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会提名杨晓波先生、田玲女士、冯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杨晓波先生、田玲女士、冯建先生自表决之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庆生先生、徐家敏女士、宗显政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杨晓波: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教授职称。1988年12月留校工作,历任微波中心副主任、主任、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科技处处长、副校长。现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田玲:女,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教授职称。2013年8月-2018年8月历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助教、副教授,2018年8月至今担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现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冯建: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西南财
经大学,博士学位,教授职称。1984年7月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教师;2016年1月至今担任四川西南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担任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今,担任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四川省外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
丁庆生(离任) | 7 | 7 | 0 | 0 | 5 |
徐家敏(离任) | 7 | 7 | 0 | 0 | 5 |
宗显政(离任) | 7 | 7 | 0 | 0 | 5 |
杨晓波 | 5 | 5 | 0 | 0 | 2 |
田玲 | 5 | 5 | 0 | 0 | 2 |
冯建 | 5 | 5 | 0 | 0 | 2 |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我们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丁庆生(离任) | 战略委员会 | 2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0 | 0 | |
徐家敏(离任) | 审计委员会 | 3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1 | 0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0 | 0 | |
宗显政(离任) | 审计委员会 | 3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1 | 0 | 0 | |
冯建 | 审计委员会 | 2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0 | 0 | 0 | |
杨晓波 | 审计委员会 | 2 | 0 | 0 |
战略委员会 | 2 | 0 | 0 | |
提名委员会 | 2 | 0 | 0 | |
田玲 | 提名委员会 | 2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0 | 0 | 0 |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均亲自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我们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2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四)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我
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经核实,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且各项担保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除此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和审核。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荣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英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指定毛钢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聘任刘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指定毛钢烈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毛钢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体现了公司激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2021年度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无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上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新增股份378,000股,公司的总股本由114,670,000股变更为115,048,000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91,729股后,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36元(含税)调整为0.35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065,336.92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7月实施完毕。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的4个专门委员会,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均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有效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经营、科学治理、风险防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暂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信息披露等事项,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监督和促进公司完善各项治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杨晓波、田玲、冯建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