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78公司简称:奥来德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詹桂华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8,677,3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941,840.8元(含税);合计转增59,470,9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08,148,221股。(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和转增总额。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存在基于对行业发展的预判和经济走势的主观假设而做出的预见性陈述,受诸多可变因素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会和相关陈述出现差异。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4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2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发行人、公司、奥来德 | 指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奥来德有限 | 指 | 公司前身吉林奥来德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升翕 | 指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珂力恩特 | 指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奥来德(上海) | 指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奥来德(长春) | 指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巨海 | 指 | 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京东方 | 指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维信诺 | 指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云谷(固安) | 指 |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
华星、华星集团 | 指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
天马集团 | 指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
信利集团 | 指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 |
和辉光电 | 指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美国陶氏 | 指 | DOWDUPONT,陶氏杜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韩国SNU | 指 | SNUPrecisionCo.,Ltd. |
韩国YAS | 指 | YASCo.,Ltd. |
日本爱发科 | 指 | ULVAC,Inc. |
OLED | 指 | 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即有机发光二极管 |
AMOLED | 指 | Active-matrix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即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 |
有机电致发光材料、有机发光材料、有机材料 | 指 | 在电场作用下能发出光的高分子或小分子有机材料 |
LCD | 指 | LiquidCrystalDisplay,即液晶显示 |
世代 | 指 | 按照玻璃基板尺寸大小进行界定,玻璃基板尺寸越大,世代越高 |
中间体 | 指 | 合成OLED有机发光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或化工产品 |
前端材料、粗品 | 指 | 指由多种中间体进一步合成的升华前材料,为制造终端材料的中间过程材料 |
终端材料、升华品 | 指 | 粗品经过升华等提纯过程后得到的、可直接应用于OLED面板制造的有机发光材料,为最终可使用状态材料 |
荧光材料 | 指 | 分子激发后以单线态发光的材料 |
磷光材料 | 指 | 分子激发后能够实现三线态发光的材料 |
蒸镀 | 指 | 将材料在真空环境中加热,使之气化并沉积到基片而获得薄膜材料的方法,又称为真空蒸镀或真空镀膜 |
蒸发源 | 指 | 设于真空蒸镀设备中,用于容置蒸镀材料并给材料加热的装置 |
线性蒸发源、线源 | 指 | 喷嘴为线性排布的蒸镀源 |
封装材料 | 指 | 一种能够隔绝水、氧等对器件侵蚀的材料,能够大幅提升器件的使用寿命 |
电子传输材料 | 指 | 在电场作用下可以实现电子定向有序的可控迁移,从而达到传输电荷作用的半导体材料 |
HOMO | 指 | 已占有电子的能级最高的轨道 |
LUMO | 指 | 最低未占有分子轨道 |
器件 | 指 | 具有完整光电路结构的导电发光装置 |
CPL材料 | 指 | 封盖在阴极上面提高出光效率的材料 |
成膜性 | 指 | 材料具有表面迅速固化成膜,不脱落、不粘结的特性 |
载流子 | 指 | 可以自由移动的带有电荷的物质微粒 |
迁移率 | 指 | 单位电场强度下所产生的载流子平均漂移速度 |
热稳定性 | 指 | 试样在特定加热条件下,加热期间内一定时间间隔的粘度和其它现象的变化 |
基片 | 指 | 承载功能性材料的衬底 |
玻璃化转变温度 | 指 | 材料在高弹态和玻璃态之间的转变温度 |
发光波长 | 指 | 发光二极管在一定工作条件下,所发出光的峰值对应的波长 |
PSPI材料 | 指 | 一种在高分子链上兼有亚胺环以及光敏基因的有机材料 |
R’材料 | 指 | 红色辅助发光材料 |
G’材料 | 指 | 绿色辅助发光材料 |
B’材料 | 指 | 蓝色辅助发光材料 |
QD | 指 | 量子点(QuantumDots),一种激发后能够发光的新型纳米材料 |
QD-OLED | 指 | 一种以蓝色OLED为光源,激发RGB量子点膜实现彩色化的显示技术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吉林奥来德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linOLEDMaterialTech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linOLE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轩景泉 |
公司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A座19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8年8月至今: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A座19层2008年3月至2018年8月:高新开发区繁荣路5299号2006年2月至2008年3月:长春市高新区华光街三佳综合楼2005年6月至2006年2月:长春市长江路57号四楼42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15 |
公司网址 | http://www.jl-oled.com |
电子信箱 | wangyanli@jl-oled.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艳丽 | 金璐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 |
电话 | 0431-85800703 | 0431-85800703 |
传真 | 0431-85800713 | 0431-85800713 |
电子信箱 | wangyanli@jl-oled.com | jinlu@jl-oled.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交所科创板 | 奥来德 | 688378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楠、王博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周容光、罗时道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公司聘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原定持续督导期间为自上市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发行需要,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由广发证券承接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517,278,787.20 | 458,849,501.16 | 458,849,501.16 | 12.73 | 405,946,360.85 | 405,946,36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2,266,035.08 | 113,042,832.69 | 113,024,130.15 | 8.16 | 135,951,146.04 | 136,059,195.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511,905.29 | 79,747,999.98 | 79,729,297.44 | -5.31 | 78,248,383.86 | 78,356,433.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89,083.82 | 20,385,061.98 | 20,385,061.98 | 20.62 | 140,907,242.25 | 140,907,242.25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77,256,211.11 | 1,669,793,906.51 | 1,669,883,253.39 | 6.44 | 1,655,392,526.03 | 1,655,500,575.45 |
总资产 | 2,213,120,458.24 | 2,148,391,169.11 | 2,148,379,546.52 | 3.01 | 2,188,640,249.02 | 2,188,640,249.0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79 | 1.1 | 6.33 | 1.86 | 1.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79 | 1.1 | 6.33 | 1.86 | 1.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56 | 0.78 | -7.14 | 1.07 | 1.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 | 6.78 | 6.78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8.4 | 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5 | 4.78 | 4.78 | 减少0.33个百分点 | 4.83 | 4.8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3.63 | 21.15 | 21.15 | 增加2.48个百分点 | 21.26 | 21.26 |
注: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解释要求,调整了2022年及2021年相应财务数据。
2.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41,064,486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司已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上年同期指标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数重新计算。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27.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投入及市场开发力度,有机发光材料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9.42%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41,360,439.17 | 86,364,437.85 | 86,771,254.12 | 102,782,656.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807,042.01 | 2,673,253.43 | 256,479.34 | 24,529,260.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9,510,901.01 | -2,587,467.49 | -8,646,375.65 | -2,765,152.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807,098.68 | 237,006,675.97 | -8,295,263.24 | 14,684,769.7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465,003.39 | 1,534,523.46 | 84,719.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 43,181,091.97 | 31,482,426.26 | 48,564,490.99 |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53,711.64 | 2,800,479.53 | 18,870,224.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1,255.23 | -350,019.77 | -76,163.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91,340.86 | 2,085,008.0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95,762.84 | 4,256,406.78 | 9,740,510.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78.01 | |||
合计 | 46,754,129.79 | 33,294,832.71 | 57,702,762.1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008,198.63 | 0.00 | -35,008,198.63 | 853,711.6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115,726.33 | 33,985,656.01 | 1,869,929.68 | |
合计 | 67,123,924.96 | 33,985,656.01 | -33,138,268.95 | 853,711.64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OLED凭借高对比度、可弯曲、快速响应等优势,应用场景和市场边界不断扩展。在小尺寸显示领域,根据CINNOResearch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市场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约6.9亿片,同比增长16.1%,其中第四季度出货量同比增长30.9%,环比增长35.1%。OLED在智能手机的渗透率由2018年的不足30%攀升至2023年的48%,预计2024年渗透率有望提升至55%。在中大尺寸显示领域,华为已经推出了配备OLED屏的pad,苹果将上市OLED版IPad,根据市场研究机构DSCC预测,2026年OLED平板电脑面板营收有望超20亿美元,此外,在笔电、车载、TV等产品上OLED技术表现亮眼,逐步打开中大尺寸显示产品的市场空间。
面对市场需求,头部面板厂商除了保持在6代线的技术、产能优势外,相继加大对高世代OLED产线的投资。根据市场公开信息,京东方投资630亿元建设国内首条第8.6代AMOLED生产线已正式开工,维信诺等面板厂商表示将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规划,审慎推进高世代产线项目。国内的材料、设备厂商将受益于OLED渗透率提升和国产化替代的行业增长趋势。
作为OLED产业链国产替代核心公司,奥来德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深耕材料及设备端,由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多种产品已经实现大批量的产业化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进行技术和产能布局,实现业绩的稳步增长。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市场竞争力,深耕OLED领域细分市场,共实现营业收入5.17亿元,同比增长12.73%;其中有机发光材料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元,同比增长49.42%,蒸发源设备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同比下降19.01%;综合毛利率为5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亿元,同比增长8.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51.19万元,同比下降5.31%。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材料方面:公司以全年经营目标为中心,围绕客户需求,全方位拓展市场。通过跨国创新、国际合作等方式,坚持为下游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实现与客户的深度合作。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拓有机发光材料、封装材料、PSPI材料的市场,全年有机发光材料收入同比增长49.42%;材料导入方面,G’、R’、B’材料完成产线导入,稳定供货;封装材料产品已为产线稳定供货;PSPI材料则已经通过部分客户的量产测试,批量供货。红色、绿色发光层材料在客户验证中,部分材料已通过验证,后续有望实现稳定供货,材料业务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韧性。同时,在日韩国际合作方面,公司密切跟踪产业动态,积极关注最先进的技术进展,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在技术合作、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2.设备方面:公司继续保持细分领域内的领先优势,充分挖掘六代线蒸发源市场,初步完成了由蒸发源单一业务向产线改造及钙钛矿制备等方面的转型工作。报告期内,子公司上海升翕顺利完成了厦门天马二期和重庆京东方三期追加蒸发源项目的合同签约工作。同时,公司积极跟踪下游面板厂家动态,协助进行蒸发源设备及相关备件的改善,并按计划完成厦门天马一期、重庆京东方三期蒸发源项目的验收。
3.研发工作方面:作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多措并举,不断夯实公司的发展基础和研发能力。材料方面,对红绿蓝辅助发光材料(prime)加大技术开发和市场化的同时,对红绿主体材料及掺杂发光材料进行开发,已经在客户中验证。此外,公司与面板厂商不断深化合作,在PFAS-FreePSPI(无氟)、黑色PDL、封装向低介电与高折等产品进行布局。公司的创新项目PSPI材料荣获2022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创新突破奖”。这是公司在荣获“2017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特殊贡献奖”、“2018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卓越贡献奖”、“2020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卓越贡献奖”、“2021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创新突破奖”之后第五次获此殊荣。设备方面,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布局前沿技术,积极开展八代线蒸发源的技术研发,已完成样机制作。同时,公司对现有产线有计划的进行改造,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于2024年1月中标绵阳京东方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改造项目,已完成合同签约工作。在专利管理方面,公司构建了重要产品的专利池。公司全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93件,累积获得发明专利325件,充分体现了公司的研发基础和实力。
4.产能布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IPO募投项目“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及“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顺利结项,为公司的高
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长春市北湖区将投资不少于6.8亿元建设新基地,进一步完善公司在OLED显示用关键功能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一体化布局,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发展决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OLED产业链上游环节中的有机发光材料的终端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其中有机发光材料为OLED面板制造的核心材料,蒸发源为OLED面板制造的关键设备蒸镀机的核心组件。近年来,得益于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敏锐捕捉客户需求,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围绕上游核心材料领域的“卡脖子”产品封装材料、PSPI材料等产品上进行战略性布局,已实现产线供货;在设备领域,公司基于底层核心技术,稳步推进硅基OLED用蒸镀机、钙钛矿蒸镀机等高附加值产品,为公司打造新的业绩增长动能。
其中PSPI属于高端聚酰亚胺,是一种在高分子链上兼有亚胺环以及光敏基因的有机材料,不仅拥有聚酰亚胺良好的耐热性、机械性能及电学性能等特点,同时兼具独特的图案加工性。PSPI材料是OLED显示制程的光刻胶,与传统光刻胶相比可以简化光刻工艺,是除发光材料外的核心主材,是AMOLED面板中唯一同时应用在三层制程的材料,用于分割像素单元的像素定义层、平坦化层和支撑层。因技术壁垒较高,主要依赖于进口。在关键技术与核心专利被日本企业垄断的行业背景下,公司提前卡位布局,从提高PSPI材料的光敏度、分辨率、机械性能、耐热性以及长期可靠性出发,开发出可稳定应用于产线的光敏性树脂组合物,实现PSPI材料的国产化替代。公司目前配备先进的PSPI材料生产产线,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已实现供货。
OLED薄膜封装材料能够隔绝水、氧等对器件功能层材料的侵蚀,是影响和制约柔性OLED显示产业发展的核心材料之一,随着柔性显示渗透率攀升,薄膜封装将成为AMOLED面板应用最为主流的封装技术。公司为下游面板厂商所提供的封装材料为下图中的TFE层,其与上层及下层
的CVD材料共同使用,达到封装的效果。公司生产的封装材料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实现进口替代,产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在设备领域,公司准确把握OLED中大尺寸显示产品产业化进程加速的行业趋势,前瞻性布局高世代线性蒸发源,目前已完成样机制备,正在进行性能及参数测试。同时,公司基于在设备领域深厚的技术底蕴,自主研发钙钛矿蒸镀机,用于光伏企业钙钛矿生产线,经过前期与头部企业的深入交流,已完成钙钛矿设备的整体设计,正在推进样机制作;此外,公司根据苹果MR头显VisionPro引领的行业趋势,抢先布局硅基OLED蒸镀机,正处于市场推广阶段。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有机发光材料
OLED是以多种有机材料为基础制造的将电能直接转换成光能的有机发光器件。基本器件结构包括阳极(Anode)、空穴注入层(HIL)、空穴传输层(HTL)、发光辅助层(RGBprime)、有机发光层(EML)、电子传输层(ETL)、电子注入层(EIL)、阴极(Cathode)及基板。其中空穴功能材料和电子功能材料负责空穴载流子和电子载流子的注入和迁移,发光层(EML)是载流子复合区域,主要功能是将电能转换成可见光,是发光的核心功能层。具体如下图所示:
PILTPS
LTPSSiNx或SiON
SiNx或SiONTFE
公司主要为下游面板厂商提供上图所示OLED各结构层的有机发光材料,按照具体用途划分,包括发光功能材料、空穴功能材料、电子功能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公司产品以发光功能材料为主。发光功能材料按照颜色可进一步划分为红、绿、蓝发光材料,再进一步可分为红、绿、蓝发光主体材料、发光辅助材料与掺杂材料,其中掺杂材料的技术壁垒更高一些。公司目前生产的发光功能材料涵盖红、绿、蓝材料,以发光主体材料为主。
按照生产阶段划分,包括中间体、前端材料、终端材料三大类。中间体是合成OLED有机发光材料所需的一些基础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某几种中间体可以经一步或多步合成为前端材料。前端材料生产工艺简单,技术壁垒小,无法直接供面板厂商使用,需经过升华提纯工艺达到应用标准后方可使用。终端材料是前端材料经过升华提纯过程后得到的有机发光材料,工艺复杂,技术门槛高,可以直接用于OLED显示和OLED照明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终端材料。公司生产的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从形态上看为化学物质颗粒或粉末,示例如下:
(2)蒸发源设备OLED有机发光层及辅助功能层的制备方法主要有真空蒸镀法和喷墨打印法,前者是目前中小尺寸面板量产使用的主要技术,后者技术尚未成熟、未形成产业化。真空蒸镀法工作原理是在真空环境中对有机发光材料加热,使之气化并沉积到基片上而获得薄膜材料,又称真空镀膜。真空蒸镀设备由真空抽气系统和真空腔体组成,其中真空抽气系统由(超)高真空泵、低真空泵、排气管道和阀门等组成,真空腔体内配置蒸发源、晶振片及掩膜板等不可缺少的部件。真空腔体内设有多个放置有机材料的蒸发源并左右移动,用来加热有机材料使之气化蒸发并沉积至基板上成薄膜。AMOLED面板需蒸镀十余层有机材料,蒸镀厚度和均匀度是核心指标,需控制在纳米级精度,直接决定着OLED面板的发光效率、显示颜色、良品率等。蒸发源作为进行蒸镀的核心组件,其性能决定着蒸镀过程中的镀膜厚度和均匀度,可视作蒸镀设备的“心脏”。如下图所示:
公司目前生产的蒸发源属于线性蒸发源,用于6代AMOLED面板产线。众多精密设备企业对蒸发源进行了开发和研制,其中主要有韩国YAS、日本爱发科等。目前,奥来德生产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实现进口替代,产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大大提高了高世代AMOLED制备的精度控制能力和良品率以及OLED材料利用率。
经过18年的行业技术经验积累,公司作为OLED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设备制造企业,已向维信诺集团、和辉光电、TCL华星集团、京东方、天马集团、信利集团等知名OLED面板生产企业提供有机发光材料;已向成都京东方、云谷(固安)、武汉华星、合肥维信诺、武汉天马、重庆京东方、厦门天马提供蒸发源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未来公司还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种类,致力于成为OLED材料与设备领域中国际知名的研发、制造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有机发光材料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的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即产品经客户认证后,双方签署框架协议或订单,公司按要求发货。在营销过程中,市场部与客户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对现有产品及时推介;同时在广泛的市场调研基础上,联合研发部筛选出有市场前景的产品,进行研发和试生产,成功完成量产后,以技术营销的形式向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推介产品、建立合作、达成销售。
公司与和辉光电、武汉华星采用寄售模式,即按照需求量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保管地点,保管期间未领用的货物所有权均不转移,且约定寄存商品的管理机制和保管、灭失等风险承担机制,如买方保管不善造成货品毁损、灭失的,由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每月月末,客户与公司对账结算,将当月质检合格并经生产领用货物的结算单以官方邮件形式传递给公司,双方确认无误后,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公司即确认销售收入。
有机发光材料的销售流程图如下:
蒸发源设备
公司目前的蒸发源订单均采用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均通过招投标程序取得订单。公司根据线性蒸发源设备招投标公告,按照要求准备投标申请、资格证明、产品技术介绍、报价单等招投标文件,按期投标。经过一系列竞标工作后,公司若中标成功,即可与客户正式签署合
同。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发货,并为客户安装调试,客户对其查验后,按约定付款。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及售后配件更新等服务。蒸发源的销售流程图如下:
2.采购模式有机发光材料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的原材料采购主要为生产、研发部门根据生产、研发的实际需求,向采购部门提交原材料采购申请单,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和比价,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库存情况、物流能力及报价等情况,对于单品达到一定采购金额以上的编制采购确认单,经申购部门经理、采购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执行签署合同、入库、报账、付款等工作。
原材料到货后,采购部、质检部、仓储部门将共同验货。采购部向质检部提交原料(产成品)入库检查单,初检检验合格后,取样再进一步检测,检测合格后由仓储部门完成原材料或产成品入库。
公司对主要供应商采用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前期调查,对其生产条件、生产规模、市场信誉等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初评通过后通知供应商送样。样品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公司将进行小批量试验生产。采购部组织申购部门及质检部,对通过小批量试用与评估的供应商开展稽核,稽核通过后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稽核评价。
蒸发源设备
公司蒸发源设备相关零部件的采购主要采用外协加工模式。根据生产、研发实际所需,采购部门将相关部件技术资料提供给外协生产商进行试生产,在符合公司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价格、付款条件、货物交期、服务等因素选定外协生产商。公司按照客户订单所需,向各外协生产商下发各相关部件外协加工订单。外协生产商生产的各外协部件经公司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对外协加工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稽核评价。
对于公司提供原材料(主要为钛合金等价格较高的原材料)、外协厂商仅负责加工的订单,双方以加工费的形式结算;对于外协厂商料、工、费全包的订单,双方以原材料采购的方式结算。
公司蒸发源设备生产中涉及为外协厂商提供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以及组装各部件所使用的少量成品部件(比如螺丝等标准辅助件)的采购,采购模式与有机发光材料生产所涉的采购模式相同。
公司开展采购的具体流程图如下:
3.生产模式
有机发光材料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模式,根据已有订单及对市场需求预判,安排生产计划并实施。具体而言,市场部将客户订单、潜在客户产品要求提交至生产计划部,生产计划部根据订单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门根据产品类型及生产线的使用情况组织安排生产。在此期间,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质检部负责质量检测;仓储部门负责原材料和产品的存储及收发;行政部提供后勤服务;生产计划部统筹营销、生产、后勤保障等综合信息,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生产按计划完成。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业务的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蒸发源设备
公司蒸发源设备相关零部件的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对产品及各部件进行设计,向选定外协生产商提供各部件的技术资料,并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保密条款以确保核心技术的安全性。对于部分外协订单所需的关键原材料由公司采购。在外协生产过程中,公司派驻技术人员对外协厂商的定制生产进行技术指导与生产监督,开展严格
的产品品质管控工作,同时督促外协厂商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定制部件到货后,公司对各外协部件逐一进行严格检测,对验收合格的各外协部件按照指定的技术规格、参数等进行组装、焊接及测试等,并对关键核心部件采用“防拆卸”措施以防止逆向仿制。公司确定产品已达到标准并经质量检测合格后,向客户配送产品。公司负责蒸发源应用于客户面板产线的安装、调试工作,同时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及配件更新等服务。
公司蒸发源设备业务的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4.研发模式随着OLED产业在国内的兴起,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先后通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开发平台的考核认证,同时在日本和韩国成立了研究开发机构,引入多名行业权威专家,第一时间掌握前沿的技术成果与市场动向,及时引进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成熟的技术方案,建立国际一流的研发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以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公司已与日本半导体能源研究所等国内外企业及科研机构开展专利许可合作,目前已形成以自主研发、外协研发、合作开发为核心的创新主体,同时形成了研发、生产、市场一体化自主创新机制,建立了“国产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开发理念。公司研发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自主研发公司研发主要以市场为导向,研发人员通过大量文献分析和市场调研,开发前沿的材料结构或设备工艺,对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进行立项申请,编制研发项目预算,履行公司内部逐级审批流程,立项通过后进行研发试验或研发设计。
有机材料研发主要集中在研发部和项目办,生产、质检也承担了部分研发任务。项目办和研发部主要负责研发项目立项、推进产品开发进程、有效开展专利申报与维护、项目申请等工作;质检部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研发项目涉及的测试、检测及性能分析等工作;生产部主要针对有机材料的生产工艺的合成、提纯等工艺过程进行开发和优化,同时开展部分材料的研发任务。
蒸发源设备主要集中在研发部和质检部。研发部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对研发项目立项、推进产品开发过程、有效开展专利申报与维护、项目申请等工作;质检部负责研发项目的测试、检测等工作。
自主研发流程图如下:
(2)合作及外协研发公司和科研院校、客户及OLED行业内其他公司进行充分地技术交流、合作开发,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公司与科研院校、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合作研发主要是合作完成国家和地方的项目课题,公司根据约定的研发目标推进研发工作,完成研发任务。在与客户合作研发时,存在受托完成研发项目及共同研发等情形。双方首先进行研发协商,明确研发目标、研发周期和研发成果的权利归属等合作事宜,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后,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根据协议进行合作研发。
同时,公司坚定践行与世界同行的研发理念,聘请海内外专家扩充研发团队,充分借鉴外籍专家在日本、韩国等行业龙头企业在材料、器件、设备开发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国内材料设计和导入的内在需求,探索出一条适合奥来德的研发路径。
研发流程图如下: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
OLED材料和设备分别属于OLED产业链的上游原材料和制造设备领域,主要受OLED产业发展情况影响。OLED技术优势明显,下游应用广泛,而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OLED应用市场和面板生产基地。根据研究机构TrendForce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OLED面板产能全球占比为43.7%,而韩国全球占比为54.9%,中国OLED面板产能全球市占率正在实现对OLED面板全球第一的快速追赶。随着5G、物联网等多重因素叠加,中尺寸IT及车载市场OLED渗透率逐步提升,京东方等面板厂商已布局高世代OLED产线。总体而言,国内OLED产业不断发展,带动了上游OLED材料、设备和相关技术的发展,推动了OLED配套产业的国产化进程。国内上游的材料和设备厂商经过多年研发投入,技术水平快速发展,已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目前国内已经初步建立了OLED材料和
设备的供应链体系,随着京东方、天马、维信诺、华星光电等面板企业大量释放产能,推动了国内材料及设备厂商的快速发展。
(2)基本特点有机发光材料方面,由于技术壁垒较高,大部分生产厂商集中于OLED中间体和前端材料(粗品),行业内能够独立开发终端材料的公司较少,随着国内OLED产业的兴起,该领域的竞争程度逐渐加大。目前生产厂商主要还集中在国外知名材料厂商,包括美国陶氏、日本JNC等公司。国内材料厂商近些年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缩小与国外的技术水平差异。
从技术实力、技术指标来说,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生产企业入围下游OLED面板厂商供应链体系的品种,要经过面板厂商样品试验、产线测试等多道试验或检测程序,并且与国内外材料厂商进行竞争,一旦入围其合格供应商范围之内,并形成批量供货,能够表明其产品在品质、性能等方面与竞争企业无较大差异。目前国内终端材料公司的产品可以达到面板厂商对材料指标的要求。
OLED设备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壁垒很高。近年来,随着新型显示产业进入成熟发展期,全球新型显示产业设备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其中蒸镀设备是AMOLED特有的专用设备,在整个蒸镀系统中,蒸发源是蒸镀设备的核心部件,对材料的蒸镀效果、面板良品率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目前,由于只有韩国和中国大陆有较大规模的OLED面板产线,因此韩国和中国大陆地区的蒸发源企业更具竞争实力。
(3)主要技术门槛
有机发光材料:
有机发光材料的设计和生产涉及量子化学、物理学、光学、材料学、有机合成化学等知识,需要交叉型的学科知识来设计分子结构,同时须具备分析化学、品质管控和知识产权相关经验合成高纯度的目标产物。并且须通过器件验证,对验证器件技术、设备与环境具有很高的要求。同时,有机发光材料的验证要经过样品、小试、中试、小批量供货、批量供货等五个阶段,从验证到进入产线体系约需要1年左右,到真正批量供货需要2~3年左右,认证周期较长。因有机发光材料使用寿命在1~2年左右,更新迭代速度快,公司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匹配下游面板厂商的需求。
目前国外厂商占据有机发光材料的大部分市场份额,随着OLED技术应用场景的增加、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终端需求增长将带动有机发光材料市场继续增长,市场需求的推动和发光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国内有机发光材料企业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会。公司从事有机发光材料研发生产的时间较早,在该领域具备技术和经验优势,产品质量获得客户和市场认可,并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行业技术交流。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协同合作,保持研发投入,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在与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蒸发源设备:
线性蒸发源为OLED蒸镀工艺中的核心技术设备。大部分专利和核心技术被国际知名厂商掌握。公司经过多年研发投入,目前能够自主生产蒸发源设备。蒸发源设备完全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壁垒,实现了技术领先,解决了国内6代AMOLED产线的“卡脖子”技术问题。目前国际范围内,也只有极个别企业能够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于高世代的高性能线性蒸发源,奥来德是唯一的国内企业。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光电材料行业18年,以解决“卡脖子”技术和推进“国产化”替代为使命,聚焦OLED,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目前公司的OLED材料、蒸发源产品已应用于各大主流面板厂商,处于行业优势地位。在有机发光材料方面,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可以自主生产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的公司,是行业内技术先进的OLED有机材料制造商。此外,在封装材料及PSPI材料等“卡脖子”产品上,公司勇于突破国外厂商的专利壁垒,进行自主研发,已实现供货。在蒸发源设备方面,国内面板厂商已进行招标采购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大多来自于奥来德,同时,公司基于较强地比较优势,在原有产线改造工作中取得新进展,之前没有使用公司蒸发源产品的厂商(绵阳京东方)在产线技术改造时选择公司的蒸发源产品,充分体现了公司产品的先进性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在该领域打破了国外垄断,成功实现了自主研发、产业化和进口替代。同时,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方向,进行前瞻性布局,进行了G8.5(G8.6)高世代蒸发源的技术开发和储备,目前已完成高世代蒸发源的开发,正在进行性能及参数测试。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有机发光材料按发光机理经历了三代演变:第一代荧光发光材料由于其较低的激子利用率已经很少应用;第二代以重金属配位化合物为主的磷光发光材料自从发现沿用至今,且在不断加大蓝光磷光材料的研发力度,其中UDC、三星等均取得较大突破,有望在2025年实现蓝光磷光材料的量产;被誉为第三代发光材料的热延迟荧光(TADF)材料以较低的生产成本和较高的激子利用率一直是研究热点材料,然而因其较差的寿命表现和色纯度问题迟迟不能进行产线应用;研究人员结合磷光材料和TADF材料的优势,提出了“敏化”策略,也被称为第四代发光材料。其特点是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加入“敏化”层,而作为敏化层的结构可以是TADF材料,也可以是磷光材料,起到能量传递桥梁的作用。目前以德国的Cynora公司,日本的Kyulux公司为主。
