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7)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9月18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9月18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