间成本在工艺流程上建立起了较高的壁垒。
② 自主设计生产工装设备的能力是ePTFE膜产业化的壁垒
在实验室环境下试制成功的具备某一特性的ePTFE膜还需要经过批量生产才能获得大规模产业化的能力,但ePTFE膜生产设备无法通过外购方式直接获得,膜的制造、改性、复合以及应用组件的主要产线与工艺设备需要自行设计开发,这使得具备独立自主设计、制造生产设备的能力成为进入行业强有力的壁垒。
③ 定制化、组件化并配合客户长期验证是ePTFE膜的应用壁垒
ePTFE膜作为一种关键的基础性材料,本身难以在下游直接使用,需要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或亟待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出相应的零部件组件或全套解决方案。这要求公司在获得实际订单前就参与客户的产品设计,并通过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技术验证。定制化设计与生产能力、长期技术验证的持续投入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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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具有品牌的供应商的信任,也构筑起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④ 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突破多重壁垒并掌握先进技术的企业由于ePTFE膜及其组件产品的制造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整个市场中的参与者数量有限,即使是行业巨头也仅有美国戈尔一家以ePTFE材料为核心业务,其他的市场参与者例如日东电工、唐纳森等都仅有部分业务涉及ePTFE材料。ePTFE膜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每一个细分应用市场都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制化开发。得益于长期与知名汽车主机厂、配件厂的合作,公司对定制化的开发模式具有丰富的经验,通过长期不断地试验和探索工艺、自行设计生产所需设备等方式成功跨越了前述多重壁垒,成功掌握行业先进技术并应用于不同领域,成为行业中为数不多的可大规模制造具有多种不同特性ePTFE膜及其组件的供应商。
(2)牵头制定行业标准
目前国家暂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ePTFE膜生产制造的行业标准,仅有PTFE及ePTFE膜在部分应用领域中的标准。汽车行业是公司业务发展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因此公司与ePTFE膜及其组件相关的技术率先应用在了该领域。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ePTFE膜及其组件的供应商,公司牵头起草了行业标准《汽车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防水透气组件》(QC/T 979-2014),标志着公司在该领域拥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与权威性。随着未来核心技术产品在消费电子、新能源动力电池、医疗健康、同轴电缆等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将在更多的行业应用领域达到先进的技术水平。
(3)拥有大量先进的专利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合计达到3,946.16万元,长期的研发投入为公司技术水平不断进步提供了支持。
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177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美国、日本PCT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专利技术相关的详细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内容之“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4)核心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公司及可比公司相关产品性能数据来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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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种类 | 公司产品性能数据来源 | 可比公司产品性能数据来源 |
透气栓、透气膜、耐水压透声膜、干燥剂、CMD | 公司实验室测试报告 | 公开资料披露信息 |
吸音棉 | 公司与可比公司数据均来源于上海德恒汽车部件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检测”)出具的测试报告,德恒检测系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NAS、CMA资质,同时获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集团、上汽大通、江淮汽车、凯翼汽车等主机厂对第三方实验室的认可资质。 |
测试项目 | 测试标准 | 要求 | 泛亚微透 MV-7.5 Blue | 日东电工 C2NTF210SL |
透气量 | QC/T 979-2014 | ≥50ml/min@1kPa | 128 ml/min @ 1kPa | 50 ml/min @ 1kPa |
耐水压 | QC/T 979-2014 | 35kPa水压保持60秒,表面无水渗出 | 合格 | 合格 |
拒油等级 | GB/T 19977-2005 | ≧6级 | ≧6级 | 拒油,具体等级未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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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S9进行对比,对比测试结果如下:
测试项目 | 测试标准 | 要求 | 泛亚微透 MV-72040 | 美国戈尔 AVS9 |
透气量 | QC/T 979-2014 | >22.20L/h@70mbar | 45.84L/h@70mbar | 45.40L/h@70mbar |
耐水压 | QC/T 979-2014 | 35kPa(350mbar)水压保持60秒,表面无水渗出 | 350mbar水压保持60秒,膜表面无水渗出 | >345mbar水压保持60秒,膜表面无水渗出 |
湿气透过率/扩散性能 | 参考GB/T 12704.2-2009 | >400毫克/天 | >400毫克/天 | >400毫克/天 |
拒油等级 | GB/T 19977-2005 | ≧6级 | ≧6级 | 拒油,具体等级未披露 |
性能 | 泛亚微透 MV-2SFG-01 | 美国戈尔 GAW334 | 美国戈尔 GAW338 |
防护等级 | IP67、IP68 | IP67、IP68 | IP67、IP68 |
耐水压 | 水深2m,持续2小时 | 水深2m,持续2小时 | 水深2m,持续2小时 |
1KHz时的插入损耗 (内径1.6mm) | < 1.8 dB | < 1.8 dB | < 1.3 dB |
典型透气量(dp=70mbar) | >5000 ml/min/cm? | 未披露 | 未披露 |
背胶类型 | 丙烯酸 | 丙烯酸 | 丙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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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 | 泛亚微透 MV-2SFG-01 | 美国戈尔 GAW334 | 美国戈尔 GAW338 |
透气膜类型 | ePTFE膜 | ePTFE膜 | ePTFE膜 |
透气膜特征 | 疏油 | 疏油 | 疏油 |
透气膜颜色 | 黑色 | 黑色 | 黑色 |
支撑材料 | 聚酯 | 聚酯 | 聚酯 |
工作温度范围 | -20℃至85℃ | -20℃至85℃ | -20℃至85℃ |
声音频率(HZ) | 泛亚微透 300g/10mm/PET | 泛亚微透 300g/10mm/PET+ePTFE | Sandler 300g/10mm/PET |
200 | 0.02 | 0.03 | 0.03 |
250 | 0.04 | 0.05 | 0.04 |
315 | 0.04 | 0.05 | 0.04 |
400 | 0.05 | 0.07 | 0.05 |
500 | 0.07 | 0.07 | 0.07 |
630 | 0.08 | 0.09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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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频率(HZ) | 泛亚微透 300g/10mm/PET | 泛亚微透 300g/10mm/PET+ePTFE | Sandler 300g/10mm/PET |
800 | 0.12 | 0.10 | 0.10 |
1,000 | 0.15 | 0.23 | 0.13 |
1,250 | 0.19 | 0.32 | 0.17 |
1,600 | 0.25 | 0.47 | 0.22 |
2,000 | 0.32 | 0.58 | 0.27 |
2,500 | 0.41 | 0.66 | 0.34 |
3,150 | 0.51 | 0.81 | 0.43 |
4,000 | 0.64 | 0.91 | 0.54 |
5,000 | 0.75 | 0.97 | 0.66 |
6,300 | 0.83 | 0.99 | 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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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级)。因此,公司ePTFE膜复合吸音棉产品性能已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④ 干燥剂
公司掌握高性能干燥剂制作配方,干燥剂产品总吸湿率可达200%,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OZO同类产品处于同一技术水平。同时,公司的干燥剂产品还能够克服返卤问题,实现逆向排湿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案。
公司干燥剂产品与日本OZO同类产品最大吸湿率对比结果如下:
测试项目 | 测试标准 | 泛亚微透 | 日本OZO | |
是否可逆 | 1、将样品放入40℃/90%RH的恒温恒湿烘箱内进行吸湿; 2、测量样品的初始重量(a)称重并记录; 3、测试样品完全吸湿后重量(b)称重并记录; 4、吸湿率=(b-a)/a | 不可逆 | 可逆 | 不可逆 |
最大吸湿率 | ≧200% | ≧180% | ≧180% | |
是否存在返卤问题 | 无 | 无 |
项目 | 发行人 | 美国戈尔&AML |
产品定位 | 车灯、动力电池包、新能源汽车充电模块、户外照明、5G户外基站的储能装置等 | 车灯等 |
硅胶阀开启方式 | 压差驱动开启 | 电机驱动开启 |
微透材料 | ePTFE膜 | ePTFE膜 |
干燥剂 | 氯化镁干燥剂 | 硅胶干燥剂 |
干燥过程是否可逆 | 可逆 | 可逆 |
可逆干燥方式 | 常温可逆、红外加速可逆 | 电加热可逆 |
吸湿率 | 180% | 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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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硅胶阀门仅通过感应车灯内外压差便可自动开启,属于无源CMD。
B、干燥剂选择公司与美国戈尔&AML的CMD产品都能够实现可逆干燥功能。所谓可逆干燥是指,干燥剂吸收水分后,当外部环境温度升高,干燥剂会将已经吸收的水分释放出来的过程。美国戈尔&AML的CMD产品采用普通硅胶干燥剂,吸湿率约为40-50%,需要通过外接电源加热实现可逆干燥。而公司的CMD产品采用高性能氯化镁干燥剂,吸湿率可达到自重的180%,在常温下即可实现可逆干燥,而在车灯开启时,通过吸收车灯散发的红外热量,还可以加速可逆干燥的过程。
综上所述,公司的CMD属于无源CMD,无需内置微型电机驱动工作,使用干燥剂的吸湿性能更强并且能够实现常温可逆。因此,相比于美国戈尔&AML的CMD产品,公司的CMD在使用便捷性、销售价格以及吸湿性能上更具有优势。
⑥ 挡水膜、密封件
挡水膜和密封件是公司的传统产品,其生产制造工艺较为成熟,国产化程度高,产品本身没有相关核心性能指标可以对比。由于挡水膜和密封件产品需要根据客户不同车型定制化设计生产,客户在考察供应商时会重点关注定制化设计能力以及服务快速响应能力等。挡水膜和密封件是公司成立早期的主营产品,公司在该领域经营多年,产品种类丰富,定制化设计能力和服务快速响应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
此外,公司的多个储备产品如30-50米高耐水压透声膜、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等产品在核心技术指标上均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ePTFE微透产品
① 美国戈尔公司
美国戈尔公司(W. L. Gore & Associates)成立于1958年,总部位于美国,年销售额达37亿美元。美国戈尔作为ePTFE膜产品的鼻祖,5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研发生产ePTFE膜及其组件产品,凭借ePTFE微透材料创造了特制透气防水面料GORE-TEX,并从此闻名于世。目前美国戈尔主要业务分为九大门类:消费产品、电缆及电缆组件、电子元件与电化学材料、纺织面料、纤维产品、过滤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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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医疗产品、密封产品以及防水透气产品。如今,美国戈尔在全球拥有超过10,500名员工,在美国、德国、英国、日本和中国设有生产工厂,销售网络遍布全球。美国戈尔的透气膜、耐水压透声膜等产品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
② 日东电工株式会社
日东电工株式会社(Nitto Denko Corporation)成立于1918年,注册资金267.83亿日元,是一家大型的跨国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包括胶带、板材、密封材料、功能膜、过滤网、标签、打印机及液体材料等,在全球设有很多的生产工厂和研发机构,并先后在中国的北京、上海松江、上海浦东新区、厦门、香港、深圳和台湾设立了分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日东电工实现年度营业收入8,065亿日元,净利润665.6亿日元。
日东电工的汽车车灯透气栓等产品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
③ 美国唐纳森公司
美国唐纳森公司(Donaldson Company, Inc)成立于1915年,注册资本12亿美元,总部位于美国布卢明顿。100多年来,唐纳森一直致力于解决客户复杂多样的过滤需求,产品应用于汽车、农业、航空航天、生物科技等24个行业。截至2019年7月31日,唐纳森实现年营业收入28.45亿美元,净利润2.88亿美元。
唐纳森在的汽车泄压阀产品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其主要客户为上汽集团。
(2)密封件、挡水膜产品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89.SH)成立于1982年,主要致力于汽车动力底盘系统、饰件系统、智能驾驶控制系统等领域产品的研发与制造。在内饰系统中,密封件、挡水膜等产品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主要客户为上汽集团、上汽通用、华晨集团等。公司于2015年成功在上交所上市,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9.84亿元,净利润7.55亿元。
(3)吸隔声产品
① 德国盛德公司
德国盛德公司(Sandler AG)是一家非上市企业,由Christian Heinrich Sandler先生于1879年在德国Hof/Saale地区设立,最初业务为生产制造软垫家具、产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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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和切棉。20世纪中期,盛德迈入无纺布产业并逐步发展成为业内领军企业。截至2018年,盛德已成为全球最大的15家无纺棉生产制造商,在全球拥有超过850名员工,年销售金额达到3.22亿欧元,所生产的产品在医疗卫生、汽车、过滤、工程技术、家纺等领域广泛应用。
② 上海新安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
上海新安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坐落在上海汽车城,创建于1984年,主要生产吸音隔音产品。公司现有厂房、办公楼总面积达40,000平方米,职工420人。目前的主要客户是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集团等。
(4)气体管理产品
OZO化学技术株式会社(OZO Kagakugiken Co., Ltd.)是一家专业从事干燥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日本企业,其产品包括长效型、速效型、棒状等多类型的干燥剂,主要应用在运输、汽车、精密电子电气、食品、医疗等领域。OZO干燥剂吸湿率、耐寒、环保性能优秀,在我国汽车行业领域内拥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
4、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① 拥有完整的ePTFE膜及其复合材料的技术体系
公司拥有10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七、公司的核心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之“(一)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公司利用这些核心技术建立起了完整的ePTFE膜及其组件技术体系,覆盖了从ePTFE膜的生产制造到改性、复合以及组件应用的全部主要过程,可生产具有不同特性的ePTFE膜材料。
同时,公司还拥有基础吸音棉、高性能干燥剂、SiO
气凝胶的相关制造技术,可为公司的ePTFE膜定制化地提供复合材料,从而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创新型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在技术上不受外界制约。通过将ePTFE膜与吸音棉等材料复合,公司可以研发出具备更多优良性能的产品,从而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拓宽了核心技术与产品的应用领域。
② 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及先进研发设施
公司的实验室是江苏省膨体聚四氟乙烯与气凝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实力。自成立以来,公司长期坚持研发投入,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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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发投入金额累计达到3,946.16万元,为公司新技术的研发以及规模化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公司配备了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同时引进了驻波管吸声系数测试仪、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PHENOM G2 PRO、膜孔径分析仪PSDA-20等先进的研发设备,相较于国内其他竞争对手拥有更为先进的技术检测手段和研究开发设备,为公司的新品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提供支撑。
③ 构建了有效的专利保护体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177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美国、日本PCT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公司构建的专利体系使得竞争对手绕过专利仿制产品的技术难度大、法律风险高,可有效保护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
④ 公司研发体系完善、持续创新能力强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根据新材料的引进需求、应用需求、客户定点验证需求、技术改进降本增效需求等设置了不同的研发机构,并建立起了科学有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七、公司的核心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之“(八)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与安排”。
在具体产品方面,公司ePTFE膜及其组件的研发制造以适应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为目标,近年来围绕ePTFE膜及其组件开发出多款具有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产品,其中:1)ePTFE膜复合吸音棉产品已经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大混响室检测,吸声效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已获得3项PCT专利授权;2)公司的CMD通过创新的技术路径解决了车灯及其他小微空间的凝露问题,已申请了多项国内国际专利,未来将面向全球市场大规模进行推广销售;3)公司拟与新能源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进行合作,为其在新能源动力电池泄压阀、电芯间隔热材料等方面提供解决方案;4)2018年,公司通过与浙江大学合作成功研制出SiO
气凝胶,并通过添加其他辅助材料开发了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产品,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撑。
⑤ 拥有行业地位与品牌优势
公司曾获得通用汽车、星宇车灯、大茂伟瑞柯等客户优秀供应商的荣誉称号,相继成为一汽、上汽、北汽等知名汽车主机厂的一级供应商。与此同时,公司牵头起草了《汽车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防水透气组件》(QC/T 979-2014)汽车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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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公司行业地位及技术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公司技术体系完善、生产设备先进、检测手段齐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2012年、2015年和2018年公司均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的“MicroVENT”等商标在国内取得了32个商标证书,同时获得美国、欧盟、韩国、日本的商标注册证书。“MicroVENT”品牌在微透应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质量管理及技术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⑥ 稳定、专注的核心团队
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秉承着“产品多元、市场利基”的发展战略,公司的核心团队25年来专注于先进技术研发,掌握了ePTFE膜、高性能干燥剂、SiO
气凝胶等产品的整套生产、加工及应用技术体系,能够独立自主生产所需的主要工装设备,成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掌握ePTFE膜核心技术的公司。同时,通过对利基市场应用的不断挖掘,成功开拓了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包装等多个应用领域。稳定、专注的核心团队为公司长期稳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2)竞争劣势
① 发展资金不足,缺乏融资渠道
公司的竞争劣势主要表现在资金筹措方面。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目前公司进入快速成长期,CMD等产品需大规模提高产能并进行市场推广,同时公司还有多个在研项目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资金不足使得公司在生产规模、市场营销和研发支出上受到限制,公司持续发展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目前公司融资渠道匮乏,只能通过自身经营利润、稀释股权获得PE投资和银行贷款来投入生产和研发,导致公司部分新项目已经具备量产技术但产业化进度较慢,部分已经产业化的产品在市场拓展方面速度较慢,在高端研发人才的招聘和培养方面受到掣肘。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供应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② 营销网络有待进一步扩张和优化,海外营销能力较弱
针对汽车行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但对于消费电子、新能源等新拓展行业,公司在销售网络建设和销售人才储备方面还比较薄弱。未来随着公司在更多业务领域进行拓展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提升,需进一步扩大和优化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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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网络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以及公司自身快速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司的CMD、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等产品或储备产品已具备较为先进的产品性能,计划面向全球进行销售并与国际巨头直接竞争。但公司的海外营销、拓展能力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海外市场的发展,使公司在海外市场与国际巨头竞争时处于不利位置。
③ 研发人才储备仍显不足
材料制造行业的核心壁垒包括:独占的特殊原材料来源、自主设计和改造工装设备的能力以及独有的先进配方和工艺。除原材料来源外,另外两项核心壁垒的形成均需要大量实际操作经验和长期坚持不懈的试错,甚至可能需要一定的运气才能攻克相关技术难点。因此,在新材料企业发展早期,学历和理论知识水平并不是成为优秀材料行业研发人员的必要条件。
但随着企业进一步发展,高理论知识或技能水平人才的缺失将成为制约企业研发效率的主要瓶颈。虽然近几年公司越来越注重高学历研发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但与行业内龙头企业美国戈尔和日东电工相比还具有较大差距,公司整体研发人才储备仍显不足。
④ 主要客户仍集中在汽车及其配件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仍集中在汽车及其配件行业,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05%、90.04%和84.22%,虽然占比呈下降趋势,但仍然维持较高比例。
自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滑、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开始下滑。因此,公司需要持续拓展公司产品在消费电子、家电、包装、新能源等行业的市场应用。
⑤ 核心技术产品报告期内收入占比不高
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包括ePTFE微透产品、吸隔声产品(自主加工生产基础吸音棉及ePTFE膜复合吸音棉)、气体管理产品、CMD以及机械设备。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24%、42.34%和50.03%,虽然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占比不高。公司需要持续拓展核心技术产品应用领域,提高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比。
5、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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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① 行业发展存在的机遇
A. 国家政策支持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公布国家战略规划《中国制造2025》,其中明确了“以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而高端膜材料作为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中的代表,在国务院、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的后续政策文件中被反复强调,为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取政府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B. 下游应用领域众多ePTFE膜及其组件可应用于汽车、新能源、消费电子、电缆及其组件、医疗、航空航天、水净化、除尘滤料、包装、服装等多个领域,每个领域中又存在大量的细分市场需要使用到ePTFE膜及其组件,因此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阔。仅汽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所面对的潜在市场空间就已超过50亿元,随着各类新产品不断投入新应用市场,下游的市场空间将会进一步扩大。
C. 享受高素质人才红利过去10年内,我国共培养了6,000万大学本科毕业生和450万研究生。同时,根据2017年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数据,截至2016年,“千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6,000多人,各地引进高层次留学人才5.39万人。完成学业后选择回国发展的留学人员比例由2012年的72.4%增长至2016年的
82.2%。国内外高校培养的大批高素质人才,为我国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高端新材料行业中的企业将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充分享受到高素质人才带来的红利,在各个应用领域内与具有世界领先技术水平的企业竞争。
② 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A. 国内高分子新材料应用市场仍处在发展阶段的挑战
由于下游产业及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国内的高分子材料应用市场还未完全打开,普通大众甚至从业人员仍对塑料、橡胶等高分子材料存在“偏见”,认为其属于低端产品,对其性能以及高端应用缺乏了解。
以改性和工程塑料为例,高端的改性、工程塑料可大规模替代钢、铝等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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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并具有轻量化、高强度、耐腐蚀等优秀特性。但我国改性塑料在塑料总消费量中的占比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以重量计算塑料与钢材应用比仅为30:70,大幅低于美国70:30、德国63:37,甚至低于世界各国的平均水平(50:
50)。
类似的,国内的PTFE及ePTFE膜等新型材料的应用范围仍有待拓展,行业内企业面临着主动培育下游客户需求的挑战。
B. 海外拓展遭遇贸易壁垒的挑战
近年来,由于国际政治与经济形势的变化,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开始抬头,互相加征关税、逆全球一体化的政策趋势日益明显。由于西方发达国家仍是汽车、消费电子、医疗等行业领域的领导者,相关市场可能因受到贸易壁垒的影响而只面向西方国家开放。例如,日本汽车行业长期以来较为封闭,主机厂与主要零部件供应商之间互相交叉持股,形成一个封闭的产业链,其他国家的企业难以打入其体系,贸易保护主义将会使这种情况更加普遍。
行业内企业所生产的具备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在向海外拓展时除了受到自身海外拓展能力的制约外,还可能遭遇贸易战、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
C. 持续开辟新应用领域的挑战
ePTFE膜可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通信电缆、半导体、包装、服装等领域,提供具有防水透气、透声、隔音、隔热、电磁屏蔽等不同特性的多种新型材料。目前行业领导者美国戈尔公司已在全球拥有5,500多项专利,并开发出了上千种产品以满足不同领域客户的需求。
行业的参与者需要不断开辟新的长尾利基市场,面临着持续研发新产品和开拓新应用领域的挑战。
6、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多,每种产品在相应的行业中都具有不同的可比公司。公司的ePTFE微透产品与美国戈尔、日东电工、唐纳森相应产品有一定的相似性,挡水膜和密封件与拓普集团的相应业务板块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在报告期内,选取美国戈尔、日东电工、唐纳森以及拓普集团作为同行业在业务方面的可比公司,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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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 经营情况 | 市场地位 | 技术水平 |
泛亚微透 | ePTFE微透产品、 密封件、挡水膜、 吸隔声产品、 气体管理产品、 CMD | 公司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 2.45亿元,同比增长17.47%;2019年实现净利润4,373.73万元,同比增长41.69% |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行业竞争格局”之“1、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相关内容 | 17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4项,美国、日本PCT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
美国戈尔 | 通过对ePTFE材料进行加工、改性、复合,美国戈尔已经具有上千种产品,覆盖消费产品、电缆、医疗、纺织、电子元件等9大应用领域 | 由于美国戈尔为非上市公司,无法获知其具体的经营数据,根据美国戈尔官网公布数据,其年销售收入已经达到37亿美元 | 美国戈尔是ePTFE材料的发现者,是行业中无可争议的绝对龙头。美国戈尔ePTFE材料覆盖9大门类上千种不同性能和用途的产品,仅其服装面料Gore-Tex占据防水透气外衣70%以上市场份额 | 美国戈尔目前拥有超过5,500项专利,是全球前200家拥有产品技术专利最多的企业之一 |
日东电工(6988.T) | 多孔膜、透气材料、氟塑料多孔膜、保护膜等、密封件、双面胶、胶带、半导体产品、FPD产品、FPC产品、医疗产品、卫生用品等 | 日东电工秉承“利基首位”的发展战略,2018年实现营收约8,065亿日元,同比下降5.81%;2018年实现净利润665.6亿日元,同比下降23.53% | 日东电工的防水微透产品覆盖汽车、消费电子、服装等多个行业,是泛亚微透在中国汽车市场主要的竞争对手,其透气栓、透气膜产品占据中国汽车市场60%以上市场份额。 | 仅2018年,日东电工合计获得新专利11,600项。其中,集团自身发表专利2,016项 |
唐纳森(DCI.N) | 唐纳森作为过滤行业拥有百年历史的企业,产品线包含防水透气产品、薄膜滤料、工业过滤等11大门类,覆盖了汽车、电子设备、医疗等22个应用领域 | 截至2019年7月31日,唐纳森实现营收28.45亿美元,同比增长4.05%;实现净利润2.88亿美元,同比增长8.89% | 从汽车大灯、ECU、泄压阀到消费电子产品再到医疗助听器,唐纳森集成式防水透气解决方案已售出超过10亿件防水透气产品。在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 拥有超过1,800项美国和国际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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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 经营情况 | 市场地位 | 技术水平 |
拓普集团(601689.SH) | 内饰功能件、 减震产品、 底盘产品、 电子产品、 轻量化产品 | 拓普集团2018年实现营收59.84亿元,同比增长17.56%,其中内饰功能件实现营收22.18亿元,同比下滑3.48%;2018年实现净利润7.55亿元,同比增长2% | 拓普集团是国内知名的汽车内饰件供应商,其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吉利、宝马、克莱斯勒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拓普集团招股说明书表明,2014年,拓普集团内饰功能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5.07%。 | 拥有超过200余项专利 |
主要产品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ePTFE微透产品 | 产能(万个) | 26,322.30 | 18,340.36 | 12,729.84 |
产量(万个) | 11,971.67 | 10,451.42 | 10,051.03 | |
产能利用率 | 45.48% | 56.99% | 78.96% | |
密封件 | 产能(万个) | 7,220.46 | 5,135.20 | 3,765.22 |
产量(万个) | 4,903.20 | 3,255.86 | 1,668.81 | |
产能利用率 | 67.91% | 63.40% | 44.32% | |
挡水膜 | 产能(万个) | 686.37 | 686.37 | 655.41 |
产量(万个) | 746.93 | 727.45 | 665.15 | |
产能利用率 | 108.82% | 105.98% | 101.49% | |
吸隔声 产品 | 产能(万个) | 2,059.87 | 1,585.07 | 1,021.68 |
产量(万个) | 1,524.39 | 1,096.41 | 596.33 | |
产能利用率 | 74.00% | 69.17% | 58.37% | |
气体管理产品 | 产能(万个) | 1,093.92 | 753.36 | 278.64 |
产量(万个) | 1,039.52 | 346.46 | 23.78 | |
产能利用率 | 95.03% | 45.99% | 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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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机。上述设备整体生产效率较高,但只能用于生产耐水压透声膜、透气膜等部分产品。因此,相比于2017年,2018年、2019年ePTFE微透产品的整体产能利用率出现较为明显下滑。与此同时,公司耐水压透声膜、透气膜等产品经过机器加工后需要人工实施除废、整理等工序,该类工序也影响到最终产量,制约了公司整体的生产能力。因此,在报告期内,公司ePTFE微透产品整体产能利用率不高。
密封件产品产能利用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密封件产品在经过生产设备模切处理后,需要人工进行除废、修边、整理等工作,此类工作不仅需要消耗较多的人力成本,而且难以大幅提升效率,因此制约了公司密封件产品的产量,导致报告期内密封件产品产能利用率不高。
气体管理产品2017年处于小批量试产阶段,其前期生产基数较小导致产能利用率偏低,但该类产品正处于高速成长期,2019年该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已经达到95.03%,现有产能很快将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
2、产销率情况
主要产品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ePTFE微透产品 | 产量(万个) | 11,971.67 | 10,451.42 | 10,051.03 |
销量(万个) | 11,825.98 | 10,121.14 | 9,301.01 | |
产销率 | 98.78% | 96.84% | 92.54% | |
密封件 | 产量(万个) | 16,787.21 | 14,143.59 | 11,450.12 |
销量(万个) | 17,123.86 | 12,919.79 | 11,577.62 | |
产销率 | 102.01% | 91.35% | 101.11% | |
挡水膜 | 产量(万个) | 746.93 | 727.45 | 665.15 |
销量(万个) | 718.00 | 714.11 | 662.06 | |
产销率 | 96.13% | 98.17% | 99.53% | |
吸隔声 产品 | 产量(万个) | 1,524.39 | 1,096.41 | 596.33 |
销量(万个) | 1,521.82 | 1,149.83 | 666.06 | |
产销率 | 99.83% | 104.87% | 111.69% | |
气体管理产品 | 产量(万个) | 1,023.86 | 346.46 | 23.78 |
销量(万个) | 772.48 | 341.46 | 16.38 | |
产销率 | 75.45% | 98.55% | 68.85% | |
CMD | 产量(万个) | 15.66 | - | - |
销量(万个) | 13.84 | - | - | |
产销率 | 88.3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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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之间难以合理换算,因绝大部分产品以“个”为计量单位对外销售,因此上表中吸隔声产品统计销量仅包含以“个”为单位的产品数量。公司的机械设备根据客户订单定制化生产,报告期各期分别销售了16套、10套和16套,产销率均为100%。
(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
(1)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挡水膜、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等,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ePTFE微透产品 | 汽车微透产品 | 4,763.01 | 19.51 | 4,343.92 | 20.94 | 4,537.05 | 24.76 |
消费电子微透产品 | 1,569.29 | 6.43 | 975.88 | 4.70 | 565.16 | 3.08 | |
包装微透产品 | 507.45 | 2.08 | 412.22 | 1.99 | 376.01 | 2.05 | |
小计 | 6,839.76 | 28.02 | 5,732.02 | 27.64 | 5,478.22 | 29.90 | |
密封件 | 5,688.74 | 23.31 | 3,858.41 | 18.60 | 3,833.94 | 20.92 | |
挡水膜 | 4,900.10 | 20.08 | 4,869.49 | 23.48 | 4,390.25 | 23.96 | |
吸隔声产品 | 4,446.27 | 18.22 | 4,818.43 | 23.23 | 3,991.14 | 21.78 | |
气体管理产品 | 1,542.20 | 6.32 | 742.20 | 3.58 | 44.30 | 0.24 | |
机械设备 | 386.92 | 1.59 | 203.98 | 0.98 | 174.73 | 0.95 | |
CMD | 265.97 | 1.09 | - | - | - | - | |
其他 | 337.75 | 1.38 | 516.99 | 2.49 | 409.94 | 2.24 |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区域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内销 | 23,486.79 | 96.23 | 19,898.38 | 95.94 | 17,766.75 | 96.97 |
外销 | 920.91 | 3.77 | 843.14 | 4.06 | 555.76 | 3.03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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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模式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非寄售 | 18,176.34 | 74.47 | 14,342.85 | 69.15 | 11,912.32 | 65.01 |
寄售 | 6,231.35 | 25.53 | 6,398.67 | 30.85 | 6,410.20 | 34.99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主要产品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ePTFE微透产品(元/个) | 0.5784 | 0.5663 | 0.589 | |
其中:透气栓、透气膜(元/个) | 0.6096 | 0.5893 | 0.6172 | |
耐水压透声膜(元/个) | 0.6428 | 0.7134 | 0.6273 | |
包装保护垫片(元/个) | 0.3071 | 0.2956 | 0.3585 | |
泄压阀(元/个) | 5.09 | 7.54 | - | |
密封件(元/个) | 0.3322 | 0.2986 | 0.3312 | |
其中:汽车密封件(元/个) | 0.3707 | 0.3200 | 0.3312 | |
家电密封件(元/个) | 0.2369 | 0.1700 | - | |
挡水膜(元/个) | 6.82 | 6.82 | 6.63 | |
其中:PE挡水膜(元/个) | 5.32 | 4.69 | 4.15 | |
EVA挡水膜(元/个) | 10.69 | 11.81 | 12.80 | |
XPE挡水膜(元/个) | 6.51 | 7.24 | 8.16 | |
吸隔声产品 | 元/个 | 2.24 | 3.33 | 4.37 |
元/千克 | 22.95 | 23.59 | 24.79 | |
元/平方米 | 13.51 | 26.01 | 27.77 | |
其中:基础吸音棉 | 元/个 | 1.99 | 3.20 | 4.38 |
元/平方米 | 13.51 | 26.01 | 27.77 | |
ePTFE膜复合吸音棉(元/个) | 3.19 | 4.20 | 4.31 | |
隔离膜(元/千克) | 22.95 | 23.59 | 24.79 | |
气体管理产品(元/个) | 2.00 | 2.17 | 2.71 | |
其中:干燥剂(元/个) | 2.05 | 2.24 | - | |
吸雾剂(元/个) | 1.67 | 1.80 | 2.71 | |
机械设备(万元/套) | 24.18 | 20.40 | 10.92 | |
CMD(元/个) | 19.23 | - | - |
2019年 | ||||
排名 | 客户 | 销售主要产品类型 | 销售收入 | 占比 |
1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挡水膜、密封件 | 2,949.68 | 12.03 |
2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吸隔声产品、密封件、挡水膜、ePTFE微透产品 | 2,469.26 | 10.07 |
1-1-131
3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挡水膜、密封件、ePTFE微透产品 | 2,069.10 | 8.44 |
4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密封件、ePTFE微透产品、CMD | 1,943.28 | 7.92 |
5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 | 1,646.78 | 6.71 |
合计 | 11,078.09 | 45.17 | ||
2018年 | ||||
排名 | 客户 | 销售主要产品类型 | 销售收入 | 占比 |
1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挡水膜、密封件 | 2,964.60 | 14.20 |
2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挡水膜、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吸隔声产品 | 2,537.77 | 12.15 |
3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密封件 | 1,853.82 | 8.88 |
4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密封件、ePTFE微透产品 | 1,640.06 | 7.85 |
5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吸隔声产品、密封件 | 1,029.66 | 4.93 |
合计 | 10,025.91 | 48.02 | ||
2017年 | ||||
排名 | 客户 | 销售主要产品类型 | 销售收入 | 占比 |
1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挡水膜、密封件 | 3,213.18 | 17.50 |
2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挡水膜、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 | 2,228.41 | 12.14 |
3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 | 2,060.10 | 11.22 |
4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密封件、ePTFE微透产品 | 1,653.90 | 9.01 |
5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吸隔声产品 | 817.30 | 4.45 |
合计 | 9,972.90 | 54.33 |
1-1-132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PTFE树脂 | 176.91 | 1.77 | 174.50 | 1.82 | 92.77 | 1.13 |
化学试剂 | 103.73 | 1.04 | 67.08 | 0.70 | 10.10 | 0.12 |
吸音棉 | 702.83 | 7.05 | 1,064.82 | 11.13 | 1,269.81 | 15.4 |
纤维 | 377.96 | 3.79 | 481.44 | 5.03 | 229.22 | 2.78 |
PE膜 | 282.07 | 2.83 | 285.28 | 2.98 | 301.31 | 3.65 |
橡胶件 | 473.24 | 4.74 | 361.71 | 3.78 | 377.70 | 4.58 |
XPE | 210.62 | 2.11 | 364.60 | 3.81 | 324.53 | 3.94 |
EPDM类 | 836.50 | 8.39 | 980.80 | 10.25 | 929.31 | 11.27 |
EVA膜 | 585.64 | 5.87 | 521.39 | 5.45 | 517.56 | 6.28 |
聚氨酯发泡料 | 169.70 | 1.70 | 81.89 | 0.86 | 9.43 | 0.11 |
PU海绵类 | 256.61 | 2.57 | 177.57 | 1.86 | 222.75 | 2.70 |
隔离膜 | 502.94 | 5.04 | 313.17 | 3.27 | 147.35 | 1.79 |
格拉辛纸 | 263.21 | 2.64 | 286.21 | 2.99 | 330.36 | 4.01 |
胶带 | 1,051.41 | 10.54 | 843.96 | 8.82 | 748.34 | 9.08 |
胶水类 | 1,027.75 | 10.30 | 1,028.08 | 10.74 | 866.92 | 10.52 |
合计 | 7,021.12 | 70.39 | 7,032.50 | 73.47 | 6,377.46 | 77.36 |
能源种类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
电力 | 461.18 | 493.69 | 453.94 | 480.10 | 312.58 | 313.94 |
天然气 | 48.82 | 14.36 | 47.42 | 13.89 | 19.59 | 6.12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PTFE树脂 | 单价(元/千克) | 105.75 | 90.29 | 81.61 |
化学试剂 | 单价(元/千克) | 12.26 | 23.88 | 17.44 |
1-1-133
吸音棉 | 单价(元/平方米) | 12.10 | 15.16 | 14.63 |
纤维 | 单价(元/千克) | 7.53 | 8.37 | 10.17 |
PE膜 | 单价(元/Pcs) | 0.68 | 0.686 | 0.707 |
橡胶件 | 单价(元/个) | 0.0434 | 0.0341 | 0.031 |
XPE | 单价(元/平方米) | 3.73 | 3.69 | 3.85 |
EPDM类 | 单价(元/张) | 24.67 | 37.83 | 52.64 |
EVA膜 | 单价(元/平方米) | 7.44 | 7.53 | 7.72 |
聚氨酯发泡料 | 单价(元/千克) | 30.93 | 29.09 | 39.77 |
PU海绵类 | 单价(元/张) | 27.12 | 18.62 | 19.87 |
隔离膜 | 单价(元/千克) | 17.27 | 18.26 | 19.30 |
格拉辛纸 | 单价(元/米) | 0.5753 | 0.6985 | 1.142 |
胶带 | 单价(元/平方米) | 10.92 | 10.12 | 9.27 |
胶水类 | 单价(元/千克) | 26.66 | 30.66 | 38.08 |
1-1-134
报告期内,胶水类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38.08元/千克、30.66元/千克和26.66元/千克,平均采购单价逐年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为采购单价较低的涂胶采购量增加,另一方面采购单价较低的国产胶水的采购量增加所致。
2、主要能源平均价格
能源种类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电力(元/度) | 0.93 | 0.95 | 1.00 |
天然气(元/立方米) | 3.40 | 3.41 | 3.20 |
2019年 | ||||
序号 | 供应商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采购占比 |
1 | 无锡市铭明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 EVA膜、XPE | 585.66 | 5.87 |
2 | SandlerAG | 吸音棉 | 465.48 | 4.67 |
3 | 江阴市天华纸制品厂 | 格拉辛纸 | 344.19 | 3.45 |
4 | 常州市君领塑业有限公司 | PE膜等 | 306.83 | 3.08 |
5 | 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PDM | 297.70 | 2.98 |
合计 | 1,999.86 | 20.05 | ||
2018年 | ||||
序号 | 供应商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采购占比 |
1 | SandlerAG | 吸音棉 | 964.64 | 10.08 |
2 | 无锡市铭明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 EVA膜、XPE | 559.92 | 5.85 |
3 | 科建高分子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胶水类 | 370.98 | 3.88 |
4 | 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PDM | 334.97 | 3.50 |
5 | 常州市君领塑业有限公司 | PE膜 | 316.80 | 3.31 |
合计 | 2,547.31 | 26.62 | ||
2017年 | ||||
序号 | 供应商 | 主要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采购占比 |
1 | SandlerAG | 吸音棉 | 1,052.13 | 12.76 |
2 | 东莞井上瑞普橡塑有限公司 | EPDM | 416.64 | 5.05 |
3 | 常州市君领塑业有限公司 | PE膜 | 377.62 | 4.58 |
4 | 江阴市天华纸制品厂 | 格拉辛纸等 | 367.36 | 4.46 |
5 | 南京冠石科技有限公司 | 胶水类 | 343.55 | 4.17 |
合计 | 2,557.30 | 31.02 |
1-1-135
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主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没有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其权益。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建筑物 | 15,719.78 | 2,458.83 | 13,260.95 | 84.36 |
专用设备 | 9,071.86 | 3,142.85 | 5,929.01 | 65.36 |
运输设备 | 575.89 | 385.20 | 190.69 | 33.11 |
其他设备 | 729.95 | 535.99 | 193.96 | 26.57 |
合计 | 26,097.47 | 6,522.86 | 19,574.61 | 75.01 |
序号 | 权证号 | 权利人 | 座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权利受限情况 |
1 | 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24813号 | 泛亚微透 | 武进区礼嘉镇孙家塘120号 | 22,151.96 | 工业 | 无 |
2 | 苏(2019)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47470号 | 泛亚微透 | 礼嘉镇前漕路8号 | 56,959.10 | 工业 | 抵押 |
