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升电子(688311)_公司公告_盟升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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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28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发出,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萍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适用法规依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意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适用的法规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订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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