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年5月13日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3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4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8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9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
听取报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质询的,应在大会开始前于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8)。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和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
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入会场参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3:3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8、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9、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10、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会议结束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勤勉敬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现就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请参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商业活动和生产生活,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极剧增长,国内外的发展环境依旧严峻,面临的挑战日趋复杂。2021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我国发展又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2021年,公司审时度势,攻坚克难,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全力保障公司的生产和研发任务,实现了公司业务的平稳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抢抓“十四五”开局之年的发展机遇,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为十四五期间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了准备。
2021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在原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立足卫星导航及通信领域,积极拓展电子对抗业务,适当探索民品新应用”。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完善为公司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公司深耕优势领域,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历次会议的提案、召集、出席、议
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表决情况 |
1 | 2021.2.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确认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2 | 2021.4.1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3 | 2021.4.2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3 | 2021.5.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4 | 2021.7.2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5 | 2021.8.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6 | 2021.10.2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 全票通过 |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票通过 | ||||
关于完善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7 | 2021.11.2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9 | 2021.12.2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并明确了其职责。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公司章程》和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三)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历次会议的提案、召集、出席、议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关系管理,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对重大未公开内幕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程序,控制知情人员范围。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机构调研、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董事会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改革,不断优化研发激励机制,以研发核心技术为基础,以高效的研发为手段,以发展自身过硬的产品实力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持续改善企业盈利能力。同时,公司还将以上市为契机,继续巩固提升在技术、服务、质量、品牌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产能、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实现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积极关注海外先进卫星通信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构建公司卫星通信产品的竞争优势。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负责的精神,以诚信的理念、实事求是的态度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为促进公司发展作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现就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请参见附件2。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2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情况 | 表决情况 |
1 | 2021.4.1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2 | 2021.4.2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3 | 2021.7.2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4 | 2021.8.16 | 第三届监事会 |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全票通过 |
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5 | 2021.10.2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6 | 2021.12.20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二、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具体如下:
1、会议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次数,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
2、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履行职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现场调查、与财务人员交流、与审计机构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执行到位;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公司重大投资、出售资产以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金额的重大对外投资和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要求自己,勤勉尽职。董事均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因个人私利违法乱纪行为和法律诉讼事项。
7、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成员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依法运作和持续、高质量的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3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基于对2021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请参见附件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3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盟升电子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2021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率(%) |
营业收入 | 475,788,006.17 | 423,231,843.69 | 12.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431,782.79 | 107,052,304.20 | 25.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6,801,167.65 | 100,310,172.60 | 16.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86,921.32 | 69,085,610.77 | 13.17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变动比率(%)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78,873,481.25 | 1,644,441,698.46 | 8.17 |
总资产 | 2,513,966,663.06 | 2,136,723,663.26 | 17.66 |
(二)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1.09 | 8.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1.09 | 8.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1.0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8 | 10.66 | 减少2.8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6 | 9.98 | 减少3.2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15 | 13.19 | 减少0.04个百分点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主要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比率(%)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91,480.05 | 36.39 | 57,920.26 | 27.11 | 57.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6,408.04 | 21.72 | 不适用 | |
应收款项融资 | 252.40 | 0.10 | 20.00 | 0.01 | 1,162.02 |
预付款项 | 549.69 | 0.22 | 401.00 | 0.19 | 37.08 |
其他应收款 | 381.51 | 0.15 | 131.01 | 0.06 | 191.22 |
存货 | 16,773.10 | 6.67 | 12,297.00 | 5.76 | 36.40 |
其他流动资产 | 1,221.38 | 0.49 | 1,778.23 | 0.83 | -31.3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74.92 | 1.50 | 1,200.00 | 0.56 | 214.58 |
在建工程 | 51,665.93 | 20.55 | 29,137.76 | 13.64 | 77.32 |
使用权资产 | 570.41 | 0.23 | - | - | 不适用 |
商誉 | 7,911.49 | 3.15 | - | - | 不适用 |
长期待摊费用 | 13.50 | 0.01 | 144.78 | 0.07 | -90.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3.74 | 0.79 | 1,218.85 | 0.57 | 62.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70.83 | 0.31 | 不适用 |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系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所致。应收款项融资:系本报告期内开具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较多所致。预付款项:系本报告期购买材料支付预付款项所致。其他应收款:系本报告期支付境外客户返厂升级产品海关保正金所致。存货:系本报告因市场订单增加备货原材料所致。其他流动资产:系本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所得税所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报告期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所致。在建工程:系天府新区新园区修建工程完工进度增加所致。使用权资产:系本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原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账面金额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所致。
