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方生物证券代码:688298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28日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要求,出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相关身份证明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身份验证符合参会股东身份资格后,方可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股东大会的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会议登记时说明,如果是书面发言,应同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口
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发言顺序应当按照登记顺序安排,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结果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6
议案四:《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18
议案五:《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
议案六:《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1
议案七:《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 23
议案八:《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 24
议案九:《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5
附: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 29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点00分
2、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东方基因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剑秋先生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 |
5 |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6 |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7 |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 √ |
8 | 《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 √ |
9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注: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控股股东安吉福浪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FangsHoldingsLimitedLiabilityCompany、安吉涌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7、8回避表决。
5、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发表意见;
6、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投票表决;
7、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8、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1)计票人收取现场表决票并进行清点计票;
(2)监票人对表决结果进行核对。
9、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复会);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现场股东大会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度,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下面,就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43项议案,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董事职责,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题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2/7 | 审议通过: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国爱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4/26 | 审议通过:1、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分别述职)4、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5、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6、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7、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8、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0、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11、2023年度会计政策部分变更的议案;1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6、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17、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8、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19、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20、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4、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25、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8/28 | 审议通过: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4、关于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9/11 | 审议通过:1、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10/29 | 审议通过:1、关于郑煜梓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3、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4、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12/27 | 审议通过: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4、关于制定《东方生物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2、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项议案,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范要求,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行使。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层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予以贯彻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题 |
2024年第一次 | 2024/1/16 | 审议通过: |
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审议<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的议案》2、《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的议案》3、《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的议案》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22 | 审议通过: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6、《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7、《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8、《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9、《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1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9/20 | 审议通过:1、《关于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以上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均已执行。
3、内控制度执行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因董事调整、增加经营范围等事项,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等事项,进而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正,同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运作需求。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事项7项,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均认真审核,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依据。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1)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2)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变更,聘任/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提名事项进行了审议;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对外投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4、信息披露情况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4年,公司共计完成上网公告文件114份。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努力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努力完成各项经营计划,确保公司稳健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1、努力确保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执行落实力度,确保董事会日常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保公司规范运作;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决策和自愿披露力度等,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信息披露文件质量,同时加强和扩宽投资者沟通渠道,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2、努力完成各项经营计划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带领公司经营班子努力实现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公司对外须积极化解全球贸易关税变动影响,对内须重点提升经营业绩和控制管理风险。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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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
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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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度,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列席和出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重点从公司定期报告、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内容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2/7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4/26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3、《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6、《2023年度会计政策部分变更的议案》7、《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0、《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1、《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12、《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
13、《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14、《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5、《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7、《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增加回购股份资金额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8/28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9/11 | 1、《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10/29 | 1、《关于自愿披露购买资产的议案》2、《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3、《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12/27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列席和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股份回购、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聘用审计机构等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充分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依照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全球化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在亚洲市场的区域布局,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交易各方均以同等面值的货币资金认缴出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份回购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份回购的方案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事项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28日
议案三: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整体经营业绩将比2023年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2024年度实际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827,916,211.63 | 820,157,331.67 | 0.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9,022,760.88 | -397,583,595.27 | -33.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1,325,595.27 | -430,874,729.28 | -32.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326,855.32 | -1,645,590,530.62 | 78.83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同比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645,091,305.10 | 7,436,071,401.35 | -10.64 |
总资产 | 8,094,580,246.54 | 8,995,951,150.74 | -10.0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9 | -1.97 | -36.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69 | -1.97 | -36.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90 | -2.14 | -35.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54 | -5.10 | -2.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4 | -5.52 | -2.6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5.09 | 31.81 | 3.28 |
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结果说明2024年度,公司整体常规业务和新业务市场销售未能实现重大突破,营业收入仅比上年度略增长;另外,利润相关指标受到2024年度预算报告中提及的“3、特别风险提示”风险因素影响,未能较好达成预期目标,主要原因如下:2024年度,受公司战略目标继续推动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内外布局、产业链布局、产业化投入以及项目收购兼并,带来相应的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管理费用、资产折摊、人员费用等运营成本费用开支加大,同时收购产生了相应的商誉减值,以及整体降本增效效果不显著,导致2024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亏损。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
议案四: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55,299,917.17元,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9,022,760.88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故提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公司当前处于完善产品研发注册、产销研基地建设以及完善区域市场、产业链布局阶段,当前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故提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考虑了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840.36万股,累计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77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2.35%。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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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
议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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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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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
议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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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目标,实际经营环境、竞争能力、产能配套能力和产业化投入进程等综合分析,提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1、预算编制说明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基于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本着谨慎性原则,合理预测与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
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形势无重大变化;
4)公司遵循的税收政策、汇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6)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7)不含公司并购重组事项;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2025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预计2025年度整体经营业绩将比2024年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3、特别风险提示
1)上述2025年度财务预算,仅为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2)上述2025年度整体经营业绩的实现,可能会受到以下主要因素的影响:
2025年度,受公司战略目标继续推动需要,完善国内外产能布局、产业链投入布局及项目收购兼并,将带来相应的资产折旧摊销、项目运营投入成本费用增加;如果公司整体常规业务和新业务市场销售情况不及预期,降本增效不及预期,则将进一步影响利润水平;2025年国际贸易关税重大变动因素,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经营预算指标的完成,受以上综合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或将继续亏损。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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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
议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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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职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发展目标、公司经营现状及2025年度经营预算,董事岗位的任职要求和胜任能力等评估,拟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拟定税前年薪 | 2024年度实际税前总报酬 | 2025年度拟定税前年薪 |
方剑秋 |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 5 | 5 | 5 |
方效良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 | 5 | 5 |
严路易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 | 5 | 5 |
方新成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5 |
张红英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 | 10 | 10 |
王晓燕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 | 10 | 10 |
李波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 | 10 | 10 |
注:1、董事薪酬为董事岗位固定津贴,不含非董事岗位薪酬。2、以上人员2025年度拟定税前年薪为年度总额,实际按任职月份核算。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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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
议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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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列席和出席了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为公司规范运作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结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发展目标,监事岗位职能要求、胜任能力等,拟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拟定税前年薪 | 2024年度实际税前总报酬 | 2025年度拟定税前年薪 |
方晓萍 |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 5 | 5 | 5 |
万晓敏 |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5 | 5 | 5 |
张奕东 |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5 | 5 | 5 |
注:1、监事薪酬为监事岗位固定津贴,不含非监事岗位薪酬。2、以上人员2025年度拟定税前年薪为年度总额,实际按任职月份核算。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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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5月28日
议案九: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能够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完成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职务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张建新 | 2007年 | 2005年 | 2007年 | 2020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许清慧 | 2015年 | 2010年 | 2015年 | 2024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蔡畅 | 2006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23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建新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4年 |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2024年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清慧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3年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3-2024年 | 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畅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4年 |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 |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3年 |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3年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3年 |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3年 |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上述人员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2024年立信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140万元。
2023(万元) | 2024(万元) | 审计费用变化超过20%的说明 | |
年报审计 | 90 | 100 | 增幅11.11% |
内控审计 | 40 | 40 | / |
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基于立信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相应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立信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
附: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向股东大会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司各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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