3 | 苏(2020)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15948号 | 泛亚微透 | 礼嘉镇前漕路8号 | 21,375.06 | 生产 | 无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资产原值 | 成新率 |
1 | 模切生产线 | 2 | 1,206,896.56 | 88.80 |
2 | 阿尔法舱 | 1 | 1,548,884.98 | 76.57 |
3 | 单色印花机 | 1 | 1,025,641.08 | 70.71 |
1-1-136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资产原值 | 成新率 |
4 | 丁基胶机器人点胶机 | 7 | 5,485,737.47 | 69.99 |
5 | 发泡热熔胶机器人点胶机 | 1 | 1,029,985.41 | 64.44 |
6 | 热熔胶机器人点胶机 | 5 | 3,102,787.98 | 74.13 |
7 | 横拉机 | 1 | 1,282,051.35 | 32.71 |
8 | 精密表层涂层复合机 | 1 | 529,914.56 | 33.50 |
9 | 铝箔透气膜组件垫片全自动生产线 | 3 | 2,851,282.20 | 64.37 |
10 | 膨体聚四氟乙烯垫片压延机 | 1 | 591,453.02 | 75.46 |
11 | 热熔吸音毡生产线 | 1 | 4,169,169.36 | 64.69 |
12 | 双组份涂膜线 | 1 | 1,145,299.15 | 43.00 |
13 | 四轴滚刀机 | 1 | 598,290.63 | 52.50 |
14 | 透气栓全自动生产线 | 27 | 25,180,017.56 | 60.99 |
15 | 涂布机 | 1 | 1,025,641.08 | 19.84 |
16 | 无胶棉流水线 | 1 | 4,107,849.90 | 80.40 |
17 | 电子显微镜 | 1 | 652,991.50 | 38.25 |
18 | 泄压阀透气自动线 | 1 | 730,376.59 | 81.05 |
19 | 压延机 | 1 | 813,807.87 | 41.24 |
20 | 原棉生产线 | 1 | 3,580,899.91 | 98.42 |
21 | 圆刀模切机 | 1 | 1,293,103.47 | 85.75 |
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座落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面积(㎡) | 终止 日期 | 他项 权利 |
1 | 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24813号 | 泛亚微透 | 武进区礼嘉镇孙家塘120号 | 工业 | 出让 | 11,472.00 | 2066.08.09 | 无 |
2 | 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00457号 | 泛亚微透 | 礼嘉镇武南路以南、礼嘉大河以西 | 工业 | 出让 | 1,523.00 | 2067.12.11 | 无 |
3 | 苏(2019)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47470号 | 泛亚微透 | 礼嘉镇前漕路8号 | 工业 | 出让 | 31,882.94 | 2065.08.28 | 抵押 |
4 | 苏(2020)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15948号 | 泛亚微透 | 礼嘉镇前漕路8号 | 工业 | 出让 | 26,964.30 | 2069.10.20 | 无 |
1-1-13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境内商标权32项,拥有境外商标权4项,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商标
序号 | 商标图形 | 权利人 | 适用类别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取得 方式 |
1 | 泛亚微透 | 17 | 2011.07.21至2021.07.20 | 8456035 | 原始取得 | |
2 | 泛亚微透 | 17 | 2011.07.21至2021.07.20 | 8456069 | 原始取得 | |
3 | 泛亚微透 | 20 | 2012.05.28至2022.05.27 | 9447824 | 原始取得 | |
4 | 泛亚微透 | 17 | 2012.05.28至2022.05.27 | 9447822 | 原始取得 | |
5 | 泛亚微透 | 9 | 2012.06.07至2022.06.06 | 9447823 | 原始取得 | |
6 | 泛亚微透 | 11 | 2012.06.07至2022.06.06 | 9447821 | 原始取得 | |
7 | 泛亚微透 | 42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94585 | 原始取得 | |
8 | 泛亚微透 | 17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928 | 原始取得 | |
9 | 泛亚微透 | 20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910 | 原始取得 | |
10 | 泛亚微透 | 22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873 | 原始取得 | |
11 | 泛亚微透 | 17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866 | 原始取得 | |
12 | 泛亚微透 | 17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837 | 原始取得 | |
13 | 泛亚微透 | 17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812 | 原始取得 | |
14 | 泛亚微透 | 17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792 | 原始取得 | |
15 | 泛亚微透 | 12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702 | 原始取得 | |
16 | 泛亚微透 | 11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676 | 原始取得 | |
17 | 泛亚微透 | 11 | 2016.12.28至2026.12.27 | 18385661 | 原始取得 | |
18 | 泛亚微透 | 7 | 2019.12.28至2029.12.27 | 37487849 | 原始取得 |
1-1-138
序号 | 商标图形 | 权利人 | 适用类别 | 有效期 | 注册号 | 取得 方式 |
19 | 泛亚微透 | 1 | 2020.01.07至2030.01.06 | 37484845 | 原始取得 | |
20 | 泛亚微透 | 1 | 2020.01.14至2030.01.13 | 37476347 | 原始取得 | |
21 | 泛亚微透 | 7 | 2020.01.28至2030.01.27 | 37491372 | 原始取得 | |
22 | 泛亚微透 | 20 | 2020.02.28至2030.02.27 | 37465107 | 原始取得 | |
23 | 泛亚微透 | 1 | 2020.02.28至2030.02.27 | 37483503 | 原始取得 | |
24 | 泛亚微透 | 20 | 2020.02.28至2030.02.27 | 37491334 | 原始取得 | |
25 | 泛亚微透 | 17 | 2020.04.21至2030.04.20 | 40977132 | 原始取得 | |
26 | 泛亚微透 | 1 | 2020.04.21至2030.04.20 | 37465418 | 原始取得 | |
27 | 泛亚微透 | 20 | 2020.04.28至2030.04.27 | 40981972 | 原始取得 | |
28 | 泛亚微透 | 22 | 2020.04.28至2030.04.27 | 40978145 | 原始取得 | |
29 | 泛亚微透 | 9 | 2020.05.07至2030.05.06 | 41062884 | 原始取得 | |
30 | 泛亚微透 | 12 | 2020.05.07至2030.05.06 | 41055874 | 原始取得 | |
31 | 泛亚微透 | 27 | 2020.05.07至2030.05.06 | 40998955 | 原始取得 | |
32 | 泛亚微透 | 18 | 2020.05.07至2030.05.06 | 40991998 | 原始取得 |
序号 | 商标图形 | 权利人 | 适用类别 | 有效期至 | 注册地 | 注册号/ 授权号 |
1 | 泛亚微透 | 11 | 2022.04.30 | 美国 | 4137159 | |
2 | 泛亚微透 | 6、17、20 | 2022.04.26 | 日本 | 5555579 | |
3 | 泛亚微透 | 9 | 2022.04.09 | 韩国 | 40-0987401 | |
4 | 泛亚微透 | 9、17、20 | 2022.08.14 | 欧盟 | 009989419 |
1-1-13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177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美国、日本PCT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具体情况如下:
(1)PCT专利
序号 | 发明名称 | 申请人 | 国际申请号 | PCT申请日 | 优先权号 | 优先权日 | 所在国专利号 | 取得方式 | 应用 产品 |
1 | 交通声屏障用高吸声组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泛亚微透 | PCT/CN2014/077160 | 2014.05.09 | 2013104411323 | 2013.09.25 | 美国/US9771693B2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2 | High Sound Absorption Coefficient Expanded Pife Composite Fiber Cotton(全频吸音棉) | 泛亚微透 | PCT/CN2014/077162 | 2014.05.09 | 2013103107561 | 2013.07.23 | 美国/US9969151B2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3 | 交通声屏障用高吸声组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泛亚微透 | PCT/CN2014/077160 | 2014.05.09 | 2013104411323 | 2013.09.25 | 日本/特许第6283100号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1 | 泛亚微透 | 骨架型药用贴剂生产线 | 2012-12-26 | ZL201010235880.2 | 发明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2 | 泛亚微透 | 一种高速贴剂生产线 | 2013-06-19 | ZL201010257153.6 | 发明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3 | 泛亚微透 | 包装瓶盖防水、防腐蚀和透气的膨体聚四氟乙烯材料改性膜的制备方法 | 2013-07-24 | ZL201110114964.5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4 | 泛亚微透 | 用于防水防尘透声的膨体聚四氟乙烯的微孔薄膜复合无纺布的改性材料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3-10-02 | ZL201110119317.3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5 | 泛亚微透 | 一种LED灯具防水透气栓及其制备方法 | 2014-03-26 | ZL201110114985.7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6 | 泛亚微透 | 用于LED灯具的双向拉伸膨体聚四氟乙烯膜复合无纺布 | 2014-07-09 | ZL201110114932.5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1-140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的改性材料膜和制备方法 | |||||||
7 | 泛亚微透 | 车灯防水透气膜及其制造方法 | 2015-07-08 | ZL201110115675.7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8 | 泛亚微透 | 一种包装用防水透气电磁感应铝箔垫片及其制作工艺 | 2015-09-23 | ZL201110306724.5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9 | 泛亚微透 | 全频吸音棉 | 2015-12-02 | ZL201110435432.1 | 发明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0 | 泛亚微透 | 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及其制造方法 | 2015-12-09 | ZL201410189715.6 | 发明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11 | 泛亚微透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涂层膜贴片及其制造方法 | 2016-01-27 | ZL201410103161.3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12 | 泛亚微透 | 表面涂覆醋酸纤维素的膨体聚四氟乙烯微孔过滤膜 | 2016-01-27 | ZL201410197362.4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3 | 泛亚微透 | 焊接式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贴片及其制造方法 | 2016-01-27 | ZL201410189047.7 | 发明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14 | 泛亚微透 | 汽车车灯用大透湿量涂层膜贴片 | 2016-02-10 | ZL201410246046.1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15 | 泛亚微透 | 牙齿保健用软锉及其制造方法 | 2016-04-06 | ZL201410196451.7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
16 | 泛亚微透 | 汽车的吸音阻尼减振部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6-04-06 | ZL201310636967.4 | 发明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7 | 泛亚微透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透湿部件及其制造方法 | 2016-05-18 | ZL201410103165.1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8 | 泛亚微透 | 交通用强吸声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6-07-13 | ZL201310637093.4 | 发明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9 | 泛亚微透 | 交通声屏障用高吸声组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2016-08-17 | ZL201310441132.3 | 发明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20 | 泛亚微透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持续单向透湿的涂层膜及其制造方法 | 2016-08-17 | ZL201410103163.2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21 | 泛亚微透 | 大透湿量涂层膜 | 2016-08-24 | ZL201410245980.1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22 | 泛亚微透 | 汽车车灯用透湿栓 | 2017-05-17 | ZL201410245643.2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1-141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23 | 泛亚微透 | 耐高温的汽车轻量化用聚酯无纺布及其制备方法 | 2017-07-18 | ZL201510609313.1 | 发明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24 | 泛亚微透 | 汽车内饰面料复合再生泡棉压制的顶棚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 2017-07-18 | ZL201510609666.1 | 发明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25 | 泛亚微透 | 长效脱氧组合干燥剂配方片材及其制造方法 | 2018-01-23 | ZL201610049187.3 | 发明 | 继受取得 | 气体管理产品 |
26 | 泛亚微透 | 汽车车灯用隔热耐高温老化的减振密封件及其制备工艺 | 2018-05-18 | ZL201611196923.4 | 发明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27 | 泛亚微透 | 一种耐温减振的密封垫圈及具有该密封垫圈的汽车空调 | 2018-07-17 | ZL201611197150.1 | 发明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28 | 泛亚微透 | 一种隔热隔音的再生橡塑泡棉混合压制覆铝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 2018-07-20 | ZL201510609710.9 | 发明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29 | 泛亚微透 | 一种汽车内阻尼减振隔音的再生橡塑泡棉混合压制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 2018-07-20 | ZL201510609709.6 | 发明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30 | 泛亚微透 | 高耐水压透声膜组件及其制造方法 | 2018-09-28 | ZL201710089544.3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31 | 泛亚微透 | 汽车内隔音的无纺布包覆再生泡棉混合片材的脚垫及其制备方法 | 2019-03-05 | ZL201510609198.8 | 发明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32 | 泛亚微透 | 具有阀片结构的红外辐射干燥和排气功能的车灯后盖 | 2020-03-10 | ZL201810567162.1 | 发明 | 原始取得 | CMD |
33 | 泛亚微透 | 一种高比表面介孔甲基硅倍半氧烷气凝胶块体及其制备方法 | 2020-05-05 | ZL201710887776.3 | 发明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34 | 泛亚微透 | 阻燃隔热的弹性二氧化硅气凝胶片材及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热管理系统用薄片 | 2020-06-30 | ZL201810731053.9 | 发明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35 | 泛亚微透 | 三维手机键片自动摆放装置 | 2011-01-19 | ZL201020270305.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 |
36 | 泛亚微透 | 冲模出料导向装置 | 2011-03-16 | ZL201020270312.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1-1-142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37 | 泛亚微透 | 一种用于多层材料同时半切和全切的复合模 | 2011-03-16 | ZL201020270314.0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吸隔声产品、挡水膜、密封件、机械设备 |
38 | 泛亚微透 | 一种贴剂生产线工艺流程数据采集系统 | 2011-03-16 | ZL201020297051.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39 | 泛亚微透 | 一种多工位循环溶出试验仪 | 2011-03-16 | ZL201020503958.X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40 | 泛亚微透 | 一种分切机 | 2011-03-16 | ZL201020503952.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41 | 泛亚微透 | 一种汽车挡水门膜冷拉伸模具 | 2011-03-16 | ZL201020270315.5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挡水膜、机械设备 |
42 | 泛亚微透 | 一种自动封口机 | 2011-04-20 | ZL201020529329.4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43 | 泛亚微透 | 存料装置 | 2011-05-18 | ZL201020270311.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44 | 泛亚微透 | 一种涂布机 | 2011-05-18 | ZL201020564872.8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机械设备 |
45 | 泛亚微透 | 新型涂布装置 | 2011-07-20 | ZL201020270302.8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机械设备 |
46 | 泛亚微透 | 一种高效密封件 | 2011-09-21 | ZL201120112388.6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47 | 泛亚微透 | 汽车挡水膜 | 2011-09-21 | ZL201120113257.X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挡水膜 |
48 | 泛亚微透 | 汽车微透挡水膜 | 2011-11-02 | ZL201120112821.6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挡水膜 |
49 | 泛亚微透 | 车灯防水透气膜贴片 | 2011-11-02 | ZL201120139909.7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50 | 泛亚微透 | 一种包装瓶盖防水防腐透气膜贴片 | 2011-12-07 | ZL201120139372.4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51 | 泛亚微透 | 包装瓶盖防水、防腐蚀和透气的膨体聚四氟乙烯材料改性膜 | 2011-12-07 | ZL201120139363.5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52 | 泛亚微透 | 一种用于微电声元件的防尘网胶圈 | 2011-12-07 | ZL201120139377.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53 | 泛亚微透 | 一种包装瓶盖防水防腐透气栓 | 2011-12-07 | ZL201120139428.6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54 | 泛亚微透 | 用于LED灯具的双向拉伸膨体聚四氟乙烯膜复合无纺布的改性材料膜 | 2011-12-07 | ZL201120139380.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1-143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55 | 泛亚微透 | 一种LED灯具防水透气膜贴片 | 2011-12-07 | ZL201120139378.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56 | 泛亚微透 | 一种控释膜贴剂生产线 | 2011-12-07 | ZL201020503961.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57 | 泛亚微透 | 透气组件 | 2011-12-07 | ZL201020681083.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58 | 泛亚微透 | 车灯防水透气膜 | 2011-12-14 | ZL201120141509.X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59 | 泛亚微透 | 一种防水、防尘透声薄膜贴片 | 2011-12-14 | ZL201120145734.0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60 | 泛亚微透 | 用于防水防尘透声的膨体聚四氟乙烯的微孔薄膜复合无纺布的改性材料膜 | 2011-12-14 | ZL201120145729.X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61 | 泛亚微透 | 汽车隔音密封件 | 2011-12-14 | ZL201120139962.7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62 | 泛亚微透 | 汽车降噪挡水膜 | 2011-12-14 | ZL201120139907.8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挡水膜 |
63 | 泛亚微透 | 一种微电声元件的阻尼 | 2012-02-08 | ZL201120139373.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64 | 泛亚微透 | 一种EMC电磁兼容的防水透气栓 | 2012-02-08 | ZL201120267693.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65 | 泛亚微透 | 一种保护性卡扣式防水透气栓 | 2012-02-15 | ZL201120267687.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66 | 泛亚微透 | 一种用于微电声元件的背贴 | 2012-05-16 | ZL201120139375.8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67 | 泛亚微透 | 全频吸音棉 | 2012-09-05 | ZL201120544146.4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68 | 泛亚微透 | 一种用于汽车电器设备的防水透气栓 | 2012-09-12 | ZL201220046391.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69 | 泛亚微透 | 包装瓶盖用斜面防水防腐透气栓 | 2012-12-12 | ZL201220151331.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70 | 泛亚微透 | 一种用于汽车电器设备的防水透气膜 | 2013-01-02 | ZL201220046461.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71 | 泛亚微透 | 隔音汽车门膜 | 2013-05-08 | ZL201220572730.5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挡水膜 |
72 | 泛亚微透 | 汽车吸声制品模切用模具 | 2013-05-15 | ZL201220600084.9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机械设备 |
73 | 泛亚微透 | 热塑性弹性体缓冲减振垫片 | 2013-05-15 | ZL201220598835.8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74 | 泛亚微透 | 汽车缓冲减振垫片模切用模具 | 2013-06-05 | ZL201220635591.6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75 | 泛亚微透 | 汽车吸声制品 | 2013-06-12 | ZL201220598834.3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14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76 | 泛亚微透 | 基于膨体聚四氟乙烯的保温透湿服装面料 | 2013-06-19 | ZL201220631684.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77 | 泛亚微透 | 基于膨体聚四氟乙烯微孔膜过滤空气的一次性使用进气器件 | 2013-07-24 | ZL201320001124.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78 | 泛亚微透 | 防护用微型防水透气栓 | 2013-07-24 | ZL201320000971.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79 | 泛亚微透 | 防电磁波渗透干扰的防水透气螺栓 | 2013-10-23 | ZL201320199358.2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80 | 泛亚微透 | 汽车电气设备防护用膨体聚四氟乙烯膜贴片 | 2013-12-04 | ZL201320262078.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81 | 泛亚微透 | 自动启闭式硅胶阀体 | 2013-12-04 | ZL201320262326.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密封件 |
82 | 泛亚微透 | 交通声屏障用高吸声元件 | 2014-05-14 | ZL201320593643.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83 | 泛亚微透 | 汽车引擎盖吸音棉模切加工用复合模具 | 2014-06-25 | ZL201320782255.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机械设备 |
84 | 泛亚微透 | 交通用强吸声件 | 2014-06-25 | ZL201320783407.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85 | 泛亚微透 | 汽车的吸音阻尼减振部件 | 2014-06-25 | ZL201320782891.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86 | 泛亚微透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透湿部件 | 2014-07-30 | ZL201420126283.X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87 | 泛亚微透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持续单向透湿的涂层膜 | 2014-09-03 | ZL201420125737.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88 | 泛亚微透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涂层膜贴片 | 2014-09-03 | ZL201420125705.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89 | 泛亚微透 | 防水车灯密封垫 | 2014-09-03 | ZL201420182842.9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90 | 泛亚微透 | 防水车灯密封垫用复合刀模 | 2014-09-03 | ZL201420182871.5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机械设备 |
91 | 泛亚微透 | 耐老化车用冷却水管道密封圈组件 | 2014-09-03 | ZL201420182843.3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机械设备 |
92 | 泛亚微透 | 车灯用卡扣式透气膜组件 | 2014-09-03 | ZL201420197171.3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93 | 泛亚微透 | 车灯用卡扣式弯管透气膜组件 | 2014-09-03 | ZL201420194850.5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94 | 泛亚微透 | 汽车车门防雨水用薄膜部件 | 2014-09-10 | ZL201420230387.5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挡水膜 |
95 | 泛亚微透 | 汽车扬声器全屏降噪防护套 | 2014-09-10 | ZL201420232899.5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145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96 | 泛亚微透 | 表面涂覆醋酸纤维素的膨体聚四氟乙烯微孔过滤膜 | 2014-10-01 | ZL201420239210.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97 | 泛亚微透 | 电气电子设备用卡扣式弯管透气膜组件 | 2014-10-01 | ZL201420196626.X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98 | 泛亚微透 | 牙齿保健用软锉 | 2014-10-22 | ZL201420238538.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 |
99 | 泛亚微透 | 大透湿量涂层膜 | 2014-10-22 | ZL201420295412.8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100 | 泛亚微透 | 汽车车灯用大透湿量涂层膜贴片 | 2014-10-22 | ZL201420294891.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101 | 泛亚微透 | 汽车车灯用透湿栓 | 2014-10-22 | ZL201420295411.3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02 | 泛亚微透 | 汽车用高保真音响 | 2014-10-22 | ZL201420232030.0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03 | 泛亚微透 | 牙齿保健用牙线棒 | 2014-11-05 | ZL201420300487.0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 |
104 | 泛亚微透 | 焊接式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贴片 | 2014-11-05 | ZL201420229622.7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105 | 泛亚微透 | 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 | 2015-03-04 | ZL201420229623.1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106 | 泛亚微透 | 汽车车门防雨水用薄膜下料复合刀模 | 2015-08-26 | ZL201420229621.2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挡水膜、机械设备 |
107 | 泛亚微透 | 汽车内阻尼减振隔音的再生聚酯纤维层压片材 | 2016-01-27 | ZL201520739842.9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08 | 泛亚微透 | 具有大幅降噪功能的汽车用再生聚酯纤维覆膜片材 | 2016-01-27 | ZL201520739240.3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09 | 泛亚微透 | 汽车内隔音的无纺布包覆再生泡棉混合片材的脚垫 | 2016-01-27 | ZL201520739202.8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0 | 泛亚微透 | 耐高温的汽车轻量化用聚酯无纺布 | 2016-01-27 | ZL201520739472.9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1 | 泛亚微透 | 大幅度降低噪音的汽车轻量化用的聚酯无纺布 | 2016-01-27 | ZL201520739473.3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2 | 泛亚微透 | 带有粘接阻尼层的汽车轻量化用聚酯无纺布 | 2016-01-27 | ZL201520739316.2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146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113 | 泛亚微透 | 汽车内饰面料复合再生泡棉压制的顶棚片材 | 2016-02-10 | ZL201520739578.9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4 | 泛亚微透 | 再生聚酯纤维层压薄片 | 2016-02-10 | ZL201520739843.3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5 | 泛亚微透 | 一种汽车内阻尼减振隔音的再生橡塑泡棉混合压制片材 | 2016-02-10 | ZL201520739870.0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6 | 泛亚微透 | 表面具有花纹的膨体聚四氟乙烯膜贴片 | 2016-04-06 | ZL201520605799.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117 | 泛亚微透 | 精密电子防护用包覆分子筛过滤透气膜组件 | 2016-04-06 | ZL201520909143.4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18 | 泛亚微透 | 一种隔热隔音的再生橡塑泡棉混合压制覆铝片材 | 2016-04-06 | ZL201520739474.8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19 | 泛亚微透 | 一种三层结构的汽车轻量化用的聚酯无纺布 | 2016-04-06 | ZL201520739609.0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20 | 泛亚微透 | 一种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透气螺帽 | 2016-04-06 | ZL201520908912.9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21 | 泛亚微透 | 发动机舱室耐高温的再生聚酯纤维层压片材 | 2016-05-18 | ZL201520739762.3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22 | 泛亚微透 | 汽车用透气膜组件自动生产线 | 2016-08-03 | ZL201520909012.6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机械设备 |
123 | 泛亚微透 | 微孔膜与聚氨酯泡棉复合的中低频段高吸声降噪材料 | 2016-11-30 | ZL201620177466.3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24 | 泛亚微透 | 膨体聚四氟乙烯膜与聚氨酯泡棉表面复合全频段强吸声的片材 | 2016-12-07 | ZL201620121383.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 |
125 | 泛亚微透 | 一种具有保温隔音降噪能力的轻质车门防水膜部件 | 2017-07-11 | ZL201621414871.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挡水膜 |
126 | 泛亚微透 | 汽车车灯用隔热耐高温老化的减振密封件 | 2017-07-11 | ZL201621415200.4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127 | 泛亚微透 | 一种耐温减振的密封垫圈及具有该密封垫圈的汽车空调 | 2017-07-11 | ZL201621415193.8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128 | 泛亚微透 | 一种具有内部湿度调节功能的制品 | 2017-07-11 | ZL201621415002.8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气体管理产品 |
1-1-147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129 | 泛亚微透 | 一种具有高吸声降噪能力的车门防水膜及车门 | 2017-07-18 | ZL201621414996.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吸隔声产品、挡水膜 |
130 | 泛亚微透 | 调节管理电气壳体内部气体的制品 | 2017-09-15 | ZL201720086972.6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气体管理产品 |
131 | 泛亚微透 | 绝热隔音气凝胶层复合透气膜的复合材料 | 2017-09-19 | ZL201720086935.5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32 | 泛亚微透 | 高耐水压透声膜组件 | 2017-09-19 | ZL201720150286.0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33 | 泛亚微透 | 控制微小空间内气体变化的制品 | 2017-09-19 | ZL201720086576.3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气体管理产品 |
134 | 泛亚微透 | 高耐水压透声的膨体聚四氟乙烯涂层膜 | 2017-12-08 | ZL201720150097.3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35 | 泛亚微透 | 膨胀珍珠岩微粉耐高温隔热漆涂覆EPDM橡胶的片材 | 2018-01-26 | ZL201621414950.X | 实用新型 | 继受取得 | 密封件 |
136 | 泛亚微透 | 具有导热、隔热、导电、电磁屏蔽等功能的膨体聚四氟乙烯膜涂层复合材料 | 2018-05-04 | ZL201721051556.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37 | 泛亚微透 | 一种二氧化硅气凝胶隔热毡 | 2018-05-04 | ZL201721032987.0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38 | 泛亚微透 | 一种快速制造的膨体聚四氟乙烯密封片材的装置及密封制品 | 2018-05-04 | ZL201721051388.3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机械设备 |
139 | 泛亚微透 | 碳导热片与膨体聚四氟乙烯隔热涂层膜 | 2018-05-04 | ZL201721051386.4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 |
140 | 泛亚微透 | 一种高导热散热防雾型碳纳米管复合材料 | 2018-07-10 | ZL201721216656.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 |
141 | 泛亚微透 | 在膨体聚四氟乙烯膜面上涂布石墨烯涂层的复合材料及其制备装置 | 2018-07-10 | ZL201721052070.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 |
142 | 泛亚微透 | 涂布二氧化硅气凝胶涂层的EPDM橡胶片材 | 2018-12-14 | ZL201820320472.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密封件 |
143 | 泛亚微透 | 具有防水透气材料的车灯大透气量防水栓 | 2019-03-01 | ZL201821262874.4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44 | 泛亚微透 | 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用弹性二氧化硅气凝胶部件 | 2019-04-09 | ZL201821059650.3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1-148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145 | 泛亚微透 | 采用红外辐射干燥排出壳体内湿气除雾用的膜组件、车灯后盖 | 2019-04-23 | ZL218020858525.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46 | 泛亚微透 | 吸收小微空间内可持续单向排出湿气的组件、车灯后盖 | 2019-04-23 | ZL201820858533.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47 | 泛亚微透 | 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用疏拒电池液又耐高温隔热的板 | 2019-04-23 | ZL201821060766.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48 | 泛亚微透 | 包装粘稠液体用的透气阀 | 2019-04-23 | ZL201821262872.5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49 | 泛亚微透 | 一种车灯用高分子烧结微孔透气组件 | 2019-04-23 | ZL201821263233.0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50 | 泛亚微透 | 汽车车灯用插装式吸雾剂制品 | 2019-04-23 | ZL201821268526.8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气体管理产品 |
151 | 泛亚微透 | 吸收小微空间内湿气可持续单向快速加热排出湿气的部件、车灯后盖 | 2019-05-14 | ZL201820858534.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52 | 泛亚微透 | 具有阀片结构的车灯后盖 | 2019-06-18 | ZL201820858531.8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53 | 泛亚微透 | 一种具有形状记忆合金阀片的红外可逆吸雾组件 | 2019-09-27 | ZL201920341399.8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54 | 泛亚微透 | 一种具有保持壳体内干燥降温微过滤除雾功能的车灯后盖 | 2019-11-22 | ZL201822176288.4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55 | 泛亚微透 | 一种电池PACK箱或其他密闭空间泄压用刺破防爆阀 | 2019-11-22 | ZL201920493362.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56 | 泛亚微透 | 一种干燥降温除雾用的微过滤器膜组件 | 2019-11-29 | ZL201822005004.5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57 | 泛亚微透 | 一种电池PACK箱或其他密闭空间泄压用焊接防爆阀 | 2019-11-29 | ZL201920492909.1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58 | 泛亚微透 | 一种微小空间内气体过滤干燥用沸石膜组件 | 2019-12-17 | ZL201920281897.8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气体管理产品 |
159 | 泛亚微透 | 一种用杠杆平衡阀调节露点的控制器 | 2020-01-17 | ZL201920340548.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60 | 泛亚微透 | 一种用弱磁力阀调节露点的控制器 | 2020-01-17 | ZL201920341396.4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1-149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取得 方式 | 应用产品 |
161 | 泛亚微透 | 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用二氧化硅气凝胶毡制品 | 2020-01-17 | ZL201920826328.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62 | 泛亚微透 | 一种动力电池防爆阀 | 2020-03-10 | ZL201920586201.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63 | 泛亚微透 | 一种动力电池防爆阀用透气型防爆膜 | 2020-03-10 | ZL201920587082.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64 | 泛亚微透 | 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用玻璃纤维布包覆二氧化硅气凝胶毡制品 | 2020-03-10 | ZL201920825439.6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65 | 泛亚微透 | 电动汽车电池用硅胶防火布包覆二氧化硅气凝胶毡制品 | 2020-03-10 | ZL201920826327.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66 | 泛亚微透 |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包内电池芯热胀冷缩位移动态补偿隔热功能的电芯模组 | 2020-03-10 | ZL201921102864.9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67 | 泛亚微透 | 一种二氧化硅气凝胶柔弹性隔热保温材料与织物面料贴合层压的复合材料 | 2020-04-21 | ZL201920505373.2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68 | 泛亚微透 | 一种二氧化硅气凝胶柔弹性隔热保温材料与ePTFE膜贴合层压的复合材料 | 2020-04-21 | ZL201920505374.7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 |
169 | 泛亚微透 | 一种电池PACK箱或其他密闭空间泄压用伞状防爆阀 | 2020-04-21 | ZL201920960785.5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70 | 泛亚微透 | 一种红外可逆干燥剂组件 | 2020-04-21 | ZL201921169946.5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71 | 泛亚微透 | 一种可进行湿度管理的防爆阀 | 2020-06-02 | ZL201921510407.3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72 | 泛亚微透 | 一种用于微小空间凝露控制、平衡压力的防水透气阀及壳体 | 2020-06-19 | ZL201921321191.6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CMD |
173 | 泛亚微透 | 透气塞 | 2011-06-08 | ZL201030642145.4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ePTFE微透产品 |
174 | 泛亚微透 | 手机键盘 | 2011-07-13 | ZL201030642310.6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
1-1-150
六、公司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形。
七、公司的核心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主要核心技术情况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类型 | 应用情况 |
精密模切技术 | 对多层薄膜复合片材实施精密的全切及半切,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精度,满足生产线高效率装配的需求。 | 自主研发 | 一种高速贴剂生产线 | 发明 | 应用于所有ePTFE膜及其组件相关产品中 |
一种用于多层材料同时半切和全切的复合模 | 实用新型 | ||||
一种分切机 | 实用新型 | ||||
汽车车门防雨水用薄膜下料复合刀模 | 实用新型 | ||||
汽车吸声制品模切用模具 | 实用新型 | ||||
防水车灯密封垫用复合刀模 | 实用新型 | ||||
汽车缓冲减振垫片模切用模具 | 实用新型 | ||||
一种贴剂生产线工艺流程数据采集系统 | 实用新型 | ||||
专用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 通过自主设计,定制化地生产精密模切机、涂布机以及其他自动化专用设备。 | 自主研发 | 骨架型药用贴剂生产线 | 发明 | 应用于所有ePTFE膜及其组件相关产品以及机械设备中 |
一种高速贴剂生产线 | 发明 | ||||
汽车用透气膜组件自动生产线 | 实用新型 | ||||
ePTFE膜的制造技术 | 克服了助挤剂对高分子树脂微孔结构的影响,可根据工程应用需求制造透声、吸声、透气、透湿、导电、电磁屏蔽等具有不同功能的ePTFE膜。 | 自主研发 | 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应用于所有ePTFE膜及其组件相关产品中 |
表面具有花纹的膨体聚四氟乙烯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
ePTFE膜的改性技术 | 经过特殊技术处理拆散ePTFE膜表面的惰性C-F键,使得表层C原子局部裸露,使含氟聚合物改性涂层材料与ePTFE膜牢固结合,并调整和修饰ePTFE膜的微观孔隙结构,获得更好的耐水、耐有机溶剂、耐活性剂、疏水疏油等性能 。 | 自主研发 | 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应用于所有ePTFE膜及其组件相关产品中 |
包装瓶盖防水、防腐蚀和透气的膨体聚四氟乙烯材料改性膜的制备方法 | 发明 | ||||
ePTFE膜的复合技术 | 精确控制复合压力,避免损坏ePTFE膜的微观分层结构,可改善ePTFE膜的透气性能并与静电纺丝无纺布等材料复合,实 | 自主研发 | 用于LED灯具的双向拉伸膨体聚四氟乙烯膜复合无纺布的改性材料膜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应用于所有ePTFE膜及其组 |
车灯防水透气膜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1-1-151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类型 | 应用情况 |
现更好的性能和结构强度,利于进一步工程应用。 | 表面具有花纹的膨体聚四氟乙烯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件相关产品中 | ||
碳导热片与膨体聚四氟乙烯隔热涂层膜 | 实用新型 | ||||
具有导热、隔热、导电、电磁屏蔽等功能的膨体聚四氟乙烯膜涂层复合材料 | 实用新型 | ||||
在膨体聚四氟乙烯膜面上涂布石墨烯涂层的复合材料及其制备装置 | 实用新型 | ||||
ePTFE膜的组件应用技术 | 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设计开发,将ePTFE膜与铝箔、塑料等结构件、功能件组合在一起,形成应用组件,并自动化、大规模地生产。 | 自主研发 | 汽车电子电气应用技术: | 应用于所有ePTFE膜及其组件相关产品中 | |
焊接式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贴片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
车灯防水透气膜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
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
一种LED灯具防水透气栓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
用于LED灯具的双向拉伸膨体聚四氟乙烯膜复合无纺布的改性材料膜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持续单向透湿的涂层膜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涂层膜贴片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
汽车车灯用大透湿量涂层膜贴片 | 发明 |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透湿部件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
汽车车灯用透湿栓 | 发明 | ||||
表面具有花纹的膨体聚四氟乙烯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
一种LED灯具防水透气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
一种保护性卡扣式防水透气栓 | 实用新型 | ||||
透气组件 | 实用新型 | ||||
一种EMC电磁兼容的防水透气栓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于汽车电器设备的防水透气栓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于汽车电器设备的防水透气膜 | 实用新型 | ||||
基于膨体聚四氟乙烯微孔膜过滤空气的一次性使用进气器件 | 实用新型 | ||||
防护用微型防水透气栓 | 实用新型 | ||||
汽车电气设备防护用膨体聚四氟乙烯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透湿部件 | 实用新型 |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持续单向透湿的涂层膜 | 实用新型 | ||||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用涂层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
