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证券简称:建龙微纳公告编号:2025-034转债代码:118032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5年6月17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如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号),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57号文同意,公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建龙转债”,债券代码“118032”。
根据有关规定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
月
日至2029年
月
日。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3.00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71.91元/股。
(二)“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8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
87.1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
2、因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自2024年2月1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7.14元/股调整为
87.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建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5月24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7.01元/股调整为
72.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4、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12月20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2.01元/股调整为
71.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61.12元/股),已触发“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建龙转债”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如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9月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