从显示技术发展来看,OLED在电子产品、商业、交通、工业控制和医疗等领域不断拓展使用边界,为新产业和新业态的崛起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新技术及未来发展趋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Micro-OLED以半导体技术和OLED技术相结合,采用了将驱动电路直接集成在单晶硅基板上的技术,减少了屏幕整体厚度。同时,像素间距可做到几微米级别,整体像素密度提高。因此,实现了更轻、更薄、能耗更低及像素密度更高的技术效果。Micro-OLED市场方向明确,应用直指AR/VR显示领域,开创全新的用户体验模式,将是未来十年推动AR/VR和其他人机设备的重要推手。目前,苹果的VisionPro头显销量依然在快速增长,众多显示厂商在争夺Micro-OLED
新一轮市场红利。韩国三星显示将其定位为重要的显示技术路径,正全面加快布局,国内的诸多显示企业也争相布局。
(2)QD-OLED结合了量子点和OLED显示技术,不同于传统OLED,该技术以蓝光为主,红、绿色的量子点用色彩转换层实现显示,采用单色光源可有效解决传统三色像素点老化而产生的烧屏问题。同时,色彩纯度更高,显示效果比原始OLED屏更好。未来,通过尺寸的多样化,QD-OLED应用领域将扩大到医用显示、商业显示等专业领域。
(3)钙钛矿电池为第三代高效太阳能电池,在OLED与钙钛矿相结合的技术中,钙钛矿作为发光层的替代材料,可提高显示器件的性能表现。更值得关注的是,OLED与钙钛矿技术的发展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制造和循环利用。未来随着工艺技术的不断改进,生产成本可能会降低,将使这项技术更具竞争力。
(4)VLC(VisibleLightCommunication)是一种利用可见光通信传输数据的技术,与OLED显示技术相结合,在数据传输速度和稳定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随着5G时代的到来,世界进入了全新的“信息时代”,显示技术作为信息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将成为重要的通信方式之一。其次,该技术在室内定位和导航方面也具有巨大潜力。通过利用OLED面板发射可见光信号,并通过接收端设备进行解码和定位,可以实现室内精准定位和导航功能,打造智能家居系统,提升家居生活的便捷性和智能化水平。不仅如此,两项技术的结合还可以应用于无线电源传输领域。通过利用可见光传输能量的特性,可以实现对电子设备进行无线供电,从而减少电池更换频率、提高设备使用便利性。
从产线世代发展看,目前OLED面板产线以6代AMOLED产线为主,随着高性能OLED显示屏在笔记本电脑、照明等领域的应用需求,OLED显示技术的发展日趋成熟,韩国三星和中国京东方已启动高世代AMOLED产线建设,未来将形成6代线与8.5代线为主流的产线格局。
从面板制备方法看,鉴于RGB技术可以实现高分辨率、高清晰度的显示优越性,是未来高世代线比较理想的技术发展方向。除了高世代蒸镀线的建设,OLED喷墨打印技术在大尺寸面板制备中也具有潜在成本优势,TCL华星已启动喷墨打印产线建设。另外,随着OLED在IT和车载显示的应用,叠层器件结构的解决方案逐渐被各面板厂商所采用,目前国内各大厂商也在积极筹划叠层结构的量产准备。
此外,维信诺发布的ViP(VisionoxintelligentPixelization)技术,为显示行业带来了颠覆传统OLED制造工艺的革命性新技术,技术核心在于无精细金属掩膜版。该技术可以显著提高AMOLED产品性能,推动AMOLED产业进入下一个阶段。
面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已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术储备,并积极开拓新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在有机发光材料方面,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致发光材料的研发工作。公司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研发机制,建立了稳定的研发团队,积淀了较为深厚的研发技术经验。公司产品研发从对基础发光材料研发到针对性地研制OLED有机发光材料,产品结构从简单的中间体、前端材料到技术壁垒较高的终端材料,产品种类从少数品种到覆盖发光功能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空穴功能材料等多品种。
公司运用产品结构设计、生产工艺优化及品质管控等多方面的核心技术提高产品性能,增强产品竞争优势。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成果均为自主研发取得、权属清晰,现有技术成熟且已广泛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中。
技术类别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核心技术概述 |
高效率电子功能材料开发技术 | 1 | 高迁移率电子传输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高迁移率电子传输材料应用于器件后,能够大幅度降低器件的驱动电压,提升器件发光效率,是控制器件功耗的重要解决方案,但同时也会引起器件稳定性的衰减。公司通过创新设计稳定性好、迁移率快的母核结构,构建特定空间结构的材料构型,调控分子的能级,降低在器件中的传递势垒,提升材料的迁移率和材料稳定性,实现器件的高效率、低电压和高稳定性。公司陆续开发了一系列电子传输材料,在具备高迁移率的同时能够保证材料的稳定性,整体性能在客户的研发测试中达到或优于国外同型材料的水平。 |
2 | 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电子传输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随着近几年微显、照明、车载等现实场景采用OLED显示方案,对有机发光材料的玻璃化转变温度有了更高的要求,以实现器件在更宽的使用温差范围,其中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电子传输材料是重点之一。公司开发该类材料改变原有增加材料分子量、刚性共轭面等单一方案,主要通过设计新型母核,实现材料具备较小分子量的同时保证增加分子结构刚性,提升材料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同时兼顾材料的迁移率和稳定性。公司已向面板厂商推荐多支该类型的电子传输材料,其玻璃化转变温度远高于120℃的要求,同时能够有效避免随之产生的高蒸镀温度带来的长时间加热裂解风险。 | |
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开发技术 | 3 | 可用于发光辅助层的空穴传输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红绿蓝发光辅助层材料是空穴传输类材料的细分种类,主要为三芳胺类结构化合物,但其在能级、迁移率等指标方面与空穴传输材料不同,因此需要通过选择合适的侧链基团和母核结构来构建特定的材 |
料空间结构,通过结构的变化调节材料能级,使之与红绿蓝三色发光层相匹配。公司通过前期工作的积累,开发了一系列能级由浅到深的芳胺化合物,从中筛选了一批适合红绿蓝三色发光层的辅助层材料,目前开发的多支红光和绿光发光辅助层材料在G6产线量产使用,蓝光发光辅助层材料也正在产线验证中。 | ||||
4 | 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空穴传输层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为了实现器件更宽的使用温度范围和较好的稳定性,与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电子传输材料一样,需要开发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的空穴传输材料。公司通过调节芳胺材料的空间结构和分子基团,提升材料的结构刚性、玻璃化转变温度,改善材料的热学性质和成膜性,提高其应用器件后的寿命和稳定性,以拓宽材料的应用场景。目前公司开发的空穴传输材料能够实现在较小分子量的情况下具备较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解决了提高玻璃化转变温度后分子量变大而引起的蒸镀温度升高问题,可避免长时间蒸镀裂解。 | |
5 | 高迁移率空穴传输材料开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高迁移率空穴传输材料是降低器件功耗的途径之一。公司通过创新开发新型母核结构,选择合适的侧链基团,构建不对称芳胺材料,修饰空间结构和分子基团,调节材料能级,使空穴注入和传输的势垒最小,在提高材料的空穴传输性能的同时,兼顾良好的空穴注入性能,实现器件的低电压驱动和高效率发光,同时可以改善其应用器件的寿命和稳定性,整体性能已经达到国外厂家同型材料的水平。 | |
高性能发光功能材料开发技术 | 6 | 高效率深红光材料的设计开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深红光材料主要用于宽色域器件的搭配,以及汽车尾灯特殊照明设备,需要将在现有的620nm发光峰位材料的基础上,开发波长更大的红光材料。目前市场上可选的深红光材料较少,主要问题是难以实现深红色发光,同时波长红移后,面临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公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理论模拟计算,重点解决配体材料基团的创新开发,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结构修饰和优化,调节分子内的能量激发转移,使其光谱红移到饱和红光,同时提升材料发光效率,开发的深红光材料满足微显照明的性能需求。 |
7 | 高效率绿光材料的开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绿光材料开发主要以高效率和高稳定性为目标,但由于其发光机制的原因,存在因聚集猝灭等原因引起的效率滚降和寿命衰减问题,因此要通过构建特定材料体系,开发合适的配体结构,公司利用对辅助基团的修饰和优化,调节材料的能隙和 |
公司基于自身深厚的研发基础和转化能力,在封装材料及PSPI材料上打破了国外企业的技术垄断,推动公司研发成果的转化落地。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封装材料及PSPI材料已为产线供货,将进一步打开国产化替代的市场空间。蒸发源设备方面,公司的蒸发源核心技术成果均为自主研发取得、权属清晰,技术已应用于批量生产。目前,公司生产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
公司蒸发源产品的技术资料是公司的绝密文件,在外协加工过程中,公司仅对外协厂商提供各个局部部件的技术资料并注意保密工作。公司对于产品的设计、品质管控以及对各加工件组装、焊接、测试、调试等技术附加值较高的工序,均自行完成。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成熟程度 | 核心技术概述 |
1 | 有机材料高均匀性镀膜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通过对坩埚及内部腔体结构进行优化设计,使有机材料升华产生的蒸镀气体在蒸发源内达到有序分布,再经蒸发源喷嘴将蒸镀气体均匀一致地喷射到基板上,从而提高有机材料镀膜的厚度均匀性和良率。 |
2 | 蒸镀的蒸镀速率与膜厚的精准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通过调节坩埚加热丝的加热温度、调节阀孔径,实现速率控制;通过加热温度精度控制及蒸发源内温度的均匀分布,使有机材料蒸镀速率控制变得更精细、更准确;通过对不同蒸镀组件分别装填料,实现对材料蒸镀控制的便捷性与精密性;对线源喷嘴的左、中、右部分不 |
能量,使之与传输层匹配,调控发光层的载流子的平衡和复合区,实现发光波长的调节以及载流子的有效利用,提升材料的发光性能,抑制绿光材料的聚集猝灭,改善器件的发光效率和稳定性。
能量,使之与传输层匹配,调控发光层的载流子的平衡和复合区,实现发光波长的调节以及载流子的有效利用,提升材料的发光性能,抑制绿光材料的聚集猝灭,改善器件的发光效率和稳定性。 | |||
8 | 低电压、高效率的蓝光材料的开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蓝光材料的功耗制约了OLED面板显示的整体性能,因此开发低电压、高效率的蓝光材料尤为重要。蓝光材料不光面临着效率提升的问题,由于其宽能隙、高能量的原因,更考验材料的结构稳定性。公司通过创新开发特定母核结构以及相关的侧链基团,调节材料具备合适的正负载流子迁移率,实现应用于器件后较低的驱动电压,并结合理论模拟计算,对材料结构构型进行优化调整,抑制材料能量的非辐射损失,有效提升能量的光辐射转化,以此改善材料的发光效率,同时避免材料结构中存在能量不耐受的化学键,提高材料对载流子能量的耐冲击能力,改善材料的稳定性。目前公司在蓝光材料方面,已筛选出与国外性能水平相当或略优的材料,后续会进一步优化提升性能。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成熟程度 | 核心技术概述 |
同蒸镀组件实现各自独立控制,实现不同蒸镀组件独立控制速率。 | ||||
3 | 有机材料均匀受热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通过温度控制系统的精确、稳定控制,实现蒸镀材料均匀有序蒸镀;利用振动器保持坩埚内的蒸镀材料表面相对平整,以破除蒸镀材料在坩埚内形成孤岛结构,避免蒸镀材料局部受热造成的劣化情况。 |
4 | 蒸镀角度与蒸镀阴影效应的精准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在喷嘴外围设置反射罩,使得线源垂直于扫描方向的蒸镀角可控性良好,并通过蒸镀角的调整实现对OLED蒸镀阴影效应控制。 |
5 | 提高有机材料利用效率的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通过配置于蒸发源和基板之间的蒸镀遮罩或挡板机构,控制蒸镀遮罩或挡板机构遮挡蒸发源喷嘴,阻挡有机材料影响基板正常膜层沉积,保证蒸镀的良率;同时可对附着于蒸镀遮罩或挡板机构的有机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实现节约材料与提高蒸镀材料的利用率。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度 | AMOLED线性蒸发源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共申请发明专利83件,授权发明专利93件。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83 | 93 | 799 | 325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2 | 29 | 29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2 | 2 | ||
其他 | 18 | 4 | ||
合计 | 84 | 95 | 848 | 360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1,767,402.80 | 83,575,241.61 | 21.7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20,461,372.12 | 13,477,045.75 | 51.82 |
研发投入合计 | 122,228,774.92 | 97,052,287.36 | 25.9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3.63 | 21.15 | 增加2.4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6.74 | 13.89 | 增加2.8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感光性树脂研发及批量制备技术 | 2,910.00 | 1,147.38 | 3,087.43 | 已完结 | 对感光性树脂进行研发,进一步使其形成组合物,具有可实用化的产品,并形成量产工艺。研究感光性树脂前驱体的结构变化对组合物性质的影响,同时对组合物各组分掺杂比例改变对性质的影响进行实验验证,进而得到最优的组合方式。 | 感光性树脂组合物可以达到较好的显影效果及稳定的耐热性、耐溶剂性,可作为精密元件的保护层。 | 在显示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可观的经济效益。 |
2 | RGBprime材料的设计与开发 | 1,950.00 | 534.87 | 1,690.72 | 进行中 | 针对国内产线特点,开发高性能RGBprime,实现相关材料的国产化替代。 | 产品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正在下游客户进行测试导入。 | RGBprime材料需求量较大,15K产线每年用量约400kg,经济效益前景可观。 |
3 | 高性能发光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及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650.00 | 275.75 | 586.42 | 进行中 | 开发蓝光材料结构设计技术,构建新型红、绿磷光主客体材料体系,突破发光功能材料批量制备关键技术,形成高性能发光功能材料批量生产能力,形成国产化替代。 | 开发的产品性能指标等同于或高于线上同型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OLED显示面板的发光层,随着OLED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对材料的国产化需求增加,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
4 | 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及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650.00 | 282.62 | 585.03 | 进行中 | 优化空穴功能材料空间构型,开发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设计技术,解决高迁移率下稳定性降低的问题,形成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批量生产能力。 | 开发的产品性能指标等同于或高于线上同型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OLED显示面板的空穴层,随着OLED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对材料的国产化需求增加,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
5 | 高效率电子功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及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650.00 | 285.05 | 587.42 | 进行中 | 突破高迁移率、高稳定性的电子功能材料的关键制备技术,解决器件中电子-空穴传输平衡问题和在放大合成中材料纯度、收率和性能降低问题,形成高效率电子功能材料批量生产能力。 | 开发的产品性能指标等同于或高于线上同型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OLED显示面板的空穴层,随着OLED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对材料的国产化需求增加,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
6 | 用于柔性面板的新型CPL材料的开发 | 1,900.00 | 333.20 | 649.25 | 进行中 | 开发一种新型芳胺结构的化合物,其具备较高的折射率和较低的消光系数、较好的热稳定性,用做OLED器件的CPL层时,可有效减少OLED器件中的全发射损失和波导损失,提高光耦合输出效率,从而提高OLED器件的发光效率。 | 设计含有新型芳胺类结构的CPL材料来解决在保证高折射率(>2.3,460nm)的同时,实现可见光范围内较低吸收以及较合适的蒸镀温度,以此来满足产业所需。 | CPL材料市场规模潜力巨大,开发制备新型高折射率CPL材料,实现该类材料的国产化应用。 |
7 | 高迁移率电子传输材料的开发 | 1,200.00 | 363.89 | 685.36 | 进行中 | 通过技术创新,突破高性能电子传输材料设计开发和批量制备,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实现该类材料的国产化。 | 开发高迁移率的电子传输材料,优化器件的载流子平衡,提升激子的复合率,改善器件发光效率(提升5%-10%),同时也能降低器件功耗(电压下降0.1V左右)。 | 电子传输材料是OLED显示面板中的核心功能材料,市场需求量较大,项目旨在实现电子传输材料的国产化替代。 |
8 | 高性能蓝光掺杂材料的开发 | 2,000.00 | 329.13 | 427.78 | 进行中 | 通过创新结构设计,开发优化蓝光掺杂材料合成工艺,实现高效率、高色纯度、低电压的蓝光掺杂材料的批量制备。 | 达到或者优于国外同型材料的性能水平。 | 应用于中小尺寸手机、大尺寸显示、IT或车载叠层OLED面板的蓝光发光层。 |
9 | 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 | 2,000.00 | 516.98 | 516.98 | 进行中 | 材料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材料能级与钙钛矿层能级匹配,并有效减少界面处复合中心,作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载流子层材料使用,保证钙钛矿器件的稳定性。 | 载流子传输材料迁移率在10-3cm?/Vs,HOMO能级在5.4eV左右,LUMO能级在3.9eV左右,并根据钙钛矿层的能级要求进行调节。 | 与钙钛矿层接触,提高电子空穴的提取,高效率传输载流子。 |
10 | 电容对OLED器件性能的影响及分析 | 800.00 | 517.41 | 517.41 | 已完结 | 建立电容测试方法及各性能参数对电容的影响,通过客户验证测试,建立电容对终端屏体的性能的影响器。 | 对电容的调控技术和测试方法,达到与进口材料相当水平。 | 通过测试建立器件搭配以及材料设计对电容的调控,解决终端屏体的串扰、白光平衡等问题。 |
11 | 高效、长寿磷光掺杂材料的工艺开发 | 1,800.00 | 1,505.69 | 1,505.69 | 已完结 | 通过对材料合成过程中的反应条件变化,考察对产品收率、性能的影响,优化材料的合成工艺路线。用柱层析、重结晶等方法进行化学提纯,使用升华方法进行物理提纯。 | 材料性能达到或超过面板企业最新体系材料。 | 解决现有材料效率低、寿命短问题。 |
12 | AMOLED用模组材料边缘补强液的研发和量产项目 | 750.00 | 451.34 | 451.34 | 进行中 | 研发出AMOLED模组用边缘补强液材料的配方及制备工艺,该产品用在模组段能显著改善盖板工艺的不良率,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成本。 | 开发能够满足面板需求,固含量在1-4wt%,粘度为10-40cp,成膜后附着力为5B,表面电阻为10的3次方到10的6次方,组分存储稳定不产生沉淀的产品。 | 应用于AMOLED显示器件。 |
13 | 红绿主体材料的开发 | 2,700.00 | 52.84 | 52.84 | 进行中 | 创新设计P/N型混合主体红绿材料结构,建立材料结构与性能的构效关系,以及最优P/N比例选择搭配原则,开发低成本的合成、纯化、升华批量化生产工艺。 | 材料性能水平达到或者优于国外同型材料,打破国外技术垄断。 | 应用于中小尺寸手机、大尺寸显示、IT或车载叠层OLED面板的红绿发光层,实现国产化替代。 |
14 | 新型高世代(G8.5)AMOLED线性蒸发源开发 | 4,185.00 | 873.77 | 4,198.08 | 进行中 | 用于新一代蒸镀开发平台,满足G8.5代蒸发源开发要求。 | 实现在10-1000nm膜厚大面积(G8.5half基板)蒸镀,蒸镀偏差≤1.5%。 | 通过对制备工艺的优化开发,降低OLED器件制备成本,实现高世代G8.5的国产化量产,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
15 | 无机AMOLED蒸发源的开发 | 2,930.00 | 1,126.71 | 2,352.65 | 进行中 | 实现蒸发源低的热膨胀和热变形,提升蒸发源的可控性、蒸镀均一性和蒸镀稳定性。 | 可实现在10-1000nm膜厚大面积基板上稳定蒸镀≥200小时。 | 适用于新一代的开发平台,满足无机AMOLED蒸镀蒸发源开发。 |
16 | 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 | 2,900.00 | 573.90 | 574.44 | 进行中 | 与使用客户进行技术会议构建系统(蒸发源,蒸镀机)概念。 | 要求膜厚均匀度在5%以内。 | 通过使用线性蒸发源提高材料利用率并缩短工艺时间(tacktime),满足降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制备成本的目标。 |
17 | 有机铱金属配合物磷光OLED材料的开发 | 500.00 | 1.72 | 514.63 | 已完结 | 制备出具有良好热稳定性的有机铱金属配合物,该有机铱金属配合物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后,能够降低驱动电压及显著提升器件的发光效率与磷光寿命。 | 开发高效率、长寿命的磷光OLED材料和器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OLED显示器件。 |
18 | 新型聚酰亚胺薄膜材料的开发 | 500.00 | 163.91 | 559.35 | 已完结 | 得到一种能够满足成膜加工工艺、黏度可控的聚酰氨酸溶液,从而制备出性能优异的聚酰亚胺薄膜。 | 开发性能优异的聚酰亚胺薄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OLED显示器件。 |
19 | 高性能空穴传输类材料的开发 | 1,350.00 | 960.33 | 1,228.19 | 进行中 | 优化空穴功能材料空间构型,开发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设计技术,解决高迁移率下稳定性降低的问题,形成高稳定性空穴功能材料批量生产能力。 | 开发的产品性能指标等同于或高于线上同型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OLED显示面板的空穴层,随着OLED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对材料的国产化需求增加,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
20 | CPL对OLED器件性能影响及分析 | 1,245.00 | 865.72 | 1,035.27 | 已完结 | 了解CPL材料内部光路传播机制以及影响器件性能的运作机理,为器件体系搭配及CPL材料开发策略提供理论支撑。 | 掌握CPL运作机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OLED显示器件。 |
21 | 高效有机发光材料的工艺开发 | 350.00 | 290.77 | 343.56 | 已完结 | 制备出具有合适的能级、长寿命,高效率,较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同时具有较低的蒸镀温度,适当的结晶度的高性能有机发光材料。 | 开发出高效、高性能的国内领先的发光材料。 | 应用于OLED显示器件。 |
22 | 有机电致发光材料的工艺开发 | 1,050.00 | 314.00 | 314.00 | 进行中 | 在二甲基芴衍生物上引入三嗪衍生物构造新型的电致发光材料。通过引入合适的取代基获得了高功率效率;通过引入合适的取代基获得适当玻璃态转变温度,提高稳定性,延长寿命,从而获得了优质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 | 开发的产品性能指标等同于或高于线上同型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应用于OLED显示器件。 |
23 | 光刻胶(PR)混合物配方的开发 | 600.00 | 104.04 | 104.04 | 进行中 | 开发出一种新型光刻胶(PR)配方,拥有更好的色纯度、亮度、透过率以及更加优良的pattern,同时拥有较好的成模型、耐光、湿以及热稳定性,低温固化的配方使其应用更加广泛,实现光刻胶(PR)的国产化替代。 | 优于现有光刻胶(PR)组合物,技术指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 应用于Pol-lessOLED显示器件。 |
24 | 透明聚酰亚胺材料的工艺开发 | 1,560.00 | 9.17 | 9.17 | 进行中 | 制造物理性能与国外公司生产的标准产品相当的CPI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物理性能。 | 优于现有组合物,技术指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 应用于OLED显示器件。 |
25 | 喷墨打印OLED材料技术研发 | 1,500.00 | 325.14 | 811.73 | 进行中 | 实现墨水应用于喷墨印刷技术进行大尺寸OLED显示屏(G8.5half基板)的制造。 | 实现墨水的稳定性以及成膜均匀性。 | 喷墨打印OLED技术可以提高发光材料利用效率、缩短制造时间、降低制造成本,并能够实现大尺寸OLED显示屏(G8.5half基板)的产业发展需求。 |
26 | 绿光主体材料开发 | 150.00 | 17.55 | 17.55 | 进行中 | 器件性能与国外企业开发的产品性能水平相当。 | 开发的产品性能指标等同于或高于线上同型产品。 | 应用于OLED显示器件。 |
合计 | / | 38,780.00 | 12,222.88 | 23,406.33 | / | / | / | / |
情况说明不适用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10 | 9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4.28% | 25.6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517.56 | 2,818.4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1.98 | 29.0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9 |
硕士研究生 | 52 |
本科 | 49 |
专科 | 0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 |
60岁及以上 | 3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属于技术导向型企业,报告期末共有研发人员110名,占员工总人数的24.28%。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为12,222.8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3.63%。核心技术水平和产品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国内最早的OLED终端材料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材料研发,生产,品质管控等经验,承担了国家工信部、科技部等多个重点项目。同时公司逐年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技术开发软硬件条件,践行海纳百川的用人理念,充分利用日韩两个海外开发机构的人才、技术、产业、信息优势,协同与下游面板厂商的技术互动,践行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外协研发等多种研发模式,
建立健全了包括材料设计开发平台、理论模拟平台、器件表征平台、专利分析平台等全流程、全方位的研发体系。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进入产线应用,公司在有机发光材料研发、生产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技术,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可自主生产多种类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其性能和质量达到较高水平,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公司在封装材料及PSPI的研发和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打破了国外企业的技术垄断,已实现供货。
公司生产的蒸发源已应用于有机蒸镀设备中,运行情况良好,实现了蒸发源这一核心组件的国产化。
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术储备,并积极开拓新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OLED材料和蒸发源,均直接应用于OLED面板制造。材料的质量决定了面板的性能,蒸发源的质量决定了材料蒸镀的效果,二者都对面板产出的良品率具有决定作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质量管控,在质量管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公司吸取海外优秀企业的先进品质管理理念,内部设立了质量检测部门,从供应商、原材料、半成品到产成品,实现质量检测全流程覆盖,以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过质量纠纷问题,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满意度较高。
3.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从事OLED材料和蒸发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多年的研发工作经历使他们对国内外OLED材料和蒸发源的技术优势、功能特点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对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把握能力,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企业的定位都有着较深刻的认识,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有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公司主要管理经营团队成员均在公司工作多年,并持有公司股份,对公司有着很高的忠诚度,具有高度稳定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国内较早开始研发和生产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在发光材料行业深耕多年,又在国内成功研发并生产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设备,打破国外垄断。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持技术研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完整配套服务方案,凭借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知识产权风险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公司后续发展中出现专利申请失败、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出诉讼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技术实力和技术人员是公司所属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如果公司出现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或离职等原因导致泄密核心技术,将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造成冲击。同时,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若流失严重,对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将带来负面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升级迭代及技术研发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在显示领域升级迭代的过程中,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跟不上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或持续创新不足、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将导致公司的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从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面临下滑的风险。
2.蒸发源业务客户、订单集中度较高及未来业务获取难以持续的风险公司产品蒸发源设备用于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根据设计产能不同,所需蒸发源数量有所差异。公司自2018年开始产生蒸发源业务收入,报告期内,蒸发源业务收入为1.99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53%,因蒸发源产品均为各大面板企业投资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使用,报告期内公司蒸发源业务的客户较为集中。根据已公布的面板企业投资计划,在2024年以前,各大面板企业的6代AMOLED产线建设处在爆发期。但由于面板企业建设产线具有一定周期性,如在某些年份面板企业投资减少或出现空闲期,将导致公司的蒸发源业务收入出现下滑;同时,若面板企业在2024年以后的后续规划产线减少,蒸发源的需求会相应减少,将会对公司设备类订单的连续性有所影响。此外,因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如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不佳或公司无法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等原因,导致主要客户对公司蒸发源产品的需求量降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蒸发源产品部分核心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因国内相关生产工艺暂时无法满足公司蒸发源产品部分配件的工艺要求,目前公司蒸发源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中因瓦合金和加热丝来自进口。其中因瓦合金用于非核心配件生产,有不同国家的不同厂商可供应,而加热丝系核心配件之一且目前能够满足公司产品需求的厂商比较单一,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无法进口上述原材料或相关厂商停止向公司供货,同时国内仍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符合产品需求的原材料,蒸发源产品将面临无法保证目前产品品质或无法顺利完成生产的情形。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管理风险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构成。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9,076.49万元,21,300.03万元、22,496.21万元和23,892.00万元,公司每年末充分考虑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应收账款分别为6,243.72万元,9,800.28万元、14,650.54万元、21,153.44万元;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逐年增长,主要受销售规模逐年增长,以及所处行业的特点、客户结算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客户为面板制造商,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坏账风险较小,但如果未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OLED行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从产线世代发展看,目前OLED面板产线以6代AMOLED产线为主,随着技术的发展,将向更高世代的AMOLED产线发展,形成6代线与8.5代线为主流的产线格局,但如6代线的面板出货量未达预期或8.5代线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将影响面板厂商对公司蒸发源设备及材料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有机发光材料终端产品的国外部分核心专利陆续到期,对于国内材料厂商而言,降低了专利门槛,业内公司可直接应用到期专利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研发布局新的专利成果,将会吸引国内企业的进入;再者随着OLED市场需求的增长,也将吸引新的厂商进入,国内企业陆续进入OLED行业;此外下游面板厂商也开始向上游有机发光材料进行业务布局。以上因素会导致有机发光材料行业的竞争对手逐步增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产品销售价格将会受到影响,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处于OLED行业的上游环节,经营业绩受下游面板厂商的投产计划及OLED显示行业的市场景气度等多方因素影响。如下游面板厂商的投产进度及OLED显示行业市场规模的增速放缓,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将随之增加。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亿元,同比增长12.73%;其中有机发光材料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元,同比增长49.42%,蒸发源设备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同比下降19.01%;综合毛利率为5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亿元,同比增长8.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51.19万元,同比下降5.31%。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17,278,787.20 | 458,849,501.16 | 12.73 |
营业成本 | 225,208,602.10 | 208,327,171.47 | 8.10 |
销售费用 | 16,041,186.44 | 12,967,355.64 | 23.70 |
管理费用 | 94,979,794.81 | 72,491,195.04 | 31.02 |
财务费用 | -9,711,999.24 | -20,638,855.0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01,767,402.80 | 89,670,505.85 | 13.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89,083.82 | 20,385,061.98 | 20.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749,172.91 | -66,441,409.7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09,141.57 | -67,493,158.6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有机发光材料市场,使得有机发光材料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49.42%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增长而营业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咨询费用及赠送客户测试样品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职工人数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长及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材料及动力投入增加,及研发用设备折旧金额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及销售回款增长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7亿元,主营业务成本2.2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 317,628,299.42 | 157,643,732.17 | 50.37 | 49.42 | 17.74 | 增加13.35个百分点 |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 199,076,323.02 | 67,293,027.62 | 66.20 | -19.01 | -9.49 | 减少3.5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有机发光材料 | 317,628,299.42 | 157,643,732.17 | 50.37 | 49.42 | 17.74 | 增加13.35个百分点 |
蒸发源设备 | 199,076,323.02 | 67,293,027.62 | 66.20 | -19.01 | -9.49 | 减少3.5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512,919,343.72 | 223,392,164.58 | 56.45 | 12.59 | 7.81 | 增加1.93个百分点 |
境外 | 3,785,278.72 | 1,544,595.21 | 59.19 | 34.70 | 50.41 | 减少4.2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507,528,451.92 | 219,452,532.53 | 56.76 | 11.54 | 6.04 | 增加2.24个百分点 |
