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_公司公告_微芯生物:关于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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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芯生物:关于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688321证券简称:微芯生物公告编号:2025-045转债代码:118012转债简称:微芯转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已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微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2.838元/股),已触发《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微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

日起至2025年

日),如果再次触发“微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亦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公司以2025年

日(

日-2日为非交易日,因此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微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微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人民币伍亿元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

日至2028年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7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微芯转债”,债券代码“11801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微芯转债”自2023年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5.36元/股,因公司发生《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调整事项(回购股份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自2024年6月4日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为25.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微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微芯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微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

32.838元/股),已触发“微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赎回条款触发当日,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回或者不赎回的公告。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的原因及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议案》,公司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及内在价值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明确投资者预期等多重因素,决定本次不行使“微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

日起至2025年

日),如果再次触发“微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亦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微芯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微芯转债”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公司将以2025年

日(

日-2日为非交易日,因此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微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微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微芯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952070

联系邮箱:

ir@chipscreen.com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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