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049.691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39.2894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0,496,916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7,392,894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