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度的 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董事会审批 | 销售费用 | -1,419,389.91 | - |
营业成本 | 1,419,389.91 |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