经销 | 9,176,170.52 | 5,484,227.26 | 40.23 | 171.92 | 328.75 | 减少21.8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积极开拓有机发光材料市场。其中有机发光材料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9.42%,毛利率增加13.35个百分点;蒸发源设备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减少19.01%,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销售客户主要来源于境内,报告期内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9.27%;公司销售模式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通过直接与客户对接,有利于更好了解市场行情,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有机发光材料 | 克 | 3,374,430.45 | 3,655,142.95 | 490,385.29 | 5.93 | 43.91 | -15.73 |
蒸发源设备 | 台 | 39.00 | 42.00 | 44.00 | 44.44 | -27.59 | -6.38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有机发光材料产销量及库存量指公司自制产成品数量,不包含外购直销数量、研发自用数量及内部交易数量,期末库存量不含发出商品数量。报告期内销售量比上年增长43.91%,主要原因是有机发光材料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9.42%,使得销售量同比上涨。
蒸发源设备报告期内生产量较上年增长44.44%,主要原因是公司蒸发源业务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安排生产计划,根据在手订单及合同约定安排生产,报告期内生产量增长系2023年生产订单数量高于2022年度所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 外购商品直接销售 | 1,708.64 | 10.84 | 1,099.78 | 8.21 | 55.36 | 占总比例上升2.63个百分点 |
直接材料 | 11,108.40 | 70.47 | 10,566.38 | 78.92 | 5.13 | 占总比例下降8.45个百分点 | |
辅助材料 | 208.49 | 1.32 | 145.76 | 1.09 | 43.04 | 占总比例上升0.23个百分点 | |
直接人工 | 1,382.75 | 8.77 | 817.94 | 6.11 | 69.05 | 占总比例上升2.66个百分点 | |
制造费用 | 1,356.09 | 8.60 | 758.84 | 5.67 | 78.71 | 占总比例上升2.93个百分点 | |
成本总计 | 15,764.37 | 100.00 | 13,388.70 | 100.00 |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 直接材料 | 3,784.05 | 56.23 | 4,207.20 | 56.59 | -10.06 | 占总比例下降0.36个百分点 |
直接人工 | 322.69 | 4.80 | 154.64 | 2.08 | 108.67 | 占总比例上升2.72个百分点 | |
委外加工 | 2,211.35 | 32.86 | 2,380.54 | 32.02 | -7.11 | 占总比例上升0.84个百分点 | |
制造费用 | 411.21 | 6.11 | 692.15 | 9.31 | -40.59 | 占总比例下降3.20个百分点 | |
成本总计 | 6,729.30 | 100.00 | 7,434.53 | 100.0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有机发光材料 | 外购商品直接销售 | 1,708.64 | 10.84 | 1,099.78 | 8.21 | 55.36 | 占总比例上升2.63个百分点 |
直接材料 | 11,108.40 | 70.47 | 10,566.38 | 78.92 | 5.13 | 占总比例下降8.45个百分点 | |
辅助材料 | 208.49 | 1.32 | 145.76 | 1.09 | 43.04 | 占总比例上升0.23个百分点 | |
直接人工 | 1,382.75 | 8.77 | 817.94 | 6.11 | 69.05 | 占总比例上升2.66个百分点 | |
制造费用 | 1,356.09 | 8.60 | 758.84 | 5.67 | 78.71 | 占总比例上升2.93个百分点 | |
成本总计 | 15,764.37 | 100.00 | 13,388.70 | 100.00 | |||
蒸发源设备 | 直接材料 | 3,784.05 | 56.23 | 4,207.20 | 56.59 | -10.06 | 占总比例下降0.36个百分点 |
直接人工 | 322.69 | 4.80 | 154.64 | 2.08 | 108.67 | 占总比例上升2.72个百分点 | |
委外加工 | 2,211.35 | 32.86 | 2,380.54 | 32.02 | -7.11 | 占总比例上升0.84个百分点 | |
制造费用 | 411.21 | 6.11 | 692.15 | 9.31 | -40.59 | 占总比例下降3.20个百分点 | |
成本总计 | 6,729.30 | 100.00 | 7,434.53 | 100.0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有机发光材料公司有机发光材料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外购商品直销、直接材料、辅助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为成本主要组成部分,2023年和2022年分别占有机发光材料总成本的
70.47%和78.92%。报告期内公司有机发光材料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材料占比下降8.4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部门通过工艺优化降低原材料消耗率,原料投入降低及部分原材料价格变动导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直接人工、辅助材料和制造费用为分摊费用,比例上升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量增加导致人工及设备等投入增加。外购商品为公司采购入库未经生产车间加工而直接对外销售的材料,其成本金额中不含公司投入的材料及人工、制造费用等。由于外购商品销量上升,导致其外购商品营业成本金额增加。
蒸发源设备蒸发源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委外加工费用及制造费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委外加工费占比变化不大;直接人工占比上升2.72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的42台产品里有两套高温蒸发源,属于技术更新产品,耗用工时较多增加了人工成本比例,制造费用占比下降3.2个百分点主要是部分摊销费用在本期已摊销完毕,制造费用总额减少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公司与韩国TreeEL公司共同设立吉林德瑞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3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70%,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双方尚未完成实缴。
2023年6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00万元,2023年7月4日已完成实缴,公司于2023年7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4,233.2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5.5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10,846.76 | 20.97 | 否 |
2 | 客户二 | 10,583.14 | 20.46 | 否 |
3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8,806.74 | 17.03 | 否 |
4 |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7,713.80 | 14.91 | 否 |
5 | 客户五 | 6,282.76 | 12.15 | 否 |
合计 | / | 44,233.20 | 85.5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中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期新增客户。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365.0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5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江苏雄山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2,706.81 | 7.03 | 否 |
2 | 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2,610.67 | 6.78 | 否 |
3 | 供应商三 | 2,552.21 | 6.63 | 否 |
4 | 供应商四 | 2,057.08 | 5.34 | 否 |
5 | 昆山麦普恩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 1,438.25 | 3.74 | 否 |
合计 | / | 11,365.02 | 29.5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江苏雄山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昆山麦普恩精密组件有限公司,为本报告期新增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2,706.81万元、2,610.67万元、1,438.25万元。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原因 |
销售费用 | 16,041,186.44 | 12,967,355.64 | 23.7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咨询费用及赠送客户测试样品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94,979,794.81 | 72,491,195.04 | 31.0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及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9,711,999.24 | -20,638,855.05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101,767,402.80 | 89,670,505.85 | 13.4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材料及动力投入增加,及研发用设备折旧金额增加所致。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89,083.82 | 20,385,061.98 | 20.62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及销售回款增长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749,172.91 | -66,441,409.72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09,141.57 | -67,493,158.64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35,008,198.63 | 1.63 | -100.00 | (1) | |
应收账款 | 211,534,436.72 | 9.56 | 146,505,361.64 | 6.82 | 44.39 | (2) |
应收款项融资 | 10,774,153.20 | 0.49 | 0.00 | 不适用 | (3) | |
预付款项 | 9,268,630.97 | 0.42 | 15,302,704.00 | 0.71 | -39.43 | (4) |
其他应收款 | 2,819,464.09 | 0.13 | 4,773,316.07 | 0.22 | -40.93 | (5) |
在建工程 | 174,651,475.45 | 7.89 | 81,089,658.22 | 3.77 | 115.38 | (6) |
无形资产 | 157,543,266.55 | 7.12 | 84,314,225.93 | 3.92 | 86.85 | (7) |
开发支出 | 13,721,736.03 | 0.62 | 10,515,505.93 | 0.49 | 30.49 | (8) |
短期借款 | 66,279,086.34 | 2.99 | 50,039,583.34 | 2.33 | 32.45 | (9) |
应付票据 | 0.00 | 1,812,400.00 | 0.08 | -100.00 | (10) | |
应付账款 | 119,279,666.24 | 5.39 | 80,086,960.82 | 3.73 | 48.94 | (11) |
合同负债 | 69,797,963.37 | 3.15 | 151,132,457.78 | 7.03 | -53.82 | (12) |
应交税费 | 2,753,222.18 | 0.12 | 12,912,645.71 | 0.60 | -78.68 | (13) |
其他应付款 | 1,961,581.16 | 0.09 | 1,360,232.03 | 0.06 | 44.21 | (1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3,257.71 | 0.02 | 11,713,478.44 | 0.55 | -96.13 | (15) |
其他流动负债 | 4,324,035.47 | 0.20 | 17,302.15 | 0.00 | 24,891.32 | (16) |
租赁负债 | 881,555.85 | 0.04 | 449,954.96 | 0.02 | 95.92 | (17) |
其他说明
(1)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
(2)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已完成结算所致。
(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部分款项所致。
(6)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新增自制无形资产所致。
(8)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项目开发投入所致。
(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工商银行短期借款5000万元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6000万元
所致。
(10)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11)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销售订单增长,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12)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验收确认收入所致。
(13)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14)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支付给相关人员的款项尚未支付完毕所致。
(15)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借款所致。
(16)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客户材料款增加,导致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税费增加所致。
(17)主要系报告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签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9,723,932.2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44%。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26,098,782.05 | 26,098,782.05 | 银行保函、保证金、未结利息 | 不能随时动用 |
合计 | 26,098,782.05 | 26,098,782.05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5,000,000.00 | 68,000,000.00 | -4.41% |
1.2022年,公司以自有资金对苏州盛山维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投资总额为1,000万元,首次出资50%(500万元),首次出资款已于2022年1月17日实缴。第二次出资50%(500万元),第二期出资款已于2023年8月7日实缴。
2.2023年6月,公司与韩国TreeEL公司共同设立吉林德瑞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70%,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双方尚未完成实缴。
3.2023年6月2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长新材料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已于2023年7月4日实缴。
4.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主体的议案》,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及共青城辰芯投资合伙企业设立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显光芯设立后,收购上海显光芯100%股权,并由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长春显光芯进行增资。长春显光芯收购上海显光芯100%股权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象由上海显光芯变更为长春显光芯,上述过程涉及调整对外投资主体,不涉及新增投资额。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吉林奥来德长新材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 新设 | 60,000,000 | 100% | 自有资金 | 完成实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料科技有限公司 | 制造、销售 | |||||||
合计 | / | / | 60,000,000 | / | / | / | 不适用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023年8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奥来德长新出让135870.00平方米宗地面积,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67935万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67,123,924.96 | -8,198.63 | -3,130,070.32 | 0.00 | 118,000,000.00 | 148,000,000.00 | 0.00 | 33,985,656.01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008,198.63 | -8,198.63 | 113,000,000.00 | 148,000,000.00 | 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115,726.33 | -3,130,070.32 | 5,000,000.00 | 33,985,656.01 | ||||
合计 | 67,123,924.96 | -8,198.63 | -3,130,070.32 | 0.00 | 118,000,000.00 | 148,000,000.00 | 0.00 | 33,985,656.0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苏州盛山维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7月1日 | 股权投资 | 10,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100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否 | 主要投资于创新药、医疗器械、生物科技、数字医疗等领域的早期、成长期及成熟期阶段的企业 | 0 | 0 |
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3月10日 | 股权投资 | 140,000,000.00 | 0 | 56,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4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否 | 主要投资于新型显示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泛半导体、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和医疗大健康。 | 3,091,340.86 | 5,176,348.88 |
合计 | / | / | 150,000,000.00 | 5,000,000.00 | 66,000,000.00 | / | / | / | / | / | / | 3,091,340.86 | 5,176,348.88 |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蒸发源设备生产与销售 | 100 | 13,015.00 | 54,799.04 | 39,565.28 | 21,641.07 | 9,379.61 |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对外贸易 | 100 | 200.00 | 4,794.23 | -31.04 | 9,576.21 | -299.29 |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发光材料生产与销售 | 100 | 57,900.00 | 74,587.05 | 52,039.48 | 3,354.79 | -3,623.87 |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光电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 | 100 | 3,000.00 | 5,922.39 | 3,098.05 | 35.91 | ||
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研究开发 | 100 | 1,421.82 | 523.01 | 518.56 | 53.92 | -352.21 |
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 | 100 | 6,000.00 | 5,997.74 | 5,995.75 | -4.25 | ||
吉林德瑞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 | 70 | 300.00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的升级,作为新一代显示技术的OLED成为市场热点,终端设备的应用场景日益广泛。显示产品向着更大尺寸方向发展,同时中大尺寸器件结构方式也在向叠层器件方面转变。经过多年的发展及投资,目前全球OLED产能主要集中在中国、韩国。随着OLED中大尺寸产品趋势显现,以京东方为首的国内面板厂商积极布局8.6代生产线,进一步完善产线结构。但与此同时,部分关键材料与核心装备仍旧需要依赖进口,产业上下游发展不够协调。
材料方面,终端材料是OLED面板的核心组成部分,在OLED面板成本中占据20%左右的份额,因技术、专利壁垒较高,核心专利主要集中在海外少数厂商,随着专利到期及国内材料厂商的研发进展,国内终端材料厂商凭借着优质的产品性能质量及价格优势,实现了部分材料在下游面板厂商的量产应用。同时,各大面板厂商也不断释放材料国产化替代的需求,国内材料市场空间巨大。
封装材料及PSPI作为OLED材料中的核心材料,高度依赖韩国和日本进口,随着国内材料厂商的研发突破和技术进步,将加快其国产化替代进程。
设备方面,蒸镀工程段的主要关键设备由日本、韩国等公司生产提供,国产替代空间广阔。随着京东方在成都建设全国首条、全球第二条第8.6代AMOLED显示器件生产线,拉开了国内面板厂商对高世代产线的投资序幕,与此相对应蒸镀段的设备价值量有望随之提升。
钙钛矿电池作为第三代高效太阳能电池,在OLED与钙钛矿相结合的技术中,钙钛矿作为发光层的替代材料,可提高显示器件的性能表现,同时,钙钛矿技术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可推动绿色制造和循环利用。未来随着工艺技术的不断改进,生产成本可能会降低,将使这项技术更具竞争力。
随着苹果首款MR头显设备VisionPro发售,将催生新兴显示需求,硅基OLED产业有望进入发展快车道。
公司作为国内OLED材料、设备领域的代表性企业,将牢牢把握产业链发展机遇,坚持创新驱动,加速产品迭代,以保持强劲的增长动能。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脚踏实地、勇于创新”的核心价值观,肩负“振兴民族光电产业”的发展使命,共创“在新型显示行业创造核心价值”的企业愿景,以光电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契机,致力于成为中国光电产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将始终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对标国际为经营理念,海纳百川广纳人才,在新型显示行业深耕细作,实现产业上下游多产品联动发展,努力将
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OLED关键有机发光材料与核心配套设备的制造商。公司现阶段重点发展方向仍将聚焦于OLED关键材料及核心配套设备方面。
在有机发光材料业务领域,公司一方面将对现有主营产品深入开发,实现技术突破,以完善OLED材料体系和提升材料性能为重点,提升公司在有机发光材料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在封装材料及PSPI业务领域,公司将针对产业技术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材料的关键性能,强化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将针对下一代发光材料及关键高分子功能材料做技术布局和技术储备,以适应未来发展方向。在OLED显示设备业务领域,公司将针对产业发展方向及最新需求,以研发新一代产品及新技术为核心,重点进行钙钛矿蒸镀设备、高世代蒸发源、硅基蒸镀机等产品的开发及市场推广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管理层将牢记解决“卡脖子”技术和推进“国产化”替代进程的使命,不断夯实发展优势,锻造核心能力;坚持创新引领,推进产品迭代与增量,立体开拓市场,全力实现公司全年业绩稳步增长的目标。
1.市场开发方面
公司将充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产品结构,继续保持竞争优势。材料方面,公司将在有机发光材料的原有市场基础上力争实现迭代加增量目标,并持续推进封装材料、PSPI材料的市场导入。设备方面,抓好从单一蒸发源业务向生产线改造及钙钛矿等业务的转型,抓好由六代蒸发源向八代蒸发源的升级,为公司打造新的业绩增长动能。
2.研发工作方面
公司将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研发实力,深入研究市场需求,以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为研发策略和目标,针对性的进行研发布局,完成大数据时代的研发思路转变,持续布局高壁垒产品。材料方面,坚持“迭代+增量”和解决产线痛点为开发目标。设备方面,重点抓好蒸发源的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做好高世代蒸发源的技术开发工作。
3.人力资源工作方面
公司坚决贯彻“抓人才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格局全统筹打造奥来德人才高地。一方面将持续引入更多业界顶尖、国际一流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发展团队,为公司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活水。另一方面抓好后备力量的培养,持续完善人才培养和考评机制,不断去发掘内部优秀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人员支持。
4.合规治理方面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三会运作等方面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地法人治理结构,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规范有效。
(一)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占用与担保等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二)股东及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同时,通过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方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及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员结构科学合理。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根据相关议事规则认真履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时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确保公司的合规治理。
(四)监事及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1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监事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核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所有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并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5-12 | http://www.sse.com.cn | 2023-05-13 | 具体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1-21 | http://www.sse.com.cn | 2023-11-22 | 具体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轩景泉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9 | 2005.06 | 2024.03 | 22,363,320 | 34,774,768 | +12,411,448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定向增发股份 | 320.18 | 否 |
詹桂华 | 财务负责人 | 女 | 55 | 2005.08 | 2024.03 | 647,560 | 737,177 | +89,617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109.83 | 否 |
董事 | 2008.11 | ||||||||||
副总经理 | 2013.02 | ||||||||||
王艳丽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48 | 2013.02 | 2024.03 | 543,760 | 717,864 | +174,104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118.41 | 否 |
马晓宇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18.04 | 2024.03 | 22,400 | 23,520 | +1,12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110.93 | 否 |
李明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21.03 | 2024.03 | 5,607 | 7,850 | +2,243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54.34 | 否 |
汪康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23.11 | 2024.03 | 0 | 0 | 0 | - | 57.25 | 否 |
赵毅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9.11 | 2024.03 | 0 | 0 | 0 | - | 10 | 否 |
李斌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19.11 | 2024.03 | 0 | 0 | 0 | - | 10 | 否 |
冯晓东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19.11 | 2024.03 | 0 | 0 | 0 | - | 10 | 否 |
王辉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18.04 | 2024.03 | 22,400 | 31,360 | +8,96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07.93 | 否 |
曲志恒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18.04 | 2024.03 | 23,800 | 30,870 | +7,070 | 资本公积金 | 108.73 | 否 |
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
文炯敦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1.03 | 2024.03 | 8,400 | 11,760 | +3,36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332.51 | 否 |
赵贺 | 职工代表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0 | 2018.04 | 2024.03 | 19,950 | 27,930 | +7,98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53.90 | 否 |
监事会主席 | 2021.03 | ||||||||||
刘成凯 | 监事 | 男 | 39 | 2017.05 | 2024.03 | 52,500 | 55,125 | +2,625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67.17 | 否 |
王金鑫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0 | 2018.04 | 2024.03 | 0 | 0 | 0 | - | 55.18 | 否 |
张鹏 | 监事 | 男 | 48 | 2018.04 | 2024.03 | 0 | 0 | 0 | - | 53.69 | 否 |
李贺 | 监事 | 女 | 37 | 2021.03 | 2024.03 | 0 | 0 | 0 | - | 46.40 | 否 |
彭勃 | 上海升翕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6 | 2017.08 | - | 0 | 0 | 0 | - | 79.28 | 否 |
林文晶 | 奥来德(上海)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19.02 | - | 77,476 | 108,466 | +30,99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53.38 | 否 |
钱海涛 | 上海升翕质检部兼外协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2 | 2017.08 | - | 0 | 0 | 0 | - | 44.00 | 否 |
1.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截至报告期末,长春巨海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196万股,轩景泉作为长春巨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比例为62.04%;马晓宇持股比例为3.38%;詹桂华持股比例为3.38%;王艳丽持股比例为3.38%;李明持股比例为0.78%;汪康持股比例为0.78%;王辉持股比例为3.38%;曲志恒持股比例为3.38%;赵贺持股比例为0.78%;刘成凯持股比例为1.69%;王金鑫持股比例为1.69%;张鹏持股比例为1.69%;李贺持股比例为0.78%;彭勃持股比例为1.69%。
2.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3月29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轩景泉 | 1990年5月至1992年5月任内蒙古工学院锻压研究室教师,1992年5月至1998年7月任长春三友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7月至1999年1月任长春长江路电脑科技商品经营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处处长,1999年1月至2007年2月任长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23年9月历任吉林中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董事长,2005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奥来德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奥来德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子公司上海升翕执行董事、珂力恩特董事长、奥来德(上海)执行董事、奥来德(长春)执行董事。 |
詹桂华 | 1990年7月至1991年10月任农安县财政局科员,1991年11月至1999年8月任长春华联商厦会计,1999年9月至2005年8月任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5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奥来德有限财务负责人,2008年11月至今任奥来德董事、财务负责人,2013年2月至今任奥来德副总经理。目前兼任子公司珂力恩特监事、奥来德(上海)监事、奥来德(长春)监事。 |
王艳丽 | 1999年7月至2005年5月任长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文员,2005年5月至2008年5月任长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主任,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任奥来德有限总经办主任,2008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奥来德总经办主任,2008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奥来德监事,2013年2月至今任奥来德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庆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目前兼任子公司上海升翕监事、珂力恩特董事。 |
马晓宇 | 2008年3月至2018年3月历任奥来德研发工程师、市场专员、专利中心主任、项目办经理,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奥来德监事,2018年4月至今任奥来德董事、副总经理。 |
李明 | 2010年8月至10月任职于山东鲁南制药厂,2010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奥来德生产部职员,2013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奥来德生产部副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奥来德生产部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奥来德董事。 |
汪康 | 2011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研究分院研发工程师,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奥来德研发部研发组长,2017年1月至今任奥来德研发部研发副经理、研发部经理、研发部副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奥来德董事。 |
赵毅 | 1994年至今历任吉林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年11月至今任奥来德独立董事。 |
李斌 | 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任白求恩医科大学助教,1991年7月至1994年8月任吉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工程师,1994年9月至2003年8月攻读博士、在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3年8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9年11月至今任奥来德独立董事。 |
冯晓东 | 1995年7月至2003年9月任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标准部科员、副科长,助理会计师、会计师;2003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监管部副主任、主任、会计师;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高级会计师,2018年1月至今任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2019年11月至今任奥来德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辉 | 2008年4月至今历任奥来德生产研发工程师、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奥来德监事,2018年4月至2019 |
年10月任奥来德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奥来德副总经理。目前兼任子公司奥来德(长春)总经理。 | |
曲志恒 | 2001年8月至2008年4月任长信华天科技公司出纳,2008年4月至2010年6月任长信华天科技公司办公室主任、出纳,2010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吉林中路办公室主任,2010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奥来德办公室职员,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任奥来德综合部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任奥来德监事会主席,2013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奥来德行政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任奥来德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奥来德副总经理。 |
文炯敦 | 2003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NessDisplayCo.Ltd(韩国/新加坡)助理经理,2006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DONGJINSEMICHEMCO.LTD.(韩国)助理经理,2009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ANWELLPrecisionTechnology(HK)Ltd.(中国香港/东莞)高级经理,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任EYEDISCo.,Ltd研究所长,2016年9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升翕总监、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奥来德副总经理。 |
