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688368)_公司公告_晶丰明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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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顺根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1名调整为194名。前述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1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将全部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107.3375万股调整为105.56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85.8700万股调整为84.45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4675万股调整为21.1125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顺根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以2025年7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48.88元/股,向194名激励对象授予84.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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