汽车车灯用大透湿量涂层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1-1-152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类型 | 应用情况 |
汽车车灯用透湿栓 | 实用新型 | ||||
精密电子防护用包覆分子筛过滤透气膜组件 | 实用新型 | ||||
汽车用透气膜组件自动生产线 | 实用新型 | ||||
车灯防水透气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
防电磁波渗透干扰的防水透气螺栓 | 实用新型 | ||||
车灯用卡扣式透气膜组件 | 实用新型 | ||||
车灯用卡扣式弯管透气膜组件 | 实用新型 | ||||
绝热隔音气凝胶层复合透气膜的复合材料 | 实用新型 | ||||
具有导热、隔热、导电、电磁屏蔽等功能的膨体聚四氟乙烯膜涂层复合材料 | 实用新型 | ||||
一种二氧化硅气凝胶隔热毡 | 实用新型 | ||||
一种快速制造的膨体聚四氟乙烯密封片材的装置及密封制品 | 实用新型 | ||||
碳导热片与膨体聚四氟乙烯隔热涂层膜 | 实用新型 | ||||
一种高导热散热防雾型碳纳米管复合材料 | 实用新型 | ||||
在膨体聚四氟乙烯膜面上涂布石墨烯涂层的复合材料及其制备装置 | 实用新型 | ||||
电气电子设备用卡扣式弯管透气膜组件 | 实用新型 | ||||
焊接式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
车灯防护用疏水疏油微孔膜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透气螺帽 | 实用新型 | ||||
一种快速制造的膨体聚四氟乙烯密封片材的装置及密封制品 | 实用新型 | ||||
具有防水透气材料的车灯大透气量防水栓 | 实用新型 | ||||
一种车灯用高分子烧结微孔透气组件 | 实用新型 | ||||
包装粘稠液体用的透气阀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电池PACK箱或其他密闭空间泄压用刺破防爆阀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电池PACK箱或其他密闭空间泄压用焊接防爆阀 | 实用新型 | ||||
动力电池防爆阀 | 实用新型 | ||||
一种动力电池防爆阀用透气型防爆膜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电池PACK箱或其他密闭空间泄压用伞状防爆阀 | 实用新型 | ||||
透气塞 | 外观设计 | ||||
消费电子应用技术: |
1-1-153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类型 | 应用情况 |
用于防水防尘透声的膨体聚四氟乙烯的微孔薄膜复合无纺布的改性材料膜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
高耐水压透声膜组件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
高耐水压透声的膨体聚四氟乙烯涂层膜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于多层材料同时半切和全切的复合模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于微电声元件的防尘网胶圈 | 实用新型 | ||||
一种防水、防尘透声薄膜贴片 | 实用新型 | ||||
一种微电声元件的阻尼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于微电声元件的背贴 | 实用新型 | ||||
高耐水压透声膜组件 | 实用新型 | ||||
小微空间气体管理应用技术: | |||||
具有阀片结构的红外辐射干燥和排气功能的车灯后盖 | 发明 | ||||
自动启闭式硅胶阀体 | 实用新型 | ||||
控制微小空间内气体变化的制品 | 实用新型 | ||||
调节管理电气壳体内部气体的制品 | 实用新型 | ||||
一种具有内部湿度调节功能的制品 | 实用新型 | ||||
采用红外辐射干燥排出壳体内湿气除雾用的膜组件、车灯后盖 | 实用新型 | ||||
汽车车灯用插装式吸雾剂制品 | 实用新型 | ||||
吸收小微空间内可持续单向排出湿气的组件、车灯后盖 | 实用新型 | ||||
吸收小微空间内湿气可持续单向快速加热排出湿气的部件、车灯后盖 | 实用新型 | ||||
具有阀片结构的车灯后盖 | 实用新型 | ||||
一种具有形状记忆合金阀片的红外可逆吸雾组件 | 实用新型 | ||||
一种干燥降温除雾用的微过滤器膜组件 | 实用新型 | ||||
一种微小空间内气体过滤干燥用沸石膜组件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杠杆平衡阀调节露点的控制器 | 实用新型 | ||||
一种用弱磁力阀调节露点的控制器 | 实用新型 | ||||
一种红外可逆干燥剂组件 | 实用新型 | ||||
吸音棉应用技术: | |||||
交通声屏障用高吸声组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美国PCT | ||||
全频吸音棉 | 美国PCT | ||||
交通声屏障用高吸声组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日本PCT |
1-1-154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类型 | 应用情况 |
全频吸音棉 | 发明 | ||||
交通用强吸声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
交通声屏障用高吸声组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
汽车内饰面料复合再生泡棉压制的顶棚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
汽车的吸音阻尼减振部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
一种隔热隔音的再生橡塑泡棉混合压制覆铝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
一种汽车内阻尼减振隔音的再生橡塑泡棉混合压制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
汽车内隔音的无纺布包覆再生泡棉混合片材的脚垫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
耐高温的汽车轻量化用聚酯无纺布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
汽车吸声制品模切用模具 | 实用新型 | ||||
汽车吸声制品 | 实用新型 | ||||
汽车内阻尼减振隔音的再生聚酯纤维层压片材 | 实用新型 | ||||
具有大幅降噪功能的汽车用再生聚酯纤维覆膜片材 | 实用新型 | ||||
汽车内隔音的无纺布包覆再生泡棉混合片材的脚垫 | 实用新型 | ||||
一种三层结构的汽车轻量化用的聚酯无纺布 | 实用新型 | ||||
大幅度降低噪音的汽车轻量化用的聚酯无纺布 | 实用新型 | ||||
带有粘接阻尼层的汽车轻量化用聚酯无纺布 | 实用新型 | ||||
汽车内饰面料复合再生泡棉压制的顶棚片材 | 实用新型 | ||||
汽车用高保真音响 | 实用新型 | ||||
再生聚酯纤维层压薄片 | 实用新型 | ||||
一种汽车内阻尼减振隔音的再生橡塑泡棉混合压制片材 | 实用新型 | ||||
一种隔热隔音的再生橡塑泡棉混合压制覆铝片材 | 实用新型 | ||||
耐高温的汽车轻量化用聚酯无纺布 | 实用新型 | ||||
发动机舱室耐高温的再生聚酯纤维层压片材 | 实用新型 |
1-1-155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类型 | 应用情况 |
膨体聚四氟乙烯膜与聚氨酯泡棉表面复合全频段强吸声的片材 | 实用新型 | ||||
微孔膜与聚氨酯泡棉复合的中低频段高吸声降噪材料 | 实用新型 | ||||
一种具有高吸声降噪能力的车门防水膜及车门 | 实用新型 | ||||
一种具有保温隔音降噪能力的轻质车门防水膜部件 | 实用新型 | ||||
交通声屏障用高吸声元件 | 实用新型 | ||||
汽车引擎盖吸音棉模切加工用复合模具 | 实用新型 | ||||
交通用强吸声件 | 实用新型 | ||||
汽车的吸音阻尼减振部件汽车扬声器 | 实用新型 | ||||
汽车扬声器全屏降噪防护套 | 实用新型 | ||||
纤维均匀成网铺垫技术 | 克服了PE、PP、PET等纤维材料单一或共混过程中孔网结构不均匀的问题,确保了吸音棉纤维热压熔接均匀,使吸音棉吸音效果更好、克重均匀。 | 自主研发 | 一种三层结构的汽车轻量化用的聚酯无纺布 | 实用新型 | 应用于自主生产的基础吸音棉产品、ePTFE复合吸音棉 |
耐高温的汽车轻量化用聚酯无纺布 | 实用新型 | ||||
高性能干燥剂制作技术 | 利用氯化镁、氧化镁等化合物低成本地制造出高性能的干燥剂,吸湿量可达自身重量的200%,且能够逆向排湿,克服了氯化镁主材的返卤问题,并可通过添加红外材料提高排湿效率,可长期循环使用。 | 自主研发 | 长效脱氧组合干燥剂配方片材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 | 应用于所有气体管理产品、CMD |
SiO2气凝胶材料制造技术 | 采用CO2超临界制备技术,在成本可控、安全环保的同时,取得了SiO2气凝胶的多个配方和工艺。在室温下,导热系数低于0.017W/(m·K),隔热性能优异。 | 与浙江大学合作研发,公司具有完全知识产权 | 一种高比表面介孔甲基硅倍半氧烷气凝胶块体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应用于所有SiO2气凝胶及其复合产品 |
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制造和应用技术 | 采用CO2超临界制备技术,突破了SiO2气凝胶易碎、不可弯曲和掉粉的技术难题,室温导热系数低于0.017W/(m·K),SiO2气凝胶复合材料平整,厚度均匀可控,可用于生产0.5-10mm多种厚度规格的气凝胶复合材料薄板产品,在阻燃、绝 | 自主研发 | 一种二氧化硅气凝胶隔热毡 | 实用新型 | 应用于所有SiO2气凝胶及其复合产品 |
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用弹性二氧化硅气凝胶部件 | 实用新型 | ||||
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用疏拒电池液又耐高温隔热的板 | 实用新型 | ||||
绝热隔音气凝胶层复合透气膜的复合材料 | 实用新型 | ||||
具有导热、隔热、导电、电磁屏蔽等功能的膨体聚四氟乙烯膜涂层复合材料 | 实用新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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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类型 | 应用情况 |
缘、疏水、强度、耐高温等方面性能优异。 | 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用二氧化硅气凝胶毡制品 | 实用新型 | |||
电动汽车电池用玻璃纤维布包覆二氧化硅气凝胶毡制品 | 实用新型 | ||||
电动汽车电池用硅胶防火布包覆二氧化硅气凝胶毡制品 | 实用新型 | ||||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包内电池芯热胀冷缩位移动态补偿隔热功能的电芯模组 | 实用新型 | ||||
一种二氧化硅气凝胶柔弹性隔热保温材料与织物面料贴合层压的复合材料 | 实用新型 | ||||
一种二氧化硅气凝胶柔弹性隔热保温材料与ePTFE膜贴合层压的复合材料 | 实用新型 |
主要产品 | 销售收入(万元) |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ePTFE微透产品 | 6,839.76 | 5,732.02 | 5,478.22 |
吸隔声产品 | 3,177.32 | 2,102.78 | 1,126.38 |
气体管理产品 | 1,542.20 | 742.20 | 44.30 |
机械设备 | 386.92 | 203.98 | 174.73 |
CMD | 265.97 | - | - |
合计 | 12,212.15 | 8,780.98 | 6,82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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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销售收入(万元) |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主营业务收入 | 24,407.69 | 20,741.52 | 18,322.52 |
占比 | 50.03% | 42.34% | 37.2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下达单位 | 主要研究任务概况 | 起止时间 |
1 | 常州市膨体聚四氟乙烯膜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常州市科技局 | 1、ePTFE膜组件关键工艺制造技术; 2、建设塑料及有关制品实验室。 | 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已于2015年2月验收) |
2 | 汽车轻量化用全频高吸声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常州市科技局 | 1、高性能聚酯纤维层与ePTFE复合材料技术; 2、高聚酯纤维棉薄层制备技术; 3、产业化研究形成PPAP程序文件; 4、聚酯纤维硬质吸音棉制造与应用技术; 5、高效模切和塑封技术。 | 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已于2018年9月验收) |
3 | 江苏省膨体聚四氟乙烯膜与气凝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江苏省科技厅 | 1、新能源汽车和消费电子用ePTFE与气凝胶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2、相控阵雷达用GHz通信电缆用ePTFE膜应用技术; 3、高性能SiO2气凝胶材料技术; 4、高速动车用ePTFE膜复合碳纤维吸音棉提高吸声系数技术。 | 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 |
序号 | 论文名称 | 投稿期刊名称 | 出版时间 | 作者 |
1 | 车灯用吸雾膜组件创新设计 | 汽车电器 | 2018年11月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研团队 |
2 | Facile Synthesis of Flexible Methylsilsesquioxane Aerogels with Surface Modifications for Sound- Absorbance, Fast Dye Adsorption and Oil/Water Separation 柔性MSQ气凝胶块体的制备改性及吸音、油水分离和染料过滤吸附性能研究 | Molecules | 2018年4月 | 郭兴忠、单加琪、赖中掌、雷伟、丁荣华、张云、杨辉 |
3 | Facile Synthesis of Methylsilsesquioxane Aerogels with Uniform | Polymers | 2019年2月 | 郭兴忠、单加琪、雷伟、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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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论文名称 | 投稿期刊名称 | 出版时间 | 作者 |
Mesopores by Microwave Drying 微波干燥制备均匀介孔结构的MSQ气凝胶 | 荣华、张云、杨辉 | |||
4 | Fabrication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MSQ Aerogel Coating on ePTFE Thin Films for Cable Sheaths 电缆护套用ePTFE薄膜MSQ气凝胶涂层的制备与表征 | Molecules | 2019年3月 | 郭兴忠、白盛池、单加琪、雷伟、丁荣华、张云、杨辉 |
项目名称 | 研发内容和目标 | 应用领域 | 进展情况 | 主要研发 人员 | 经费 预算 |
电动汽车用气凝胶隔热垫复合材料技术研究 | 通过电动汽车用气凝胶隔热垫复合材料技术研究,使得新型隔热垫在绝热、阻燃、绝缘、疏水、强度、耐高温等方面达到更好的性能指标,克服预氧丝气凝胶毡易燃不耐高温的缺点。技术指标:1、常温25℃导热系数<0.030W/(m?k),高温600℃导热系数<0.068W/(m?k);2、燃烧性能满足UL94的V0等级。 | 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发热电子电气设备 | 实验室试制 | 丁荣华、雷伟、花金旦、张云等 | 550万元 |
采用红外辐射干燥吸湿除雾的车灯后盖技术研究 | 通过采用红外辐射干燥吸湿除雾的车灯后盖技术研究,为汽车车灯提供ePTFE膜技术创新应用的后盖产品,实现低成本的解决汽车车灯结雾凝露问题,为汽车安全驾驶和美观提供可靠保障。主要技术指标:1、该后盖中的灵敏结构的阀片启闭压差<1.5KPa;2、该车灯后盖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且不渗水; 3、ePTFE膜表面拒油等级不小于5级。 | 汽车车灯、微型摄像头、监控设备和户外基站 | 小试 | 张云、丁荣华、王祺、于哲、史英杰、钱炳 雷伟、李建革、李炳健等 | 250万元 |
石墨烯与ePTFE膜复合导热材料 | 研发可双向调控的高效导热材料,技术指标达到:1、石墨烯与ePTFE膜复合导热材料的导热系数(ASTM D5470)>500W/(m?k);2、石墨烯与ePTFE膜复合导热材料在180~200℃可以持久工作;3、阻燃隔 | 消费电子、动力电池包等热管理场景 | 小试 | 张云、丁荣华、雷伟、李建革、李炳健等 | 6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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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研发内容和目标 | 应用领域 | 进展情况 | 主要研发 人员 | 经费 预算 |
热材料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 8624-2012中规定的A级要求(不燃材料制品)。 | |||||
二氧化硅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隔热材料技术研究 | 研发耐高温、不掉粉隔热气凝胶与PTFE复合材料的制造技术,使材料的耐温范围达到零下150℃至零上240℃,长期使用温度可达240℃,且不需要包覆。 | 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 | 小试 | 张云、丁荣华、李建革、雷伟、花金旦等 | 900万元 |
超声换能器匹配层 | 研发可提高超声换能器中超声波透过率的膜材料制造技术,使膜材料电灵敏度达到50-80mV,静态电容达到750pF,抗压强度达到0.8MPa。 | 交通安全测速、自动驾驶、毫米波传感器 | 实验室试制 | 张云、雷伟、李建革、丁荣华、李炳健、宋海民等 | 200万元 |
PTFE电磁屏蔽柔性材料 | 研发用于电子设备芯片、集成块等元件上,具有高屏蔽电磁波效能的垫片制造技术,技术指标达到:1、碳基屏蔽垫片屏蔽效能(1GHz,GJB 6190-2008)>45dB;2、镍基屏蔽垫片屏蔽效能(1GHz,GJB 6190-2008)>90dB。 | 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 | 实验室试制 | 张云、郭祥、李建革、丁荣华等 | 200万元 |
TRT电缆膜 | PI-氟聚合物复合带采用高强度聚酰亚胺和氟聚合物材料制备而成。PI-氟聚合物复合带具有卓越的电气性能、耐热性能、耐化学性能以及良好的粘结特性,满足多种行业的应用需求。 | 航空航天、5G通信、FPC柔性电路板、柔性显示屏 | 实验室试制 | 张云、李建革、李炳健、丁荣华、宋海民等 | 500万元 |
ePTFE导电透气膜 | 研发具有导电屏蔽、透气、防水性能的复合膜制造技术,使复合膜在1GHz带粘结层的情况下屏蔽效能达到45dB以上,肖氏硬度(A)达到40-60,7KPa的压强下透气量大于10ml/(min·cm2),体积电阻率达到1.5(Ω·cm)。 | 电线电缆、气体传感器 | 实验室试制 | 张云、黄彐全、李建革、丁荣华、李炳健、宋海民等 | 200万元 |
纤维素气凝胶 | 研发具有吸附、油水分离、相变储能、隔热、CO2捕捉、生物相容等性能的纤维素气凝胶制备技术,其对重金属的吸附能力能达到2mmol/g,油水分离效率达99.94%,经碳化处理之后,在一个大气压下25℃时对CO2的吸附能力可达3.7 mmol/g。 | 缓释控药物、气体吸附、新能源汽车氢气储能、电磁屏蔽 | 实验室试制 | 刘晓婷、杨辉、郭兴忠、张云、丁荣华等 (浙江大学合作项目) | 300万元 |
碳气凝胶 | 研发具有导电、吸附、高能量存储和生物相容性的碳气凝胶材料制备技术,使材料具有均匀的阶层多孔结构,密度小于200mg/cm3,比表面积达到800m2/g以上,搭建锂离子电池并在200mA/g恒流充放电测试中比容量达到260mAh/g。 | 电吸附除盐、超级电容器、燃料电池、隔热材料 | 实验室试制 | 梁浩、郭兴忠、杨辉、张云、丁荣华等 (浙江大学合作项目) | 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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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813.79 | 56.23 | 617.50 | 51.44 | 621.62 | 47.88 |
委托开发费 | 160.00 | 11.05 | 160.00 | 13.33 | 160.00 | 12.32 |
材料费 | 144.92 | 10.01 | 193.75 | 16.14 | 264.78 | 20.39 |
折旧费 | 139.08 | 9.61 | 116.98 | 9.75 | 88.02 | 6.78 |
检验费 | 124.74 | 8.62 | 64.16 | 5.34 | 70.30 | 5.41 |
专利申请费、代理费 | 53.13 | 3.67 | 34.27 | 2.85 | 31.98 | 2.46 |
差旅费 | 6.66 | 0.46 | 7.49 | 0.62 | 4.93 | 0.38 |
其他 | 5.02 | 0.35 | 6.26 | 0.52 | 56.77 | 4.37 |
合计 | 1,447.35 | 100.00 | 1,200.40 | 100.00 | 1,298.41 | 100.00 |
营业收入 | 24,527.80 | 20,879.66 | 18,357.74 | |||
占比 | 5.90 | 5.75 | 7.07 |
公司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方邦股份(688020.SH) | 11.63 | 7.88 | 8.59 |
长阳科技(688299.SH) | 4.19 | 3.96 | 4.62 |
拓普集团(601689.SH) | 5.87 | 4.80 | 4.45 |
行业平均 | 7.23 | 5.55 | 5.89 |
发行人 | 5.90 | 5.75 | 7.07 |
合作项目名称 | 项目期限 | 合作方 | 合同主要内容 | 研究成果 的分配 |
阶层多孔二氧化硅气凝胶批量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2017.05 至2019.06 | 浙江大学 | 设立“江苏泛亚-浙江大学微纳孔材料联合研发中心”,主要科研 | 公司下达的研究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归公司所有,论文 |
弹性气凝胶批量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2017.05 至201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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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项目名称 | 项目期限 | 合作方 | 合同主要内容 | 研究成果 的分配 |
透明气凝胶批量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2017.05 至2019.10 | 任务为开展微纳孔材料的研制和产业化研究。 | 须在脱密并经公司认可后联名发表。 | |
碳气凝胶、纤维素气凝胶小试制备研究项目 | 2019.03 至2022.05 |
姓名 | 职务 | 主要背景情况 |
张云 | 董事长、总经理 | 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曾担任常州复合包装材料总厂厂长助理;常州市东方电缆厂常务副厂长;工商银行常州分行技改信贷部信贷员;安费诺-泰姆斯(常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神鸡集团董事;金狮股份(000805)董事等职务,具有丰富的材料、机械行业从业经历。其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研发带头人,深入研究ePTFE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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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主要背景情况 |
制造、改性、复合以及应用相关技术多年,为公司贡献了ePTFE膜及干燥剂配方相关的多个核心技术,并主持了公司多项核心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并在2018年组织承担了江苏省ePTFE膜与气凝胶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是149项专利的署名发明人。 | ||
李建革 | 董事、副总经理 | 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大专学历,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相关工作,曾任常州复合包装材料总厂技术科长。在公司任职期间设计制造了公司ePTFE膜的自动化生产与加工设备,掌握精密涂布和精密模切工艺并形成核心技术,是公司骨架型药用贴剂生产线、一种高速贴剂生产线等18项专利的署名发明人,是QC/T979-2014《汽车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防水透气组件》汽车行业标准起草人之一。 |
丁荣华 | 监事、总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并主管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曾在中车戚墅堰机车厂从事了14年内燃机车制造技术工作,在常州太平洋电力设备集团工作期间,参与研制了SF6气体绝缘中高压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新产品,解决了3mm不锈钢薄板箱体的激光焊接工艺。在公司任职期间,主导或参与了大透湿量ePTFE涂层膜技术、高吸声强降噪的关键技术、气凝胶环保和安全超临界干燥技术等多项技术的研发,是113项专利的署名发明人。 |
宋海民 | 技术总监 |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黑带,硕士研究生学历,任公司技术总监,曾在多家国际世界500强公司担任高级技术及管理类职位,在新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应用、项目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历。2008年获得泰州市科技论文二等奖,2014年获得六西格玛黑带,曾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拥有专利14项,并多次带领团队完成国际重大项目。在公司任职期间,主导完成了CMD、新能源动力电池泄压阀、SiO2弹性气凝胶以及电缆膜等多个储备产品的研发,是16项专利的署名发明人。 |
项目 | 2019.12 | 2018.12 | 2017.12 |
研发人员总数(人) | 52 | 51 | 47 |
员工总数(人) | 416 | 448 | 364 |
占比 | 12.50% | 11.38% | 1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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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技改到重大创新技术引进的多层次研究需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研发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研发机构 | 主要职能 |
新材料研发科 | 主要负责新材料的研发、引进、验证和管理。 |
新材料应用开发科 | 主要负责将新材料研发科研制出的材料根据不同的利基市场研制开发出对应的产品,并配合销售部门进行市场拓展。 |
OEM汽车业务开发和工艺科 | 主要负责OEM客户(如:通用、大众、华域视觉、海拉、法雷奥等)定点项目的开发、工艺优化以及VAVE降本增效等工作。 |
非汽车业务工艺科 | 主要负责非汽车业务产品的工艺优化以及VAVE降本增效等工作。 |
CMD研制事业部 | 主要负责利用公司小微空间气体管理等核心技术,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研制开发出相应的产品,并配合销售部门进行市场拓展。 |
高企及知识产权部 | 主要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等无形资产的申请及管理。 |
江苏泛亚和浙江大学微纳孔材料联合研发中心 | 通过与浙江大学产学研合作,共同研发前沿的高性能气凝胶材料,然后通过公司的应用转化以及工业制造能力,将研发成功的气凝胶产品推广到不同细分市场。 |
实验室 | 主要负责原材料性能的检测,并配合新材料研发科和应用开发科进行相关的实验验证。 |
产品工艺和非标设备研制科 | 主要负责重要生产工艺流程的改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负责自动化非标及标准化设备的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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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构建专利组合保护技术研发成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177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美国、日本PCT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公司构建的专利组合使得竞争对手绕过专利仿制产品的技术难度大、法律风险高,可有效保护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
八、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未拥有境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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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建立健全了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一)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并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计召开了10次股东大会,历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切实履行了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
(二)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董事会制度,并通过《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计召开了14次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了有效决议,履行了其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作用。
(三)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监事会制度,并通过《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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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计召开了11次监事会,历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了有效决议,履行了其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通过《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做了具体规定。
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尽职尽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为发行人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发行人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设立了董事会秘书,并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邹东伟先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向股东、董事通报发行人的有关信息等职责,对发行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如下:
委员会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许明强 | 李建革、葛鸿 | 13次 |
战略委员会 | 张云 | 邹东伟、金玉丹 | 6次 |
提名委员会 | 陆蒀 | 邹东伟、葛鸿 | 3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葛鸿 | 罗实劲、许明强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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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等情况。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见
天健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79号),认为: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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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一)资产完整性
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的资产产权清晰,公司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性
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性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经营管理职能机构,各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该等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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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关系。公司具有独立设立、调整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实现有效分离,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包括拥有独立的产品研发体系、生产体系、市场营销体系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李建革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保证公司利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在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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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如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以上承诺适用于中国境内,及境外所有其他国家及地区。”
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关联方如下:
(一)自然人关联方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张云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邹东伟 | 张云的一致行动人 |
李建革 | 张云的一致行动人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史建伟 | 通过南方轴承间接持有发行人6.79%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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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张云、邹东伟、李建革、朱鸣钢、金玉丹、罗实劲、陆蒀、葛鸿、许明强 | 发行人现任董事 |
昌建忠、杨明之、丁荣华 | 发行人现任监事 |
张云、邹东伟、李建革、蒋励 | 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南方轴承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企业 |
常州赛富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合伙企业 |
常州武商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合伙企业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江苏南方智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南方轴承的全资子公司 |
Nanfang Bearing(Germany) GmbH | 南方轴承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德国 |
江苏南方汽车压缩机轴承有限公司 | 南方轴承持股51%的子公司 |
武进南方滚针轴承上海经销处 | 史建伟控制的企业 |
青岛矽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史建伟担任董事的企业 |
蓝瑚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史建伟担任董事的企业 |
常州市超高投资有限公司 | 邹东伟持股1.54%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常州市新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 邹东伟担任董事的企业 |
丹拓(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金玉丹控制的企业 |
北京丹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金玉丹控制的企业 |
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金玉丹持股15%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
汇英阳光(常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金玉丹持股10%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金玉丹担任董事的企业 |
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玉丹担任董事的企业 |
湖南丰惠肥业有限公司 | 金玉丹担任董事的企业 |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金玉丹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常州市鑫盛规划用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罗实劲持股2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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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泰华合创(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罗实劲出资40%的合伙企业 |
江苏九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罗实劲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罗实劲担任副总裁的企业 |
上海浩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罗实劲担任董事的企业 |
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罗实劲担任董事的企业 |
宁波中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罗实劲担任董事的企业 |
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罗实劲担任董事的企业 |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 罗实劲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罗实劲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江苏龙禾轻型材料有限公司 | 罗实劲12个月内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
卓磁(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陆蒀持股3%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
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葛鸿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 | 葛鸿担任该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
宇大酒店用品(广州)有限公司 | 杨明之持股5%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泛亚电子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源富新材 | 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19年4月注销 |
泛亚汽车 | 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18年9月注销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是否持续 |
经常性关联交易 |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向其支付薪酬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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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是否持续 |
偶发性关联交易 | 昌建忠 | 向发行人提供借款 | 否 |
张云 | 发行股份购买源富新材80%股权,并无偿受让发明专利 | 否 | |
张云、郭乃强 | 豁免张云、郭乃强业绩对赌条款 | 否 | |
张云及其配偶、子女 | 向发行人提供借款担保 | 是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董监高薪酬 | 271.40 | 252.93 | 33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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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发行人收购源富新材后,开始从事干燥剂、吸雾剂等气体管理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了完善发行人的知识产权结构,加强独立性与市场竞争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与发行人于2019年2月20日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发明专利“长效脱氧组合干燥剂配方片材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
ZL201610049187.3)无偿转让给发行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已于2019年4月1日变更为发行人。
3、发行人豁免张云、郭乃强业绩对赌条款
根据发行人、张云和郭乃强签署的《关于常州源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张云和郭乃强承诺:源富新材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7.89万元、474.90万元及717.34万元。
为了更好地发挥泛亚微透与源富新材的协同效应、提高运营效率,2019年2月25日泛亚微透召开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发行人拟吸收合并源富新材。2019年4月,发行人完成了对源富新材的吸收合并,并取得了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核准源富新材注销登记的通知。
鉴于2018年源富新材经审计(天健审[2019]1735号)净利润437.12万元,超额完成了当年的业绩承诺,全体股东一致看好源富新材气体管理产品的未来业绩,且源富新材已被发行人吸收合并,2019年5月6日泛亚微透召开股东大会决议解除前述对赌协议,关联股东张云、郭乃强回避表决。
4、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事项 | 合同编号 | 签署日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1 | 张云、徐留英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6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1日期间最高额12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2016年保字第210506671-2号 | 2016.05.12 | 是 |
2 | 张云、徐留英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0日期间最高额2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个高保字第DB1600000099610 | 2016.10.09 | 是 |
3 | 张云、徐留英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7日期间最高额1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 | 150155726E16110801-保01 | 2016.11.18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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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事项 | 合同编号 | 签署日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证担保 | ||||||
4 | 张云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7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最高额7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2017信常银最保字第个00048号 | 2017.5.11 | 是 |
5 | 张云、徐留英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13日期间最高额24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个高保字第DB1700000086148号 | 2017.10.12 | 是 |
6 | 张云、徐留英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5日期间最高额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2017年武进承字第FY1026号 | 2017.10.26 | 是 |
7 | 张云、徐留英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22日期间最高额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150155726E17112401-保01 | 2017.11.24 | 是 |
8 | 张云、张晗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期间最高额1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Z01040142018160049 | 2018.04.25 | 是 |
9 | 张云、张晗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3日期间最高额1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Z01040142019160059 | 2019.04.23 | 否 |
10 | 张云、徐留英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10月17日期间最高额13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BZ062919000838 | 2019.10.18 | 否 |
11 | 张云、徐留英 | 泛亚微透 | 为泛亚微透在2019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09日期间最高额7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 2019年武进承字第FY1209号 | 2019.12.09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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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其他应付款 | 昌建忠 | 25.02 | 25.02 | 304.32 |
原关联方 | 与发行人的原关联关系 | 相关资产或人员去向 | 是否存在后续交易 |
源富新材 | 全资子公司 | 已注销 | 否 |
泛亚汽车 | 全资子公司 | 已注销 | 否 |
德弘电器线缆分公司 | 分公司 | 已注销 | 否 |
梅芳 | 董事 | 不再于发行人处任职 | 否 |
靳庭辉 | 监事 | 不再于发行人处任职 | 否 |
王爱国 | 副总经理 | 2018年1月离职且不再于发行人处任职,2019年3月重新入职 | 是 |
1-1-177
1、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性安排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此外,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手续;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在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或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承诺人或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违反前述承诺,承诺人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发行人的一切损失。
1-1-178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78号)。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节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本节以公司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提供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摘录的部分信息,以及根据这些财务信息,结合管理层对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各项业务的理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财务指标以及影响这些财务指标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说明。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822,041.91 | 8,963,481.25 | 15,623,521.95 |
应收票据 | 10,457,810.26 | 12,981,705.86 | 14,874,303.58 |
应收账款 | 81,718,381.27 | 64,095,181.81 | 55,014,954.52 |
应收款项融资 | 11,833,539.47 | - | - |
预付款项 | 1,789,430.16 | 1,946,090.01 | 2,278,930.63 |
其他应收款 | 502,906.65 | 196,117.15 | 1,688,170.15 |
存货 | 44,545,544.04 | 42,499,201.33 | 35,606,117.92 |
其他流动资产 | 489,809.65 | 26,120.75 | 4,410,680.76 |
流动资产合计 | 166,159,463.41 | 130,707,898.16 | 129,496,679.51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195,746,125.24 | 171,357,306.40 | 166,666,150.04 |
在建工程 | 20,832,415.17 | 1,295,447.64 | - |
1-1-179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无形资产 | 38,828,391.20 | 19,237,259.56 | 18,884,478.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55,909.47 | 1,590,724.68 | 2,643,898.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29,000.00 | 20,555,875.00 | 334,1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8,891,841.08 | 214,036,613.28 | 188,528,626.26 |
资产总计 | 425,051,304.49 | 344,744,511.44 | 318,025,305.7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5,598,312.50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应付票据 | - | - | - |
应付账款 | 53,003,536.72 | 21,226,916.42 | 28,314,285.90 |
预收款项 | 622,873.88 | 775,681.06 | 433,249.39 |
应付职工薪酬 | 8,614,471.76 | 5,964,477.38 | 7,439,257.84 |
应交税费 | 4,804,687.71 | 2,746,827.49 | 4,488,141.20 |
其他应付款 | 266,034.41 | 369,301.90 | 4,114,212.29 |
其他流动负债 | 6,780,197.41 | 3,602,784.91 | 4,692,542.01 |
流动负债合计 | 139,690,114.39 | 84,685,989.16 | 79,481,688.63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收益 | 621,720.36 | 321,000.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90,895.21 | 1,576,291.49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12,615.57 | 1,897,291.49 | - |
负债合计 | 143,102,729.96 | 86,583,280.65 | 79,481,688.6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2,500,000.00 | 52,500,000.00 | 45,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31,375,665.29 | 131,375,665.29 | 136,811,784.84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盈余公积 | 11,421,303.06 | 7,367,565.76 | 5,399,770.99 |
未分配利润 | 86,651,606.18 | 66,917,999.74 | 50,397,954.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1,948,574.53 | 258,161,230.79 | 237,609,510.18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934,106.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1,948,574.53 | 258,161,230.79 | 238,543,617.1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25,051,304.49 | 344,744,511.44 | 318,025,305.77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一、营业收入 | 245,277,977.80 | 208,796,643.88 | 183,577,413.44 |
减:营业成本 | 130,491,594.92 | 115,214,988.47 | 102,567,844.33 |
税金及附加 | 3,118,321.00 | 2,956,088.83 | 2,605,285.34 |
销售费用 | 17,726,471.46 | 18,434,191.92 | 17,504,097.09 |
管理费用 | 23,673,444.67 | 21,527,861.13 | 18,326,005.94 |