赵贺 | 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任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有机合成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助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奥来德质检部工程师,2016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奥来德质检部副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奥来德质检部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奥来德监事,2021年3月至今任奥来德监事会主席。 |
刘成凯 | 2010年7月至今历任奥来德生产升华工程师、销售工程师、销售副经理、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2017年5月至今任奥来德监事。目前兼任子公司珂力恩特总经理。 |
王金鑫 | 2007年7月至2017年在奥来德(奥来德有限)市场部、财务部、采购部任职,自2018年开始担任奥来德采购部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奥来德监事。 |
张鹏 | 2005年3月至2011年1月任日立软件系统工程师,2011年3月至2012年10月任上海才望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销售经理,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天津凯迪迪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课长,2013年6月至今任奥来德日本事业部部长,2018年4月至今任奥来德监事。目前兼任子公司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社长。 |
李贺 | 2012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奥来德生产部职员,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奥来德项目办职员,2016年11月至今历任奥来德项目办副主任、项目办(长春)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奥来德监事。 |
彭勃 | 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任奥来德生产部门量产组长,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奥来德办公室部门副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升翕副总经理。 |
林文晶 | 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及技术整合部门工程师职务,2014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珂力恩特项目部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上海升翕项目部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子公司奥来德(上海)副总经理。 |
钱海涛 | 1985年7月至1994年8月任长春发电设备总厂工艺科工艺员、设计科主设计师,1994年8月至1999年2月任吉林省电力机械总公司电站设备处处长,1999年2月至2017年7月任吉林省华能电站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升翕质检部兼外协部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轩景泉 | 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11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轩景泉 | 吉林中路 | 董事长 | 2005-11 | 2023-09 |
王艳丽 | 上海庆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1 | 至今 |
曲志恒 | 吉林广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1-03 | 至今 |
赵毅 | 吉林大学 | 教授 | 2006-07 | 至今 |
李斌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博士生导师 | 2003-12 | 至今 |
冯晓东 |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副秘书长 | 2018-01 | 至今 |
冯晓东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08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以上任职情况不含在公司及子公司的任职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对《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委员对《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等,制定薪酬方案。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岗位情况领取相应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数额的董事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数 |
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626.44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81.19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汪康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2月2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3月24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1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4.《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 |
明(二次修订稿)的议案》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1.《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13.《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5.《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1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7.《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2年度超额业绩奖励基金分配及发放方案>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7月2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7月3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14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9月1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1月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2月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对外投资主体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轩景泉 | 否 | 15 | 15 | 2 | 0 | 0 | 否 | 2 |
詹桂华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2 |
王艳丽 | 否 | 15 | 15 | 10 | 0 | 0 | 否 | 2 |
马晓宇 | 否 | 15 | 15 | 3 | 0 | 0 | 否 | 2 |
李明 | 否 | 15 | 15 | 3 | 0 | 0 | 否 | 2 |
汪康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赵毅 | 是 | 15 | 15 | 3 | 0 | 0 | 否 | 2 |
李斌 | 是 | 15 | 15 | 2 | 0 | 0 | 否 | 2 |
冯晓东 | 是 | 15 | 15 | 2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5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冯晓东(召集人)、李斌、李明 |
提名委员会 | 李斌(召集人)、赵毅、轩景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毅(召集人)、冯晓东、王艳丽 |
战略委员会 | 轩景泉(召集人)、李斌、马晓宇 |
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艳丽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李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07 | 审议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2023-04-20 | 审议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2023-08-18 | 审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2023-10-23 | 审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三)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07 | 审议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 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案》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3-08-11 | 审议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07 | 审议1.《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4.《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除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外,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2023-05-15 | 审议1.《关于<2022年度超额业绩奖励基金分配及发放方案>的议案》 | 除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外,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2023-07-14 | 审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五)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0-30 | 审议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3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1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5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21 |
销售人员 | 27 |
技术人员 | 110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80 |
合计 | 45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0 |
硕士 | 90 |
本科 | 238 |
专科 | 86 |
高中及以下 | 29 |
合计 | 453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地区、行业平均薪酬水平,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的薪酬考核评价体系,向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用工效率,激发组织活力。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企业文化及人才发展需要,制定针对性强、专业度高的培训计划,促进员工专业业务能力的提升,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77,512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28.89万元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公司的分红政策。
《公司章程》中详细规定了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现有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未涉及现金分红政策相关内容。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18,941,840.8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2,266,035.08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97.2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18,941,840.8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97.28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1,888,852 | 1.27 | 25 | 5.52 | 10.77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90,144 | 1.41 | 92 | 20.31 | 11.28 |
1.标的股票数量占比为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四舍五入所得。
2.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占报告期末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四舍五入所得。
3.鉴于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标的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下同。
4.股权激励相关信息均以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议案和最新披露的公告为准。下同。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511,081 | 0 | 0 | 0 | 10.77 | 748,642 | 377,77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698,144 | 392,000 | 0 | 0 | 11.28 | 1,573,155 | 0 |
注:1.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为方案实施至报告期初未归属、未作废数量。
2.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为方案实施至报告期末未归属、未作废数量。
3.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为方案实施至报告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4.持股数已做舍尾处理,下同。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达到 | -6,023,461.55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达到 | 2,915,994.15 |
合计 | / | -3,107,467.40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及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
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 具体详见2023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汪康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43,198 | 6,860 | 10.77/11.28 | 0 | 0 | 34,339 | 47.34元/股 |
文炯敦 | 副总经理 | 150,920 | 31,360 | 10.77/11.28 | 0 | 0 | 124,460 | 47.34元/股 |
彭勃 | 核心技术人员 | 139,865 | 72,774 | 10.77/11.28 | 0 | 0 | 162,306 | 47.34元/股 |
合计 | / | 333,983 | 110,994 | / | 0 | 0 | 321,105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工作完成情况作出较为准确的综合评价,同时通过权责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子公司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控制体系,通过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审计等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约束。报告期内,各子公司与总部保持良好的协同关系,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规范、有序。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ESG工作,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深入贯彻落实ESG理念,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保护方面:公司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部门高效利用资源、能源,最大限度减少三废排放,降低污染影响,多措并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通过宣贯节能环保理念,在全公司营造了良好的绿色环保发展氛围。
(二)社会责任方面:公司注重员工权益,严格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通过工会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关注员工的合理诉求,不断提升员工的归属感、获得感、满足感。同时,公司注重股东、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合规治理、诚信经营,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的社会价值。
(三)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权责分明,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为公司的有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在日常工作中,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及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积极履行上市公司责任。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49.58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适用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消耗的资源能源主要是水、电能等,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的能源资源消耗主要包括电能、水等。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工艺流程,践行绿色办公理念,全面提升员工环保意识,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遵守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处理。
材料:
(1)废水处理:
所排放的废水为纯水制造废水、清洗废水、研发工艺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纯水制造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上海市金山区排海公司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研发工艺废水、清洗废水经收集贮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废气处理:
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甲苯、氨、萘胺等组成),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70%)处理后,经由沿厂房楼体设置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研发过程中受工艺条件限制,对灰尘数量要求较高,故需采用密封结构设置研发厂房,并设置负压系统,因此无组织形式散失的污染物极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处理:
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风机等气动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将噪声较大的水泵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通过以上措施的实
施,厂界外1m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
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废试剂瓶、废硅胶、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废有机溶剂、废试剂瓶、废硅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要求短暂贮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经分类处理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设备:
(1)废气防治方案:生产期间无废气排放。
(2)废水防治方案: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经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固体废弃物防治方案: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制作的多余不锈钢、合金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制作产生的固废均有专业单位回收,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防治方案: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会发出噪声,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工艺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低噪音设备,对一些高噪音源设备安装消音、减震装置;车间采用双层隔音门窗,同时采取多种处理方式联合降噪,治理之后的厂界噪音均符合标准,不会产生扰民噪声。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3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企业清洁生产,减少碳排放。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OLED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持续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从技术、行业生态、产品创新等多方位多层次大力支持OLED行业的发展。公司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已成为国内少数可以自主生产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的公司,是行业内技术先进的OLED有机材料制造商。在蒸发源设备方面,国内面板厂商已进行招标采购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来自于奥来德、韩国YAS、日本爱发科、韩国SNU,公司是唯一的国内企业。公司在该领域打破了国外垄断,成功实现了自主研发、产业化和进口替代,为OLED行业的发展贡献了奥来德力量。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13 | 1.2023年3月公司向上海市金山区高新区红十字会捐款3万元。2.2023年9月公司向吉林省农安县慈善总会捐款10万元,用于农安县文体事业支出。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50 | 2023年4月公司向吉林省公益慈善总会捐赠50万元,用于和龙市崇善镇古城村“吉善·同心圆之家”(一家亲食堂)项目建设及村企合作产业项目建设。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举办股东大会,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表决权;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现金分红,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诚信履约,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形。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带薪年假、产假、陪产假等规定,尊重并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地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为了保证公司的人员储备,公司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不断强化激励机制,促进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27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5.96 |
员工持股数量(股) | 1,960,00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32 |
1.上述员工持股数量为通过IPO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长春巨海)所持有的股份情况。
2.上述员工持股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为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四舍五入所得。
3.上述员工持股不包含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份。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公司坚持以德为本,与供应商、客户建立并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供应商方面,公司践行“阳光采购”理念,通过不断完善采购制度、流程及科学的供应商管理评价体系,与供应商共赢发展。客户方面,公司坚持围绕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完善地服务,做到全流程闭环,充分保护客户权益。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质量管控工作,在质量管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公司吸取海外优秀企业的先进品质管理理念,内部设立了质量检测部门,从供应商、原材料、半成品到产成品,实现质量检测全流程覆盖,以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过质量纠纷问题,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满意度较高。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共有党员30余名,在党支部书记轩景泉的带领下,党支部积极开展“深刻领会党的革命精神-锦州游学”、“赴延安开展革命旧址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营造了党建文化引领企业文化的浓厚气氛。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4 | 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17日、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具体详见公司官网http://www.jl-oled.com/投资者关系专栏。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电话、现场调研、E互动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知情权。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所披露的信息力求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切实维护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不适用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了专利预警分析系统,确保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科学性和部署的有效性。此外,公司不断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自我防御能力和对外权利维护能力,对内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员工在科研开发中的重点职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法律意识。对外积极研究国内、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竞争形势,保证专利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公司从设备、运行、信息资产和人员方面逐一进行落实,建立了完善地信息安全保护制度。通过加密处理、后台监测等方式,有效防止文件泄密。此外,每年对新入职员工等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安全意识,降低公司机密信息泄露风险。
(五)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及轩景泉控制的企业长春巨海 | 详见备注一 | 2020-03-26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轩景泉、马晓宇、詹桂华、王艳丽、张鹏(原董事)、王辉、曲志恒 | 详见备注二 | 2020-03-26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李洪珍、于丰恺 | 详见备注三 | 2020-03-26 | 是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股监事、赵贺、王金鑫、张鹏(监事)、刘 | 详见备注四 | 2020-03-26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成凯 | 的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核心技术人员轩景泉、马晓宇、王辉、赵贺、彭勃、李明、汪康、林文晶 | 详见备注五 | 2020-03-26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离职后六个月内;锁定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轩诣雄、何鹏 | 详见备注六 | 2020-03-26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及轩景泉控制的企业长春巨海 | 详见备注七 | 2020-03-26 | 是 | 锁定期届满后;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发行前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南海、杭州南海,绿河晨晟、绿河睿能、国芳集团、宁波燕园,大阳日酸 | 详见备注八 | 2020-03-26 | 是 | 锁定期满后;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奥来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九 | 2020-03-26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奥来德 | 详见备注十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十一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十二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十三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十四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十五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奥来德 | 详见备注十六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十七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十八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奥来德 | 详见备注十九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及轩景泉控制的企业长春巨海 | 详见备注二十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二十一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前其他持股 | 详见备注二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南海、杭州南海,绿河晨晟、绿河睿能、国芳集团、宁波燕园,大阳日酸 | 十二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轩景泉、轩菱忆、李汲璇 | 详见备注二十三 | 2020-03-2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企业股东,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二十四 | 2020-03-26 | 是 | 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轩景泉、轩菱忆 | 详见备注二十五 | 2022-11-01 | 是 |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二十六 | 2022-11-01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二十七 | 2022-11-01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
备注一: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②若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③本人在持有发行人5%股份及以上期间及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企业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轩景泉控制的企业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本企业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④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⑤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二: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③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④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
⑤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期间,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⑥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⑦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三:所持股份锁定期、股份转让及减持将严格按照公司王艳丽、詹桂华的承诺执行。
备注四: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③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④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监事期间,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⑤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⑥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五: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②前述锁定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前述每年转让比例累计使用。
③如本人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④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⑤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⑥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六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减持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③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④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七:①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②本人/本企业对发行人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一定期间内将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
③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本企业计划减持,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具体方式如下:
A.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B.减持价格: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若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C.减持期限: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届时证券市场情况、本人/本企业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减持计划,择机进行减持;
D.减持比例: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的25%。(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④若本人与长春巨海在发行人上市后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实施减持计划;
⑤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备注八:①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②本企业对发行人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一定期间内将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
③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企业计划减持,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具体方式如下:
A.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B.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
C.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届时证券市场情况、本企业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减持计划,择机进行减持;
D.减持比例: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所减持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全部股份。
④若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实施减持计划;
⑤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备注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2)停止条件
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回购金额累计已达到下述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3、继续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公司某一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以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公司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影响及作用,经各方协商确定后及时通知实施股价稳定预案的主体并及时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不满足启动条件,则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1)公司回购股票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发行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⑤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B.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C.公司连续12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D.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⑥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终止条件”未成就或“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公司控股股东进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触发要约收购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控股股东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10%。
