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6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642,2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86,359.2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0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28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0.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21,713.76元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78,277.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3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1、201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广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宁波银行百丈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于2019年10月,公司、发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于2021年11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材料、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用途 | 状态 |
1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 | 350677129447 |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 存续 |
2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 | 33150198533600000323 |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 存续 |
3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 9550880027452400468 | 研发中心项目 | 存续 |
4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 3901110029200028341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后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 | 本次注销 |
5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百丈支行 | 53020122000448981 |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 本次注销 |
6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 | 94010078801400004396 | 超募专户 | 存续 |
7 | 合肥长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 | 12081101040056671 | 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 存续 |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兴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并于2023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用途 | 状态 |
1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385010100100218160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账号:3901110029200028341)、宁波银行百丈支行(账号:5302012200044898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85010100100218160)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