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盟升电子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1 | 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 | 16,948.25 | 16,948.25 | 盟升科技、盟升电子 |
2 | 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 | 17,635.74 | 17,635.74 | 国卫通信、盟升电子 |
3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6,200.00 | 6,200.00 | 盟升电子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盟升电子 |
合计 | 50,783.99 | 50,783.99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其中超募资金546,411,682.45元。
(二)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2,240.00万元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401.17万元及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1,372.44万元(最终金额以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后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准),共计约11,773.61万元(不超过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46,411,682.45元)的比例约为21.5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401.17万元及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1,372.44万元(最终金额以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后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准),共计约11,773.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401.17万元及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1,372.44万元(最终金额以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后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准),共计约11,773.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事项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核查了募集资金专户流水。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盟升电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劭悦 姜海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