B.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若公司控股股东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终止条件”未成就或“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控股股东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其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30%,则控股股东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单一会计年度各自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税后薪酬的30%。
3、约束措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
(2)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有权将应付控股股东与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对应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控股股东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对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有权扣留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履行上述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备注十:(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十一:(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十二:(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十三:(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发行人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十四:(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9)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十五:(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或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十六:(1)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十七:(1)本人承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依法督促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股份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十八:(1)本人承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十九:(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影响;②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备注二十:(1)如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企业承诺依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二十一:(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将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上述约束措施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备注二十二:(1)如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依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承担法律责任。备注二十三: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出具日始,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通过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备注二十四:1、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发行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如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发行人上市以后,承诺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并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尽快采取适当措施消除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设定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4、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承诺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以使发行人恢复到未遭受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6、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二十五:认购人此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所取得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发行人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备注二十六: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备注二十七: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997,868.09 | 59,009,490.68 | 11,622.59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9,347.84 | 230,317.31 | 100,969.47 |
股东权益: | |||
盈余公积 | 25,867,034.41 | 25,856,937.46 | -10,096.95 |
未分配利润 | 275,227,530.23 | 275,148,280.30 | -79,249.93 |
利润: | |||
所得税费用 | 3,706,905.36 | 3,688,202.82 | -18,702.54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757,089.36 | 25,757,089.36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8,118.05 | 229,087.52 | 100,969.47 |
股东权益: | |||
盈余公积 | 25,867,034.41 | 25,856,937.46 | -10,096.95 |
未分配利润 | 40,087,917.71 | 39,997,045.19 | -90,872.52 |
利润: | |||
所得税费用 | -6,899,802.42 | -6,896,880.35 | 2,922.07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楠、王博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00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 |
保荐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000 |
1.申万宏源原定持续督导期间为自上市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发行需要,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由广发证券承接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20年1月14日 | 2020年1月14日 | 2026年1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20年1月14日 | 2020年1月14日 | 2026年1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20年1月14日,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用于年产10000公斤AMOLED发光材料以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合同编码为31069127019002。该笔长期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利率为浮动利率,即LPR利率减45个基点,每12个月调整一次,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72个月,即从2020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首次借款日为2020年4月8日,借款人民币9,847,608.17元;2020年5月13日,借款人民币10,290,298.14元;2020年8月19日,借款人民币1,000,000.00元。借款期间该笔借款由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作为担保,该抵押合同的编号为31069127019002,抵押物为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区土地,处所:金山区亭林镇6街坊95/2丘,权属证书:(沪(2019)金字不动产权第009608号);同时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轩景泉和李汲璇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编号分别为31069127019002-1/2/3的保证合同,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10,822,906.31元(不含利息),根据还款计划一年内到期,将其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金额已还款完毕,长期借款余额为0,且抵押物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区土地已办理完毕相关解除抵押手续。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00,000.00 | 30,000,00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148,000,000.00 | 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3.10 | 未终止 | 自有资金 | 银行 | 是 | 固定 | 3.30% | 717,750.00 | 30,000,000.00 | 0.00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1,144,042,394.00 | 382,938,400.37 | 1,060,238,400.37 | 1,073,300,000.00 | 1,073,300,000.00 | 1,042,305,584.28 | 97.11 | 198,233,538.82 | 18.47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7日 | 91,456,033.53 | 0 | 88,987,600.33 | 88,987,600.33 | 88,987,600.33 | 89,087,405.47 | 100.11 | 89,087,405.47 | 100.11 | -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否 | 459,000,000.00 | 459,000,000.00 | 22,619,746.68 | 471,097,791.27 | 102.64 | 2023年9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 |
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否 | 147,150,000.00 | 147,150,000.00 | 27,863,123.18 | 155,546,349.53 | 105.71 | 2023年9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 |
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否 | 71,150,000.00 | 71,150,000.00 | 27,137,753.66 | 62,048,528.18 | 87.21 | 2024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 | 补流还贷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342,000,000.00 | 342,000,000.00 | 114,000,000.00 | 342,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设立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超募)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5,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超募)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4,316,575.46 | 4,316,575.46 | 14.88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超募)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296,339.84 | 2,296,339.84 | 11.48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7日 | 否 | 88,987,600.33 | 88,987,600.33 | 89,087,405.47 | 89,087,405.47 | 100.11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2年4月1日 | 50,000.00 | 2022年4月1日 | 2023年3月31日 | 0 | 否 |
2023年3月24日 | 22,000.00 | 2023年3月24日 | 2024年3月23日 | 1,200.00 | 否 |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超募资金来源 | 超募资金金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8,293.84 | 35,361.29 | 92.34 |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34,200.00 | 34,200.00 | 100.00 | |
设立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其他 | 500.00 | 500.00 | 100.00 | |
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 | 其他 | 2,900.00 | 431.66 | 14.88 | |
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 | 其他 | 2,000.00 | 229.63 | 11.48 |
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0年9月30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万元超募资金在日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由该公司投资建设研发平台,实施“OLED印刷型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2年5月17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一: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项目二: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
件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3年11月21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769,622 | 34.84 | +4,951,599 | +14,307,848 | -1,155,086 | +18,104,361 | 53,873,983 | 36.2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400,000 | 1.36 | +560,000 | +560,000 | 1,960,000 | 1.3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4,369,622 | 33.48 | +4,951,599 | +13,747,848 | -1,155,086 | +17,544,361 | 51,913,983 | 34.9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6,891,594 | 65.16 | +26,756,638 | +1,155,086 | +27,911,724 | 94,803,318 | 63.7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6,891,594 | 65.16 | +26,756,638 | +1,155,086 | +27,911,724 | 94,803,318 | 63.7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2,661,216 | 100 | +4,951,599 | +41,064,486 | 0 | +46,016,085 | 148,677,301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41,064,486股,具体详见2023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2023年8月25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4,951,59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详见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3.2023年9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1,155,086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2023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总股本由102,661,216股增加至148,677,301股,上述变动使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变动,如按照变动前股本102,661,216股计算,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1.19元/股,17.31元/股;如按照变动后股本148,677,301股计算,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84元/股,11.95元/股。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轩景泉 | 22,296,120 | 0 | 12,384,568 | 34,680,688 | 首发限售股、定向增发股份 | 2024年3月3日/2026年8月25日 |
轩菱忆 | 9,942,800 | 0 | 5,462,599 | 15,405,399 | 首发限售股、定向增发股份 | 2024年3月3日/2026年8月25日 |
李汲璇 | 1,305,640 | 0 | 522,256 | 1,827,896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3月3日 |
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00,000 | 0 | 560,000 | 1,96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3月3日 |
轩诣雄 | 755,062 | 1,057,086 | 302,024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3年9月3日 |
何鹏 | 70,000 | 98,000 | 28,00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3年9月3日 |
合计 | 35,769,622 | 1,155,086 | 19,259,447 | 53,873,98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3年8月7日 | 18.47元/股 | 4,951,599 | 2023年8月25日 | 4,951,599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8号)(注册生效日为2023年7月20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4,951,599股的股份登记手续。
3.2023年8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1,064,486股,并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1,599股,公司总股本由102,661,216股增加至148,677,301股。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214,839.12万元,负债总额为47,859.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28%;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221,312.05万元,负债总额43,58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69%。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3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4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轩景泉 | 12,411,448 | 34,774,768 | 23.39 | 34,680,68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轩菱忆 | 5,472,279 | 15,439,278 | 10.38 | 15,405,39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2组合 | 2,047,552 | 7,166,432 | 4.82 | 0 | 无 | 0 | 其他 |
大阳日酸(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781,164 | 6,234,074 | 4.1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32,670 | 4,132,670 | 2.78 | 0 | 无 | 0 | 其他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72,014 | 2,572,014 | 1.73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10,199 | 2,232,311 | 1.50 | 0 | 无 | 0 | 其他 |
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0,000 | 1,960,000 | 1.32 | 1,960,00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 | 1,155,710 | 1,918,267 | 1.29 | 0 | 无 | 0 | 其他 |
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李汲璇 | 522,256 | 1,827,896 | 1.23 | 1,827,89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2组合 | 7,166,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7,166,432 | ||||||
大阳日酸(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6,234,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6,234,07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32,67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2,67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72,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2,01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32,3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2,31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18,2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8,26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科创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805,4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5,49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02,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2,588 | ||||||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1,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1,602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93,3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3,32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轩景泉、轩菱忆为父女关系;轩景泉、李汲璇为夫妻关系;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轩景泉控制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 | 退出 | - | - | - | - |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退出 | - | - | - | - |
张少权 | 退出 | 0 | 0 | 500,000 | 0.3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 | - | - | - |
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 | - | -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 | -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4,132,670 | 2.7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2,572,014 | 1.7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918,267 | 1.2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科创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新增 | 0 | 0 | 1,805,494 | 1.2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802,588 | 1.2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693,324 | 1.14 |
注:根据报告期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公司未查询到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宁
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轩景泉 | 34,680,688 | 其中31,214,568股为2024-03-033,466,120股为2026-08-25 | - | 上市日起42个月/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
2 | 轩菱忆 | 15,405,399 | 其中13,919,920股为2024-03-031,485,479股为2026-08-25 | - | 上市日起42个月/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
3 | 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60,000 | 2024-03-03 | - | 上市日起42个月 |
4 | 李汲璇 | 1,827,896 | 2024-03-03 | - | 上市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轩景泉、轩菱忆为父女关系;轩景泉、李汲璇为夫妻关系;长春巨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轩景泉控制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轩景泉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奥来德董事长、总经理 |
姓名 | 轩菱忆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奥来德战略发展部总监、全资子公司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姓名 | 李汲璇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轩景泉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奥来德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 |
姓名 | 轩菱忆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奥来德战略发展部总监、全资子公司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 |
姓名 | 李汲璇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如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二十六)与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三十五)”所述,贵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51,727.88万元,主要分为有机发光材料收入和
蒸发源设备收入。1.材料收入:材料收入分为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内销收入确认存在三类收入确认方式,第一类是根据合同或订单的要求,货物邮寄交付给购货方或者购货方指定的收货人,购货方或购货方指定的收货人收到货签收后确认收入;第二类是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址,经客户验收并获得对方的验收单据后确认收入;第三类是寄售模式,在月末收到对方领用结算对账单确认无误后,根据月末结算对账单确认收入;对于外销收入贵公司采取FOB方式作为贸易结算条款,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货品报关获得报关单后确认收入。2.设备收入,贵公司根据要求将货物发运至指定地址,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根据要求安装、调试直至运行稳定后以取得最终验收报告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备件部分,将货物发运至交货地址,购货方或购货方指定的收货人收到货签收后确认收入。由于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贵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多样化,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恰当对经营成果影响重大,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和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结合同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对主要客户函证应收款项余额及销售交易额,并检查与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发票、出库单、物流单及验收单等文件,评估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入确认依据相关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三)与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七)”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24,970.45万元,占总资产11.28%,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078.45万元。由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故将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估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是否适当,前后期是否一致;
(3)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4)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管理层采用的预计售价及估计的成本费用等进行评估;
(5)取得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其他资料,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四、其他信息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楠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77,215,879.53 | 632,336,021.3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5,008,198.6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11,534,436.72 | 146,505,361.6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0,774,153.20 | |
预付款项 | 七、8 | 9,268,630.97 | 15,302,704.0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819,464.09 | 4,773,316.0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38,920,007.08 | 224,962,085.1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3,992,021.82 | 15,478,680.57 |
流动资产合计 | 964,524,593.41 | 1,074,366,367.4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70,917,677.57 | 62,861,484.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3,985,656.01 | 32,115,726.3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96,318,624.88 | 699,683,417.18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4,651,475.45 | 81,089,658.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007,194.75 | 1,924,944.17 |
无形资产 | 七、26 | 157,543,266.55 | 84,314,225.93 |
开发支出 | 13,721,736.03 | 10,515,505.93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858,650.93 | 8,926,218.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66,999,030.98 | 59,009,490.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5,592,551.68 | 33,584,130.2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48,595,864.83 | 1,074,024,801.64 | |
资产总计 | 2,213,120,458.24 | 2,148,391,169.1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6,279,086.34 | 50,039,583.3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812,400.0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9,279,666.24 | 80,086,960.8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9,797,963.37 | 151,132,457.7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904,271.85 | 13,461,791.65 |
应交税费 | 七、40 | 2,753,222.18 | 12,912,645.7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961,581.16 | 1,360,232.0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53,257.71 | 11,713,478.4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324,035.47 | 17,302.15 |
流动负债合计 | 276,753,084.32 | 322,536,851.9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881,555.85 | 449,954.9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58,065,140.81 | 155,380,138.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64,466.15 | 230,317.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9,111,162.81 | 156,060,410.68 | |
负债合计 | 435,864,247.13 | 478,597,262.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48,677,301.00 | 102,661,21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1,311,127,199.14 | 1,266,287,334.5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158,325.87 | -159,861.7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3,132,326.50 | 25,856,937.4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77,477,710.34 | 275,148,280.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77,256,211.11 | 1,669,793,906.5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77,256,211.11 | 1,669,793,906.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13,120,458.24 | 2,148,391,169.11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4,590,234.52 | 232,695,856.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77,805,431.86 | 117,006,389.18 |
应收款项融资 | 9,606,903.20 | ||
预付款项 | 7,468,168.63 | 7,835,859.9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22,427,687.84 | 38,330,057.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64,185,381.33 | 130,369,254.1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784,143.98 | 3,116,813.07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2,867,951.36 | 529,354,230.4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894,761,300.21 | 799,272,797.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985,656.01 | 32,115,726.3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205,315,897.59 | 190,336,333.61 | |
在建工程 | 5,326,679.9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55,914.93 | 673,129.80 | |
无形资产 | 37,700,539.17 | 18,669,604.99 | |
开发支出 | 13,721,736.03 | 10,515,505.93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858,650.93 | 8,545,052.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271,956.82 | 25,757,089.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819,246.94 | 17,436,029.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32,317,578.58 | 1,103,321,268.94 | |