商誉:系本报告期收购控股子公司南京荧火所致。长期待摊费用:系本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完成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系本报告期国卫通信亏损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系本报告期预付采购固定资产所致。
(二)主要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比率(%) |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
合同负债 | 435.31 | 0.17 | 1,610.70 | 0.75 | -72.97 |
应付职工薪酬 | 1,406.94 | 0.56 | 1,080.70 | 0.51 | 30.19 |
其他应付款 | 10,178.63 | 4.05 | 4,220.04 | 1.98 | 141.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10.27 | 1.24 | 20.44 | 0.01 | 15,116.31 |
其他流动负债 | 56.59 | 0.02 | 198.06 | 0.09 | -71.43 |
长期借款 | 14,970.00 | 5.95 | 9,900.00 | 4.63 | 51.21 |
租赁负债 | 343.40 | 0.14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长期应付款 | - | - | 35.93 | 0.02 | 不适用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0.21 | 0.12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变动原因:
合同负债:系本年度预收账款减少所致。应付职工薪酬:系本年年末年终奖较上年增长。其他应付款:系本年增加工程采购款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本年有一年内到期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所致。其他流动负债:系本年减少待转销项税额所致。长期借款:系本年新增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所致。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系本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将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租赁负债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系本年收购控股子公司南京荧火所致。
(三)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比率(%) |
营业收入 | 47,578.80 | 42,323.18 | 12.42 |
营业成本 | 19,202.70 | 15,348.44 | 25.11 |
销售费用 | 2,196.94 | 3,113.42 | -29.44 |
管理费用 | 6,222.38 | 4,087.38 | 52.23 |
财务费用 | -1,001.21 | 533.36 | -287.72 |
研发费用 | 6,254.97 | 5,581.89 | 12.06 |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订单增加,收入规模扩大,相应营业成本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规模扩大,相应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期减少,主要是上年度向客户销售产品产生的售后服务费,本报告期未向其销售产品,故售后服务费较上年度大幅下降,销售费用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期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公司各项中介机构服务费、招待费、流动资产报废等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资金利息收入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期增长,主要是研制任务增多,投入人员增加,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变动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8.69 | 6,908.56 | 13.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66.90 | -72,537.6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04.79 | 101,935.58 | -91.95 |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
上期增减变化主要是本年销售回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是本年赎回前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大幅减少主要是上期上市收到的募集资金导致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34,431,782.7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022,942.29元。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114,67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600,8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064,906.96元(含税)。本年度利润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
30.55%。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公司2022度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续聘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预计4500万元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骞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9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 | 北京掌上明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 |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 |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 | 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2021 | 铭凯益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项目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谢骞 | 28年 | 1998年 | 2011年 | 2020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董汉逸 | 11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20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赵勇 | 22年 | 1997年 | 2000年 | 2020年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2021 |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2021 |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2021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 | 北京掌上明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 |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汉逸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2021 |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0-2021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9 |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9-2020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0-2021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2020 | 2021 | 增减% |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80.00 | 66.00 | -17.50%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 | 17.00 | / |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且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董事报酬
1、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公司向董事长发放的基本年薪为177.72万元/年(税前),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核算;
3、除独立董事、董事长以外,公司不向其他非独立董事单独支付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行政职务领取薪酬。
二、薪酬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董事长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分为季度绩效和年终绩效,分别根据季度、年度考核结果核算绩效工资,季度绩效按季度发放,年终绩效于次年年初和年中分两次发放;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时间任期计算并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监事薪酬
公司未向监事发放薪酬,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
如监事在2022年度职务发生变化的,则相应调整薪酬,以实际任职时间折算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听取报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丁庆生:男,1950年5月3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1982年7月毕业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气象雷达专业,1982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职电子科技大学电工学院教师,2010年6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家敏:女,1950年1月19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至今,任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宗显政:男,1979年10月23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历。2002年9月至今,任职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丁庆生 | 9 | 9 | 0 | 0 |
徐家敏 | 9 | 9 | 0 | 0 |
宗显政 | 9 | 9 | 0 | 0 |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我们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丁庆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0 | 0 |
战略委员会 | 5 | 0 | 0 | |
徐家敏 | 审计委员会 | 6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0 | 0 | |
提名委员会 | 1 | 0 | 0 | |
宗显政 | 审计委员会 | 6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1 | 0 | 0 |
2021年度,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我们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均亲自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我们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四)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经核实,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且各项担保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除此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和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2,240 万元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体现了公司激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2020年度实际业绩实现情况未超出业绩预告披露范围,与业绩快报无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进行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半年度现金额分红金额已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49%。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的4个专门委员会,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均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有效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经营、科学治理、风险防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暂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信息披露等事项,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监督和促进公司完善各项治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丁庆生、徐家敏、宗显政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