研发费用 | 14,473,470.91 | 12,004,048.71 | 12,984,068.54 |
财务费用 | 3,295,932.88 | 2,612,112.03 | 1,583,581.61 |
1-1-180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其中:利息费用 | 3,484,848.33 | 2,600,630.83 | 1,400,534.39 |
利息收入 | 35,299.76 | 47,616.41 | 114,801.81 |
加:其他收益 | 321,975.68 | 1,014,626.45 | 998,3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114.11 | 46,495.23 | 98,278.8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5,667.86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65,814.27 | -2,069,042.24 | -1,521,355.8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650.14 | 17,190.54 | -968,674.79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792,771.54 | 35,056,622.77 | 26,613,078.87 |
加:营业外收入 | 9,347.59 | 72,175.77 | 72,809.39 |
减:营业外支出 | 267,068.36 | 235,743.38 | 927,431.1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0,535,050.77 | 34,893,055.16 | 25,758,457.08 |
减:所得税费用 | 6,797,707.03 | 4,025,441.51 | 4,201,976.2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737,343.74 | 30,867,613.65 | 21,556,480.8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737,343.74 | 30,867,613.65 | 21,556,480.8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737,343.74 | 30,588,944.52 | 21,619,421.98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278,669.13 | -62,941.11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3,737,343.74 | 30,867,613.65 | 21,556,480.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737,343.74 | 30,588,944.52 | 21,619,421.9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278,669.13 | -62,941.1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83 | 0.62 | 0.4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83 | 0.62 | 0.48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3,062,879.33 | 170,512,219.83 | 134,789,972.0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960.49 | 78,052.86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7,692.84 | 1,430,640.21 | 1,306,972.97 |
1-1-181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4,302,532.66 | 172,020,912.90 | 136,096,945.0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062,133.54 | 59,144,841.64 | 39,380,659.5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504,277.50 | 39,138,328.37 | 35,524,265.4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892,116.19 | 20,260,042.50 | 20,244,748.9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136,400.55 | 22,733,629.09 | 20,383,972.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594,927.78 | 141,276,841.60 | 115,533,646.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07,604.88 | 30,744,071.30 | 20,563,298.4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49,284.94 | 104,175.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3,413.79 | 233,493.38 | 12,396,879.1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000.00 | 6,852,715.00 | 11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413.79 | 7,135,493.32 | 12,611,054.7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922,255.05 | 45,858,615.90 | 29,075,655.57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000.00 | 1,095,000.00 | 5,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283,255.05 | 46,953,615.90 | 34,575,655.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57,841.26 | -39,818,122.58 | -21,964,600.8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000,000.00 | 50,000,000.00 | 52,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5,14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000,000.00 | 50,000,000.00 | 58,14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000,000.00 | 30,000,000.00 | 64,14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423,932.36 | 13,549,947.80 | 6,400,534.3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3,490.57 | 4,057,665.4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907,422.93 | 47,607,613.24 | 70,540,534.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07,422.93 | 2,392,386.76 | -12,400,534.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6,219.97 | 21,623.82 | -151,290.0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58,560.66 | -6,660,040.70 | -13,953,126.7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63,481.25 | 15,623,521.95 | 29,576,648.7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22,041.91 | 8,963,481.25 | 15,623,521.95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资产: |
1-1-182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货币资金 | 14,241,428.86 | 5,855,443.23 | 12,870,867.38 |
应收票据 | 10,457,810.26 | 9,680,625.86 | 11,070,541.46 |
应收账款 | 81,108,608.77 | 61,161,380.13 | 25,077,075.05 |
应收款项融资 | 11,833,539.47 | - | - |
预付款项 | 1,789,430.16 | 1,928,878.21 | 1,643,210.42 |
其他应收款 | 492,456.65 | 196,117.15 | 9,135,001.33 |
存货 | 44,089,975.89 | 42,277,622.42 | 25,148,536.70 |
其他流动资产 | 489,809.65 | 4,160.26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4,503,059.71 | 121,104,227.26 | 84,945,232.34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00,000.00 | 22,651,104.36 | 18,000,000.00 |
固定资产 | 198,936,944.67 | 173,790,374.96 | 166,728,686.58 |
在建工程 | 20,832,415.17 | 1,362,414.32 | - |
无形资产 | 38,828,391.20 | 19,172,359.09 | 18,828,837.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83,612.82 | 847,548.60 | 1,097,805.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29,000.00 | 20,555,875.00 | 272,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6,610,363.86 | 238,379,676.33 | 204,927,329.46 |
资产总计 | 431,113,423.57 | 359,483,903.59 | 289,872,561.8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5,598,312.50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52,881,015.88 | 21,296,102.05 | 17,209,014.66 |
预收款项 | 622,873.88 | 775,681.06 | 344,751.89 |
应付职工薪酬 | 8,447,530.42 | 5,723,783.74 | 6,395,511.71 |
应交税费 | 4,555,696.01 | 1,700,818.85 | 3,008,225.78 |
其他应付款 | 4,694,166.34 | 4,409,729.20 | 3,056,616.45 |
其他流动负债 | 6,780,197.41 | 3,602,784.91 | 2,473,170.92 |
流动负债合计 | 143,579,792.44 | 87,508,899.81 | 62,487,291.41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收益 | 621,720.36 | 321,000.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90,895.21 | 1,576,291.49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12,615.57 | 1,897,291.49 | - |
负债合计 | 146,992,408.01 | 89,406,191.30 | 62,487,291.4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2,500,000.00 | 52,500,000.00 | 45,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53,607,985.10 | 160,152,054.80 | 133,387,560.55 |
盈余公积 | 11,421,303.06 | 7,367,565.76 | 5,399,770.99 |
未分配利润 | 66,591,727.40 | 50,058,091.73 | 43,597,938.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4,121,015.56 | 270,077,712.29 | 227,385,270.3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31,113,423.57 | 359,483,903.59 | 289,872,561.80 |
1-1-183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一、营业收入 | 242,395,612.64 | 182,409,747.84 | 139,787,637.06 |
减:营业成本 | 131,482,824.35 | 107,651,515.74 | 74,594,512.11 |
税金及附加 | 3,031,061.64 | 2,534,607.22 | 2,049,494.74 |
销售费用 | 17,663,909.23 | 15,725,741.02 | 12,308,524.57 |
管理费用 | 23,308,048.45 | 18,660,250.52 | 15,121,228.31 |
研发费用 | 14,473,470.91 | 12,004,048.71 | 9,839,815.39 |
财务费用 | 3,292,024.57 | 2,589,929.60 | 1,423,588.53 |
其中:利息费用 | 3,484,848.33 | 2,582,575.27 | 1,300,534.39 |
利息收入 | 33,595.92 | 39,001.86 | 100,288.93 |
加:其他收益 | 221,975.68 | 964,626.45 | 981,3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114.11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15,206.81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65,814.27 | -2,301,248.05 | -1,067,975.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650.14 | 17,190.54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368,764.12 | 21,924,223.97 | 24,363,798.04 |
加:营业外收入 | 9,347.59 | 70,446.66 | 36,072.57 |
减:营业外支出 | 267,054.55 | 204,272.29 | 11,497.0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111,057.16 | 21,790,398.34 | 24,388,373.59 |
减:所得税费用 | 6,573,684.19 | 2,112,450.69 | 3,354,428.7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537,372.97 | 19,677,947.65 | 21,033,944.8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40,537,372.97 | 19,677,947.65 | 21,033,944.8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537,372.97 | 19,677,947.65 | 21,033,944.87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5,987,194.82 | 147,295,037.28 | 109,693,220.8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78,052.86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3,693.63 | 11,403,985.43 | 15,236,752.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7,490,888.45 | 158,777,075.57 | 124,929,973.3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318,298.93 | 57,296,630.33 | 53,573,716.7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542,321.48 | 32,102,132.30 | 21,523,804.9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176,067.86 | 14,673,175.21 | 14,351,883.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12,334.28 | 20,159,301.56 | 14,733,626.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949,022.55 | 124,231,239.40 | 104,183,032.44 |
1-1-184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41,865.90 | 34,545,836.17 | 20,746,940.9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3,413.79 | 233,493.38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000.00 | 242,715.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413.79 | 476,208.38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240,091.10 | 45,388,979.28 | 30,867,232.2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0,000.00 | 95,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590,091.10 | 45,483,979.28 | 30,867,232.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64,677.31 | -45,007,770.90 | -30,867,232.2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000,000.00 | 50,000,000.00 | 52,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5,14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000,000.00 | 50,000,000.00 | 57,14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000,000.00 | 30,000,000.00 | 47,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423,932.36 | 13,531,892.24 | 6,300,534.3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3,490.57 | 3,043,221.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907,422.93 | 46,575,113.24 | 53,300,534.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07,422.93 | 3,424,886.76 | 3,839,465.6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6,219.97 | 21,623.82 | -151,290.0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85,985.63 | -7,015,424.15 | -6,432,115.7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55,443.23 | 12,870,867.38 | 19,302,983.0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41,428.86 | 5,855,443.23 | 12,870,867.38 |
1-1-185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判断为关键审计事项的情况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1、收入确认 |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金额为18,357.74万元、20,879.66万元、24,527.80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3)对收入确认实施细节测试,抽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结算单等),评价相关销售收入是否已按照既定的收入确认政策进行确认,并检查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检查发货单据、验收单据以及结算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抽取客户样本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发生额是否正确;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2、存货跌价准备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6,383,772.47元,跌价准备为1,838,228.43元,账面价值为44,545,544.0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4,300,445.69元,跌价准备为1,801,244.36元,账面价值为42,499,201.3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7,147,213.86元,跌价准备为1,541,095.94元,账面价值为35,606,117.92元。 由于期末存货金额占比较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 | (1)了解公司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控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等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3)判断管理层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是否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4)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5)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 |
1-1-186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判断,故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龄较长、型号陈旧、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6)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泛亚汽车 | - | √ | √ | 100.00 | - |
2 | 泛亚电子 | √ | √ | √ | 100.00 | - |
3 | 源富新材 | √ | √ | √ | 100.00 | - |
公司名称 | 合并日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成本 | 持股比例 |
源富新材 | 2018年5月31日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6,400 | 100.00% |
1-1-187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时点 | 股权处置方式 | 处置日净资产 |
泛亚汽车 | 2018.09.05 | 吸收合并 | 2,961.34 |
源富新材 | 2019.04.26 | 吸收合并 | 1,110.70 |
1-1-188
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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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 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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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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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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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拆借款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保证金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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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5年以上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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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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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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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B.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C. 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 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F.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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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款项
1、2019年度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1、2019年度”。
2、2017年度和2018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关联往来组合 | 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应收款项,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5 | 5 |
1-2年 | 10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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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使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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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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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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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一)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内销产品收入按照非寄售与寄售模式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非寄售: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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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寄售:在客户领用后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内销产品收入按照直销与经销模式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直销: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将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到货签收,公司在确认已完成交货的相关信息并获得收取货款权利后,从而确认收入;(2)经销: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系买断式,根据与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将相关产品交付给经销商,经经销商到货签收,公司在确认已完成交货的相关信息并获得收取货款权利后,从而确认收入。
寄售模式的具体流程:公司部分产品发送至客户指定的中转仓库形成发出商品,客户按需提货,使用后每月按约定时间和方式与公司核对实际使用数量,公司按与客户核对的使用数量,根据合同约定开票并结算。
寄售收入确认方法与相关依据:对客户按实际领用数量结算的寄售销售模式,公司产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客户已耗用公司产品,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客户每月会按照约定时间将其使用的公司产品数量以对账单形式通过其供应商系统平台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公司,公司取得对账单后可根据与客户约定的单价确定销售金额,并且在客户使用公司产品后公司实质上已取得收款的权利且预计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已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制度能够对相关成本可靠的计量,故公司在取得客户对账单后根据对账单上客户使用公司产品的数量和时间确认收入。
对客户按实际领用数量结算的寄售销售模式,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中转仓库后客户仅承担对该部分发出商品的保管责任,并不承担该部分发出商品发生的减值风险以及非保管责任产生的毁损灭失风险,与合同约定条款一致,即以客户开具的挂账确认单中双方确认的结算数量确定交易金额,故该部分发出商品的主要风险并未转移至客户。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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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交付需要客户验收,公司在将产品运送至双方约定地点,按照合同要求经客户验收后取得对账单时确认收入,验收时点与交付时点通常不存在差异。
(十二)成本核算方法
公司产品按品种进行成本归集和核算。各车间领用材料时根据领用车间的生产工单归集,领用材料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的方法发出计价;当月发生的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制造费用以及委外加工费等用按实际发生额归集,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
(十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几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2019年度金额43,737,343.74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2019年度金额0.00元。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2018年度金额30,867,613.65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2018年度金额0.00元。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2017年度金额21,556,480.87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2017年度金额0.00元。 |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 | 列示2019年度“其他收益”金额:321,975.68元。 |
1-1-204
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据相应调整。 | 列示2018年度“其他收益”金额: 1,014,626.45元。 列示2017年度“其他收益”金额:998,300.00元。 |
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 “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合并列示为“其他应付款”,2019年度金额266,034.41元。 |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管理费用”2019年度金额减少14,473,470.91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管理费用”2018年度金额减少12,004,048.71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管理费用”2017年度金额减少12,984,068.54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8年12月31日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 | 2019年1月1日 | |
应收票据 | 12,981,705.86 | -8,649,080.00 | 4,332,625.86 |
应收款项融资 | - | 8,649,080.00 | 8,649,080.00 |
应收账款 | 64,095,181.81 | - | 64,095,181.81 |
其他应收款 | 196,117.15 | - | 196,117.15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87,396.53 | 50,087,396.53 |
应付账款 | 21,226,916.42 | - | 21,226,916.42 |
其他应付款 | 369,301.90 | -87,396.53 | 281,905.37 |
1-1-205
项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12,981,705.86 | 摊余成本 | 4,332,625.8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8,649,080.00 | |||
应收账款 | 64,095,181.81 | 摊余成本 | 64,095,181.81 | |
其他应收款 | 196,117.15 | 摊余成本 | 196,117.15 | |
短期借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50,000,000.00 | 摊余成本 | 50,087,396.53 |
应付账款 | 21,226,916.42 | 摊余成本 | 21,226,916.42 | |
其他应付款 | 369,301.90 | 摊余成本 | 281,905.37 |
项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
(1) 金融资产 | ||||
1) 摊余成本 | ||||
应收票据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12,981,705.86 | |||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 | -8,649,080.00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4,332,625.86 | |||
应收账款 | 64,095,181.81 | 64,095,181.81 | ||
其他应收款 | 196,117.15 | 196,117.1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 77,273,004.82 | -8,649,080.00 | 68,623,924.82 | |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
加:自摊余成本(原CAS22)转入 | 8,649,080.00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8,649,08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 | 8,649,080.00 | 8,649,080.00 | ||
(2) 金融负债 | ||||
1) 摊余成本 |
1-1-206
短期借款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50,000,000.00 | |||
加:自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转入 | 87,396.53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50,087,396.53 | |||
应付账款 | 21,226,916.42 | 21,226,916.42 | ||
其他应付款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369,301.90 | |||
减; 转入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87,396.53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281,905.3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 | 71,596,218.32 | 71,596,218.32 |
项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
应收票据 | 97,080.05 | 97,080.05 | ||
应收账款 | 3,585,410.21 | 3,585,410.21 | ||
其他应收款 | 14,269.32 | 14,269.32 |
1-1-207
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7 | 1.72 | -96.87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20 | 101.46 | 99.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0.93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139.33 | -31.47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77 | -16.36 | -85.4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小计 | 8.79 | 227.09 | -113.86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 | 4.50 | 15.99 | -7.69 |
1-1-208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少数股东损益 | - | 27.87 | -6.2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29 | 183.23 | -99.87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29 | 183.23 | -99.8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73.73 | 3,058.89 | 2,161.94 |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 0.10 | 5.99 | -4.62 |
税(费)种 | 计税(费)依据 | 税(费)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7%、1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纳税主体名称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泛亚微透 | 15% | 15% | 15% |
泛亚汽车 | - | 25% | 25% |
泛亚电子 | 20% | 25% | 25% |
源富新材 | 20% | 25% | 25% |
1-1-209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和全资子公司泛亚电子、源富新材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532000992),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1604),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继续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税收优惠占税前利润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 336.9 | 30.72 | 235.55 |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 43.19 | - | - |
合计 | 380.09 | 30.72 | 235.55 |
利润总额 | 5,053.51 | 3,489.31 | 2,575.85 |
税收优惠占比 | 7.52 | 0.88 | 9.14 |
财务指标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比率(倍) | 1.19 | 1.54 | 1.63 |
速动比率(倍) | 0.87 | 1.04 | 1.1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4.10 | 24.87 | 21.56 |
1-1-210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3.67 | 25.12 | 24.99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37 | 4.92 | 5.28 |
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18 | 3.09 | 2.93 |
存货周转率(次) | 2.88 | 2.83 | 2.76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7,147.20 | 5,332.78 | 4,039.23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0.51 | 20.51 | 28.84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373.73 | 3,058.89 | 2,161.94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4,369.44 | 2,875.66 | 2,261.8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90 | 5.75 | 7.0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83 | 0.59 | 0.46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11 | -0.13 | -0.31 |
1-1-211
项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19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40 | 0.83 | 0.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38 | 0.83 | 0.83 |
2018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8 | 0.62 | 0.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6 | 0.58 | 0.58 |
2017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46 | 0.48 | 0.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7 | 0.50 | 0.50 |
1-1-212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P1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对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一)市场空间及应用前景
ePTFE膜及其改性产品具有多种优良的物理和化学特性,适合应用于不同的细分市场,应用领域非常广泛。目前,公司的ePTFE膜及其组件已经应用到了汽车、消费电子以及新能源汽车领域中,具有非常良好的市场前景。
1、汽车领域
近十年来,全球汽车产量总体维持了增长的态势。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汽车产量同比下降12.38%。2010年,伴随着美国和日本市场的复苏以及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的快速崛起,全球汽车产量同比上涨25.75%,达到7,770.40万辆。随着各主要经济体刺激方案的推出,虽然2011年起全球汽车产量增速有所回落,但新兴工业化国家对于汽车普及化消费的需求仍为全球汽车产量的增长提供持续动力,直到2018年,全球汽车产量才出现了10年来的首次下降,但仍达到了9,687万辆的水平。
1-1-213
国内市场上,我国汽车产量与日俱增,市场发展空间大。自2001年底加入WTO后,我国经历了汽车工业发展的黄金十年,2001至201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22.80%和22.55%,并于2009年成为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自2018年起,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及中美贸易战等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开始下滑。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下滑4.16%和2.76%。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达到2,572.10万辆和2,576.90万辆,同比下滑7.51%和8.23%,下滑幅度较上年继续扩大。但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主要国家千人汽车保有量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仅为173辆,与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未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及城镇化率提升,预计我国汽车市场还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2、消费电子领域
公司的ePTFE膜及其组件应用于多种电子产品,包括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等。
(1)智能手机
根据IDC的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了13.71亿台,同比下滑2.42%,三星、华为、苹果、小米和OPPO分别位居出货量排名的前5名。中国市场约占全球智能手机消费量的26.75%,前四大品牌华为、vivo、OPPO和小米在中国的市场的份额从2018年的78%增长到85%。IDC预计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将继续下滑2.3%,仅略高于13亿台。
在苹果、三星等行业技术领先者的带领下,全球各大手机厂商纷纷开始推出具有IP67或IP68防水性能的手机产品。防水功能可避免手机因意外遇水发生损坏,甚至可以短时间内直接在水下使用手机,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大幅提升使用体验。因此,越来越多的智能手机厂商选择在高端机型上配置防水功能。预计未来防水功能将逐渐成为智能手机的标准配置。
假设每部智能手机都采用耐水压透声膜,按每部手机平均使用3片耐水压透声膜,0.5-1.3元/片的售价区间大致估算,2019年全球智能手机耐水压透声膜的潜在市场容量约为20.57-53.47亿元。
(2)智能可穿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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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消费电子产品的新兴领域产品,目前正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据市场调研公司IDC发布的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统计来看,苹果AppleWatch占据了2019年全年31.7%的市场份额,出货量高达1.065亿个,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约为3.365亿个。随着智能可穿戴设备行业的技术发展,三星、华为、小米等其他品牌智能可穿戴设备逐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预测在未来5年内,智能可穿戴设备行业市场规模将会持续增长。
随着人们对消费电子类产品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防水功能已经成为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必要属性。耐水压透声膜是智能可穿戴设备重要的零部件之一,假设每个智能可穿戴设备均采用耐水压透声膜,按每个设备平均使用2片耐水压透声膜,0.5-1.3元/片的售价区间大致估算,2019年全球智能可穿戴设备耐水压透声膜的潜在市场容量约为3.37-8.75亿元。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产品性能提升以及消费者购买力增强,预计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市场规模将大幅度提高,从而带动耐水压透声膜行业的发展。
(3)平板电脑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全面屏智能手机越来越成为市场主流,再加上续航里程的提升,智能手机已经能够在应付日常工作的同时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因此,近几年平板电脑的市场规模逐渐被压缩。根据市场调研公司Strategy Analytics最新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下降7.83%,降至1.601亿台。
假设每台平板电脑都采用耐水压透声膜,按每台平板电脑平均使用2片耐水压透声膜,0.5-1.3元/片的售价区间大致估算,2019年全球平板电脑耐水压透声膜的潜在市场容量约为1.60-4.16亿元。预计未来随着平板电脑的产品升级换代将会加大对耐水压透声膜的需求,从而刺激行业市场规模缓慢增加。
3、新能源汽车领域
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迅猛,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要求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依据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为127万辆,销量为125.6万辆,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地与销售市场。2019年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下滑2.24%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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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 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要达到25%的新目标。同时工信部还表示,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保持稳定,不会出现大幅退坡的情形。
2020年1月7日,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正式奠基,预计全面建成运营后,年产能将达到50万台。目前,上海工厂的国产化零配件率约为30%,特斯拉计划2020年中将该比例提升到70%,年底有望实现100%。特斯拉零配件的国产化将全面带动中国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的发展,加上近期国家政策不断释放利好信号,预计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增长周期。
(二)持续创新能力及创新成果
公司ePTFE膜及其组件的研发制造以适应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为目标,近年来围绕ePTFE膜及其组件开发出多款具有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产品,其中:1、ePTFE膜复合吸音棉产品已经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大混响室检测,吸声效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已获得3项PCT专利授权;2、公司的CMD通过创新的技术路径解决了车灯及其他小微空间的凝露问题,已申请了多项国内国际专利,未来将面向全球市场大规模进行推广销售;3、公司拟与新能源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进行合作,为其在新能源动力电池泄压阀、电芯间隔热材料等方面提供解决方案;4、2018年,公司通过与浙江大学合作成功研制出SiO
气凝胶,并通过添加其他辅助材料开发了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产品,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撑。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研发,取得了专利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等多项科技成果,并将相应成果与公司业务深度融合,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公司的专利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为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5个高新技术产品和4个常州市科技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及多个样品。上述科技成果使公司拥有了行业内具备一定优势的ePTFE膜及其组件、SiO
气凝胶以及多材料复合的技术,为公司开发新型产品、拓展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公司的科技成果与产业的融合度较高。
(三)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总额分别为1,298.41万元、1,200.40万元和1,4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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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07%、5.75%和5.90%,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19%,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自主创新,在产品、技术开发及升级创新等方面持续投入较多的研发人员和资金,在关键技术、核心组件等方面进行持续研发,以满足客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保持核心技术的市场竞争力。
