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证券简称:亿华通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6,397,59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6,397,596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亿华通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630,523股,并于2020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为70,5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5,201,810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5,298,19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2020年8月10日)起36个月,涉及限售股东数量合计1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36,397,596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15.73%。上述限售股将于2025
年4月18日期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亿华通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630,523股,并于2020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为70,5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5,201,810股(含本次将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3,264,430股)和无流通限制即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5,298,190股。
2021年7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850,991股股票的申请获注册通过。2021年8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70,500,000股变更为71,350,991股,本次将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2022年6月,公司以总股本71,350,99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28,540,39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9,891,387股,本次将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增至18,570,202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2023年1月,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17,628,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3年1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增至117,519,387股。本次将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3年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已于2023年2月3日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合计涉及670,450股H股(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本次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公司合计发行H股18,298,45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18,189,837股。本次将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股票上市交易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年6月,公司以总股本118,189,83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合计共转增47,275,935股股份,其中包括39,956,555股A股及7,319,380股H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65,465,772股。本次将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增至25,998,283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4年6月,公司以总股本165,465,77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合计共转增66,186,309股股份,其中包括55,939,177股A股及10,247,132股H股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增至231,652,081股。本次将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增至36,397,596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强关于股份流通限制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3)如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则在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次发行前股份,且在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本次发行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次发行前股份,但仍应遵守上述第1条及第2条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本人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本人目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亿华通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条件及股数:本人将严格遵守亿华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载明的股份锁定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亿华通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应做相应调整。
(2)减持股份程序及方式: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的股份减持程序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减持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亿华通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亿华通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其他:本人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强自愿承诺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强先生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本人当前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2025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强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承诺人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
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应的程序。
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6,397,596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张国强 | 36,397,596 | 15.71% | 36,397,596 | 0 |
合计 | 36,397,596 | 15.71% | 36,397,596 | 0 |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1 | 首发限售股 | 36,397,596 |
合计 | 36,397,596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6,397,596 | -36,397,596 | 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95,254,485 | 36,397,596 | 231,652,081 |
股份合计 | 231,652,081 | 0 | 231,652,081 |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