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佳光子(688313)_公司公告_仕佳光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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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佳光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平)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平)

作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9日,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鲁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楚天英才·卓越工程师、武汉英才、华中卓越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线上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IEEE女工程师武汉分会主席、SIA能源工业传感器与应用技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武汉物联网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光谱技术及应用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在线分析仪器分会专家委员、Optica/IEEE/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中国光学学会高级会员。2001年至今,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及教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我详细审阅议案资料,积极向公司了解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充分发表意见,积极为公司建言献策。2024年度,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对议案投了赞同票。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事项进行审计,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任期内,我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合规经营。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对公司2024年财务情况进行了解。未来,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便于及时获取公司财务信息,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利用出席现场会议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们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大力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鲁平330000

2024年度任期内,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无相关情形发生。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无相关情形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提供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慎履行了相关审议职责,我认为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已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无相关情形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生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审议相关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建议,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客观发表意见,为公司发展提供保障。

2025年,我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鲁平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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