(四)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322.52万元、20,741.52万元和24,407.69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同比增长13.20%和17.68%,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155.65万元、3,086.76万元和4,373.73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同比增长43.19%和41.69%,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五)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09%、44.57%、46.55%,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并且保持稳定。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产品已经实现规模化生产,持续创新能力强,部分产品性能已经达到行业内较为先进的水平。
(六)应收账款和经营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501.50万元、6,409.52万元和8,171.84万元,随着业务发展,应收账款金额逐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2,056.33万元、3,074.41万元、4,370.76万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连续为正。
十、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24,527.80 | 17.47 | 20,879.66 | 13.74 | 18,357.74 |
营业成本 | 13,049.16 | 13.26 | 11,521.50 | 12.33 | 10,256.78 |
期间费用 | 5,916.93 | 8.41 | 5,457.82 | 8.29 | 5,039.78 |
营业利润 | 5,079.28 | 44.89 | 3,505.66 | 31.73 | 2,661.31 |
利润总额 | 5,053.51 | 44.83 | 3,489.31 | 35.46 | 2,575.85 |
净利润 | 4,373.73 | 41.69 | 3,086.76 | 43.19 | 2,155.65 |
1-1-217
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同比增长13.74%和17.47%;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2,155.65万元、3,086.76万元和4,373.73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同比增长43.19%和41.69%。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盈利水平均保持快速增长。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24,407.69 | 99.51 | 20,741.52 | 99.34 | 18,322.52 | 99.81 |
其他业务收入 | 120.11 | 0.49 | 138.14 | 0.66 | 35.22 | 0.19 |
合计 | 24,527.80 | 100.00 | 20,879.66 | 100.00 | 18,357.74 | 100.00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ePTFE微透产品 | 汽车微透产品 | 4,763.01 | 19.51 | 4,343.92 | 20.94 | 4,537.05 | 24.76 |
消费电子微透产品 | 1,569.29 | 6.43 | 975.88 | 4.70 | 565.16 | 3.08 | |
包装微透产品 | 507.45 | 2.08 | 412.22 | 1.99 | 376.01 | 2.05 | |
小计 | 6,839.76 | 28.02 | 5,732.02 | 27.64 | 5,478.22 | 29.90 | |
密封件 | 5,688.74 | 23.31 | 3,858.41 | 18.60 | 3,833.94 | 20.92 | |
挡水膜 | 4,900.10 | 20.08 | 4,869.49 | 23.48 | 4,390.25 | 23.96 | |
吸隔声产品 | 4,446.27 | 18.22 | 4,818.43 | 23.23 | 3,991.14 | 21.78 | |
气体管理产品 | 1,542.20 | 6.32 | 742.20 | 3.58 | 44.30 | 0.24 | |
机械设备 | 386.92 | 1.59 | 203.98 | 0.98 | 174.73 | 0.95 | |
CMD | 265.97 | 1.09 | - | - | - | - | |
其他 | 337.75 | 1.38 | 516.99 | 2.49 | 409.94 | 2.24 |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1-1-218
(1)ePTFE微透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ePTFE微透产品收入分别为5,478.22万元、5,732.02万元和6,839.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90%、27.64%和28.02%,销售金额稳步上升,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ePTFE微透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汽车微透产品 | 销售收入(万元) | 4,763.01 | 4,343.92 | 4,537.05 |
销售数量(万个) | 7,732.48 | 7,358.95 | 7,351.20 | |
平均销售单价(元/个) | 0.6160 | 0.5903 | 0.6172 | |
消费电子微透产品 | 销售收入(万元) | 1,569.29 | 975.88 | 565.16 |
销售数量(万个) | 2,441.29 | 1,367.84 | 900.90 | |
平均销售单价(元/个) | 0.6428 | 0.7134 | 0.6273 | |
包装微透产品 | 销售收入(万元) | 507.45 | 412.22 | 376.01 |
销售数量(万个) | 1,652.20 | 1,394.35 | 1,048.92 | |
平均销售单价(元/个) | 0.3071 | 0.2956 | 0.3585 |
1-1-21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0.92%、18.60%和23.31%,2019年销售金额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空调密封件订单数量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密封件的销量与销售收入的比对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密封件 | 销售收入(万元) | 5,688.74 | 3,858.41 | 3,833.94 |
销售数量(万个) | 17,123.86 | 12,919.79 | 11,577.62 | |
平均销售单价(元/个) | 0.3322 | 0.2986 | 0.3312 |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挡水膜 | 销售收入(万元) | 4,900.10 | 4,869.49 | 4,390.25 |
销售数量(万个) | 718.00 | 714.11 | 662.06 | |
平均销售单价(元/个) | 6.82 | 6.82 | 6.63 |
种类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 | 收入 | 成本 | 毛利 | 收入 | 成本 | 毛利 | |
自主加工生产的吸音棉 | 3,177.32 | 2,222.74 | 954.58 | 2,102.78 | 1,326.80 | 775.98 | 1,126.38 | 802.08 | 324.31 |
进口基础吸音棉 | 608.17 | 533.99 | 74.19 | 2,441.72 | 1,607.59 | 834.13 | 2,695.64 | 1,563.56 | 1,132.08 |
隔离膜 | 660.78 | 484.89 | 175.88 | 273.93 | 216.66 | 57.27 | 169.12 | 143.89 | 25.23 |
合计 | 4,446.27 | 3,241.62 | 1,204.65 | 4,818.43 | 3,151.05 | 1,667.38 | 3,991.14 | 2,509.52 | 1,481.62 |
1-1-220
告期内销售单价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① 报告期内,自主加工生产的吸音棉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26.38万元、2,102.78万元和3,177.32万元,呈现快速上升趋势。自主加工生产的吸音棉产品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公司为积极推广自主加工生产吸音棉的市场占有率,采取了降价策略,短期选择一定的市场让利,从而使得销售单价所有下降;
② 受目前汽车行业整体大环境不景气的影响,进口基础吸音棉由于采用的进口吸音棉材料使得单价较高,吸音棉作为非汽车安全件,一些大型汽车主机厂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存在压低供应商吸音棉产品价格动机,使得供应商的盈利空间逐渐被压缩,为维系与客户长期合作关系,公司采取了一定的降价措施;
③ 公司吸音棉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产品结构的变化对于单位售价也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各期,吸隔声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计量单位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个 | 销售收入(万元) | 3,404.63 | 3,834.32 | 2,911.19 |
销售数量(万个) | 1,521.82 | 1,149.83 | 666.06 | |
平均销售单价(元/个) | 2.24 | 3.33 | 4.37 | |
平方米 | 销售收入(万元) | 380.86 | 710.19 | 910.83 |
销售数量(万平方米) | 28.20 | 27.31 | 32.80 | |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 13.51 | 26.01 | 27.77 | |
千克 | 销售收入(万元) | 660.78 | 273.93 | 169.12 |
销售数量(万千克) | 28.79 | 11.61 | 6.82 | |
平均销售单价(元/千克) | 22.95 | 23.59 | 24.79 |
计量单位 | 对应具体产品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个(只) | 自主加工生产基础吸音棉、进口基础吸音棉、ePTFE膜复合吸音棉 | 2.24 | 3.33 | 4.37 |
平方米 | 自主加工生产、进口基础吸音棉卷材 | 13.51 | 26.01 | 27.77 |
千克 | 隔离膜 | 22.95 | 23.59 | 24.79 |
1-1-221
元/个和2.24元/个,呈逐年快速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①报告期内,发行人进口吸音棉的销售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进口吸音棉的销售价格通常高于自主加工生产吸音棉,进口吸音棉销售额的下降使得平均价格有所下降;②报告期内,自主加工生产吸音棉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为积极推广自主加工生产吸音棉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采取了降价策略,短期选择一定的市场让利,从而使得销售单价所有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吸隔声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910.83万元、710.19万元和380.86万元,主要系进口基础吸音棉卷材的销售收入,平均销售单位为27.77元/平方米、26.01元/平方米和13.51元/平方米,2019年平均销售单价下降较快主要系2019年进口基础吸音棉卷材销售额占比下降和自主加工生产基础吸音棉卷材销售额占比上升所致,发行人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单位的吸隔声产品销售收入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元
类型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销售收入 | 销售单价 | 销售收入 | 销售单价 | 销售收入 | 销售单价 | |
进口基础吸音棉卷材 | 190.57 | 25.93 | 637.71 | 29.69 | 908.47 | 28.01 |
自主加工生产基础吸音棉卷材 | 190.29 | 9.13 | 72.48 | 12.43 | 2.36 | 6.40 |
合计 | 380.86 | 13.51 | 710.19 | 26.01 | 910.83 | 27.77 |
1-1-222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1,542.20 | 742.20 | 44.30 |
销售数量(万个) | 772.48 | 341.46 | 16.38 |
平均销售单价(元/个) | 2.00 | 2.17 | 2.71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386.92 | 203.98 | 174.73 |
销售数量(台) | 16 | 10 | 16 |
平均销售单价(万元/台) | 24.18 | 20.40 | 10.92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265.97 | - | - |
销售数量(万个) | 13.84 | - | - |
平均销售单价(元/个) | 19.23 | - | - |
区域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内销 | 23,486.79 | 96.23 | 19,898.38 | 95.94 | 17,766.75 | 96.97 |
外销 | 920.91 | 3.77 | 843.14 | 4.06 | 555.76 | 3.03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1-1-223
59.20%和68.31%,占主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24%、2.41%和2.58%,占比较低,公司外销客户主要系SELMAG ENTERPRISE CO.,LTD.(中国台湾)和CJSC'GENERAL MOTORS(乌兹别克),其余外销客户销售规模较小,较为分散。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非寄售 | 18,176.34 | 74.47 | 14,342.85 | 69.15 | 11,912.32 | 65.01 |
其中:直销 | 16,858.91 | 69.07 | 13,572.80 | 65.44 | 11,571.49 | 63.15 |
经销 | 1,317.43 | 5.40 | 770.05 | 3.71 | 340.83 | 1.86 |
寄售 | 6,231.35 | 25.53 | 6,398.67 | 30.85 | 6,410.20 | 34.99 |
其中:直销 | 6,231.35 | 25.53 | 6,398.67 | 30.85 | 6,410.20 | 34.99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季度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季度 | 5,614.45 | 23.00 | 4,567.43 | 22.02 | 4,110.80 | 22.44 |
第二季度 | 5,623.97 | 23.04 | 5,045.53 | 24.33 | 4,385.87 | 23.94 |
第三季度 | 5,530.61 | 22.66 | 4,663.61 | 22.48 | 4,316.55 | 23.56 |
第四季度 | 7,638.66 | 31.30 | 6,464.95 | 31.17 | 5,509.30 | 30.07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1-1-224
售情况相匹配,根据中汽协数据,2017年至2019年,我国乘用车产量呈现四季度产量比重相对较高的特点。具体如下图所示:
6、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汽车及配件 | 20,556.38 | 84.22 | 18,674.92 | 90.04 | 17,048.78 | 93.05 |
消费电子 | 1,654.08 | 6.78 | 1,043.80 | 5.03 | 637.09 | 3.48 |
家电 | 1,179.18 | 4.83 | 363.38 | 1.75 | 103.15 | 0.56 |
包装 | 470.25 | 1.93 | 375.91 | 1.81 | 359.31 | 1.96 |
医药 | 236.57 | 0.97 | 118.43 | 0.57 | 53.32 | 0.29 |
新能源 | 54.84 | 0.22 | 8.08 | 0.04 | - | - |
其他 | 256.38 | 1.05 | 157.01 | 0.76 | 120.87 | 0.66 |
合计 | 24,407.69 | 100.00 | 20,741.52 | 100.00 | 18,322.52 | 100.00 |
1-1-225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成本 | 13,045.95 | 99.98 | 11,497.83 | 99.79 | 10,244.00 | 99.88 |
其他业务成本 | 3.21 | 0.02 | 23.67 | 0.21 | 12.78 | 0.12 |
合计 | 13,049.16 | 100.00 | 11,521.50 | 100.00 | 10,256.78 | 100.00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ePTFE微透产品 | 汽车微透产品 | 1,284.61 | 9.85 | 1,101.19 | 9.58 | 959.65 | 9.37 |
消费电子微透产品 | 257.15 | 1.97 | 152.61 | 1.33 | 92.43 | 0.90 | |
包装微透产品 | 273.03 | 2.09 | 266.12 | 2.31 | 161.65 | 1.58 | |
小计 | 1,814.80 | 13.91 | 1,519.93 | 13.22 | 1,213.73 | 11.85 | |
密封件 | 3,971.94 | 30.45 | 2,727.41 | 23.72 | 2,740.96 | 26.76 | |
挡水膜 | 3,084.07 | 23.64 | 3,403.64 | 29.60 | 3,317.78 | 32.39 | |
吸隔声产品 | 3,241.62 | 24.85 | 3,151.05 | 27.41 | 2,509.52 | 24.50 | |
气体管理产品 | 405.92 | 3.11 | 149.05 | 1.30 | 21.03 | 0.21 | |
机械设备 | 194.32 | 1.49 | 98.77 | 0.86 | 75.66 | 0.74 | |
CMD | 64.62 | 0.50 | - | - | - | - | |
其他 | 268.66 | 2.06 | 447.98 | 3.90 | 365.34 | 3.57 | |
合计 | 13,045.95 | 100.00 | 11,497.83 | 100.00 | 10,244.00 | 100.00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9,190.87 | 70.45 | 8,207.15 | 71.38 | 7,421.78 | 72.45 |
直接人工 | 1,770.33 | 13.57 | 1,463.67 | 12.73 | 1,400.35 | 13.67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628.13 | 12.48 | 1,518.86 | 13.21 | 1,111.47 | 10.85 |
委外加工费 | 456.61 | 3.50 | 308.14 | 2.68 | 310.39 | 3.03 |
合计 | 13,045.95 | 100.00 | 11,497.83 | 100.00 | 10,244.00 | 100.00 |
1-1-226
72.45%、71.38%和70.45%,占比略微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制造费用及其他占比上升使得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1,400.35万元、1,463.67万元和1,770.33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3.67%、12.73%和13.57%,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制造费用及其他分别为1,111.47万元、1,518.86万元和1,628.13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0.85%、13.21%和12.48%,占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为了满足产能扩张需求而新建的生产线陆续完工投入使用以及增加外购生产设备,使得制造费用及其他金额占比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委外加工费分别为310.39万元、308.14万元和456.61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03%、2.68%和3.50%,占比基本保持稳定略有上升,2019年委外加工费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委外加工数量增加所致。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与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毛利 | 11,361.75 | 98.98 | 9,243.69 | 98.78 | 8,078.52 | 99.72 |
其他业务毛利 | 116.89 | 1.02 | 114.47 | 1.22 | 22.44 | 0.28 |
合计 | 11,478.64 | 100.00 | 9,358.17 | 100.00 | 8,100.96 | 100.00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ePTFE微透产品 | 汽车微透产品 | 3,478.40 | 30.62 | 3,242.73 | 35.08 | 3,577.40 | 44.28 |
消费电子微透产品 | 1,312.14 | 11.55 | 823.28 | 8.91 | 472.73 | 5.85 | |
包装微透产品 | 234.42 | 2.06 | 146.09 | 1.58 | 214.36 | 2.65 | |
小计 | 5,024.96 | 44.23 | 4,212.10 | 45.57 | 4,264.48 | 52.79 |
1-1-227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密封件 | 1,716.81 | 15.11 | 1,131.00 | 12.24 | 1,092.98 | 13.53 |
挡水膜 | 1,816.02 | 15.98 | 1,465.85 | 15.86 | 1,072.47 | 13.28 |
吸隔声产品 | 1,204.65 | 10.60 | 1,667.38 | 18.04 | 1,481.62 | 18.34 |
气体管理产品 | 1,136.28 | 10.00 | 593.15 | 6.42 | 23.28 | 0.29 |
机械设备 | 192.59 | 1.70 | 105.21 | 1.14 | 99.07 | 1.23 |
CMD | 201.35 | 1.77 | - | - | - | - |
其他 | 69.09 | 0.61 | 69.01 | 0.75 | 44.60 | 0.55 |
合计 | 11,361.75 | 100.00 | 9,243.69 | 100.00 | 8,078.52 | 100.00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毛利率 | 变动比例 | 毛利率 | 变动比例 | 毛利率 | ||
ePTFE微透产品 | 汽车微透产品 | 73.03 | -2.17 | 74.65 | -5.33 | 78.85 |
消费电子微透产品 | 83.61 | -0.89 | 84.36 | 0.85 | 83.65 | |
包装微透产品 | 46.20 | 30.36 | 35.44 | -37.84 | 57.01 | |
小计 | 73.47 | -0.01 | 73.48 | -5.60 | 77.84 | |
密封件 | 30.18 | 2.97 | 29.31 | 2.81 | 28.51 | |
挡水膜 | 37.06 | 23.12 | 30.10 | 23.21 | 24.43 | |
吸隔声产品 | 27.09 | -21.71 | 34.60 | -6.79 | 37.12 | |
气体管理产品 | 73.68 | -7.81 | 79.92 | 52.11 | 52.54 | |
机械设备 | 49.78 | -3.49 | 51.58 | -9.03 | 56.70 | |
CMD | 75.70 | - | - | - | - | |
其他 | 20.46 | 53.26 | 13.35 | 22.70 | 10.88 | |
合计 | 46.55 | 4.44 | 44.57 | 1.09 | 44.09 |
1-1-228
报告期内,汽车微透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78.85%、74.65%和73.03%,2018年和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①新增生产设备产生固定资产折旧,使得平均生产成本有所上升;②公司汽车微透产品销售单价年降的影响;③销售产品结构的变化,使得2019年毛利率保持平稳,略有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微透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83.65%、84.36%和83.61%,毛利率水平较高且保持稳定,公司消费电子微透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包括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及安防设备等,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微透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57.01%、35.44%和46.20%,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包装微透产品规格型号众多,客户较为分散,销售定价策略及产品结构的变化使得毛利率波动较大。
(2)密封件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密封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8.51%、29.31%和30.18%,毛利率较为稳定,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毛利率有小幅上升。
(3)挡水膜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挡水膜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4.43%、30.10%和37.06%,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包括:①新品销量增加,新品主要应用于新的车型,通常毛利率较高;②2018年初,挡水膜车间进行技改,对工艺设备以及生产模具进行技术改进,生产效率提升,技术升级使得生产成本有所下降。
(4)吸隔声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吸隔声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7.12%、34.60%和27.09%,逐年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为推动吸音棉的国产化,推广自主生产的吸音棉产品,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采取一定的降价策略;②公司主要汽车主机厂客户基于降本考虑以及自主加工生产吸音棉性能的提升,不再指定使用进口吸音棉材料,使得进口吸音棉市场需求减少,盈利空间被逐渐压缩;③客户对于声学系统的需求导致吸音棉的材料成本有所上升,从而使得报告期内吸音棉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5)气体管理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该类产品利用高性能干燥剂配方,应用于密闭小微空间的气体湿度管理,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拥有该项技术的供应商,致力于实现进口替代,气体管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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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气体管理产品毛利率分别为52.54%、79.92%和73.68%,毛利率波动较大,2017年公司该产品处于小批量试样阶段,成本分摊较高,2018年随着该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由于规模化生产效应使得单位成本有所降低,同时公司为了进一步推广该产品销售,采取一定的降价策略,使得2018年毛利率较高,2019年有所下降。
(6)机械设备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机械设备毛利率分别为56.70%、51.58%和49.78%,毛利率较高,2018和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该类产品属于非标技术产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因此不同产品定价差异较大,导致毛利率有所波动。
(7)CMD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CMD 2019年已小批量供货,毛利率为75.70%,毛利率较高。目前公司的CMD已经实现小批量供货,并与多家主流车灯厂达成合作意向,未来该产品将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之一。
4、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基于ePTFE膜为基础的核心技术产品和密封件、挡水膜汽车内饰功能件两部分,以下分别予以比较说明。
(1)基于ePTFE膜为基础的核心技术产品
公司基于ePTFE膜为基础的核心技术产品主要包括ePTFE微透产品、自主生产的吸音棉产品及气体管理产品、CMD。
ePTFE微透产品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由于其存在较高进入壁垒以及利基市场特点,全球市场只有少数规模较大国际竞争对手,如美国戈尔、日东电工、唐纳森,目前国内A股市场尚没有从事同类型产品的上市公司。由于美国戈尔为非上市公司,尚没有其公开数据,日东电工、唐纳森作为大型集团公司,产品种类众多,ePTFE微透产品只占其较小部分,从其公开财务数据无法拆分ePTFE微透产品数据,故ePTFE微透产品难以进行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自主生产的吸音棉产品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发行人的主要可比公司为德
1-1-230
国盛德公司(Sandler AG)、上海新安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由于其为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取其公开财务数据,故难以进行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气体管理产品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之一,目前主要用于汽车车灯领域,目前国内A股市场尚没有从事同类型产品的上市公司,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OZO化学技术株式会社(OZO Kagakugiken Co., Ltd.),由于其为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取其公开财务数据,故难以进行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于ePTFE膜为基础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A股上市公司方邦股份(688020.SH)主要从事电磁屏蔽膜的生产和销售,长阳科技(688299.SH)主要从事反射膜等特种功能膜的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ePTFE膜产品同属于高分子、高性能功能膜材料,因此选择其进行毛利率对比分析。
单位:%
可比公司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方邦股份(688020.SH) | 68.66 | 72.12 | 73.04 |
长阳科技(688299.SH) | 42.69 | 36.89 | 33.19 |
行业平均 | 55.68 | 54.51 | 53.12 |
发行人 | 61.88 | 65.07 | 69.37 |
1-1-231
件、挡水膜汽车内饰功能件具有类似功能,因此选择其产品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 | 产品类别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拓普集团(601689.SH) | 橡胶减震产品 | 29.03 | 30.45 | 33.86 |
发行人 | 密封件 | 30.18 | 29.31 | 28.51 |
挡水膜 | 37.06 | 30.10 | 24.43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占营业收 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 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销售费用 | 1,772.65 | 7.23 | 1,843.42 | 8.83 | 1,750.41 | 9.53 |
管理费用 | 2,367.34 | 9.65 | 2,152.79 | 10.31 | 1,832.60 | 9.98 |
研发费用 | 1,447.35 | 5.90 | 1,200.40 | 5.75 | 1,298.41 | 7.07 |
财务费用 | 329.59 | 1.34 | 261.21 | 1.25 | 158.36 | 0.86 |
合计 | 5,916.93 | 24.12 | 5,457.82 | 26.14 | 5,039.78 | 27.45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运输费 | 672.26 | 37.92 | 570.24 | 30.93 | 345.06 | 19.71 |
职工薪酬 | 444.39 | 25.07 | 538.17 | 29.19 | 714.77 | 40.83 |
业务招待费 | 317.45 | 17.91 | 291.10 | 15.79 | 274.70 | 15.69 |
差旅费 | 107.84 | 6.08 | 100.62 | 5.46 | 107.18 | 6.12 |
仓储费 | 95.47 | 5.39 | 139.96 | 7.59 | 106.98 | 6.11 |
1-1-232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佣金 | 95.16 | 5.37 | 147.62 | 8.01 | 139.72 | 7.98 |
电话费 | 13.21 | 0.75 | 12.34 | 0.67 | 12.42 | 0.71 |
燃料费 | 12.30 | 0.69 | 18.63 | 1.01 | 25.48 | 1.46 |
修理费 | 8.14 | 0.46 | 11.24 | 0.61 | 5.66 | 0.32 |
其他 | 6.44 | 0.36 | 13.49 | 0.73 | 18.43 | 1.05 |
合计 | 1,772.65 | 100.00 | 1,843.42 | 100.00 | 1,750.41 | 100.00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运输费 | 672.26 | 570.24 | 345.06 |
主营业务收入 | 24,407.69 | 20,741.52 | 18,322.52 |
运输费/主营业务收入 | 2.75% | 2.75% | 1.88% |
1-1-233
④ 差旅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生的差旅费分别为107.18万元、100.62万元和107.8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58%、0.49%和0.44%,差旅费包括销售人员开拓业务发生的差旅费用,占比较低。
⑤ 仓储费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费分别为106.98万元、139.96万元和95.4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8%、0.67%和0.39%,占比较低。公司仓储费用主要系公司为满足客户的及时性需求,租赁第三方仓库用于存放存货所产生的租赁费用。报告期内,仓储费用有所波动,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仓储租赁面积及客户销售规模变化所致。
⑥ 佣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佣金分别为139.72万元、147.62万元和95.1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6%、0.71%和0.39%,销售佣金主要系销售活动中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所产生。
(3)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方邦股份(688020.SH) | 3.73 | 3.95 | 4.12 |
长阳科技(688299.SH) | 3.81 | 3.54 | 4.90 |
拓普集团(601689.SH) | 5.36 | 4.85 | 5.29 |
行业平均 | 4.30 | 4.11 | 4.77 |
发行人 | 7.23 | 8.83 | 9.53 |
1-1-234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 820.05 | 34.64 | 739.12 | 34.33 | 618.23 | 33.74 |
职工薪酬 | 631.67 | 26.68 | 540.39 | 25.10 | 479.70 | 26.18 |
业务招待费 | 213.15 | 9.00 | 141.35 | 6.57 | 110.06 | 6.01 |
物料消耗 | 176.75 | 7.47 | 208.01 | 9.66 | 105.00 | 5.73 |
办公费 | 95.95 | 4.05 | 79.02 | 3.67 | 71.71 | 3.91 |
水电费 | 92.06 | 3.89 | 87.42 | 4.06 | 61.88 | 3.38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81.18 | 3.43 | 99.56 | 4.62 | 97.86 | 5.34 |
物业费 | 56.38 | 2.38 | 60.48 | 2.81 | 58.36 | 3.18 |
燃料费 | 45.85 | 1.94 | 44.60 | 2.07 | 10.57 | 0.58 |
保险费 | 42.12 | 1.78 | 40.43 | 1.88 | 39.05 | 2.13 |
修理费 | 39.81 | 1.68 | 36.90 | 1.71 | 24.53 | 1.34 |
差旅费 | 36.80 | 1.55 | 25.41 | 1.18 | 26.34 | 1.44 |
其他 | 35.55 | 1.50 | 50.10 | 2.33 | 129.31 | 7.06 |
合计 | 2,367.34 | 100.00 | 2,152.79 | 100.00 | 1,832.60 | 100.00 |
1-1-235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分别为110.06万元、141.35万元和213.15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6.01%、6.57%和9.00%,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管理部门业务招待增加所致。
④ 物料消耗
报告期内,公司物料消耗费分别为105.00万元、208.01万元和169.06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73%、9.66%和7.14%,物料消耗主要核算办公用品、日用品、辅助材料的消耗,2018年物料消耗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当年仓库购买的木托盘、物料箱、周转箱增加,另一方面系办公用品、工作服等日用品支出增加所致。
(3)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
公司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方邦股份(688020.SH) | 8.54 | 7.27 | 7.43 |
长阳科技(688299.SH) | 5.37 | 3.41 | 4.43 |
拓普集团(601689.SH) | 4.29 | 3.64 | 3.33 |
行业平均 | 6.07 | 4.77 | 5.06 |
发行人 | 9.65 | 10.31 | 9.98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813.79 | 56.23 | 617.50 | 51.44 | 621.62 | 47.88 |
委托开发费 | 160.00 | 11.05 | 160.00 | 13.33 | 160.00 | 12.32 |
材料费 | 144.92 | 10.01 | 193.75 | 16.14 | 264.78 | 20.39 |
折旧费 | 139.08 | 9.61 | 116.98 | 9.75 | 88.02 | 6.78 |
检验费 | 124.74 | 8.62 | 64.16 | 5.34 | 70.30 | 5.41 |
1-1-236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专利申请费、代理费 | 53.13 | 3.67 | 34.27 | 2.85 | 31.98 | 2.46 |
差旅费 | 6.66 | 0.46 | 7.49 | 0.62 | 4.93 | 0.38 |
其他 | 5.02 | 0.35 | 6.26 | 0.52 | 56.77 | 4.37 |
合计 | 1,447.35 | 100.00 | 1,200.40 | 100.00 | 1,298.41 | 1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研发费用 | 项目进度 |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1 | 二氧化硅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隔热材料技术研究 | 900.00 | 421.24 | 345.57 | - | 正在研发 |
2 | 石墨烯与ePTFE膜复合导热材料技术研究 | 650.00 | 279.79 | 231.08 | - | 正在研发 |
3 | 采用红外辐射干燥吸湿除雾的车灯后盖技术研究 | 250.00 | 127.46 | - | - | 正在研发 |
4 | 微型扬声器用高耐水压透声的膨体聚四氟乙烯涂层膜技术研究 | 750.00 | 286.00 | 290.62 | 169.19 | 已完成 |
5 | 二氧化硅气凝胶材料技术研究 | 950.00 | 332.85 | 333.14 | 279.78 | 已完成 |
6 | 汽车内饰用吸音棉部件技术研究 | 430.00 | - | - | 106.52 | 已完成 |
7 | 数据存贮器用分子筛过滤微透气膜组件技术研究 | 350.00 | - | - | 79.61 | 已完成 |
8 | PP与PET高性能纤维组合棉的吸声系数技术研究 | 300.00 | - | - | 194.30 | 已完成 |
9 | 膨体聚四氟乙烯膜表面物理改性技术研究 | 240.00 | - | - | 154.58 | 已完成 |
1-1-237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研发费用 | 项目进度 |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10 | 汽车用吸音棉涂胶技术研究 | 140.00 | - | - | 45.86 | 已完成 |
11 | 电气电子设备壳体防水拒油透气螺帽技术研究 | 350.00 | - | - | 45.27 | 已完成 |
12 | 隔音隔热耐高温的再生聚酯纤维片材技术研究 | 220.00 | - | - | 82.03 | 已完成 |
13 | 疏水疏油的膨体聚四氟乙烯膜技术研究 | 200.00 | - | - | 72.24 | 已完成 |
14 | 膨体聚四氟乙烯密封制品技术研究 | 70.00 | - | - | 69.02 | 已完成 |
合计 | - | 1,447.35 | 1,200.40 | 1,298.41 | - |
公司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方邦股份(688020.SH) | 11.63 | 7.88 | 8.59 |
长阳科技(688299.SH) | 4.19 | 3.96 | 4.62 |
拓普集团(601689.SH) | 5.87 | 4.80 | 4.45 |
行业平均 | 7.23 | 5.55 | 5.89 |
发行人 | 5.90 | 5.75 | 7.07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利息支出 | 348.48 | 260.06 | 140.05 |
1-1-238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利息收入 | -3.53 | -4.76 | -11.48 |
汇兑损益 | -21.62 | -2.16 | 15.13 |
票据贴现 | 0.93 | 1.05 | 6.57 |
手续费 | 5.33 | 7.02 | 8.08 |
合计 | 329.59 | 261.21 | 158.36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坏账损失 | - | 64.36 | 62.99 |
存货跌价损失 | 76.58 | 142.54 | 89.15 |
合计 | 76.58 | 206.90 | 152.14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88 | - |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7.32 | 101.46 | 99.83 |
合计 | 32.20 | 101.46 | 99.83 |
1-1-239
补助项目 | 金额 | 文件 |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 ||
2018年武进区服务业政策奖励资金 | 10.00 | 武发改[2019]68号、武财工贸[2019]9号 |
2018年度常州市武进区专利发展资金奖励 | 6.50 | 武科发[2019]3号、武财工贸[2019]6号 |
稳岗补贴 | 4.60 | 常人社发[2019]114号 |
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2.55 | 武市监[2019]51号、武财工贸[2019]22号 |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2.17 | 苏财工贸[2019]179号 |
第二批知识产权奖励 | 1.50 | 常财工贸字210号 |
小计 | 27.32 | |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 | ||
2017年度武进区加快工业经济创新发展扶持政策资金 | 4.48 | 武经信发[2018]96号、武财工贸[2018]22号 |
2018年度“三位一体”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0.40 | 武工信发[2019]73号、武财工贸[2019]24号 |
小计 | 4.88 | - |
合计 | 32.20 |
补助项目 | 金额 | 文件 |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 ||
2018年常州市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 | 30.00 | 常科发[2018]171号 |
2018年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 | 30.00 | 武科发[2018]41号、武财工贸[2018]26号 |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收到的手续费 | 12.06 | 财行[2005]365号 |
2017年度武进区加快工业经济创新发展扶持政策资金 | 10.00 | 武经信发[2018]96号、武财工贸[2018]22号 |
2018年常州市第四批科技奖励 | 10.00 | 常科发[2018]217号 |
2017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奖励 | 5.00 | 武科发[2018]6号、武财工贸[2018]7号 |
省级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 | 4.10 | 苏财教[2018]55号 |
区安全生产考核奖励 | 0.30 | 武安办发[2018]1号、武安监发[2018]16号、武财工贸[2018]1号 |
小计 | 101.46 | |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 | ||
2017年度武进区加快工业经济创新发展扶持政策资金 | - | 武经信发[2018]96号、武财工贸[2018]22号 |
小计 | - | |
合计 | 101.46 |
1-1-240
(3)2017年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 金额 | 文件 |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 ||
2016年“三位一体”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76.50 | 武经信发[2017]85号、武财工贸[2017]21号 |
2016年发明专利奖励 | 16.00 | 武科发[2017]13号、武财工贸[2017]8号 |
2017年知识产权专利资助 | 4.30 | 常知发[2017]44号 |
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奖励 | 1.08 | 苏财工贸[2016]167号 |
2016年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专项奖励 | 1.00 | 礼委发[2016]17号 |
2016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0.75 | 苏财工贸[2016]127号 |
2016年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奖励 | 0.20 | - |
小计 | 99.83 | |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 | ||
- | - | - |
小计 | - | - |
合计 | 99.83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01 | - | - |
其中: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14.01 | - | - |
理财产品收益 | - | 4.65 | 9.83 |
合计 | -14.01 | 4.65 | 9.83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37 | 1.72 | -47.10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 - | -49.77 |
合计 | 2.37 | 1.72 | -96.87 |
1-1-24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无法支付款项 | 0.93 | 7.05 | 6.65 |
其他 | - | 0.17 | 0.64 |
合计 | 0.93 | 7.22 | 7.2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税收滞纳金 | 25.80 | 14.56 | 91.55 |
赞助费 | - | 5.00 | - |
其他 | 0.91 | 4.02 | 1.19 |
合计 | 26.71 | 23.57 | 92.74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54.83 | 139.60 | 422.4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4.94 | 262.95 | -2.22 |
所得税费用合计 | 679.77 | 402.54 | 420.20 |
利润总额 | 5,053.51 | 3,489.31 | 2,575.85 |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13.45 | 11.54 | 16.31 |
1-1-242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期初未交数 | 150.98 | 97.03 | 13.28 |
本期已交数 | 1,474.87 | 1,352.46 | 1,251.66 |
期末未交数 | 106.32 | 150.98 | 97.03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2.20 |
应交税费 | 106.32 | 150.98 | 99.23 |
期末未交数 | 106.32 | 150.98 | 97.03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期初未交数 | 67.27 | 289.95 | 544.12 |
本期已交数 | 302.38 | 370.08 | 676.58 |
期末未交数 | 321.92 | 67.27 | 289.95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其他流动资产 | - | 2.20 | 0.36 |
应交税费 | 321.92 | 69.47 | 290.32 |
期末未交数 | 321.92 | 67.27 | 289.95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30 | 72.85 | 67.46 |
教育费附加 | 46.98 | 43.71 | 40.4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32 | 29.14 | 26.98 |
印花税 | 8.01 | 7.09 | 7.52 |
房产税 | 117.12 | 122.02 | 96.93 |
土地使用税 | 28.94 | 19.78 | 20.12 |
1-1-243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车船税 | 0.98 | 0.86 | 1.05 |
环保税 | 0.17 | 0.16 | - |
合计 | 311.83 | 295.61 | 260.53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 | 16,615.95 | 39.09 | 13,070.79 | 37.91 | 12,949.67 | 40.72 |
非流动资产 | 25,889.18 | 60.91 | 21,403.66 | 62.09 | 18,852.86 | 59.28 |
合计 | 42,505.13 | 100.00 | 34,474.45 | 100.00 | 31,802.53 | 100.0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1,482.20 | 8.92 | 896.35 | 6.86 | 1,562.35 | 12.06 |
应收票据 | 1,045.78 | 6.29 | 1,298.17 | 9.93 | 1,487.43 | 11.49 |
应收账款 | 8,171.84 | 49.18 | 6,409.52 | 49.04 | 5,501.50 | 42.48 |
应收款项融资 | 1,183.35 | 7.12 | - | - | - | - |
预付款项 | 178.94 | 1.08 | 194.61 | 1.49 | 227.89 | 1.76 |
其他应收款 | 50.29 | 0.30 | 19.61 | 0.15 | 168.82 | 1.30 |
存货 | 4,454.55 | 26.81 | 4,249.92 | 32.51 | 3,560.61 | 27.50 |
其他流动资产 | 48.98 | 0.29 | 2.61 | 0.02 | 441.07 | 3.41 |
合计 | 16,615.95 | 100.00 | 13,070.79 | 100.00 | 12,949.67 | 100.00 |
1-1-244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库存现金 | 2.45 | 5.57 | 10.12 |
银行存款 | 1,479.76 | 890.78 | 1,552.24 |
合计 | 1,482.20 | 896.35 | 1,562.35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734.64 | 1,113.72 | 1,344.93 |
商业承兑汇票 | 327.51 | 194.16 | 150.00 |
小计 | 1,062.16 | 1,307.88 | 1,494.93 |
坏账准备 | 16.38 | 9.71 | 7.50 |
账面净值 | 1,045.78 | 1,298.17 | 1,487.43 |
1-1-245
项目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2017.12.31/ 2017年度 |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 1,062.16 | 1,307.88 | 1,494.93 |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 | 1,183.35 | - | - |
小计 | 2,245.51 | 1,307.88 | 1,494.93 |
营业收入 | 24,527.80 | 20,879.66 | 18,357.74 |
占比 | 9.15 | 6.26 | 8.14 |
项目 | 2019年度/2019.12.31 | 2018年度/ 2018.12.31 | 2017年度/ 2017.12.31 |
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的发生额 | 11,147.36 | 8,629.84 | 7,705.00 |
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的期末余额 | 1,062.16 | 1,307.88 | 1,494.93 |
应用领域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汽车及配件 | 807.74 | 11.82 | 1,070.15 | 8.71 | 1,434.73 | 7.50 |
消费电子 | 125.28 | - | 27.00 | - | - | - |
家电 | 91.13 | 4.56 | - | - | - | - |
包装 | 2.00 | - | 5.72 | - | 5.00 | - |
汽车及配件、新能源 | - | - | 180.00 | - | - | - |
其他 | 36.00 | - | 25.00 | 1.00 | 55.21 | - |
合计 | 1,062.16 | 16.38 | 1,307.88 | 9.71 | 1,494.93 | 7.50 |
1-1-246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收账款余额 | 8,635.11 | 6,768.06 | 6,767.82 |
应收账款净额 | 8,171.84 | 6,409.52 | 5,501.50 |
