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688317)_公司公告_之江生物: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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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李学尧: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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