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开展工作,忠实勤勉,认真履行了职责和义务,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 2023年末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审计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纪雪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素权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志杰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情况
2023年期初,审计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建一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纪雪洪先生、董事宋海英女士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方建一先生担任。
2022年5月24日,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素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1月12日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就任并替代宋海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3年6月17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选举李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2023年2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
2023年3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关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全年业绩的议案》 |
2023年4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3年8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
2023年10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3年12月13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 |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 |
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三、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合理表达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 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大华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2023年,审计委员会与大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认可其专业能力与经验,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
容与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2023年,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要求。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大华保持了充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六) 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