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丁庆生:男,1950年5月3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1982年7月毕业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气象雷达专业,1982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职电子科技大学电工学院教师,2010年6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家敏:女,1950年1月19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至今,任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宗显政:男,1979年10月23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历。2002年9月至今,任职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丁庆生 | 9 | 9 | 0 | 0 |
徐家敏 | 9 | 9 | 0 | 0 |
宗显政 | 9 | 9 | 0 | 0 |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我们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丁庆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0 | 0 |
战略委员会 | 5 | 0 | 0 | |
徐家敏 | 审计委员会 | 6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0 | 0 | |
提名委员会 | 1 | 0 | 0 | |
宗显政 | 审计委员会 | 6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1 | 0 | 0 |
2021年度,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我们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均亲自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我们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我们通过会谈、
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四)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经核实,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且各项担保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除此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和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2,240 万元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体现了公司激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2020年度实际业绩实现情况未超出业绩预告披露范围,与业绩快报无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进行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半年度现金额分红金额已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37.49%。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的4个专门委员会,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均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有效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经营、科学治理、风险防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暂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们将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信息披露等事项,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监督和促进公司完善各项治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丁 庆 生 徐 家 敏 宗 显 政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