应收账款净额增幅(%) | 27.50 | 16.51 | - |
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例(%) | 49.18 | 49.04 | 42.48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24,527.80 | 20,879.66 | 18,357.74 |
营业收入增幅(%) | 17.47 | 13.74 | - |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32 | 30.70 | 29.97 |
应用领域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汽车及配件 | 7,390.98 | 383.13 | 6,039.38 | 309.70 | 6,375.19 | 1,240.45 |
消费电子 | 791.81 | 50.41 | 470.49 | 31.08 | 286.78 | 18.88 |
家电 | 204.12 | 10.21 | 164.40 | 8.22 | 7.33 | 0.37 |
包装 | 106.47 | 8.63 | 66.42 | 4.71 | 62.93 | 3.44 |
新能源 | 21.38 | 1.07 | - | - | - | - |
医药 | 19.60 | 0.98 | - | - | - | - |
其他 | 100.75 | 8.86 | 27.37 | 4.84 | 35.59 | 3.19 |
合计 | 8,635.11 | 463.27 | 6,768.06 | 358.54 | 6,767.82 | 1,266.32 |
种类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 | - | - | - | - | - |
1-1-247
按组合计提坏账 | 8,635.11 | 100.00 | 463.27 | 5.36 | 8,171.84 |
小计 | 8,635.11 | 100.00 | 463.27 | 5.36 | 8,171.84 |
种类 | 2018.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68.06 | 100.00 | 358.54 | 5.30 | 6,409.5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小计 | 6,768.06 | 100.00 | 358.54 | 5.30 | 6,409.52 |
种类 | 2017.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63.43 | 14.24 | 963.43 | 100.00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04.39 | 85.76 | 302.89 | 5.22 | 5,501.5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小计 | 6,767.82 | 100.00 | 1,266.32 | 18.72 | 5,501.50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吉林省佳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91.91 | 491.91 | 100.00 | 对方已宣告破产,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
上海泖峰塑料有限公司 | 471.52 | 471.52 | 100.00 | 对方经营困难,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
小计 | 963.43 | 963.43 | 100.00 | - |
单位名称 | 款项 性质 | 核销 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 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吉林省佳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货款 | 491.91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上海泖峰塑料有限公司 | 货款 | 471.52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小计 | - | 963.43 | - | - | - |
1-1-248
单位名称 | 款项 性质 | 核销 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 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湖州赫特金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货款 | 10.86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小计 | - | 10.86 | - | - | - |
账龄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8,510.77 | 98.56 | 425.54 | 5.00 |
1-2 年 | 60.63 | 0.70 | 6.06 | 10.00 |
2-3 年 | 31.79 | 0.37 | 6.36 | 20.00 |
3-4 年 | 4.97 | 0.06 | 2.49 | 50.00 |
4-5 年 | 20.62 | 0.24 | 16.49 | 80.00 |
5 年以上 | 6.33 | 0.07 | 6.33 | 100.00 |
合计 | 8,635.11 | 100.00 | 463.27 | 5.36 |
账龄 | 2018.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6,671.79 | 98.58 | 333.59 | 5.00 |
1-2 年 | 57.42 | 0.85 | 5.74 | 10.00 |
2-3 年 | 8.38 | 0.12 | 1.68 | 20.00 |
3-4 年 | 24.14 | 0.36 | 12.07 | 50.00 |
4-5 年 | 4.34 | 0.06 | 3.47 | 80.00 |
5 年以上 | 1.99 | 0.03 | 1.99 | 100.00 |
合计 | 6,768.06 | 100.00 | 358.54 | 5.30 |
账龄 | 2017.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5,718.60 | 98.52 | 285.93 | 5.00 |
1-2 年 | 41.14 | 0.71 | 4.11 | 10.00 |
2-3 年 | 35.01 | 0.60 | 7.00 | 20.00 |
3-4 年 | 6.69 | 0.12 | 3.34 | 50.00 |
4-5 年 | 2.24 | 0.04 | 1.79 | 80.00 |
5 年以上 | 0.71 | 0.01 | 0.71 | 100.00 |
1-1-249
账龄 | 2018.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计 | 5,804.39 | 100.00 | 302.89 | 5.22 |
日期 |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2019.12.31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103.87 | 12.78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814.31 | 9.43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647.14 | 7.49 |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46.76 | 7.49 |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563.78 | 6.53 | |
合计 | 3,775.86 | 43.72 | |
2018.12.31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923.75 | 13.65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90.90 | 10.21 |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530.56 | 7.84 |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513.42 | 7.59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358.26 | 5.29 | |
合计 | 3,016.88 | 44.58 | |
2017.12.31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943.49 | 13.94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729.92 | 10.79 |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554.07 | 8.19 | |
吉林省佳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91.91 | 7.27 | |
上海泖峰塑料有限公司 | 471.52 | 6.97 | |
合计 | 3,190.91 | 47.15 |
1-1-250
高的市场地位和良好的资信水平,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股5%(含5%)以上股东及关联单位款项。
(7)应收账款逾期金额、逾期账龄、主要客户、逾期原因及期后回款情况分析
①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逾期款项及逾期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未逾期金额 | 7,819.34 | 90.55 | 6,111.27 | 90.30 | 5,349.34 | 79.04 |
逾期金额 | 815.77 | 9.45 | 656.79 | 9.70 | 1,418.48 | 20.96 |
其中:逾期1年以内 | 691.43 | 8.01 | 560.52 | 8.28 | 369.26 | 5.46 |
逾期1-2年 | 60.63 | 0.70 | 57.42 | 0.85 | 178.97 | 2.64 |
逾期2-3年 | 31.79 | 0.37 | 8.38 | 0.12 | 597.31 | 8.83 |
逾期3年以上 | 31.92 | 0.37 | 30.47 | 0.45 | 272.94 | 4.03 |
合计 | 8,635.11 | 100.00 | 6,768.06 | 100.00 | 6,767.82 | 100.00 |
期间 | 客户名称 | 逾期金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逾期原因 |
2019.12.31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383.97 | 383.97 | 该客户为公司主要客户,且合作多年。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佩尔哲汽车内饰系统(太仓)有限公司 | 55.13 | 55.13 | 该客户为公司主要客户,且合作多年。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
常州弘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45.11 | 45.00 | 该客户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1-1-251
江苏中联地毯有限公司 | 40.28 | 40.28 | 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
阜城县前进汽车灯具有限公司 | 27.19 | - | 正在与客户协商解决退货、红冲发票事宜 | |
小计 | 551.69 | 524.39 | - | |
逾期款项合计 | 815.77 | - | - | |
占比 | 67.63 | - | - | |
2018.12.31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228.29 | 228.29 | 该客户为公司主要客户,且合作多年。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常州弘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59.42 | 59.42 | 该客户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
江苏中联地毯有限公司 | 41.83 | 41.83 | 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
法雷奥市光控股有限公司 | 28.76 | 28.76 | 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
SELMAG ENTERPRISE CO.,LTD.(中国台湾) | 28.56 | 28.56 | 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
小计 | 386.87 | 386.87 | - | |
逾期款项合计 | 656.79 | - | - | |
占比 | 58.90 | - | - | |
2017.12.31 | 吉林省佳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91.91 | - | 对方陷入财务困境,已宣告破产,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上海泖峰塑料有限公司 | 471.52 | - | 对方陷入财务困境,经营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34.82 | 134.82 | 该客户为公司主要客户,且合作多年。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
江苏中联地毯有限公司 | 36.00 | 36.00 | 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
法雷奥市光控股有限公司 | 35.22 | 35.22 | 受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相关款项已于期后收回 | |
小计 | 1,169.47 | 206.04 | - | |
逾期款项合计 | 1,418.48 | - | ||
占比 | 82.45 | - |
1-1-252
限公司、常熟法雷奥汽车雨刮系统有限公司、法雷奥市光(中国)车灯有限公司(湖北法雷奥)、市光法雷奥(佛山)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如上表所示,公司部分主要客户在实际结算货款的过程中,存在因自身资金安排影响暂未回款的情况,但这些客户大多为行业内知名客户,与公司合作情况良好,信用度较高。因吉林省佳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上海泖峰塑料有限公司因陷入财务困境,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并予以核销,除该情形影响外,相关逾期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8)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 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2019.12.31 | 8,635.11 | 7,988.64 | 92.51 |
2018.12.31 | 6,768.06 | 6,712.73 | 99.18 |
2017.12.31 | 6,767.82 | 5,839.79 | 86.29 |
可比公司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方邦股份(688020.SH) | 5.00 | 20.00 | 4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长阳科技(688299.SH) | 5.00 | 15.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拓普集团(601689.SH) | 5.00 | 10.00 | 30.00 | 60.00 | 60.00 | 100.00 |
发行人 | 5.00 | 10.00 | 20.00 | 50.00 | 80.00 | 100.00 |
1-1-253
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合理。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1,183.35 | - | - |
合计 | 1,183.35 | - | - |
应用领域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汽车及配件 | 995.42 | - | - | - | - | - |
汽车及配件、新能源 | 162.00 | - | - | - | - | - |
消费电子 | 11.94 | - | - | - | - | - |
消费电子、新能源 | 14.00 | - | - | - | - | - |
合计 | 1,183.35 | - | - | - | - | - |
账龄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7.15 | 99.00 | 194.61 | 100.00 | 221.48 | 97.19 |
1-2年 | 1.79 | 1.00 | - | - | 3.20 | 1.40 |
2-3年 | - | - | - | - | - | - |
3-4年 | - | - | - | - | 3.22 | 1.41 |
合计 | 178.94 | 100.00 | 194.61 | 100.00 | 227.89 | 100.00 |
1-1-254
178.9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6%、1.49%和1.08%,总体规模较小。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电力、设备及原材料采购等款项,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账龄1年以内的预付款项,账龄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单位名称 | 性质 | 期末 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 |
2019.12.31 |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 电力采购款 | 63.55 | 35.51 |
江苏顺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采购款 | 37.54 | 20.98 | |
苏州谷米高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购款 | 12.15 | 6.79 | |
上海馨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货运代理款项 | 5.99 | 3.35 | |
东莞市旗胜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购款 | 5.30 | 2.96 | |
合计 | - | 124.53 | 69.59 | |
2018.12.31 |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 电力采购款 | 80.89 | 41.57 |
东莞市旗胜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购款 | 25.74 | 13.23 | |
新北区三井永飞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 | 预付佣金 | 26.50 | 13.62 | |
扬州富威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购款 | 10.75 | 5.52 |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购款 | 7.74 | 3.98 | |
合计 | - | 151.63 | 77.91 | |
2017.12.31 |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 电力采购款 | 82.15 | 36.05 |
东莞市旗胜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购款 | 25.16 | 11.04 | |
上海宏田涂装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设备采购款 | 21.00 | 9.21 | |
上海馨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货运代理款项 | 15.88 | 6.97 | |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0.96 | 4.81 | |
合计 | - | 155.15 | 68.08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拆借款组合 | 33.40 | 63.09 | 8.61 | 40.92 | 163.50 | 91.64 |
保证金组合 | 12.13 | 22.91 | - | - | - | - |
应收暂付款组合 | 5.00 | 9.44 | 12.43 | 59.08 | 12.75 | 7.15 |
备用金组合 | 2.41 | 4.55 | - | - | 2.16 | 1.21 |
合计 | 52.94 | 100.00 | 21.04 | 100.00 | 178.41 | 100.00 |
1-1-255
①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 | 2019.12.31 |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
拆借款组合 | 5.00 | 33.40 | 63.09 | 1.67 |
保证金组合 | 5.00 | 12.13 | 22.91 | 0.61 |
应收暂付款组合 | 5.00 | 5.00 | 9.44 | 0.25 |
备用金组合 | 5.00 | 2.41 | 4.55 | 0.12 |
合计 | 5.00 | 52.94 | 100.00 | 2.65 |
账龄 | 2018.12.31 |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5.00 | 18.54 | 88.12 | 0.93 |
1-2年 | - | - | - | - |
2-3年 | 20.00 | 2.50 | 11.88 | 0.50 |
合计 | - | 21.04 | 100.00 | 1.43 |
账龄 | 2017.12.31 |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5.00 | 164.91 | 92.43 | 8.25 |
1-2年 | 10.00 | 13.50 | 7.57 | 1.35 |
2-3年 | - | - | - | - |
合计 | - | 178.41 | 100.00 | 9.60 |
报告期 | 单位名称 | 账龄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占比 |
2019.12.31 | 陈宇峰 | 1年以内 | 拆借款 | 32.30 | 61.02 |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分局 | 1年以内 | 保证金 | 12.13 | 22.91 | |
武进区礼嘉德惠饭店(食堂) | 1年以内 | 应收暂付款 | 5.00 | 9.44 | |
李炳健 | 1年以内 | 备用金 | 1.18 | 2.23 | |
相浪 | 1年以内 | 拆借款 | 1.10 | 2.08 | |
小计 | - | - | 51.71 | 97.68 | |
2018.12.31 | 武进区礼嘉德惠饭店(食堂) | 1年以内 | 应收暂付款 | 12.43 | 59.08 |
黄彐全 | 2-3年 | 拆借款 | 2.50 | 11.88 | |
丁荣华 | 1年以内 | 拆借款 | 2.00 | 9.51 | |
相浪 | 1年以内 | 拆借款 | 1.61 | 7.65 | |
黄松茂 | 1年以内 | 拆借款 | 1.50 | 7.13 | |
小计 | - | - | 20.04 | 95.25 | |
2017.12.31 | 许小丽 | 1年以内 | 拆借款 | 150.00 | 84.07 |
黄彐全 | 1-2年 | 拆借款 | 13.50 | 7.57 | |
武进区礼嘉德惠饭店(食堂) | 1年以内 | 应收暂付款 | 12.75 | 7.15 |
1-1-256
报告期 | 单位名称 | 账龄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占比 |
生产部 | 1年以内 | 备用金 | 2.00 | 1.12 | |
刘磊 | 1年以内 | 备用金 | 0.16 | 0.09 | |
小计 | - | - | 178.41 | 100.0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原材料 | 1,456.90 | 31.41 | 1,589.49 | 35.88 | 1,602.66 | 43.14 |
在产品 | 344.13 | 7.42 | 363.70 | 8.21 | 366.47 | 9.87 |
库存商品 | 1,475.71 | 31.82 | 1,323.81 | 29.88 | 840.90 | 22.64 |
发出商品 | 1,230.95 | 26.54 | 1,082.67 | 24.44 | 820.24 | 22.08 |
委托加工物资 | 130.68 | 2.82 | 70.37 | 1.59 | 84.45 | 2.27 |
存货余额合计 | 4,638.38 | 100.00 | 4,430.04 | 100.00 | 3,714.72 | 100.00 |
减:跌价准备 | 183.82 | - | 180.12 | - | 154.11 | - |
净值合计 | 4,454.55 | - | 4,249.92 | - | 3,560.61 | - |
1-1-257
及占比稳步上升,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使得发出商品余额有所增加。
(4)存货的库龄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 | 3,970.17 | 85.59 | 4,202.75 | 94.87 | 3,629.59 | 97.71 |
1-2年 | 527.55 | 11.37 | 153.97 | 3.48 | 55.91 | 1.51 |
2-3年 | 73.42 | 1.58 | 50.36 | 1.14 | 29.22 | 0.79 |
3-4年 | 47.92 | 1.03 | 22.97 | 0.52 | - | - |
4年以上 | 19.32 | 0.42 | - | - | - | - |
合计 | 4,638.38 | 100.00 | 4,430.04 | 100.00 | 3,714.72 | 100.00 |
截至日期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2019.12.31 | 库存商品 | 102.38 | 34.44 | 32.81 | 104.01 |
发出商品 | 77.75 | 42.14 | 40.07 | 79.82 | |
小计 | 180.12 | 76.58 | 72.88 | 183.82 | |
2018.12.31 | 库存商品 | 94.18 | 82.23 | 74.04 | 102.38 |
发出商品 | 59.93 | 60.31 | 42.49 | 77.75 | |
小计 | 154.11 | 142.54 | 116.53 | 180.12 | |
2017.12.31 | 库存商品 | 62.43 | 41.96 | 10.21 | 94.18 |
发出商品 | 72.57 | 47.18 | 59.82 | 59.93 | |
小计 | 135.00 | 89.15 | 70.04 | 154.11 |
产品大类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库存商品 | 发出商品 | 库存商品 | 发出商品 | 库存商品 | 发出商品 | |
ePTFE微透产品 | 198.49 | 225.42 | 165.77 | 250.59 | 128.99 | 217.98 |
密封件 | 434.40 | 464.12 | 376.19 | 351.75 | 218.94 | 251.14 |
挡水膜 | 221.62 | 172.54 | 177.80 | 156.02 | 106.18 | 134.40 |
吸隔声产品 | 265.56 | 249.95 | 325.26 | 228.99 | 280.88 | 191.94 |
1-1-258
产品大类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库存商品 | 发出商品 | 库存商品 | 发出商品 | 库存商品 | 发出商品 | |
气体管理产品 | 82.13 | 84.99 | 6.68 | 69.26 | 3.15 | 0.47 |
机械设备 | 45.56 | - | 25.16 | - | - | - |
CMD | 6.82 | 3.97 | - | - | - | - |
其他 | 221.14 | 29.97 | 246.94 | 26.07 | 102.76 | 24.32 |
合计 | 1,475.71 | 1,230.95 | 1,323.81 | 1,082.67 | 840.90 | 820.24 |
期间 |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有订单金额 | 订单覆盖率 |
2019.12.31 | 库存商品 | 1,475.71 | 1,176.94 | 79.75 |
发出商品 | 1,230.95 | 1,230.95 | 100.00 | |
合计 | 2,706.66 | 2,407.89 | 88.96 | |
2018.12.31 | 库存商品 | 1,323.81 | 1,120.16 | 84.62 |
发出商品 | 1,082.67 | 1,082.67 | 100.00 | |
合计 | 2,406.48 | 2,202.83 | 91.54 | |
2017.12.31 | 库存商品 | 840.9 | 720.92 | 85.73 |
发出商品 | 820.24 | 820.24 | 100.00 | |
合计 | 1,661.14 | 1,541.16 | 92.78 |
截止日 | 寄售存货种类 | 金额 | 占寄售存货金额比重 |
2019年12月31日 | 密封件 | 168.81 | 30.66 |
汽车微透产品 | 123.84 | 22.49 | |
吸隔声产品 | 79.85 | 14.50 | |
气体管理产品 | 67.01 | 12.17 | |
包装微透产品 | 56.53 | 10.27 | |
挡水膜 | 47.11 | 8.56 | |
CMD | 3.97 | 0.72 | |
其他 | 3.42 | 0.62 |
1-1-259
合计 | 550.55 | 100.00 | |
2018年12月31日 | 密封件 | 212.44 | 38.58 |
汽车微透产品 | 168.43 | 30.59 | |
吸隔声产品 | 63.62 | 11.55 | |
挡水膜 | 46.61 | 8.46 | |
包装微透产品 | 26.65 | 4.84 | |
气体管理产品 | 16.36 | 2.97 | |
其他 | 16.57 | 3.01 | |
合计 | 550.68 | 100.00 | |
2017年12月31日 | 密封件 | 171.77 | 38.14 |
汽车微透产品 | 168.36 | 37.38 | |
吸隔声产品 | 62.44 | 13.86 | |
包装微透产品 | 20.56 | 4.56 | |
挡水膜 | 14.43 | 3.20 | |
气体管理产品 | 0.47 | 0.10 | |
其他 | 12.40 | 2.75 | |
合计 | 450.42 | 100.0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预付中介机构费 | 48.35 | - | - |
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 | - | - | 400.00 |
待摊佣金 | - | - | 38.3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 | 2.20 | 0.36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 | - | 2.20 |
其他 | 0.63 | 0.42 | 0.21 |
合计 | 48.98 | 2.61 | 441.07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固定资产 | 19,574.61 | 75.61 | 17,135.73 | 80.06 | 16,666.62 | 88.40 |
在建工程 | 2,083.24 | 8.05 | 129.54 | 0.61 | - | - |
无形资产 | 3,882.84 | 15.00 | 1,923.73 | 8.99 | 1,888.45 | 10.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5.59 | 0.60 | 159.07 | 0.74 | 264.39 | 1.40 |
1-1-260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2.90 | 0.75 | 2,055.59 | 9.60 | 33.41 | 0.18 |
合计 | 25,889.18 | 100.00 | 21,403.66 | 100.00 | 18,852.86 | 100.0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原值合计 | 26,097.47 | 22,082.74 | 20,154.54 |
房屋建筑物 | 15,719.78 | 12,565.18 | 11,771.90 |
专用设备 | 9,071.86 | 8,290.70 | 7,353.29 |
运输设备 | 575.89 | 542.15 | 486.07 |
其他设备 | 729.95 | 684.71 | 543.28 |
累计折旧合计 | 6,522.86 | 4,947.01 | 3,487.93 |
房屋建筑物 | 2,458.83 | 1,847.75 | 1,267.69 |
专用设备 | 3,142.85 | 2,397.02 | 1,708.87 |
运输设备 | 385.20 | 286.84 | 208.66 |
其他设备 | 535.99 | 415.40 | 302.71 |
账面价值合计 | 19,574.61 | 17,135.73 | 16,666.62 |
房屋建筑物 | 13,260.95 | 10,717.43 | 10,504.21 |
专用设备 | 5,929.01 | 5,893.68 | 5,644.42 |
运输设备 | 190.69 | 255.31 | 277.41 |
其他设备 | 193.96 | 269.31 | 240.57 |
公司简称 | 房屋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方邦股份(688020.SH) | - | 5-10年 | 5年 | 3-5年 |
长阳科技(688299.SH) | 30年 | 3-20年 | 5年 | 3-5年 |
拓普集团(601689.SH) | 20年 | 5-10年 | 5年 | 5年 |
发行人 | 20年 | 10年 | 4年 | 3-5年 |
1-1-261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处于合理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129.54万元和2,083.2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61%和8.05%。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系厂房配套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项目 | 期初 | 本期增加 | 转固定资产 | 期末 |
2019年 | 园区新建厂房(6-8车间) | 32.46 | 4,947.31 | 2,904.94 | 2,074.83 |
3号热熔吸音毡生产线 | 97.08 | 254.31 | 351.39 | - | |
合计 | 129.54 | 5,201.62 | 3,256.33 | 2,074.83 | |
2018年 | 园区新建厂房(6-8车间) | - | 32.46 | - | 32.46 |
3号热熔吸音毡生产线 | - | 97.08 | - | 97.08 | |
合计 | - | 129.54 | - | 129.54 | |
2017年 | 园区新建厂房(1-5车间) | 3,918.12 | 205.30 | 4,123.42 | - |
2号热熔吸音毡生产线 | 374.36 | 28.31 | 402.67 | - | |
阿尔法舱 | - | 117.39 | 117.39 | - | |
合计 | 4,292.48 | 351.00 | 4,643.47 | -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原值合计 | 4,157.81 | 2,095.42 | 2,000.67 |
土地使用权 | 3,815.88 | 1,842.69 | 1,864.96 |
软件 | 341.93 | 252.73 | 135.71 |
累计摊销合计 | 274.97 | 171.70 | 112.22 |
土地使用权 | 199.48 | 126.04 | 89.15 |
软件 | 75.49 | 45.66 | 23.07 |
1-1-262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账面价值合计 | 3,882.84 | 1,923.73 | 1,888.45 |
土地使用权 | 3,616.40 | 1,716.65 | 1,775.81 |
软件 | 266.44 | 207.08 | 112.64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资产减值准备 | 99.20 | 83.80 | 110.2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7.07 | 64.42 | 127.80 |
可抵扣亏损 | - | 6.04 | 26.32 |
递延收益 | 9.33 | 4.82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 | 155.59 | 159.07 | 264.39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预缴土地款 | - | 1,816.58 |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92.90 | 239.01 | 33.41 |
合计 | 192.90 | 2,055.59 | 33.41 |
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18 | 3.09 | 2.93 |
存货周转率(次) | 2.88 | 2.83 | 2.76 |
1-1-263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93、3.09和3.18,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短,周转次数较快,逐年递增,显示公司具有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6、2.83和2.88,存货周转率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公司存货余额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而逐年增加,由于存货余额增长率低于同期营业成本的增长率,故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
3、资产周转能力对比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方邦股份(688020.SH) | 2.23 | 2.32 | 2.15 |
长阳科技(688299.SH) | 2.93 | 2.54 | 2.15 |
拓普集团(601689.SH) | 3.87 | 4.41 | 3.91 |
平均值 | 3.01 | 3.09 | 2.74 |
发行人 | 3.18 | 3.09 | 2.93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方邦股份(688020.SH) | 4.42 | 5.04 | 6.22 |
长阳科技(688299.SH) | 7.85 | 7.77 | 5.87 |
拓普集团(601689.SH) | 3.17 | 3.53 | 3.39 |
平均值 | 5.08 | 5.45 | 5.16 |
发行人 | 2.88 | 2.83 | 2.76 |
1-1-264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
(一)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6,559.83 | 45.84 | 5,000.00 | 57.75 | 3,000.00 | 37.74 |
应付账款 | 5,300.35 | 37.04 | 2,122.69 | 24.52 | 2,831.43 | 35.62 |
预收款项 | 62.29 | 0.44 | 77.57 | 0.90 | 43.32 | 0.55 |
应付职工薪酬 | 861.45 | 6.02 | 596.45 | 6.89 | 743.93 | 9.36 |
应交税费 | 480.47 | 3.36 | 274.68 | 3.17 | 448.81 | 5.65 |
其他应付款 | 26.60 | 0.19 | 36.93 | 0.43 | 411.42 | 5.1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78.02 | 4.74 | 360.28 | 4.16 | 469.25 | 5.90 |
流动负债合计 | 13,969.01 | 97.62 | 8,468.60 | 97.81 | 7,948.17 | 100.00 |
递延收益 | 62.17 | 0.43 | 32.10 | 0.37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9.09 | 1.95 | 157.63 | 1.82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1.26 | 2.38 | 189.73 | 2.19 | - | - |
负债合计 | 14,310.27 | 100.00 | 8,658.33 | 100.00 | 7,948.17 | 100.0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信用借款 | - | - | 300.00 |
保证借款 | 1,502.52 | 1,500.00 | 700.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5,007.31 | 3,500.00 | 2,000.00 |
质押借款 | 50.00 | - | - |
合计 | 6,559.83 | 5,000.00 | 3,000.00 |
1-1-265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材料采购款 | 2,590.06 | 1,797.08 | 2,093.60 |
工程设备款 | 2,515.82 | 120.69 | 578.10 |
运费 | 178.64 | 196.93 | 111.70 |
其他 | 15.84 | 7.99 | 48.03 |
合计 | 5,300.35 | 2,122.69 | 2,831.43 |
年度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余额 | 占应付账款余额比例 | 款项 性质 |
2019年末 | 1 | 常州戚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81.48 | 46.82 | 工程款 |
2 | 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161.77 | 3.05 | 货款 | |
3 | 无锡市铭明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30.80 | 2.47 | 货款 | |
4 | 科建高分子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122.90 | 2.32 | 货款 | |
5 | 上海亿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18.15 | 2.23 | 运费 | |
小计 | 3,015.10 | 56.88 | - | ||
2018年末 | 1 | 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158.66 | 7.47 | 货款 |
2 | 无锡市铭明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47.00 | 6.93 | 货款 | |
3 | 东莞井上瑞普橡塑有限公司 | 132.52 | 6.24 | 货款 | |
4 | 常州市君领塑业有限公司 | 111.61 | 5.26 | 货款 | |
5 | 科建高分子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105.77 | 4.98 | 货款 | |
小计 | 655.56 | 30.88 | - | ||
2017年末 | 1 | 江苏才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74.08 | 9.68 | 工程款 |
2 | 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177.67 | 6.27 | 货款 | |
3 | 常州市君领塑业有限公司 | 165.34 | 5.84 | 货款 | |
4 | 江苏河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5.00 | 5.12 | 工程款 | |
5 | 东莞井上瑞普橡塑有限公司 | 140.78 | 4.97 | 货款 | |
小计 | 902.87 | 31.89 | - |
1-1-26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短期职工薪酬 | 861.45 | 596.45 | 743.93 |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55.55 | 588.88 | 736.26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90 | 7.57 | 7.67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 | - |
合计 | 861.45 | 596.45 | 743.93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321.92 | 69.47 | 290.32 |
增值税 | 106.32 | 150.98 | 99.23 |
房产税 | 29.30 | 28.63 | 27.39 |
土地使用税 | 7.24 | 5.44 | 4.7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91 | 7.67 | 6.97 |
教育费附加 | 3.55 | 4.60 | 4.18 |
印花税 | 3.24 | 1.54 | 2.17 |
地方教育附加 | 2.37 | 3.07 | 2.79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0.56 | 3.22 | 11.04 |
环保税 | 0.06 | 0.06 | - |
合计 | 480.47 | 274.68 | 448.81 |
1-1-267
2018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的规定,2018年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同时2018年起研发费用按照75%加计扣除,使得2018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较低。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利息 | - | - | 8.74 | 23.67 | 3.69 | 0.90 |
拆借款及利息 | 25.02 | 94.06 | 25.02 | 67.75 | 405.77 | 98.63 |
应付暂收款 | 1.59 | 5.98 | 2.04 | 5.52 | 0.50 | 0.12 |
其他 | - | - | 1.13 | 3.06 | 1.47 | 0.36 |
合计 | 26.60 | 100.00 | 36.93 | 100.00 | 411.42 | 100.00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政府补助 | 62.17 | 32.10 | - |
合计 | 62.17 | 32.10 | -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固定资产折旧时间性差异 | 279.09 | 157.63 | - |
合计 | 279.09 | 157.63 | - |
1-1-268
财务指标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比率(倍) | 1.19 | 1.54 | 1.63 |
速动比率(倍) | 0.87 | 1.04 | 1.1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4.10 | 24.87 | 21.56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3.67 | 25.12 | 24.99 |
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7,147.20 | 5,332.78 | 4,039.23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0.51 | 20.51 | 28.84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方邦股份(688020.SH) | 2.91 | 10.49 | 10.09 |
长阳科技(688299.SH) | 21.80 | 53.50 | 54.12 |
拓普集团(601689.SH) | 20.05 | 18.41 | 25.42 |
行业平均 | 14.92 | 27.47 | 29.88 |
发行人 | 34.10 | 24.87 | 21.56 |
流动比率(倍) | |||
方邦股份(688020.SH) | 45.91 | 16.20 | 14.27 |
长阳科技(688299.SH) | 3.52 | 1.27 | 1.65 |
拓普集团(601689.SH) | 1.59 | 1.74 | 1.62 |
行业平均 | 17.01 | 6.40 | 5.85 |
发行人 | 1.19 | 1.54 | 1.63 |
速动比率(倍) | |||
方邦股份(688020.SH) | 45.04 | 15.40 | 13.65 |
长阳科技(688299.SH) | 3.30 | 1.13 | 1.44 |
拓普集团(601689.SH) | 1.22 | 1.36 | 1.32 |
1-1-269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行业平均 | 16.52 | 5.96 | 5.47 |
发行人 | 0.87 | 1.04 | 1.18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股本 | 5,250.00 | 5,250.00 | 4,500.00 |
资本公积 | 13,137.57 | 13,137.57 | 13,681.18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盈余公积 | 1,142.13 | 736.76 | 539.98 |
未分配利润 | 8,665.16 | 6,691.80 | 5,039.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194.86 | 25,816.12 | 23,760.95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93.4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194.86 | 25,816.12 | 23,854.36 |
1-1-270
除上述股利分配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其他股利分配。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0.76 | 3,074.41 | 2,056.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5.78 | -3,981.81 | -2,196.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0.74 | 239.24 | -1,240.05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62 | 2.16 | -15.1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5.86 | -666.00 | -1,395.31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306.29 | 17,051.22 | 13,479.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0 | 7.8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77 | 143.06 | 130.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430.25 | 17,202.09 | 13,609.6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06.21 | 5,914.48 | 3,938.0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50.43 | 3,913.83 | 3,552.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89.21 | 2,026.00 | 2,024.4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13.64 | 2,273.36 | 2,038.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59.49 | 14,127.68 | 11,553.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0.76 | 3,074.41 | 2,056.33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净利润 | 4,373.73 | 3,086.76 | 2,155.6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1.15 | 206.90 | 152.1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41.93 | 1,523.93 | 1,272.52 |
无形资产摊销 | 103.28 | 59.48 | 50.8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 | - |
1-1-27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7 | -1.72 | 96.8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6.86 | 257.90 | 155.1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01 | -4.65 | -9.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8 | 105.32 | -2.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1.46 | 157.63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1.22 | -831.85 | -60.8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52.18 | -1,264.33 | -2,668.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30.62 | -220.97 | 915.03 |
其他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0.76 | 3,074.41 | 2,056.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 99.93 | 99.60 | 95.39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4.93 | 10.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6.34 | 23.35 | 1,239.6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0 | 685.27 | 11.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4 | 713.55 | 1,261.1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892.23 | 4,585.86 | 2,907.57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0 | 109.50 | 5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28.33 | 4,695.36 | 3,457.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5.78 | -3,981.81 | -2,196.46 |
1-1-272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00.00 | 5,000.00 | 5,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514.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00.00 | 5,000.00 | 5,814.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00.00 | 3,000.00 | 6,414.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42.39 | 1,354.99 | 640.0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35 | 405.77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90.74 | 4,760.76 | 7,054.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0.74 | 239.24 | -1,240.05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资产 | 16,615.95 | 13,070.79 | 12,949.67 |
非流动资产 | 25,889.18 | 21,403.66 | 18,852.86 |
资产合计 | 42,505.13 | 34,474.45 | 31,802.53 |
流动负债 | 13,969.01 | 8,468.60 | 7,948.17 |
非流动负债 | 341.26 | 189.73 | - |
负债合计 | 14,310.27 | 8,658.33 | 7,948.17 |
流动比率 | 1.19 | 1.54 | 1.63 |
速动比率 | 0.87 | 1.04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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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3.67 | 25.12 | 24.9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2.20 | 896.35 | 1,562.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覆盖率 | 10.61 | 10.58 | 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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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中1,995万元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上述股利分配于2020年3月25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报告不存在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重大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五)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诉讼事项。