资产总计 | 1,895,185,529.94 | 1,632,675,499.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040,000.00 | 50,039,583.3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4,968,159.00 | 47,091,263.1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261,811.37 | 183,322.7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48,868.12 | 2,840,874.22 | |
应交税费 | 261,895.63 | 291,316.88 | |
其他应付款 | 25,901,004.98 | 23,368,867.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24,035.47 | 17,302.15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0,805,774.57 | 123,832,529.5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81,555.8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0,613,060.22 | 74,313,506.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6,699.53 | 229,087.5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1,791,315.60 | 74,542,594.32 | |
负债合计 | 302,597,090.17 | 198,375,123.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8,677,301.00 | 102,661,21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11,127,199.14 | 1,266,287,334.5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162,717.39 | -502,157.6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3,132,326.50 | 25,856,937.46 | |
未分配利润 | 92,814,330.52 | 39,997,045.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92,588,439.77 | 1,434,300,375.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95,185,529.94 | 1,632,675,499.38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17,278,787.20 | 458,849,501.1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17,278,787.20 | 458,849,501.1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35,298,975.83 | 365,749,041.8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5,208,602.10 | 208,327,171.4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013,988.92 | 2,931,668.90 |
销售费用 | 七、63 | 16,041,186.44 | 12,967,355.64 |
管理费用 | 七、64 | 94,979,794.81 | 72,491,195.04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1,767,402.80 | 89,670,505.85 |
财务费用 | 七、66 | -9,711,999.24 | -20,638,855.05 |
其中:利息费用 | 1,216,527.65 | 320,070.66 | |
利息收入 | 12,108,894.84 | 22,413,202.5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3,171,091.97 | 31,482,426.2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042,414.59 | 2,530,107.9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868,428.17 | -138,515.5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679,725.22 | 1,655,006.8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247,076.72 | -4,391,146.1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208,676.91 | -7,959,950.5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465,003.39 | 11,372.7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2,882,292.91 | 116,428,276.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8,145.43 | 27,728.8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49,400.66 | 377,748.6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2,251,037.68 | 116,078,256.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4,997.40 | 3,688,202.8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2,266,035.08 | 112,390,053.8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2,266,035.08 | 112,390,053.8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2,266,035.08 | 113,042,832.6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2,778.8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98,464.12 | 982,883.4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98,464.12 | 982,883.4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60,559.77 | 571,439.6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660,559.77 | 571,439.6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7,904.35 | 411,443.7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37,904.35 | 411,443.7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9,267,570.96 | 113,372,937.2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9,267,570.96 | 114,025,716.14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2,778.8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7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7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96,500,602.49 | 212,878,235.95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49,864,324.57 | 134,986,793.19 |
税金及附加 | 1,646,841.70 | 1,270,236.14 | |
销售费用 | 7,521,222.75 | 6,707,616.32 | |
管理费用 | 38,930,197.81 | 35,084,696.70 | |
研发费用 | 44,309,200.64 | 50,403,757.22 | |
财务费用 | -2,655,931.01 | -9,794,308.9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40,269.95 | 248,426.88 | |
利息收入 | 4,232,719.49 | 10,505,737.74 | |
加:其他收益 | 17,344,139.21 | 10,616,318.0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08,282,189.77 | 104,712,849.9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31,696.83 | -138,515.5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2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65,543.18 | -586,733.9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048,036.72 | -7,959,950.5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64,686.4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8,362,181.53 | 101,140,128.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061.69 | 8,2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601,097.75 | 187,621.7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7,776,145.47 | 100,960,707.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5,022,255.10 | -6,896,880.3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2,753,890.37 | 107,857,587.4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2,753,890.37 | 107,857,587.4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660,559.77 | 571,439.68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60,559.77 | 571,439.6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660,559.77 | 571,439.6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0,093,330.60 | 108,429,027.0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9,463,836.52 | 389,963,308.2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267,877.85 | 26,295,644.4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5,837,041.36 | 75,357,968.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0,568,755.73 | 491,616,921.5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5,378,934.36 | 254,527,402.4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3,656,796.20 | 112,564,303.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939,621.88 | 54,886,044.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8,004,319.47 | 49,254,108.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5,979,671.91 | 471,231,859.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89,083.82 | 20,385,061.9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148,000,000.00 | 469,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61,910.27 | 4,542,224.2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5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7,811,910.27 | 473,542,224.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5,561,083.18 | 191,247,210.1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 | 125,000,000.00 | 348,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36,423.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561,083.18 | 539,983,633.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749,172.91 | -66,441,409.7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456,033.53 | 4,627,687.4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3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806,033.53 | 54,627,687.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822,906.31 | 10,31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4,075,629.55 | 109,889,854.8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16,639.24 | 1,915,991.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015,175.10 | 122,120,846.0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09,141.57 | -67,493,158.6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59,674.80 | 394,853.3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8,828,905.46 | -113,154,653.0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9,946,002.94 | 723,100,656.0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1,117,097.48 | 609,946,002.94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1,860,516.19 | 193,096,208.1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2,994.68 | 3,794,902.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551,841.80 | 32,602,218.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3,585,352.67 | 229,493,330.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4,721,026.01 | 178,431,977.9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155,830.76 | 56,199,491.1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244,381.12 | 4,229,446.5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9,576,993.13 | 117,933,222.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3,698,231.02 | 356,794,138.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112,878.35 | -127,300,808.2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5,350,492.94 | 105,569,232.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5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300,492.94 | 213,569,232.1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958,672.54 | 49,668,947.1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1,000,000.00 | 155,218,169.0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958,672.54 | 204,887,116.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58,179.60 | 8,682,115.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456,033.53 | 4,627,687.4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456,033.53 | 54,627,687.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3,892,714.15 | 109,889,854.8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4,583.66 | 1,152,910.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167,297.81 | 111,042,765.7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11,264.28 | -56,415,078.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4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7,482,322.23 | -175,033,770.2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072,556.75 | 407,106,326.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590,234.52 | 232,072,556.75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159,861.75 | 25,867,034.41 | 275,227,530.23 | 1,669,883,253.39 | 1,669,883,253.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096.95 | -79,249.93 | -89,346.88 | -89,346.8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159,861.75 | 25,856,937.46 | 275,148,280.30 | 1,669,793,906.51 | 1,669,793,906.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16,085.00 | 44,839,864.64 | -2,998,464.12 | 17,275,389.04 | 2,329,430.04 | 107,462,304.60 | 107,462,304.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98,464.12 | 122,266,035.08 | 119,267,570.96 | 119,267,570.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51,599.00 | 80,928,533.93 | 85,880,132.93 | 85,880,132.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51,599.00 | 84,036,001.33 | 88,987,600.33 | 88,987,600.3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3,107,467.40 | -3,107,467.40 | -3,107,467.40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275,389.04 | -119,936,605.04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275,389.04 | -17,275,389.0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064,486.00 | -41,064,4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1,064,486.00 | -41,064,48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975,816.71 | 4,975,816.71 | 4,975,816.7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677,301.00 | 1,311,127,199.14 | -3,158,325.87 | 43,132,326.50 | 277,477,710.34 | 1,777,256,211.11 | 1,777,256,211.11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136,700.00 | 1,285,730,944.15 | -1,142,745.20 | 15,080,983.46 | 282,694,693.04 | 1,655,500,575.45 | 1,655,500,575.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804.74 | -98,244.68 | -108,049.42 | -108,049.4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136,700.00 | 1,285,730,944.15 | -1,142,745.20 | 15,071,178.72 | 282,596,448.36 | 1,655,392,526.03 | 1,655,392,526.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524,516.00 | -19,443,609.65 | 982,883.45 | 10,785,758.74 | -7,448,168.06 | 14,401,380.48 | 14,401,380.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82,883.45 | 113,042,832.69 | 114,025,716.14 | 114,025,716.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2,740.00 | 9,888,166.35 | 10,080,906.35 | 10,080,906.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2,740.00 | 9,637,000.00 | 9,829,740.00 | 9,829,74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1,166.35 | 251,166.35 | 251,166.3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785,758.74 | -120,491,000.75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785,758.74 | -10,785,758.74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9,331,776.00 | -29,331,77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9,331,776.00 | -29,331,77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159,861.75 | 25,856,937.46 | 275,148,280.30 | 1,669,793,906.51 | 1,669,793,906.51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502,157.62 | 25,867,034.41 | 40,087,917.71 | 1,434,401,345.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096.95 | -90,872.52 | -100,969.4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502,157.62 | 25,856,937.46 | 39,997,045.19 | 1,434,300,375.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16,085.00 | 44,839,864.64 | -2,660,559.77 | 17,275,389.04 | 52,817,285.33 | 158,288,064.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60,559.77 | 172,753,890.37 | 170,093,330.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51,599.00 | 80,928,533.93 | 85,880,132.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51,599.00 | 84,036,001.33 | 88,987,600.3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107,467.40 | -3,107,467.4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275,389.04 | -119,936,605.04 | -102,661,21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275,389.04 | -17,275,389.0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064,486.00 | -41,064,4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1,064,486.00 | -41,064,48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975,816.71 | 4,975,816.7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677,301.00 | 1,311,127,199.14 | -3,162,717.39 | 43,132,326.50 | 92,814,330.52 | 1,592,588,439.77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136,700.00 | 1,285,730,944.15 | -1,073,597.30 | 15,080,983.46 | 52,718,701.20 | 1,425,593,731.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804.74 | -88,242.66 | -98,047.4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136,700.00 | 1,285,730,944.15 | -1,073,597.30 | 15,071,178.72 | 52,630,458.54 | 1,425,495,684.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524,516.00 | -19,443,609.65 | 571,439.68 | 10,785,758.74 | -12,633,413.35 | 8,804,691.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1,439.68 | 107,857,587.40 | 108,429,027.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2,740.00 | 9,888,166.35 | 10,080,906.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2,740.00 | 9,637,000.00 | 9,829,74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1,166.35 | 251,166.3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785,758.74 | -120,491,000.75 | -109,705,242.0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785,758.74 | -10,785,758.7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9,705,242.01 | -109,705,242.0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9,331,776.00 | -29,331,77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9,331,776.00 | -29,331,77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661,216.00 | 1,266,287,334.50 | -502,157.62 | 25,856,937.46 | 39,997,045.19 | 1,434,300,375.53 |
公司负责人:轩景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桂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桂华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于2020年8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658号),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28.42万股,并于2020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88378。法定代表人:轩景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671930129;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A座19层。
本公司属专用设备行业,公司主要从事OLED产业链上游环节中的有机发光材料的终端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其中有机发光材料为OLED面板制造的核心材料,蒸发源为OLED面板制造的关键设备蒸镀机的核心组件。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具体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计提金额超过500万元,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 |
预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变动幅度超过30%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投资预算占现有固定资产规模比例超过10%,且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当期资本化金额占当期研发投入比10%以上 |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1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 |
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1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账面价值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以上,或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以上 |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净利润的5%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中间价)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涉及外币兑换业务,按照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
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1)金融资产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3)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
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4)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坏账准备的方法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5)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其他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单位,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对“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5.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所述的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根据实际可收回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对方单位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票据。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在附注中披露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净利润,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终止经
营的处置损益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处置净损益,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9.50%-23.75%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所有固定资产均计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依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和摊销方法: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 平均年限法 |
专利技术 | 10 | 平均年限法 |
非专利技术 | 5-10 | 平均年限法 |
软件 | 3-10 | 平均年限法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及动力费、折旧与摊销、检测费、咨询服务费、委托开发费、知识产权费用、其他费用等。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前提下,公司研发项目立项部门根据实际研究情况及相关测试技术指标填写技术说明报告,财务部出具研发项目资本化财务分析报告,由管理层进行内部评审并会签通过后的支出予以资本化。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其中:
1)有机发光材料业务
○
境内销售
a.签收模式: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货物交付至客户并经客户签收的,取得货物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b.验收模式: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需要验收的,在获得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期限满后客户无异议的视同验收合格,产品交付后客户未出具验收单据的,自约定时间届满视同验收合格并确认收入。
c.寄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通知,将货品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交由客户保管,后续客户按需领用产品,客户按月结算已领用的货品数量及计算金额,并以对账单或结算单的形式传送至公司,公司取得对账单或结算单后,依据双方核对无误的对账单或结算单确认收入。
○
境外销售
采用FOB模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在办理完报关手续,以报关单报关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收入。
2)蒸发源设备业务
○
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依据合同约定,将蒸发源设备发运至客户并安装调试完成,获得终验报告时确认收入。
○
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备件:不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主要是指可以单独出售的蒸发源备件部分,依据合同约定,取得客户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以及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低于10,000.00元的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以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的净额抵消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622.59 |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969.47 | |
股东权益: | ||
盈余公积 | -10,096.95 | |
未分配利润 | -79,249.93 | |
利润: | ||
所得税费用 | -18,702.54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969.47 | |
股东权益: | ||
盈余公积 | -10,096.95 | |
未分配利润 | -90,872.52 | |
利润: | ||
所得税费用 | 2,922.07 |
其他说明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15.00 |
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吉林德瑞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0月16日,本公司获得了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3220009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所得税减按15%计缴。2021年12月23日,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海市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书编号为GR202131006692,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所得税减按15%计缴。
吉林德瑞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期作为小型微利企业,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453,611,719.64 | 612,210,719.54 |
其他货币资金 | 23,604,159.89 | 20,125,301.84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477,215,879.53 | 632,336,021.3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723,932.23 | 12,232,033.37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008,198.63 |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35,008,198.63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5,008,198.6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2,215,133.74 | 146,557,684.12 |
1年以内小计 | 222,215,133.74 | 146,557,684.12 |
1至2年 | 37,663.61 | 7,930,613.22 |
2至3年 | 442,330.80 | 80,766.44 |
3至4年 | 78,792.95 | 14,506.53 |
4至5年 | 14,506.53 | 330,717.04 |
5年以上 | 410,329.92 | 55,995.68 |
合计 | 223,198,757.55 | 154,970,283.03 |
注: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5年以上的金额大于期初账龄超过4年以上的金额,主要系汇率变动引起。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198,757.55 | 100 | 11,664,320.83 | 5.23 | 211,534,436.72 | 154,970,283.03 | 100 | 8,464,921.39 | 5.46 | 146,505,361.64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 | 223,198,757.55 | 100 | 11,664,320.83 | 5.23 | 211,534,436.72 | 154,970,283.03 | 100 | 8,464,921.39 | 5.46 | 146,505,361.64 |
合计 | 223,198,757.55 | / | 11,664,320.83 | / | 211,534,436.72 | 154,970,283.03 | / | 8,464,921.39 | / | 146,505,361.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2,215,133.74 | 11,110,756.69 | 5.00 |
1至2年 | 37,663.61 | 3,766.36 | 10.00 |
2至3年 | 442,330.80 | 88,466.16 | 20.00 |
3至4年 | 78,792.95 | 39,396.48 | 50.00 |
4至5年 | 14,506.53 | 11,605.22 | 80.00 |
5年以上 | 410,329.92 | 410,329.92 | 100.00 |
合计 | 223,198,757.55 | 11,664,320.83 | 5.2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 | 8,464,921.39 | 3,199,399.44 | 11,664,320.83 | |||
合计 | 8,464,921.39 | 3,199,399.44 | 11,664,320.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 | 合同资产期 | 应收账款和合同 | 占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期末 |
额 | 末余额 | 资产期末余额 | 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余额 | |
客户一 | 100,511,973.42 | 100,511,973.42 | 45.03 | 5,025,598.67 | |
客户二 | 33,490,541.45 | 33,490,541.45 | 15.00 | 1,674,527.07 | |
客户三 | 22,537,650.07 | 22,537,650.07 | 10.10 | 1,126,882.50 | |
客户四 | 19,751,540.55 | 19,751,540.55 | 8.85 | 987,577.03 | |
客户五 | 17,342,844.50 | 17,342,844.50 | 7.77 | 867,142.23 | |
合计 | 193,634,549.99 | 193,634,549.99 | 86.75 | 9,681,727.5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0,774,153.20 | |
合计 | 10,774,153.2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434,091.62 | |
合计 | 15,434,091.62 |
注: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进行票据背书或贴现并已终止确认,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918,528.61 | 96.22 | 15,259,482.00 | 99.72 |
1至2年 | 350,102.36 | 3.78 | ||
2至3年 | 43,222.00 | 0.28 | ||
合计 | 9,268,630.97 | 100.00 | 15,302,704.0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4,525,116.99 | 48.82 |
供应商二 | 1,018,449.46 | 10.99 |
供应商三 | 494,400.00 | 5.33 |
供应商四 | 457,477.89 | 4.94 |
供应商五 | 388,238.94 | 4.19 |
合计 | 6,883,683.28 | 74.2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19,464.09 | 4,773,316.07 |
合计 | 2,819,464.09 | 4,773,316.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38,805.47 | 1,749,844.48 |
1年以内小计 | 1,538,805.47 | 1,749,844.48 |
1至2年 | 42,019.28 | 421,628.00 |
2至3年 | 421,628.00 | 8,451.81 |
3至4年 | 2,800.00 | 5,177,633.60 |
4至5年 | 5,118,400.00 | 672,269.56 |
5年以上 | 13,420.00 | 13,420.00 |
合计 | 7,137,072.75 | 8,043,247.4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7,015,961.72 | 7,207,833.45 |
往来款 | 82,211.03 | 819,014.00 |
其他 | 38,900.00 | 16,400.00 |
合计 | 7,137,072.75 | 8,043,247.4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256,511.38 | 13,420.00 | 3,269,931.3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256,511.38 | 13,420.00 | 3,269,931.3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38,131.50 | 1,538,131.50 | ||
本期转回 | 490,454.22 | 490,454.22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304,188.66 | 13,420.00 | 4,317,608.6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12.应收票据。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 | 3,269,931.38 | 1,538,131.50 | 490,454.22 | 4,317,608.66 | ||
合计 | 3,269,931.38 | 1,538,131.50 | 490,454.22 | 4,317,608.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118,400.00 | 71.72 | 保证金 | 4至5年 | 4,094,720.00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800,000.00 | 11.21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40,00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 | 421,628.00 | 5.91 | 保证金 | 2至3年 | 84,325.60 |
场海关 | |||||
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 | 297,158.44 | 4.16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4,857.92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152,575.00 | 2.14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7,628.75 |
合计 | 6,789,761.44 | 95.14 | / | / | 4,241,532.2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1,989,538.65 | 195,740.76 | 91,793,797.89 | 80,057,400.73 | 247,508.28 | 79,809,892.45 |
在产品 | 57,182,059.50 | 629,879.73 | 56,552,179.77 | 36,862,707.40 | 36,862,707.40 | |
库存商品 | 46,996,517.57 | 9,920,388.58 | 37,076,128.99 | 37,001,846.37 | 5,305,160.25 | 31,696,686.12 |
合同履约成本 | 875,828.48 | 875,828.48 | 2,667,509.41 | 2,667,509.41 | ||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1,002,306.79 | 1,002,306.79 | 592,539.67 | 592,539.67 | ||
委托加工材料 | 465,069.99 | 465,069.99 | 25,466.90 | 25,466.90 | ||
发出商品 | 51,193,194.32 | 38,499.15 | 51,154,695.17 | 73,720,797.14 | 413,513.91 | 73,307,283.23 |
合计 | 249,704,515.30 | 10,784,508.22 | 238,920,007.08 | 230,928,267.62 | 5,966,182.44 | 224,962,085.18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7,508.28 | 413,178.40 | 464,945.92 | 195,740.76 | ||
在产品 | 629,879.73 | 629,879.73 | ||||
库存商品 | 5,305,160.25 | 6,954,535.34 | 2,339,307.01 | 9,920,388.58 | ||
发出商品 | 413,513.91 | 624,473.21 | 999,487.97 | 38,499.15 | ||
合计 | 5,966,182.44 | 8,622,066.68 | 3,803,740.90 | 10,784,508.2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0,026,804.74 | 15,114,810.96 |
待摊费用 | 2,224,411.76 | 361,963.36 |
预缴其他税费 | 1,740,805.32 | 1,906.25 |
合计 | 13,992,021.82 | 15,478,680.57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4,776,476.45 | 3,413,574.14 | -1,362,902.31 | ||||||||
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085,008.02 | 3,091,340.86 | 61,176,348.88 | ||||||||
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1,139,989.62 | 4,975,816.71 | -3,374,477.64 | 9,741,328.69 | ||||||
小计 | 62,861,484.47 | 7,000,000.00 | 3,413,574.14 | 2,868,428.17 | 4,975,816.71 | -3,374,477.64 | 70,917,677.57 | ||||
合计 | 62,861,484.47 | 7,000,000.00 | 3,413,574.14 | 2,868,428.17 | 4,975,816.71 | -3,374,477.64 | 70,917,677.57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其他主要系被审计单位将其持有的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置换为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时,对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累计确认的投资损益。2.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权益变动主要系被动稀释引起。3.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包含联营企业与子公司的逆流交易中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63,268.66元的抵消。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14,469,028.75 | 707,677.75 | 13,761,351.00 | 1,238,649.00 | 战略性投资 | ||||||
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2,819,876.20 | 2,268,352.10 | 10,551,524.10 | 2,154,975.90 | 战略性投资 | ||||||
苏州盛山维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26,821.38 | 5,000,000.00 | 154,040.47 | 9,672,780.91 | 327,219.09 | 战略性投资 | |||||
合计 | 32,115,726.33 | 5,000,000.00 | 3,130,070.32 | 33,985,656.01 | 3,720,843.99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96,318,624.88 | 699,683,417.1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96,318,624.88 | 699,683,417.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494,898,226.30 | 254,747,899.44 | 5,291,348.55 | 38,253,128.05 | 793,190,602.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341,036.56 | 1,119,881.48 | 4,866,896.28 | 54,327,814.32 | |
(1)购置 | 48,341,036.56 | 1,119,881.48 | 4,866,896.28 | 54,327,814.3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990,543.03 | 12,990,543.03 | |||
(1)处置或报废 | 12,990,543.03 | 12,990,543.03 | |||
4.期末余额 | 481,907,683.27 | 303,088,936.00 | 6,411,230.03 | 43,120,024.33 | 834,527,873.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694,586.16 | 48,975,780.25 | 2,986,228.44 | 25,850,590.31 | 93,507,185.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681,743.34 | 25,678,468.42 | 844,253.10 | 5,412,747.93 | 47,617,212.79 |
(1)计提 | 15,681,743.34 | 25,678,468.42 | 844,253.10 | 5,412,747.93 | 47,617,212.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15,149.20 | 2,915,149.20 | |||
(1)处置或报废 | 2,915,149.20 | 2,915,149.20 | |||
4.期末余额 | 28,461,180.30 | 74,654,248.67 | 3,830,481.54 | 31,263,338.24 | 138,209,248.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3,446,502.97 | 228,434,687.33 | 2,580,748.49 | 11,856,686.09 | 696,318,624.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9,203,640.14 | 205,772,119.19 | 2,305,120.11 | 12,402,537.74 | 699,683,417.1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3,159,284.64 |
合计 | 3,159,284.64 |
注:账面价值根据租赁面积占整体建筑面积比例计算。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已经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9,093,363.44元。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4,651,475.45 | 81,089,658.2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74,651,475.45 | 81,089,658.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 | 166,859,902.54 | 166,859,902.54 | 81,089,658.22 | 81,089,658.22 |
料研发项目 | ||||||
OLED显示用关键功能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2,464,892.96 | 2,464,892.96 | ||||
PSPI车间改造 | 5,326,679.95 | 5,326,679.95 | ||||
合计 | 174,651,475.45 | 174,651,475.45 | 81,089,658.22 | 81,089,658.2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 174,866,400.00 | 81,089,658.22 | 85,770,244.32 | 166,859,902.54 | 95.42 | 98% | 2,236,484.76 | 19,709.96 | 4.15 | 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合计 | 174,866,400.00 | 81,089,658.22 | 85,770,244.32 | 166,859,902.54 | / | / | 2,236,484.76 | 19,709.96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42,871.03 | 4,842,871.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8,188.50 | 1,778,188.50 |
(1)新增租赁 | 1,778,188.50 | 1,778,188.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063.54 | 67,063.54 |
(1)终止租赁 | 67,063.54 | 67,063.54 |
4.期末余额 | 6,553,995.99 | 6,553,995.9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17,926.86 | 2,917,926.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87,554.89 | 1,687,554.89 |
(1)计提 | 1,687,554.89 | 1,687,554.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680.51 | 58,680.51 |
(1)处置 | 58,680.51 | 58,680.51 |
4.期末余额 | 4,546,801.24 | 4,546,801.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07,194.75 | 2,007,194.7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24,944.17 | 1,924,944.1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371,280.39 | 1,430,034.47 | 15,787,813.23 | 6,341,335.75 | 96,930,463.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280,100.00 | 21,028,726.93 | 4,300,580.32 | 80,609,407.25 | |
(1)购置 | 55,280,100.00 | 3,773,584.91 | 4,300,580.32 | 63,354,265.23 | |
(2)内部研发 | 17,255,142.02 | 17,255,142.0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 | 128,651,380.39 | 1,430,034.47 | 36,816,540.16 | 10,641,916.07 | 177,539,871.09 |
额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772,009.97 | 574,092.44 | 3,035,422.48 | 3,234,713.02 | 12,616,237.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38,374.06 | 193,059.72 | 3,633,885.71 | 1,515,047.14 | 7,380,366.63 |
(1)计提 | 2,038,374.06 | 193,059.72 | 3,633,885.71 | 1,515,047.14 | 7,380,366.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810,384.03 | 767,152.16 | 6,669,308.19 | 4,749,760.16 | 19,996,604.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0,840,996.36 | 662,882.31 | 30,147,231.97 | 5,892,155.91 | 157,543,266.5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599,270.42 | 855,942.03 | 12,752,390.75 | 3,106,622.73 | 84,314,225.93 |
注: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9.72%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装修改造 | 541,228.60 | 462,183.75 | 79,044.85 | ||
物业费 | 491,587.89 | 284,945.56 | 666,111.80 | 110,421.65 | |
专利年费摊销 | 611,507.90 | 55,630.44 | 555,877.46 | ||
生产车间净化工程改造 | 7,281,894.07 | 332,990.83 | 1,501,577.93 | 6,113,306.97 | |
合计 | 8,926,218.46 | 617,936.39 | 2,685,503.92 | 6,858,650.93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766,437.71 | 4,655,758.18 | 17,701,035.21 | 2,795,908.4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670,252.87 | 850,537.93 | 7,887,444.13 | 1,183,116.62 |
可抵扣亏损 | 213,140,192.89 | 44,982,271.03 | 168,158,630.22 | 30,895,102.32 |
递延收益 | 77,784,157.71 | 14,543,515.34 | 74,549,406.96 | 14,160,811.06 |
股权激励 | 7,425,138.79 | 1,283,725.22 | 9,628,065.35 | 1,596,420.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720,843.99 | 558,126.60 | 590,773.67 | 88,616.05 |
收入确认税会差异 | 832,000.00 | 124,800.00 | 55,185,954.61 | 8,277,893.19 |
租赁负债 | 1,334,813.56 | 200,222.03 | 1,329,298.33 | 199,394.75 |
合计 | 336,673,837.52 | 67,198,956.33 | 335,030,608.48 | 59,197,262.8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8,198.60 | 1,229.79 | ||
固定资产折旧 | 422,081.90 | 63,312.29 | 854,120.33 | 128,118.05 |
使用权资产 | 2,007,194.76 | 301,079.21 | 1,924,944.20 | 288,741.63 |
合计 | 2,429,276.66 | 364,391.50 | 2,787,263.13 | 418,089.47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9,925.35 | 66,999,030.98 | 187,772.16 | 59,009,490.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9,925.35 | 164,466.15 | 187,772.16 | 230,317.3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6,160,111.58 | 6,964,367.34 |
合计 | 16,160,111.58 | 6,964,367.34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年度 | 1,575,330.82 | 1,575,330.82 | |
2027年度 | 5,389,036.52 | 5,389,036.52 | |
2028年度 | 9,195,744.24 | ||
合计 | 16,160,111.58 | 6,964,367.3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 25,592,551.68 | 25,592,551.68 | 33,584,130.27 | 33,584,130.27 | ||
合计 | 25,592,551.68 | 25,592,551.68 | 33,584,130.27 | 33,584,130.27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6,098,782.05 | 26,098,782.05 | 其他 | 不能随时动用 | 20,125,601.84 | 20,125,601.84 | 其他 | 不能随时动用 |
无形资产 | 64,184,930.49 | 64,184,930.49 | 抵押 | 长期借款抵押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008,198.63 | 35,008,198.63 | 其他 | 到期前不能提前支取 | ||||
合计 | 26,098,782.05 | 26,098,782.05 | / | / | 119,318,730.96 | 119,318,730.96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66,279,086.34 | 50,039,583.34 |
合计 | 66,279,086.34 | 50,039,583.3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812,4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1,812,4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8,108,248.83 | 73,305,907.23 |
1年以上 | 11,171,417.41 | 6,781,053.59 |
合计 | 119,279,666.24 | 80,086,960.8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69,797,963.37 | 151,132,457.78 |
合计 | 69,797,963.37 | 151,132,457.7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期销售蒸发源,使期末余额较上期减少。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191,562.35 | 112,854,049.32 | 114,558,706.28 | 11,486,905.3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0,229.30 | 9,460,682.19 | 9,313,545.03 | 417,366.46 |
三、辞退福利 | 94,536.52 | 94,536.52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461,791.65 | 122,409,268.03 | 123,966,787.83 | 11,904,271.85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062,150.37 | 94,697,329.06 | 96,259,709.93 | 10,499,769.50 |
二、职工福利费 | 6,081,507.21 | 6,081,507.21 | ||
三、社会保险费 | 502,587.14 | 5,649,206.76 | 5,898,694.19 | 253,099.7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99,157.34 | 4,855,123.61 | 5,106,518.80 | 247,762.15 |
工伤保险费 | 3,429.80 | 165,826.59 | 163,918.83 | 5,337.56 |
国外职工保险 | 628,256.56 | 628,256.5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4,106.00 | 3,925,101.00 | 3,855,935.00 | 173,27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22,718.84 | 1,085,334.77 | 1,137,289.43 | 470,764.1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短期薪酬 | 1,415,570.52 | 1,325,570.52 | 90,000.00 | |
合计 | 13,191,562.35 | 112,854,049.32 | 114,558,706.28 | 11,486,905.3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2,040.40 | 9,111,995.30 | 8,969,715.68 | 404,320.02 |
2、失业保险费 | 8,188.90 | 348,686.89 | 343,829.35 | 13,046.4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70,229.30 | 9,460,682.19 | 9,313,545.03 | 417,366.4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75,904.48 | |
企业所得税 | 991,572.54 | 12,432,322.80 |
个人所得税 | 329,794.96 | 371,674.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509.34 | |
房产税 | 991,189.31 | |
土地使用税 | 21,039.43 | 21,039.43 |
教育费附加 | 6,509.33 | |
其他税费 | 130,702.79 | 87,609.07 |
合计 | 2,753,222.18 | 12,912,645.71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961,581.16 | 1,360,232.03 |
合计 | 1,961,581.16 | 1,360,232.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740,874.98 | 1,248,211.15 |
已经计提尚未支付的费用 | 220,706.18 | 112,020.88 |
合计 | 1,961,581.16 | 1,360,232.0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834,135.08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3,257.71 | 879,343.36 |
合计 | 453,257.71 | 11,713,478.44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代转销项税额 | 4,324,035.47 | 17,302.15 |
合计 | 4,324,035.47 | 17,302.1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362,271.49 | 1,369,335.7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7,457.93 | 40,037.4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3,257.71 | 879,343.36 |
合计 | 881,555.85 | 449,954.96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55,380,138.41 | 33,469,000.00 | 30,783,997.60 | 158,065,140.81 | 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
合计 | 155,380,138.41 | 33,469,000.00 | 30,783,997.60 | 158,065,140.8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2,661,216.00 | 4,951,599.00 | 41,064,486.00 | 46,016,085.00 | 148,677,301.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55,622,068.15 | 84,036,001.33 | 41,064,486.00 | 1,298,593,583.48 |
其他资本公积 | 10,665,266.35 | 4,975,816.71 | 3,107,467.40 | 12,533,615.66 |
其中:股权激励 | 10,665,266.35 | 3,107,467.40 | 7,557,798.95 | |
股权被动稀释 | 4,975,816.71 | 4,975,816.71 | ||
合计 | 1,266,287,334.50 | 89,011,818.04 | 44,171,953.40 | 1,311,127,199.1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88号”文《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贵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投资者轩景泉和轩
菱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1,599股。截至2023年8月8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1,599股,每股发行价格18.4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1,456,033.53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68,43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8,987,600.3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951,59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4,036,001.33元。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1,064,486股,使资本溢价减少41,064,486.00元。
(3)公司持有联营企业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被动稀释,不改变权益法核算,使资本公积增加4,975,816.71元。
(4)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本期分摊的成本费用16,591,806.88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因未达成激励计划业绩条件,本期将前期已确认的成本费用19,699,274.28元予以冲回;综上,减少资本公积3,107,467.40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2,157.62 | -3,130,070.32 | -469,510.55 | -2,660,559.77 | -3,162,717.39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2,157.62 | -3,130,070.32 | -469,510.55 | -2,660,559.77 | -3,162,717.39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2,295.87 | -337,904.35 | -337,904.35 | 4,391.5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2,295.87 | -337,904.35 | -337,904.35 | 4,391.5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9,861.75 | -3,467,974.67 | -469,510.55 | -2,998,464.12 | -3,158,325.8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856,937.46 | 17,275,389.04 | 43,132,326.5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5,856,937.46 | 17,275,389.04 | 43,132,326.5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增加系按当期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产生。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5,227,530.23 | 282,694,693.0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9,249.93 | -98,244.6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5,148,280.30 | 282,596,448.3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2,266,035.08 | 113,042,832.6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275,389.04 | 10,785,758.7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2,661,216.00 | 109,705,242.01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7,477,710.34 | 275,148,280.3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9,249.93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16,704,622.44 | 224,936,759.79 | 458,375,990.44 | 208,232,284.63 |
其中:有机发光材料 | 317,628,299.42 | 157,643,732.17 | 212,571,920.33 | 133,887,022.84 |
蒸发源设备 | 199,076,323.02 | 67,293,027.62 | 245,804,070.11 | 74,345,261.79 |
其他业务 | 574,164.76 | 271,842.31 | 473,510.72 | 94,886.84 |
合计 | 517,278,787.20 | 225,208,602.10 | 458,849,501.16 | 208,327,171.4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其中:有机发光材料 | 317,628,299.42 | 157,643,732.17 |
蒸发源设备 | 199,076,323.02 | 67,293,027.62 |
其他 | 574,164.76 | 271,842.3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516,804,167.73 | 225,036,305.0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474,619.47 | 172,297.02 |
合计 | 517,278,787.20 | 225,208,602.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53,900,000.00元,其中:
135,000,000.0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8,900,00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8,508.89 | 755,789.83 |
教育费附加 | 483,425.99 | 453,481.26 |
房产税 | 4,651,308.01 | 916,705.79 |
土地使用税 | 164,209.72 | 124,224.22 |
印花税 | 343,297.21 | 243,828.6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22,283.96 | 302,263.91 |
其他 | 170,955.14 | 135,375.23 |
合计 | 7,013,988.92 | 2,931,668.90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737,750.87 | 7,451,561.73 |
股份支付费用 | -109,302.12 | 71,976.17 |
咨询服务费 | 3,453,087.31 | 2,201,516.61 |
样品费用 | 1,782,557.59 | 505,864.42 |
业务招待费 | 1,614,107.94 | 682,406.82 |
差旅费 | 1,510,067.43 | 716,577.70 |
办公会务费 | 781,800.48 | 427,098.87 |
交通费 | 117,209.16 | 84,490.14 |
商品维修费 | 71,518.72 | 688,397.57 |
包装费 | 11,449.51 | 5,048.54 |
其他 | 70,939.55 | 132,417.07 |
合计 | 16,041,186.44 | 12,967,355.64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613,205.99 | 36,359,960.83 |
股份支付费用 | -2,208,841.29 | 2,830,822.54 |
折旧与摊销费 | 23,532,537.25 | 11,142,054.65 |
业务招待费 | 9,862,184.60 | 7,209,723.09 |
办公会务费 | 5,819,947.12 | 4,178,388.33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627,315.26 | 3,978,751.33 |
修理维护费 | 4,055,199.19 | 2,519,111.19 |
物业租赁费 | 1,965,089.60 | 1,909,767.43 |
差旅费 | 1,509,940.40 | 715,779.41 |
交通费 | 1,272,356.88 | 913,728.53 |
其他 | 930,859.81 | 733,107.71 |
合计 | 94,979,794.81 | 72,491,195.04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145,589.53 | 38,317,404.03 |
股份支付费用 | 65,973.01 | 1,328,544.68 |
材料及动力费 | 22,392,896.15 | 18,537,611.49 |
折旧与摊销 | 22,551,681.83 | 15,258,153.36 |
检测费 | 7,594,952.05 | 6,655,249.42 |
咨询服务费 | 2,006,021.71 | 3,179,506.94 |
委托开发费 | 175,495.20 | 2,267,425.09 |
知识产权费用 | 1,251,956.30 | 1,704,177.98 |
差旅费 | 1,652,236.14 | 820,301.95 |
办公费 | 319,891.50 | 372,394.42 |
租赁费 | 170,273.60 | 204,270.18 |
其他 | 1,440,435.78 | 1,025,466.31 |
合计 | 101,767,402.80 | 89,670,505.85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216,527.65 | 320,070.66 |
减:利息收入 | 12,108,894.84 | 22,413,202.50 |
汇兑损失 | 899,667.05 | 1,311,191.26 |
减:汇兑收益 | ||
手续费支出 | 280,700.90 | 143,085.53 |
合计 | -9,711,999.24 | -20,638,855.05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3,024,728.36 | 31,243,308.9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46,363.61 | 239,117.31 |
合计 | 43,171,091.97 | 31,482,426.26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68,428.17 | -138,515.5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持有银行理财产品期间的利息收入 | 173,986.42 | 1,145,472.70 |