二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6102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江苏泛亚公司2020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江苏泛亚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1-275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3.31 | 2019.12.31 | 变动率 |
资产总额 | 40,309.33 | 42,505.13 | -5.17 |
所有者权益 | 26,803.10 | 28,194.86 | -4.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803.10 | 28,194.86 | -4.94 |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1-3月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4,236.75 | 5,614.45 | -24.54 |
营业利润 | 645.64 | 1,070.87 | -39.71 |
利润总额 | 634.99 | 1,070.53 | -40.68 |
净利润 | 603.24 | 897.09 | -32.7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3.24 | 897.09 | -32.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7.71 | 894.50 | -36.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18 | 749.49 | 78.41 |
编号 |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1-3月 |
1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2.37 |
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2 | 1.04 |
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65 | -0.34 |
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0.96 | - |
5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43.53 | 3.06 |
6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 8.00 | 0.47 |
7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5.53 | 2.59 |
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5.53 | 2.59 |
1-1-276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6.53%。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复工,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虽然疫情对于公司2020年一季度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是由于疫情的好转以及公司及时的复工复产,各项业务的快速推进,且下游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预计疫情对于2020年上半年业绩影响较小。
2、财务状况分析
2020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40,309.33万元,较上年末下降了5.17%,主要系流动资产减少所致。2020 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了1,606.59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6,803.1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了4.94%,主要系 2020 年第一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减少。
3、现金流量分析
2020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为1,337.18万元,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上升了78.4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增加主要系2019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
2020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35.53万元,主要系社保减免金额。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合理预计2020年1-6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012.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2.02%;预计2020年1-6月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6.7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7.49%。上述 2020年1-6月业绩情况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受
1-1-277
新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但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况。
(六)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行业,并不属于受疫情直接影响的行业。但由于疫情导致延期复工,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下游客户受延期复工的影响,对公司产品的具体订单也会相应延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生产场地均不在主要疫区湖北,疫情对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主要如下:
(1)采购方面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为PTFE类、化学试剂、吸音棉、纤维、橡胶件、EPDM类、胶带、胶水类等,属于大宗基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公司的主要境内供应商位于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及周边地区,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均不处于主要疫区湖北,且相关采购物料可替代采购来源较多,影响较小;公司境外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德国、美国、日本等地,其中进口吸音棉主要来源于德国,公司进口吸音棉的采购量下降,需求减少,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进口原材料已逐渐切换为国产原材料供应商,由于境外采购占比较低,海外疫情的蔓延对公司采购影响较小。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能够保证生产需求,疫情影响可控。
(2)生产方面
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开始部分进行复工,开工率逐步上升,截至目前开工率已达到100%,已全面恢复生产。公司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部署和安排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组,采取了延迟复工,外地返回人员隔离观察等措施,坚持“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宣教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制订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管控办法》,员工未出现确诊、疑似案例。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生产已恢复正常。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和上半年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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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产品 | 项目 | 一季度 | 上半年 | ||||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幅度(%) |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幅度(%) | ||
ePTFE微透产品 | 产能(万个) | 7,046.56 | 6,936.74 | 1.58 | 14,093.12 | 13,873.49 | 1.58 |
产量(万个) | 1,842.83 | 2,639.83 | -30.19 | 4,002.24 | 4,982.87 | -19.68 | |
销量(万个) | 2,198.21 | 2,441.42 | -9.96 | 4,199.42 | 4,820.20 | -12.88 | |
密封件 | 产能(万个) | 1,810.98 | 1,807.49 | 0.19 | 3,621.95 | 3,614.99 | 0.19 |
产量(万个) | 2,734.69 | 4,322.01 | -36.73 | 6,702.31 | 8,734.33 | -23.26 | |
销量(万个) | 2,474.41 | 3,965.74 | -37.61 | 6,849.65 | 8,158.10 | -16.04 | |
挡水膜 | 产能(万个) | 171.59 | 171.59 | - | 343.19 | 343.19 | - |
产量(万个) | 83.58 | 151.72 | -44.91 | 254.86 | 325.44 | -21.69 | |
销量(万个) | 95.55 | 163.56 | -41.58 | 271.74 | 345.77 | -21.41 | |
吸隔声 产品 | 产能(万个) | 522.71 | 375.76 | 39.11 | 1,045.42 | 751.51 | 39.11 |
产量(万个) | 220.58 | 337.98 | -34.74 | 619.04 | 680.34 | -9.01 | |
销量(万个) | 289.04 | 288.87 | 0.06 | 640.00 | 603.71 | 6.01 | |
气体管理产品 | 产能(万个) | 178.02 | 139.32 | 27.78 | 356.04 | 278.64 | 27.78 |
产量(万个) | 103.44 | 158.53 | -34.75 | 262.21 | 277.90 | -5.64 | |
销量(万个) | 136.34 | 130.61 | 4.39 | 302.70 | 253.60 | 19.36 | |
CMD | 产能(万个) | 154.80 | 134.16 | 15.38 | 309.60 | 268.32 | 15.38 |
产量(万个) | 4.43 | 0.02 | 22,050.00 | 11.12 | 4.79 | 132.06 | |
销量(万个) | 3.63 | 0.06 | 5,956.50 | 11.00 | 3.54 | 21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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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主要为ePTFE微透产品、密封件、挡水膜、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机械设备以及CMD等。内销方面,公司境内收入占比96%左右,境内客户主要分布在上海、江苏、吉林、广西、重庆等地区,均不属于主要疫区。疫情对公司销售方面影响主要体现在:①受复工进度影响,公司订单的生产及发货将有所推迟;②短期内,受疫情影响,客户的开工时间有所推迟,客户需求可能会延后,但长期而言,下游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疫情对公司未来整体订单情况影响较小。外销方面,公司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占比约4%左右,占比较低,客户较为分散,对公司影响有限。截至目前,公司下游境内主要客户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集团、星宇车灯、燎旺车灯均已全部复工。境外主要客户已处于开工状态,订单情况无明显变化。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新增订单与上年同期的比较情况如下:
2020.01.01-2020.04.30 | 2019.01.01-2019.04.30 |
新增订单金额(万元) | 新增订单金额(万元) |
8,161.95 | 10,913.83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在手订单金额(万元) | 在手订单金额(万元) |
2,746.57 | 2,780.21 |
1-1-280
不存在障碍,未发生诉讼纠纷或合同取消的情形。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影响订单生产、产品交付的相关履行障碍将得到消除,公司将积极在后续期间予以赶工,保证后续生产交付计划落实,保障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后续履行。
因此,预计疫情对公司短期销售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随着疫情好转及主要客户逐步复工复产,影响将逐步减弱。
2、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及依据
根据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客户预测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
虽然疫情短期内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但相关影响不构成重大影响,仅为暂时性的影响,公司已经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随着疫情控制好转,未来期间能够恢复正常状态,预计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经营模式、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内销方面,公司境内收入占比96%左右,境内客户主要分布在上海、江苏、吉林、广西、重庆等地区等地区,均不属于主要疫区;公司通常根据客户的需求预测及具体订单以销定产并适量备货,疫情仅会导致部分订单执行延后,但一般不会导致客户取消订单,公司已全面复工复产,保证生产计划的落实。外销方面,公司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占比约4%左右,占比较低,客户较为分散,对公司影响有限。总体而言,疫情对公司2020年短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可控,公司经营模式、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经营环境不会因疫情的影响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家电、新能源等多个行业,均不属于受疫情直接影响的行业。公司所属行业及下游市场需求不会因疫情而产生重大不利变化。
行业政策而言,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企业,是国家长期支持战略新兴行业,相关行业政策未因疫情影响发生变化。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国家战略规划《中国制造2025》,其中明确了“以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而高端膜材料作为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中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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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在国务院、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的后续政策文件中被反复强调,为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取政府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提供了充分的保障。ePTFE膜及其组件可应用于汽车、新能源、消费电子、电缆及其组件、医疗、航空航天、水净化、除尘滤料、包装、服装等多个领域,每个领域中又存在大量的细分市场需要使用到ePTFE膜及其组件,因此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阔。
(3)公司主要客户为下游行业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南北大众、上汽集团、华域视觉、星宇车灯、燎旺车灯等下游行业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凭借产品的出色品质、突出的性价比优势及快速响应的服务口碑,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疫情短期内会对汽车行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以及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司产品的多元化,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具持续性。
(4)公司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降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部门防控要求,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组,采取了延迟复工,排查所有员工春节期间去向等措施,对员工返岗隔离、生产、用餐和住宿做出详细规定并进行了培训,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目前公司未发现感染病例。同时,做好与客户、供应商的沟通。公司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应对工作,力求将本次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5)公司消费电子微透产品、吸音棉、气体管理产品、CMD等产品预计将成为2020年重要增长点,预计将一定程度上降低疫情对公司全年业绩的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膨体聚四氟乙烯膜(ePTFE)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核心技术产品如消费电子微透产品、吸音棉、气体管理产品、CMD等竞争优势显著,预计将成为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重要增长点,将降低疫情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其中,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微透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65.16万元、975.88万元和1,569.29万元,销售金额快速增长,目前产品已经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及安防设备等领域,未来有望保持高速增长。受疫情影响,口罩的需求量急速上升,从而使得较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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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吸音棉的厂商转向口罩的生产,导致汽车用吸音棉原材料供应减少,因此公司的吸音棉订单增加,加上公司吸音棉国产化战略的顺利推进,预计吸音棉产品将对公司2020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气体管理产品收入分别为
44.30万元、742.20万元和1,542.20万元,销售金额呈快速上升趋势。2019年,CMD实现营业收入265.97万元,2019年公司该产品成功开发并实现批量销售,未来该产品将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之一。
(6)疫情仅会短期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对2020年全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疫情的发生对公司及下游客户短期生产经营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从而短期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但相关影响仅为暂时性影响,公司将积极在后续期间予以赶工,保证生产计划按时推进,同时公司销售收入存在一定季节性,下半年通常销售占比较高,因此预计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疫情不会对全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虽然疫情对公司短期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而言影响可控,不构成重大影响,仅为暂时性的影响。同时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疫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随着疫情的好转,未来期间能够恢复正常状态,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为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所采取的解决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针对疫情的防护措施。针对疫情的防护措施。疫情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部署和安排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组,采取了延迟复工,外地返回人员隔离观察等措施,坚持“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宣教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公司制订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管控办法》,建立了返岗上班人员申报制度、外来人员接待制度、厂区人员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厂区防疫消毒制度、出差人员管控制度、疫情每日汇报制度、食堂就餐防疫防控制度、防疫物资领用发放登记制度、防疫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对员工返岗隔离、防疫消毒、安全产等做出详细规定并进行了培训,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目前公司未发现感染病例。
(2)针对复工复产安排。春节假期后,公司受疫情及当地政府管控措施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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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无法按原计划复工复产。在保障员工生命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采用现场办公与远程办公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复工复产。在复工过程中,持续坚持做好以下几点:1)坚持体温检测;2)坚持严格防护;3)坚持环境消毒;4)坚持公共卫生;5)坚持食品安全;6)坚持废弃处理;7)坚持安全生产;8)坚持报告情况。
(3)针对材料采购。截至目前,公司主要供应商已基本复工复产,主要供应商可满足公司采购需求,极少数供应商对公司物料供应存在短暂影响,但公司自身已储备了一定原材料,且属于大宗基础原材料,不足部分有可替代的采购来源,公司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预期能够逐步满足公司复工后续生产所需。
(4)针对客户服务及订单安排。对于订单签订,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方式进行积极地沟通商谈。对于订单执行,受疫情影响无法前往现场的,公司均安排了专门人员远程对接,密切跟踪、了解客户需求,以最快速度响应客户要求,同时,倾斜资源持续维护好、服务好重点优质客户。
二十一、发行人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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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低于1,750万股,具体发行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和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合理确定,相关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安排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经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议指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相关协议。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 | 6,679.81 | 6,300.00 |
2 | 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 | 12,302.04 | 11,200.00 |
3 |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298.41 | 4,98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合计 | 34,280.26 | 30,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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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以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都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1、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具备十分优秀的防水透声性能,能够保证消费电子产品在30-50米深水下保持10分钟不漏水。目前在国际上只有美国戈尔与日东电工生产的耐水压透声膜能够达到上述标准。随着该产品在苹果和三星等知名品牌消费电子产品上逐步推广,预计未来高耐水压透声膜将成为高端消费电子产品的标准配置。
2、SiO
气凝胶是十分优良的保温隔热材料,而公司将SiO
气凝胶与ePTFE膜结合形成的复合材料还同时具备优秀的绝缘性、阻燃性以及柔韧性,可以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以及军工等行业。
3、ePTFE材料具有众多优良的物理化学性能,可以应用于医疗、航空航天、新能源、通信、电缆等众多领域。投资建设新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公司对ePTFE材料的研究开发能力,增强公司在不同应用领域的业务拓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金额、使用进度、实施方案等安排情况详见本章节后续部分内容。
(六)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若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超出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对使用安排进行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备案及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泛亚微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批文与环保批文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案批文 | 环保批文 |
1 | 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 | 武行审备[2018]456号 | 武行审投环[2019]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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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案批文 | 环保批文 |
2 | 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 | 武发改行服备[2017]100号 | 武行审投环[2019]312号 |
3 |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武发改[2016]52号 | 武环行审复[2016]175号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项目名称 | 现有产品或服务 | 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实现目标 |
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 | 耐水压透声膜 | 提升产能、技术升级 | 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提升耐水压透声膜产品产能。将产品耐水压性能提升至30-50米深。 |
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 | 泄压阀、CMD、隔热垫 | 提升产能、技术升级、共享销售渠道 | 产品实现量产后,快速推广至新能源领域客户,拓展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 |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新技术、新材料研发 | 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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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的高耐水压透声膜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领域中的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等产品。由于近年来科技发展迅速,消费电子行业呈现出种类不断增加、性能不断提高的趋势。未来随着5G智能手机的不断普及,智能可穿戴设备种类的不断丰富,消费电子领域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高耐水压透声膜产品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利用技术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
随着消费电子的防水性能标准逐渐提高,国内普通防水透声产品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使用需求。国内具备生产符合消费电子高耐水压透声膜条件的企业较少,大部分市场被美国戈尔、日东电工所垄断。本项目所生产的高耐水压透声膜与国内普通防水透声膜相比具备更好的耐水压透声性能,其孔径精度达到μm级,在阻碍液体、灰尘进入电子产品的同时允许空气、声音以及热量通过。该产品插入损耗≤2dB,耐水压可深达水下50米,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该项目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扩大产能以匹配下游客户的需求,打破美国戈尔、日东电工等国际巨头在消费电子耐水压透声膜领域的垄断,抓住消费电子防水需求快速增长的行业机遇。
(3)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创造经济效益
市面上无纺布防水透声产品、尼龙网防水透声产品等普通防水透声产品生产厂家众多,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较为激烈。公司生产的高耐水压透声膜产品具有技术含量高、技术壁垒高、准入门槛高的特点,在国内可以生产出达到本公司同等技术水准的产品的企业较少,主要竞争对手多为国外知名厂商。
较高的准入门槛使高耐水压透声膜产品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能够在增加公司ePTFE微透类产品销售收入、优化产品结构的同时,提高公司整体的毛利率水平,为公司股东持续创造经济效益。
(4)促进公司品牌得到更广泛的认知
由于公司下游客户结构及产品本身的应用特性,普通大众对公司的了解程度不深,公司的品牌优势主要体现在下游车灯、汽车主机厂等客户中,不利于公司在公开市场上广泛地获取资源。消费电子产品已成为普通大众生活中随时可接触到的产品,其防水功能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一家专注ePTFE膜相关技术的企业,公司的技术实力强劲、产品性能优异,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后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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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获得市场更多的关注,从而使公司的产品得到更广泛的推广,提升公司品牌在公众心中的知名度。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产品已在下游知名客户中开始应用
经过多年在消费电子行业的积极拓展,公司耐水压透声膜产品已实现在小米、华为、Google等知名品牌的产品中应用,客户反馈良好、需求稳定。此外,公司30米高耐水压透声膜产品已经进入小米供应链体系并通过经销商实现批量销售。50米高耐水压透声膜产品通过了vivo智能可穿戴设备的测试认证。该募投项目落地实施后,公司耐水压透声膜产品的业绩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2)丰富的的生产管理经验
公司拥有多年ePTFE膜的生产经验,具备不同性能ePTFE膜定制化的生产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公司牵头起草了汽车行业标准1项,已通过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并拥有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可以满足产品生产、检测、试验等多种需求。
(3)拥有行业先进的技术水平
高耐水压透声膜是公司在现有的耐水压透声膜的基础上技术升级的产物,可以实现IP68的防水、防尘等级。该款产品不仅插入损耗≤2dB,还可以在30-50米深的水压下,保持10分钟不漏水。除公司外,全球仅有美国戈尔和日东电工具备生产相同性能耐水压透声膜产品的技术实力。优秀的研发技术实力为公司在消费电子行业拓展业务奠定了基础。
4、投资概算情况
项目投资总额为6,679.81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金额 | 占比 | T1 | T2 |
1 | 土地购置 | 378.00 | 5.66 | 378.00 | - |
2 | 建筑工程 | 3,600.00 | 53.89 | 3,600.00 | - |
3 | 设备购置费 | 2,417.00 | 36.18 | - | 2,417.00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84.81 | 4.26 | - | 284.81 |
5 | 合计 | 6,679.81 | 100.00 | 3,978.00 | 2,7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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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募集资金项目脱油、热定型、涂涂层液、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相应生产工序上的集气罩收集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从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募集资金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为各类生产线、激光切割机及废气处理设备配套的风机运转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合理规划布局、高噪声与低噪声设备分开布置、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固体废弃物
募集资金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涂层液桶、航空煤油桶、废活性炭以及无法利用的边角料。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涂层液桶、航空煤油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2019年10月17日,公司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位于武进区礼嘉镇凤舞路东侧、桂阳路南侧的一宗工业用地出让予公司,总面积26,964.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足额缴纳了土地出让价款,并且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已在该土地上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7、项目时间周期和进度
本项目计划2年时间完成(24个月),从T1年1月开始实施,至T2年12月结束。为使工程项目早日投产,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将交叉进行。初步工程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 | 进度(月) | |||||||||||
1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
厂房及配套实施建设 | ||||||||||||
仪器、设备采购 | ||||||||||||
设备安装调试 | ||||||||||||
系统流程建立 | ||||||||||||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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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SiO
气凝胶是一种具有丰富纳米微孔结构的新型材料,其特点为导热系数非常低,因此可应用在需要进行保温、隔热的热管理应用场景中。公司通过将SiO
气凝胶与ePTFE膜等其他辅助材料复合,不仅提升了SiO
气凝胶材料本身的性能,还克服了传统气凝胶易碎、掉粉的问题,极大拓宽了材料的应用领域,可以作为隔热保温材料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军工等领域,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满足公司“产品多元、市场利基”的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的产品开发战略是以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核心技术体系为主干,通过改性、填充、复合等工艺手段,不断研究开发具有声、电、磁、热、防水透气、气体管理、耐候耐化学等物理化学特性的产品分支。目前公司ePTFE膜及其组件业务已覆盖“声、电、气”等方向。根据公司测试评估结果以及目前公司在“热学”方面取得的研发成果,ePTFE膜及其组件在“热学”方向的产业化应用将是公司下一步战略规划的重要环节。SiO
气凝胶材料天然具有良好的隔热保温性能,是理想的热管理材料。随着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的应用技术不断成熟,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需求的扩容,有利于公司的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快速打开市场。
(2)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以匹配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在智能手机领域,为保障智能手机正常运作,良好的隔热组件必不可少。因此,智能手机对发热元件和对温度敏感的电子器件做了隔热、保温、散热等综合性热管理的防护设计。SiO
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凭借其隔热性能优异且性价比高,可以应用于智能手机制造中。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电池普遍存在比能量和比功率低、循环寿命短、使用性能受温度影响大等缺点。由于车辆空间有限,电池工作中产生的热量累积,会造成各处温度不均匀从而影响电池单体的一致性,降低电池充放电循环效率,影响电池的功率和能量发挥,严重时还将导致热失控,影响系统安全性与可靠性。因此,动力电池包热管理能力的好坏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续航性能和安全性能起到关键作用。SiO
气凝胶玻纤毡复合材料通过在SiO
气凝胶制程中引入玻纤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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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复合,将其高温耐受能力提高至800 ℃以上,可以实现耐受住电池包短路造成的高温能量瞬间冲击的能力,是电池包热管理的理想材料。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推出SiO
气凝胶、SiO
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以及SiO
气凝胶玻纤毡复合材料等新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现有的产品线,可匹配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3)利用多种材料复合技术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本项目所生产的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具有较强的产品优势。在产品性能上,公司生产的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同时具备优秀的绝缘性、阻燃性以及柔韧性,在消费电子内置芯片及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包中能够起到良好的隔热支撑、缓冲及隔音作用。此外,本项目所研制出的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具有较高的憎水和憎油性,能够使用在汽车、军舰、飞机等发动机舱室,起到可靠安全的防水、防油污、透气等防护作用,使得人机环境更为友好。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气凝胶应用领域繁多、应用前景广阔
气凝胶凭借着其高孔隙率、低密度、低折射率、低热导率等许多独特的性质使得气凝胶在诸多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或潜在的应用前景。气凝胶是一种超级隔热材料,室温下SiO
气凝胶的热导率可达到0.013-0.016W/(m·K),低于静态空气的热导率。即使在800°C的高温下其热导率也仅为0.043W/(m·K),是目前隔热性能最好的固态材料。目前公司的SiO
气凝胶与ePTFE膜隔热垫产品已经应用于上汽大众途昂车型,未来该产品还有望应用于途昂X以及Viloran等同平台车型。此外,气凝胶也可以用于储藏氢气,新型纳米多孔碳气凝胶材料,具有纳米级孔洞(1-100nm),孔洞率高达80%以上,比表面积可达400-1,600m
/g,并具有易成型、结构可控、易掺杂等优良特性,是一种极具潜力和竞争力的多孔吸附储氢材料,可应用于氢燃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2)公司拥有成熟的生产技术与专利保护
公司已掌握了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生产的相关技术。在SiO
气凝胶材料制造端,目前公司已掌握了硅溶胶制备技术、溶剂置换技术和凝胶干燥技术等核心技术。在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的制造端,目前公司已掌握了特殊孔径的ePT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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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制造技术、蜂巢式多点镂空涂胶技术、微米级间隙精密刮涂技术、敏感脆性纳米材料热复合技术和产品厚度系列化多层热复合技术,为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提供坚实的生产技术支撑。
(3)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与丰富的试验数据库
公司实验室拥有精度达10nm级的进口的电子扫描显微镜和其他先进仪器设备,可以快速对SiO
气凝胶等新材料在隔热、吸声、隔音、阻燃、密封、绝缘、耐腐蚀、耐环境老化、轻量化、疏水、疏油和耐高水压浸泡不变质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试验。同时,实验室还配有技能熟练的工程师,为公司的原材料入库检验、制品制程的中间检验、出厂检验等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此外,公司现已建有ePTFE膜、SiO
气凝胶等众多规格新材料的性能数据库,此数据库为公司原料多样选择或各种工程应用产品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4、投资概算情况
项目投资总额为12,302.04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金额 | 占比 | T1 | T2 |
1 | 土地购置 | 1,060.56 | 8.62 | 1,060.56 | - |
2 | 建筑工程 | 4,636.54 | 37.69 | 3,245.58 | 1,390.96 |
3 | 其他工程费用 | 858.09 | 6.98 | 343.24 | 514.85 |
4 | 设备购置费 | 3,650.00 | 29.67 | - | 3,650.00 |
6 | 基本预备费 | 457.23 | 3.72 | 179.44 | 277.79 |
7 | 铺底流动资金 | 1,639.62 | 13.33 | - | 1,639.62 |
合计 | 12,302.04 | 100.00 | 4,828.82 | 7,47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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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3)固体废弃物
募集资金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空包装桶(小)、废催化剂以及蒸发残渣。不合格品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
危险固体废物,如:空包装桶(小)、废催化剂、蒸发残渣等,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贮存,确保不相容的废物不混合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厂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室,并对地面作防渗防腐处理。各种危险废物单独的贮存罐均防腐防漏密封,不相互影响。
6、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2019年10月17日,公司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位于武进区礼嘉镇凤舞路东侧、桂阳路南侧的一宗工业用地出让予公司,总面积26,964.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足额缴纳了土地出让价款,并且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SiO
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已在该土地上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7、项目时间周期和进度
本项目计划2年时间完成(24个月),从T1年1月开始实施,至T2年12月结束。为使工程项目早日投产,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将交叉进行。初步工程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 | 进度(月) | |||||||||||
1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
厂房及配套实施建设 | ||||||||||||
仪器、设备采购 | ||||||||||||
设备安装调试 | ||||||||||||
系统流程建立 | ||||||||||||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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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以及储备产品等成果将为公司的技术进步带来显著帮助,产业化应用后将为公司股东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公司完善研发基础设施,满足研发需要
公司的“产品多元、市场利基”发展战略主要针对不同的细分利基市场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组件化的解决方案,因此持续的研发与创新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执行的必要条件。公司通过利用现有资源以及自筹资金的投入,已经实现了在部分技术领域上的突破,例如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等。
但要进一步加深和拓宽公司在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领域的研究,提升相关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公司目前的研发与检测条件尚显不足。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大混响室声学测试全套仪器、1万级洁净室、光度计、IP防护等级测试设备、冷凝水试验箱等先进的研究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公司现有的研发条件,提升公司的科研实力从而为新品研发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
(2)有利于公司适应不同应用领域的发展需求
作为一种新型材料,ePTFE膜的生产制备技术难点较多,单一生产线生产的产品应用范围有限,需要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开发新的工艺技术,以满足不同市场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随着不同行业对ePTFE 膜的需求不断涌现,如消费电子对防水透声性能的需求、危险品包装对阻燃性能和密封性能的要求、燃料电池领域对防水防尘和导电性能的需要等,ePTFE膜在新领域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促使对ePTFE膜的性能和制备工艺的研究不断深入。
ePTFE膜生产本身存在较高的技术难度,从技术诞生到现在仅50年,无论是ePTFE膜本身的制造技术还是其产品的应用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必须不断进行研究和开发,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
(3)吸引人才保持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改善公司研发环境、不断吸引高素质人才以及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一方面原有的人员数量和配置已经无法满足研究开发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目前的研发环境与国际同行业公司相比并不具有优势,不利于研发人员施展才能。因此,公司急需扩充和招募更多的技术研发人员,以解决公司发展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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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与研发条件不匹配的矛盾。而现有研发中心场地已趋于饱和,研发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的缺乏已经影响到现有项目的研究开发与检测。本项目的实施落地不仅能有效扭转现有研发场所趋于饱和的局面,还能加强公司的对外交流合作能力,为研发人员创造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研发环境,吸引更多行业尖端人才,以满足公司研究发展的需要。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拥有坚实的科研基础
公司是一家ePTFE膜及其组件应用研究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连年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认可,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自主立项创新研发,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177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美国、日本PCT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公司过去取得的一系列研发成果构成了坚实的科研基础,为后续不断开发新技术和产品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核心技术团队科研经验丰富
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主要由张云、李建革、丁荣华与宋海民组成,核心技术团队成员构成稳定,互相之间协作默契并具有知识、技能互补性。该核心技术团队已经从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广泛的社会资源,对国内ePTFE膜的行业市场的发展特点、趋势与需求变化有着深刻的理解,能敏锐地把握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为公司研发做出重大贡献。
公司现有研发人员多为高分子材料和机电专业出身,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技能,在核心技术团队的带领下,公司研发部门能够迅速执行公司下达的研发任务,促使公司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4、投资概算情况
项目投资总额为7,298.41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金额 | 占比 |
1 | 土地购置费 | 252.00 | 3.45 |
2 | 报建及行政事业规费 | 102.55 | 1.41 |
3 | 建筑及装修费 | 1,422.00 | 19.48 |
4 | 设备投入 | 2,322.00 | 31.82 |
5 | 软件投入 | 14.58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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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金额 | 占比 |
6 | 安装工程费 | 233.66 | 3.20 |
7 | 项目实施费用 | 2,752.01 | 37.71 |
8 | 基本预备费 | 199.61 | 2.73 |
合计 | 7,298.41 | 100.00 |
项目 | 进度(月)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仪器、设备采购 | ||||||||||||
设备安装调试 | ||||||||||||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 ||||||||||||
试运行阶段 | ||||||||||||