股权被动稀释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23,150.75 | |
合计 | 3,042,414.59 | 2,530,107.92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79,725.22 | 1,655,006.8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679,725.22 | 1,655,006.83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199,399.44 | -3,088,211.5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47,677.28 | -1,302,934.5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4,247,076.72 | -4,391,146.13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208,676.91 | -7,959,950.5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8,208,676.91 | -7,959,950.51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6,465,003.39 | 11,372.71 |
合计 | 6,465,003.39 | 11,372.71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10,000.00 | 10,000.00 | |
其他 | 8,145.43 | 27,728.84 | 8,145.43 |
合计 | 18,145.43 | 27,728.84 | 18,145.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26,969.7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26,969.71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30,000.00 | 50,000.00 | 630,000.00 |
其他 | 19,400.66 | 778.90 | 19,400.66 |
合计 | 649,400.66 | 377,748.61 | 649,400.66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570,883.51 | 28,275,380.7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585,880.91 | -24,587,177.90 |
合计 | -14,997.40 | 3,688,202.8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2,251,037.6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337,655.6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096,456.2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80,375.6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30,264.2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37,346.4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30,564.72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15,674,219.32 |
所得税费用 | -14,997.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1,456,072.45 | 22,213,321.67 |
政府补助收入 | 48,890,009.37 | 19,258,887.99 |
保证金及押金 | 2,180,326.42 | 28,411,891.76 |
代收代付款 | 33,206,745.24 | 5,161,783.78 |
其他 | 103,887.88 | 312,083.64 |
合计 | 95,837,041.36 | 75,357,968.8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手续费支出 | 288,460.45 | 143,085.53 |
除金融机构手续费外付现费用 | 68,769,339.61 | 40,501,366.96 |
保证金及押金 | 2,070,717.00 | 2,563,343.77 |
代收代付款 | 35,658,419.31 | 5,161,783.78 |
其他 | 1,217,383.10 | 884,528.75 |
合计 | 108,004,319.47 | 49,254,108.7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赎回 | 148,000,000.00 | 439,000,000.00 |
合计 | 148,000,000.00 | 439,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支出 | 113,000,000.00 | 284,000,000.00 |
工程设备款 | 56,596,278.79 | 84,465,820.52 |
土地使用权 | 55,280,1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56,000,000.00 | |
合计 | 224,876,378.79 | 424,465,820.52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权被动稀释影响的现金流量 | 736,423.84 | |
合计 | 736,423.8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上期股权被动稀释影响的现金流量主要系公司持有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因被动稀释,使公司对其由控制转为重大影响,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而对丧失控制权日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进行调整。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内信用证贴现 | 6,350,000.00 | |
合计 | 6,35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 | 1,791,435.18 | 1,915,991.24 |
定向增发发行费用 | 325,204.06 | |
合计 | 2,116,639.24 | 1,915,991.2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0,039,583.34 | 66,350,000.00 | 1,173,794.56 | 51,284,291.56 | 66,279,086.34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11,713,478.44 | 472,967.67 | 11,695,900.62 | 37,287.78 | 453,257.71 | |
租赁负债 | 449,954.96 | 1,834,238.20 | 949,379.60 | 453,257.71 | 881,555.85 | |
应付股利 | 102,661,216.00 | 102,661,216.00 | ||||
合计 | 62,203,016.74 | 66,350,000.00 | 106,142,216.43 | 166,590,787.78 | 490,545.49 | 67,613,899.90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2,266,035.08 | 112,390,053.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208,676.91 | 7,959,950.51 |
信用减值损失 | 4,247,076.72 | 4,391,146.1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3,711,358.18 | 26,708,873.9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87,554.89 | 1,691,445.40 |
无形资产摊销 | 7,380,366.63 | 4,682,840.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85,503.92 | 2,816,842.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65,003.39 | -11,372.7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6,969.7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79,725.22 | -1,655,006.8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76,202.45 | 320,070.6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42,414.59 | -2,530,107.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520,029.75 | -23,637,325.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851.16 | -347,056.6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166,598.81 | -13,292,144.7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 -70,575,721.24 | -25,820,495.43 |
“-”号填列)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758,346.80 | -73,609,621.7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89,083.82 | 20,385,061.9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51,117,097.48 | 609,946,002.9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09,946,002.94 | 723,100,656.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8,828,905.46 | -113,154,653.0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51,117,097.48 | 609,946,002.94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51,117,097.48 | 609,946,002.9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1,117,097.48 | 609,946,002.9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保函 | 23,604,159.89 | 20,125,601.84 | 不能随时动用 |
ETC保证金 | 1,801.97 | 不能随时动用 | |
未结利息 | 2,492,820.19 | 2,264,416.60 | 不能随时动用 |
合计 | 26,098,782.05 | 22,390,018.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六)其他”系联营企业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被动稀释,不改变权益法核算,使资本公积增加4,975,816.71元。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日元 | 96,317,988.00 | 0.0502 | 4,836,415.13 |
韩元 | 886,400,101.00 | 0.0055 | 4,887,517.10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37,332.81 | 7.0827 | 972,687.09 |
日元 | 5,400,000.00 | 0.0502 | 271,150.20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日元 | 560,000.00 | 0.0502 | 28,119.28 |
韩元 | 20,000,000.00 | 0.0055 | 110,277.90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02,216.31 | 7.0827 | 2,848,777.46 |
日元 | 1,430,200.00 | 0.0502 | 71,814.63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金额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047,843.98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100,785.40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2,047,843.98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100,785.4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租赁 | 353,657.57 | |
合计 | 353,657.57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6,909,165.87 | 42,760,000.72 |
股份支付费 | -144,567.92 | 1,413,710.86 |
材料及动力费 | 30,869,933.68 | 22,825,280.36 |
折旧与摊销 | 26,457,536.44 | 16,899,176.49 |
检测费 | 8,692,265.11 | 8,471,816.92 |
咨询服务费 | 2,517,374.46 | 3,397,331.87 |
委托开发费 | 175,495.20 | 2,267,425.09 |
知识产权费用 | 1,946,526.23 | 2,344,160.09 |
差旅费 | 2,060,593.78 | 964,144.23 |
办公费 | 369,687.09 | 468,284.07 |
租赁费 | 170,273.60 | 204,270.18 |
其他相关费用 | 2,204,491.38 | 1,131,950.72 |
合计 | 122,228,774.92 | 103,147,551.6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1,767,402.80 | 89,670,505.8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0,461,372.12 | 13,477,045.75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OLED-JL-0016 | 5,781,377.28 | 11,473,764.74 | 17,255,142.02 | |||
OLED-JL-0017 | 4,734,128.65 | 5,348,672.67 | 10,082,801.32 | |||
OLED-JL-0028 | 3,638,934.71 | 3,638,934.71 | ||||
合计 | 10,515,505.93 | 20,461,372.12 | 17,255,142.02 | 13,721,736.03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OLED-JL-0016 | 100% | 2023年12月 | 应用于产品 | 2022-3-31 | 研发项目立项部门填写的技术说明报告,财务部出具的资本化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层内部评审会签表。 |
OLED-JL-0017 | 82% | 2024年12月 | 应用于产品 | 2022-3-31 | 研发项目立项部门填写的技术说明报告,财务部出具的资本化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层内部评审会 |
签表。 | |||||
OLED-JL-0028 | 60% | 2025年6月 | 应用于产品 | 2022-12-31 | 研发项目立项部门填写的技术说明报告,财务部出具的资本化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层内部评审会签表。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公司与韩国TreeEL公司共同设立吉林德瑞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3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70%,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双方尚未完成实缴。
2023年6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00万元,2023年7月4日已完成实缴,公司于2023年7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13,015.00 | 上海 | 蒸发源设备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 | 上海 | 对外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57,900.00 | 上海 | 发光材料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 | 3,000.00 | 长春 | 光电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日本 | 27,321.1119万日元 | 日本 | 研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 | 6,000.00 | 长春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吉林德瑞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 | 300.00 | 长春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 | 7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0,917,677.57 | 62,861,484.4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868,428.17 | -138,515.5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868,428.17 | -138,515.53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政府 | 155,380,138.41 | 33,469,000.00 | 27,783,997.60 | -3,000,000.00 | 158,065,140.81 | 与资产相 |
补助 | 关/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55,380,138.41 | 33,469,000.00 | 27,783,997.60 | -3,000,000.00 | 158,065,140.81 | / |
注:本期其他变动主要系工业强基工程实施项目验收评价后,补助资金退款。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8,566,340.92 | 15,223,538.27 |
与收益相关 | 24,614,751.05 | 16,258,887.99 |
合计 | 43,181,091.97 | 31,482,426.2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本公司管理层已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1)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为减低利率风险,本公司加强内控管理,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利率风
险。2)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报告期间,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和日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第十节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985,656.01 | 33,985,656.01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3,985,656.01 | 33,985,656.0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按照被投资单位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确定。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不适用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其他说明
2023年3月,公司对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已超过12个月,不再将其作为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费 | 1,773,584.92 | 1,773,584.92 |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软件 | 2,623,456.5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18,454.81 | 188,679.2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房屋 | 304,114.10 | 149,012.17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房屋 | 39,067.28 | 16,743.1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803.11 | 2,124.4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162,477.23 | 8,123.86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邃铸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 | 40,000.00 |
合同负债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50,229.36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166,203.00 | 1,874,769.84 | 925,066.00 | 10,164,611.76 | ||||
销售人员 | 1,004.00 | 11,325.12 | 30,314.00 | 331,386.45 | ||||
研发人员 | 171,112.00 | 1,930,143.36 | 407,925.00 | 4,517,987.58 | ||||
生产人员 | 53,681.00 | 605,521.68 | 97,699.00 | 1,080,813.42 | ||||
合计 | 392,000.00 | 4,421,760.00 | 1,461,004.00 | 16,094,799.21 |
注:本期授予/失效金额根据本期调整后授予/失效数量乘以调整后授予价格计算。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2022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11.28元 | 1.33年 | ||
2022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 11.28元 | 1.25年 |
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4月8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25.0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96.37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期内,若达到公司规定的归属条件,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归属:
1)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为20%;
2)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为40%;
3)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为40%。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01元/股调整为24.01元/股。
(2)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5月17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以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6.6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期内,若达到公司规定的归属条件,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归属:
1)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为30%;
2)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为30%;
3)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为40%。
(3)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25.00元/股调整为16.79元/股;授予数量由106.64万股调整为149.29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总量由86.64万股调整为121.296万股,预留授予总量由20万股调整为28万股。
2)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6.7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00股。该次预留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为50%;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50%。
(4)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24.01元/股调整为10.77元/股;授予数量由96.37万股调整为188.8852万股。
2)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79元/股调整为11.28元/股;授予数量由149.296万股调整为209.014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总量由121.296万股调整为169.8144万股,预留授予总量由28万股调整为39.2万股。
3)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3798万股;此外,鉴于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74.8641万股。
4)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078万股;此外,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50.6209万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7,557,798.95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2,208,841.29 | |
销售人员 | -109,302.12 | |
研发人员 | -144,567.92 | |
生产人员 | -644,756.07 | |
合计 | -3,107,467.40 |
其他说明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本期记入成本费用16,591,806.88元;因未达成激励计划业绩条件,本期将前期已确认的成本费用19,699,274.28元予以冲回;综上,本期股份支付费用减少3,107,467.40元。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开立尚未到期的保函保证金金额为22,707,047.87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18,941,840.8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18,941,840.80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2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吉林省明亚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250万股权,预计可产生收益829.81万元;向吉林中科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125万股权,预计可产生收益414.90万元。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分部报告按业务确定,所有分部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有机发光材料业务 | 蒸发源设备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325,151,642.64 | 216,410,712.55 | -24,283,567.99 | 517,278,787.20 |
二、营业成本 | 162,501,382.86 | 86,536,061.29 | -23,828,842.05 | 225,208,602.10 |
三、信用减值损失 | -5,076,552.61 | 829,475.89 | -4,247,076.72 | |
四、资产减值损失 | -8,208,676.91 | -8,208,676.91 | ||
五、折旧费和摊销费 | 50,770,476.64 | 8,869,874.88 | -269,713.29 | 59,370,638.23 |
六、利润总额 | 119,611,874.98 | 106,325,705.56 | -103,686,542.86 | 122,251,037.68 |
七、所得税费用 | -12,782,234.69 | 12,529,636.00 | 237,601.29 | -14,997.40 |
八、净利润 | 132,394,109.67 | 93,796,069.56 | -103,924,144.15 | 122,266,035.08 |
九、资产总额 | 1,963,676,094.45 | 547,922,660.20 | -298,478,296.41 | 2,213,120,458.24 |
十、负债总额 | 443,738,631.43 | 152,269,849.70 | -160,144,234.00 | 435,864,247.13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4,990,646.45 | 120,544,586.33 |
1年以内小计 | 184,990,646.45 | 120,544,586.33 |
1至2年 | 37,663.61 | 1,069,040.96 |
2至3年 | 442,330.80 | 80,766.44 |
3至4年 | 78,792.95 | 14,506.53 |
4至5年 | 14,506.53 | 117,737.99 |
5年以上 | 173,733.67 | 55,995.68 |
合计 | 185,737,674.01 | 121,882,633.9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5,737,674.01 | 100.00 | 7,932,242.15 | 4.27 | 177,805,431.86 | 121,882,633.93 | 100 | 4,876,244.75 | 4.00 | 117,006,389.18 |
其中: |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153,052,512.71 | 82.40 | 7,932,242.15 | 5.18 | 145,120,270.56 | 93,879,322.97 | 77.02 | 4,876,244.75 | 5.19 | 89,003,078.22 |
关联方 | 32,685,161 | 17. | 32,685,161 | 28,003,310 | 22.9 | 28,003,310 |
组合 | .30 | 60 | .30 | .96 | 8 | .96 | ||||
合计 | 185,737,674.01 | / | 7,932,242.15 | / | 177,805,431.86 | 121,882,633.93 | 100 | 4,876,244.75 | / | 117,006,389.1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2,305,485.15 | 7,615,274.26 | 5.00 |
1至2年 | 37,663.61 | 3,766.36 | 10.00 |
2至3年 | 442,330.80 | 88,466.16 | 20.00 |
3至4年 | 78,792.95 | 39,396.48 | 50.00 |
4至5年 | 14,506.53 | 11,605.22 | 80.00 |
5年以上 | 173,733.67 | 173,733.67 | 100.00 |
合计 | 153,052,512.71 | 7,932,242.15 | 5.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685,161.30 | ||
1至2年 | |||
合计 | 32,685,161.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回 | 销 | |||||
信用风险组合 | 4,876,244.75 | 3,055,997.40 | 7,932,242.15 | |||
合计 | 4,876,244.75 | 3,055,997.40 | 7,932,242.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98,345,633.42 | 52.95 | 4,917,281.67 | ||
客户二 | 32,685,161.30 | 17.60 | |||
客户三 | 17,342,844.50 | 9.34 | 867,142.23 | ||
客户四 | 10,000,000.00 | 5.38 | 500,000.00 | ||
客户五 | 8,497,012.41 | 4.57 | 424,850.62 | ||
合计 | 166,870,651.63 | 89.84 | 6,709,274.52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22,427,687.84 | 38,330,057.36 |
合计 | 222,427,687.84 | 38,330,057.3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7,138,331.23 | 37,800,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217,138,331.23 | 37,800,000.00 |
1至2年 | 5,000,000.00 | 421,628.00 |
2至3年 | 421,628.00 | 5,651.81 |
3至4年 | 53,233.60 | |
4至5年 | 672,269.56 | |
5年以上 | 13,420.00 | 13,420.00 |
合计 | 222,573,379.23 | 38,966,202.9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64,080.03 | 313,420.00 |
合并关联方 | 222,087,671.20 | 37,500,00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421,628.00 | 1,152,782.97 |
合计 | 222,573,379.23 | 38,966,202.9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22,725.61 | 13,420.00 | 636,145.6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22,725.61 | 13,420.00 | 636,145.61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490,454.22 | 490,454.2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32,271.39 | 13,420.00 | 145,691.3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 | 636,145.61 | 490,454.22 | 145,691.39 | |||
合计 | 636,145.61 | 490,454.22 | 145,691.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4,239,062.00 | 69.30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5,804,080.31 | 25.0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5.39 | 往来款 | 1年以内1至2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 | 421,628.00 | 0.19 | 保证金 | 2至3年 | 84,325.60 |
刘娜 | 50,660.03 | 0.02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2,533.00 |
合计 | 222,515,430.34 | 99.97 | / | / | 86,858.6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23,992,302.20 | 823,992,302.20 | 736,411,312.85 | 736,411,312.8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0,768,998.01 | 70,768,998.01 | 62,861,484.47 | 62,861,484.47 | ||
合计 | 894,761,300.21 | 894,761,300.21 | 799,272,797.32 | 799,272,797.32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82,236,947.06 | 552,188.09 | 581,684,758.97 | |||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7,956,196.74 | 29,000,000.00 | 866,822.56 | 136,089,374.18 | ||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14,218,169.05 | 14,218,169.05 | ||||
吉林奥来德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合计 | 736,411,312.85 | 89,000,000.00 | 1,419,010.65 | 823,992,302.2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4,776,476.45 | 3,413,574.14 | -1,362,902.31 | ||||||||
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085,008.02 | 3,091,340.86 | 61,176,348.88 | ||||||||
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1,203,258.28 | 4,975,816.71 | -3,586,425.86 | 9,592,649.13 | ||||||
小计 | 62,861,484.47 | 7,000,000.00 | 3,413,574.14 | 2,931,696.83 | 4,975,816.71 | -3,586,425.86 | 70,768,998.01 | ||||
合计 | 62,861,484.47 | 7,000,000.00 | 3,413,574.14 | 2,931,696.83 | 4,975,816.71 | -3,586,425.86 | 70,768,998.01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中○
其他项中填列数据主要系被审计单位将其持有的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置换为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时,对上海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累计确认的投资损益。
○
长春显光芯工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权益变动主要系被动稀释引起。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6,451,059.02 | 149,846,289.06 | 211,044,424.59 | 134,692,654.21 |
其他业务 | 49,543.47 | 18,035.51 | 1,833,811.36 | 294,138.98 |
合计 | 296,500,602.49 | 149,864,324.57 | 212,878,235.95 | 134,986,793.1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其中:有机发光材料 | 296,451,059.02 | 149,846,289.06 |
其他 | 49,543.47 | 18,035.5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96,451,059.02 | 149,846,289.06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49,543.47 | 18,035.51 |
合计 | 296,500,602.49 | 149,864,324.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5,350,492.94 | 104,772,349.0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31,696.83 | -138,515.5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持有银行理财产品期间的利息收入 | 79,016.43 | |
合计 | 108,282,189.77 | 104,712,849.93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465,003.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181,091.9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53,711.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1,255.2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91,340.8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95,762.8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6,754,129.7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项目 | 涉及金额 | 说明 |
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 | 3,091,340.86 | 因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具有相关性,故对其按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投资收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
合计 | 3,091,340.86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20 | 0.84 | 0.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5 | 0.52 | 0.5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轩景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