鉴定及项目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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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毛利率。这种模式要求公司必须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证公司的技术先进性并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持续的研发费用支出将对流动资金产生较大的需求。
(2)公司业务快速增长使运营资金需求量不断上升
公司预计未来3年至5年将是业务快速发展期,主营业务收入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率。但公司现有产品所面对的客户相对固定,未来一段时间内销售政策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公司储备产品所针对的行业也有一定的账期和安全库存要求,公司预计运营资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会大幅下降。因此,快速增长的销售收入将产生不断上升的运营资金需求。
五、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一)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以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为主干,通过改性、复合等工艺手段,不断研究开发具有声、电、磁、热、防水透气、气体管理、耐候耐化学等物理化学特性的产品分支,不断挖掘细分利基市场,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组件化的解决方案。公司不采取牺牲毛利率换取市场份额的廉价替代战略,专注于高端ePTFE膜及相关组件的研发和技术拓展,因此已有部分产品具有了一流的性能,例如ePTFE膜复合吸音棉、CMD,均能够与海外竞争对手直接在高端应用领域展开竞争。
除了不断增强在国内ePTFE行业中的竞争实力,公司计划依托具有性能优势的产品面向全球市场进行销售,将中国的高端材料带向世界,与全球行业巨头“同台竞技”。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持续进行技术创新
发行人是一家以技术驱动作为主要发展动力的公司。多年来,公司一直秉承着以ePTFE膜等微观多孔材料为基础的“产品多元、市场利基”的发展战略,不断向声学、电磁学、热学、耐侯、耐化学等专业领域研发拓展并且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在声学领域,公司ePTFE膜复合吸音棉的吸声降噪性能在同等环境下已经超过基础吸音棉产品,并且已经在朗逸、途观、帕萨特等车型上开始使用。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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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耐水压透声膜已经实现对终端客户小米的小批量供货,50米高耐水压透声膜产品已经通过vivo智能可穿戴设备的测试,与知名品牌的合作将推动公司产品向华为、OPPO、360等其他品牌拓展。
在电磁学领域,公司积极研发PTFE电缆膜、TRT电缆膜等产品。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我国越来越重视核心材料的国产化能力。TRT电缆膜是目前航空航天所必备的材料,中国的C919大飞机项目、欧洲的空客公司(Airbus)都离不开这个材料。但长久以来,全世界只有美国杜邦(Dupont)等少数公司能够供应此类电缆膜产品,其国产化的紧迫程度不言而喻。公司已经成功研发出TRT电缆膜产品,但由于航空航天项目导入周期较长,该产品难以为公司在短期内带来收益,是公司重点培育的长期项目。在热学领域,公司与浙江大学联合研究开发气凝胶材料,目前已经成功研发出阶层多孔SiO
气凝胶、弹性SiO
气凝胶、透明SiO
气凝胶等材料。SiO
气凝胶具有优异的隔热性能,可以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动力电池、保暖衣物、冷链运输车、军用帐篷、保温箱等领域,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是公司未来大力拓展的主要产品之一。
2、积极拓展新的市场和客户
由于ePTFE膜材料具有多种优良的物理、化学性质,可以被广泛应用于多个市场领域。目前公司对外销售产品主要集中在汽车市场,但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的不断提升,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为此,公司重新搭建研发部门及销售部门的组织结构,将新材料、新应用的研发和销售作为未来公司经营的重点方向。消费电子以及新能源是公司未来3年重点布局的新领域。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的耐水压透声膜产品已经实现上千万的销售收入,30-50米高耐水压透声膜也已经逐渐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的CMD泄压阀产品已经与国内龙头电池生产厂商宁德时代开展合作,主要应用于戴姆勒的新能源车型,SiO
气凝胶复合材料产品也在与宁德时代商讨技术方案,目前推进情况良好。这些产品和领域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与激励。为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实力,自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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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来,公司通过校园招聘等途径招募了多名材料学的本科生及研究生人才,建立自身的人才储备培养计划。截至目前,公司的人才储备培养计划已经初见成效。公司近3年研发出的核心产品,如CMD、MEMS声学膜以及SiO
气凝胶等,都是由这些新招募的年轻研发人员牵头完成的。在公司的悉心培养下,他们已经逐步成长为公司研发体系的中坚力量。与此同时,为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使命感,公司决定实施“及时奖励、赏罚分明”的激励制度。公司严格实行制定的绩效奖励管理办法,加强员工工作绩效管理,使员工明确工作目标,不断帮助员工提高技能水平、实现员工自身与公司的协同发展。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将结合ePTFE膜材料的不同特性,不断挖掘ePTFE膜材料在不同市场领域的应用潜力。目前全球正在向5G时代迈进,不同频率信号间的干扰问题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公司正在积极研发布局基于ePTFE膜材料的EMI、EMC电磁屏蔽膜产品。该产品未来在消费电子、通信等领域都将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国务院在《“十三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指出,要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与产业化。到2020年,实现燃料电池批量生产和规模化示范应用。公司正在研发的PTFE电极膜可以被应用于氢燃料电池和金属空气电池中,随着我国燃料电池行业不断发展,该产品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人力资源建设计划
对企业生存和发展来说,人力资源是企业各项资源中重要而关键的一部分,开展人才竞争、抢占人才资源以及如何留住人才都是企业在人力资源建设中所需要重视的问题。公司通过建立人才储备与培养计划,逐步培养了研发部门的专业人才甚至领军人物,极大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此同时,为了贯彻公司向新应用领域不断开拓的发展战略,公司正在积极组建具备消费电子以及新能源行业销售经验和客户资源的销售人才团队,提升公司整体在新应用领域的销售实力。
3、市场和业务开拓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现有客户的维护以及潜在客户的开拓力度,巩固与重点大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针对高耐水压透声膜项目,公司正在积极拓展vivo、OPPO、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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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60等优质的智能手机及可穿戴设备客户。而针对SiO
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公司也在与上汽大众、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客户和潜在客户开展业务合作。未来公司还计划不断拓展产品在电力通信、航空航天以及医疗等行业的应用,开拓海外销售市场,形成多元产品、多元市场的矩阵式销售结构,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以及抗风险能力。
4、筹资计划
ePTFE膜材料具有多种优秀的性能以及丰富的应用领域。仅凭借自身的研发能力,公司很难在短期内成为像美国戈尔一样具有丰富产品线及应用领域的的新材料企业。如果未来公司能够成功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计划通过股权与债券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合理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利用杠杆收购具有技术实力或市场资源的国内外企业,不断丰富公司自身的研发实力与应用领域,为公司业绩提供源源不断地增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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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用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上述制度有效地保障了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一)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述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披露程序,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规范,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管理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所有股东都能以快捷、经济的方式获取公司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件,以确保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公告公司在涉及重大交易和重要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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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未来将通过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以及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是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2019年6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待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和修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及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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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或股利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若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利润分配方案的确定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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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
5、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后进行利润分配。除本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当年)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三年累计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三年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的形式、期间间隔及优先顺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7、现金分红和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在业绩保持增长的前提下,在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后,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 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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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第3条规定处理。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历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经发行人董事会第一届第八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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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经发行人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125万元。经发行人董事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为:每10股派发现金3.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995万元。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司首发上市完成后,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累积投票制度》等规定,明确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其中,股东的权利包括: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书面介绍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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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李建革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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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发行人的董事朱鸣钢,监事昌建忠、杨明之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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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发行人的其他股东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李建革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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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方轴承、常州赛富、常州武商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或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如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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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三种方式。其中优先选用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在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依次选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但选用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亦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公司回购股份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本公司每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
当发行人已经根据承诺实施了回购股份的措施后,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发行人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10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及披露程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年度增持发行人股份的金额不超过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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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和薪酬合计值的5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当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已经实施了相关的股价稳定措施后,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应不超过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和薪酬合计值的50%。公司未来在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3、未能履行规定义务的约束措施
若应由公司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公司未能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应由公司回购的全部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4、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稳定股价事项出具股份购回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五、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之“(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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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欺诈发行上市事项出具股份购回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五、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之“(六)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1、发行人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作,回购价格将按照如下原则:
① 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即启动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行对象的工作;
② 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启动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
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公司承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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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李建革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亦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革、邹东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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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系紧密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重要意义。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尽快实现预期效益,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降低管理风险,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和员工培训体系,保持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加以使用。
本公司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尽可能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如本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理由的,本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向股东致歉。”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李建革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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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促使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2、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发行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和修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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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及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或股利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若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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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润分配方案的确定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
(5)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后进行利润分配。除本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当年)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三年累计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三年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的形式、期间间隔及优先顺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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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7)现金分红和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在业绩保持增长的前提下,在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后,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 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第3条规定处理。”
(九)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在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价格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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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行人及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李建革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
(3)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及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直至本人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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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赔偿为止。
(3)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因发行人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十)其他承诺事项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之“(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3、关于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相关事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员工社保公积金相关事宜的承诺》,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员工情况”之“(五)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十一)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公司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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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4)在公司消除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前,公司将不以任何形式向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酬。”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李建革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本人的承诺内容系本人自愿作出,且本人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4)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股东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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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出的或公司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4)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同意公司调减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十二)本次发行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做出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付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因发行人律师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发行人律师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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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律师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因发行人会计师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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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签署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正在履行或已履行的主要重要合同情况如下所示:
(一)销售合同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采取框架性协议的方式,其中就合同期限、订单形式、付款方式等做出约定,然后主要客户再就具体采购需求向发行人另行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签署的已履行的和正在履行的销售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 | 有效期 | 履行情况 |
1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密封垫、挡水膜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7.02.05 | 2017.01.01-2018.12.31 | 履行完毕 |
2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密封垫、挡水膜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9.04.16 | 无固定期限合同 | 正在履行 |
3 | 上海小糸车灯有限公司 | 密封垫、汽车微透产品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6.11.07 | 2016.11.07-2018.11.06 | 履行完毕 |
4 | 华域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密封垫、汽车微透产品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8.07.15 | 2018.07.15-2020.07.14 | 正在履行 |
5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密封垫、汽车微透产品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7.02.08 | 无固定期限合同 | 履行完毕 |
6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密封垫、汽车微透产品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8.08 | 无固定期限合同 | 正在履行 |
7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密封垫、汽车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7.03.02 | 2017.01.01-2018.12.30 | 履行完毕 |
8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密封垫、汽车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9.03.29 | 2019.01.01-2020.12.30 | 正在履行 |
9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吸隔声产品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6.05.13 | 2016.05.13-2017.05.12,到期自动延期 | 正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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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 | 有效期 | 履行情况 |
10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吸隔声产品、密封垫、挡水膜、汽车微透产品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5.12.03 | 2015.12.03-2017.12.03,到期自动顺延 | 正在履行 |
1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挡水膜、密封垫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7.01.01 | 无固定期限合同 | 正在履行 |
12 |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挡水膜、密封垫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7.01.01 | 无固定期限合同 | 正在履行 |
13 |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密封垫、汽车微透产品、气体管理产品 | 以订单形式销售 | 2018.08.08 | 无固定期限合同 | 正在履行 |
序号 | 采购方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标的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期 | 合同期限 | 履行情况 |
1 | 泛亚微透 | 无锡市铭明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 EVA膜、XPE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6.07.01 | 2016.07.01-2018.07.31 | 履行完毕 |
2 | 泛亚微透 | 无锡市铭明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 EVA膜、XPE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8.08.01 | 2018.08.01-2020.08.31 | 正在履行 |
3 | 泛亚微透 | Sandler AG | 吸音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5.02.04、2016.06.20、2018.08.31、2019.08.13(展期3次) | 2015.08.01-2020.08.31 | 正在履行 |
4 | 泛亚微透 | 江阴市天华纸制品厂 | 格拉辛纸、牛皮纸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6.02.18 | 2016.01.01-2017.12.31 | 履行完毕 |
5 | 泛亚微透 | 江阴市天华纸制品厂 | 格拉辛纸、牛皮纸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8.01.01 | 2018.01.01-2019.12.31 | 履行完毕 |
6 | 泛亚微透 | 江阴市天华纸制品厂 | 格拉辛纸、牛皮纸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20.02.10 | 2020.01.01-2021.12.31 | 正在履行 |
7 | 泛亚微透 | 常州市君领塑业有限公司 | PE拉伸膜、PE膜、塑料袋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7.01.21 | 2017.01.01-2018.12.31 | 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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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方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标的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期 | 合同期限 | 履行情况 |
8 | 泛亚微透 | 常州市君领塑业有限公司 | PE拉伸膜、PE膜、塑料袋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9.01.01 | 2019.01.01-2020.12.31 | 正在履行 |
9 | 泛亚汽车 | 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PDM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7.01.17 | 2017.01.01-2018.12.31 | 履行完毕 |
10 | 泛亚微透 | 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PDM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7.12.30 | 2018.01.01-2019.12.31 | 履行完毕 |
11 | 泛亚微透 | 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PDM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20.01.13 | 2020.01.01-2021.12.31 | 正在履行 |
12 | 泛亚微透 | 上海科建化工有限公司 | 胶水类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7.01.01 | 2017.01.01-2018.12.31 | 履行完毕 |
13 | 泛亚微透 | 科建高分子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胶水类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9.01.01 | 2019.01.01-2020.12.31 | 正在履行 |
14 | 泛亚汽车 | 东莞井上瑞普橡塑有限公司 | EPDM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6.09.19 | 2016.09.19-2017.09.18期满自动延期一年 | 履行完毕 |
15 | 泛亚微透 | 东莞井上瑞普橡塑有限公司 | EPDM等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8.11.19 | 2019.01.01-2020.12.31 | 正在履行 |
16 | 泛亚汽车 | 南京冠石科技有限公司 | 胶水类、胶带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7.01.01 | 2017.01.01-2018.12.31 | 履行完毕 |
17 | 泛亚微透 | 南京冠石科技有限公司 | 胶水类、胶带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7.01.01 | 2017.01.01-2018.12.31 | 履行完毕 |
18 | 泛亚微透 | 南京冠石科技有限公司 | 胶水类、胶带 | 以订单形式采购 | 2018.12.27 | 2019.01.01-2020.12.31 | 正在履行 |
序号 | 施工方 | 工程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期 |
1 | 常州戚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六、车间七 | 2,030.53 | 2019.01.11 |
694.72 | 2019.07.15(补充协议) | |||
2 | 常州戚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车间八) | 1,879.46 | 2019.06.28 |
633.39 | 2019.07.15(补充协议) |
1-1-328
上的重要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合同编号 | 贷款金额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履行情况 |
1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7常流贷字第00282号 | 1,000.00 | 2017.09.13 | 2018.09.13 | 履行完毕 |
2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7常流贷字第00297号 | 1,000.00 | 2017.09.26 | 2018.09.26 | 履行完毕 |
3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8常流贷字第00145号 | 1,000.00 | 2018.06.20 | 2019.06.20 | 履行完毕 |
4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8常流贷字第00250号 | 1,000.00 | 2018.09.27 | 2019.09.27 | 履行完毕 |
5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8常流贷字第00296号 | 1,500.00 | 2018.11.16 | 2019.11.16 | 履行完毕 |
6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9常流贷字第00088号 | 1,500.00 | 2019.03.15 | 2019.09.15 | 履行完毕 |
7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9常流贷字第00155号 | 1,000.00 | 2019.05.13 | 2019.11.13 | 履行完毕 |
8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9常流贷字第00363号 | 1,500.00 | 2019.09.23 | 2020.09.23 | 履行完毕 |
9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9常流贷字第00364号 | 1,000.00 | 2019.09.25 | 2020.09.25 | 履行完毕 |
10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9常流贷字第00391号 | 1,000.00 | 2019.11.07 | 2020.11.07 | 履行完毕 |
11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9常流贷字第00406号 | 1,500.00 | 2019.11.20 | 2020.11.20 | 履行完毕 |
12 | 泛亚微透 | 民生银行常州支行 | 公借贷字第2H1600000149591号 | 2,000.00 | 2016.10.27 | 2017.10.27 | 履行完毕 |
13 | 泛亚微透 | 民生银行常州支行 | 公借贷字第2X17000000041166号 | 1,000.00 | 2017.10.20 | 2018.10.20 | 履行完毕 |
14 | 泛亚微透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礼嘉支行 | 01040142018620028-002 | 1,000.00 | 2018.05.18 | 2019.05.15 | 履行完毕 |
15 | 泛亚微透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礼嘉支行 | 01040142019620052-003 | 1,500.00 | 2019.05.06 | 2020.05.05 | 履行完毕 |
16 | 泛亚微透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礼嘉支行 | 01040142019620052-004 | 1,500.00 | 2020.04.17 | 2021.04.15 | 正在履行 |
17 | 泛亚微透 | 工商银行常州武进支行 | 2019年(武进)字01320号 | 1,000.00 | 2019.12.13 | 2020.06.08 | 履行完毕 |
18 | 泛亚微透 | 工商银行常州武进支行 | 2019年(武进)字01319号 | 4,000.00 | 2019.12.13 | 2020.06.11 | 履行完毕 |
19 | 泛亚微透 | 建设银行常州天宁支行 | HTZ320628900LDZJ202000005 | 1,000.00 | 2020.03.06 | 2021.03.05 | 正在履行 |
1-1-329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合同编号 | 贷款金额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履行情况 |
20 | 泛亚微透 | 工商银行常州武进支行 | 2020年(武进)字00533号 | 1,000.00 | 2020.06.08 | 2020.12.07 | 正在履行 |
21 | 泛亚微透 | 工商银行常州武进支行 | 2020年(武进)字00535号 | 4,000.00 | 2020.06.11 | 2020.12.10 | 正在履行 |
序号 | 受信人 | 授信人 | 合同号 | 授信额度 | 授信期限 |
1 | 泛亚微透 | 民生银行常州支行 | 公授信字第ZH1600000130559 | 2,000.00 | 2016.10.10-2017.10.10 |
2 | 泛亚微透 | 民生银行常州支行 | 公授信字第ZH1700000115171 | 2,400.00 | 2017.10.13-2018.10.13 |
3 | 泛亚微透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2017常综字第00081号 | 8,719.00 | 2017.05.31-2022.05.31 |
4 | 泛亚微透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FA787609200108 | 500.00 | 无固定期限 |
序号 | 签署时间 | 抵押人 | 合同名称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担保物 | 抵押担保范围 | 履行情况 |
1 | 2016.10.09 | 泛亚微透 | 最高额抵押合同 | 中国民生银行常州支行 | 房产: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24813号;地产: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24813号 | 为泛亚微透在2016.10.10-2017.10.10期间形成的最高额2,000万元以内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履行完毕 |
2 | 2017.10.12 | 泛亚微透 | 最高额抵押合同 | 中国民生银行常州支行 | 房产: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24813号;地产: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24813号 | 为泛亚微透在2017.10.13-2018.10.13期间形成的最高额2,400万元以内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履行完毕 |
3 | 2017.05.31 | 泛亚微透 | 最高额抵押合同 |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 房地产: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17584号 | 为泛亚微透在2017.05.31-2022.05.31期间形成 | 履行完毕 |
1-1-330
序号 | 签署时间 | 抵押人 | 合同名称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担保物 | 抵押担保范围 | 履行情况 |
的最高额8,719万元以内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
4 | 2020.01.07 | 泛亚微透 | 最高额抵押合同 | 工商银行常州武进支行 | 不动产:苏(2019)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47470号 | 为泛亚微透在2020年1月7日至2029年12月18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额8,831万元以内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正在履行 |
序号 | 签署时间 | 保证人 | 债务人 | 合同号 | 保证范围 |
1 | 2016.10.09 | 泛亚汽车 | 泛亚微透 | 公高保字第DB1600000099606 | 为泛亚微透在2016.10.10-2017.10.10期间形成的最高额2,000万元以内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 | 2017.10.12 | 泛亚汽车 | 泛亚微透 | 公高保字第DB1700000086164 | 为泛亚微透在2017.10.13-2018.10.13期间形成的最高额2,400万元以内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3 | 2020.03.05 | 泛亚电子 | 泛亚微透 | HTC320628900ZGDB202000006 | 为泛亚微透在2020.03.05-2022.03.05期间形成的最高额2,400万元以内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期/有效期 | 履行状态 |
1 | 发行人 | 浙江 大学 | “江苏泛亚-浙江大学微纳孔材料联合研发中心”合作协议 | 联合成立“江苏泛亚-浙江大学微纳孔材料联合研发中心” | 发行人分5年向中心投入5,000万元(其中800万元划拨到浙江大学) | 2017.05-2022.05 | 正在履行 |
2 | 发行人 | 浙江 大学 |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 委托研究开发高性能气凝胶材料开发项目 | 研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800万(2017-2021年分别支付160万) | 2017.05.25 | 正在履行 |
1-1-331
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832019CR0066),约定发行人受让位于武进区礼嘉镇凤舞路东侧、桂阳路南侧,宗地编号为GP2019145,宗地面积为26,964.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为12,133,900元,发行人同意该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20年10月16日之前开工,在2023年10月15日之前竣工。发行人于2018年11月20日已预缴前述土地出让金,并已缴纳相关契税。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承诺或者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涉及任何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
1-1-33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最近三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333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七、验资机构声明
1-1-33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张云 | 邹东伟 | 李建革 | ||||
朱鸣钢 | 金玉丹 | 罗实劲 | ||||
陆蒀 | 葛鸿 | 许明强 |
昌建忠 | 杨明之 | 丁荣华 |
张云 | 邹东伟 | 李建革 | |||||
蒋励 |
1-1-33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张云 |
1-1-33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
高一天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朱 强 章巍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马 骥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7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____________
马 骥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8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____________
潘鑫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瑮蛟 万利民 程 珊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
张 炯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1-1-340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赵 丽 徐 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
王越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1
六、资产评估机构1声明
本公司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5〕505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对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章陈秋 应丽云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2
资产评估机构2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2050号)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蔡辰杰 周雷刚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
谢肖琳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3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黄元喜 许明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
王越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44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本所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股改验资审计机构,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82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元喜同志和许明强同志。许明强同志已于2015年12月从本所离职,故无法在《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 “验资机构声明”中签字。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 |||
王越豪 |
1-1-345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电话:0519-85313585联系人:邹东伟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4层电话:021-23153888联系人:朱强、章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