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688288)_公司公告_鸿泉物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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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证券代码:688288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9

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1议案八:《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4议案十一:《关于审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 15

议案十二:《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8议案十三:《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22

议案十四:《关于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7

附件一:《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8附件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8附件三:《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附件四:《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6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2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17层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1)《关于审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报告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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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报告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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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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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报告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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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2025年度经营目标规划,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稳健的原则,组织编制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本报告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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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4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456.72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0.96万元。

2024年度,综合考虑各外部环境影响、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的研发费用占比较高,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方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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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970,757.07元,实收股本为100,643,92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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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八:《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4年度,即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报告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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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就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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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的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1、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7万元(含税);

2、因非独立董事何军强先生自2022年度至2024年度均未领取薪酬(仅缴纳社保公积金),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其2025年度按照公司经营利润考核目标要求分档发放薪酬,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含税);

3、非独立董事:刘浩淼先生、吕慧华先生、季华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二、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薪酬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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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一:《关于审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情况概述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鸿泉电子、成生科技、叮咚知途、域博汽控等拟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解决向前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合计最高抵押或质押金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实际抵押的资产以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为准。

同时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叮咚知途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担保、保证等)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汪巍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15楼15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计算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资产总额1,559.872,300.53
负债总额1,309.471,519.44
资产净额250.40781.09
营业收入1,213.513,274.27
净利润-531.38-187.5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系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办理相关事项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叮咚知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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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二:《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详细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4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批发和零售业(2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金融业(9),房地产业(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采矿业(6)农、林、牧、渔业(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建筑业(5),综合(1),住宿和餐饮业(1),卫生和社会工作(1)。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林旺2009年2007年2009年2024年2022-2024:签署或复核华海药业、盈峰环境、鸿泉物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晓慧2014年2012年2014年2021年2022-2024年签署鸿泉物联、盈峰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素素2006年2004年2006年2021年2022-2024年签署或复核浙海德曼、长海股份、双环传动、鸿泉物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4.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4.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万元。2025年度审

计费用将在2024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三:《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公

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议案十四:《关于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中免去现股东代表监事姚鑫、宁武强由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免去现职工代表监事葛潇琪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规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的情况,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更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附件一: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虽然公司已逐步在乘用车和两轮车市场领域打开突破口并取得一定收入,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来源于商用车,因此商用车每年产销量对公司业绩的变动具有重要的影响。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度,我国商用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80.5万辆和387.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8%和3.9%,商用车市场表现较为疲弱,产销未达400万辆预期。

此外,根据方得网公布的数据,重型卡车2024年销量为90.17万辆,同比下降1.03%,从季度走势看,市场虽呈现前高后低态势,但全年销量曲线较为平滑。上半年受益于国三淘汰政策刺激及物流回暖实现强势开局,但下半年受宏观需求收缩影响,销量呈下滑趋势。

基于上述宏观背景,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2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9.13万元,整体经营情况较上年大幅好转,但仍有亏损。

根据产品应用的车型不同,公司将2024年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1、商用车: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与陕汽、重汽、福田等重点商用车客户保持紧密沟通,紧跟国家相关政策及市场需求,对现有产品线进行持续优化升级,确保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公司在保持现有产品稳定交付的基础上,积

极研发新产品,拓宽产品谱系。目前,公司的行驶记录仪、T-BOX、控制器等核心产品在商用车中均有应用。此外,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仪表类产品已成功步入量产阶段,在陕汽等重要客户中逐步切换车型,未来有望占据较高的供货比例。报告期内,在剔除软件平台业务收入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将终端销售收入进行分类,商用车业务收入占比为81.08%。

2、乘用车: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部署乘用车市场开拓战略,深入洞察了乘用车市场的客户需求、产品研发、体系认证以及生产制造等多个关键环节。在提升整体的业务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不断拓展乘用车客户。在此期间,控制器业务快速发展,热管理控制器、座椅控制器、车载冰箱控制器、长滑轨控制器、按摩控制器等产品进入量产阶段,公司已与三花集团、银轮集团、安道拓等一级供应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控制器的品类和数量都将不断增长,其次报告期内公司还成功定点了多个头部新车企的控制器项目。其次,报告期内公司乘用车网联产品也获得重大突破,东风乘用车T-BOX项目已经量产,同时还获得了其海外版车型的eCall产品定点,获得大型车企的认可将为公司在乘用车领域持续耕耘建立较强的背书。报告期内,公司乘用车业务板块的销售收入占比增长至

17.23%,这一显著的业绩增长不仅为公司带来了丰硕的业绩成果,也为公司未来的乘用车市场扩张树立了强大信心。

3、其他车型:依托成熟的智能网联技术和市场的先发优势,公司在两轮车领域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了摩托车多功能车身控制器、智能化仪表及T-BOX等产品,以满足两轮车客户和终端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智能化综合性需求。公司已与春风、钱江、隆鑫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下一步将积极开拓外资品牌市场,同时争取在海外市场有所建树。报告期内,部分两轮车项目已经进入小批量阶段,因此两轮车业务实现了小规模收入,占比约为1.69%,尽管占比较小,但未来的增速可期。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尝试拓展智能网联技术在工业场景、消费场景的应用,已初见成效。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智能网联、智能座舱、控制器及软件平台开发四大类,根据上述分类,公司将2024年的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1、智能网联产品:主要包括行驶记录仪、T-BOX和ADAS等产品。在行驶记录仪领域,公司与陕汽、重汽、福田等重卡企业保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持续供

应优质新国标行驶记录仪产品,确保了市场份额的稳定增长。在T-BOX产品领域,一方面,公司继续向传统商用车主机厂提供产品,并在新能源物流车,如吉利远程、瑞驰等品牌车型上占据了较大的供货比例,另一方面公司在乘用车及两轮车T-BOX市场也实现了显著的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乘用车项目已顺利进入量产,摩托车T-BOX也已开发完成进入小批量阶段,因此T-BOX出货量实现显著增长。在ADAS产品方面,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启动了大模型、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研究,并与行驶记录仪、T-BOX等主机进行深度融合,加强产品的竞争力。此外,公司重点在智能网联领域启动软件平台化、工具化建设,以提升研发效率。

2、智能座舱产品:主要包括仪表、车载中控屏等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为陕汽、春风、钱江等客户定制开发的仪表已顺利完成交付并逐步投入量产。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对仪表功能进行深入研发与优化,确保了客户需求的充分满足。随着车型逐步切换,预计公司的仪表供货量将进一步攀升。此外,报告期内中控屏进入量产的项目逐步增长,也为公司收入增长注入了新动力。作为智能网联技术的关键载体,中控屏在商用车和两轮车市场的渗透率将持续提高。展望2025年,公司计划适当加大研发投入,积极适应商用车和两轮车行业的智能化发展趋势,致力于产品的深度融合,以提升产品竞争力。

3、控制器产品:主要包含了商用车和乘用车的控制器,品类较多,商用车控制器主要包括车身控制器、门窗控制器、网关、PEPS等,乘用车控制器则主要包括热管理控制器、座椅控制器、车载冰箱控制器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商用车控制器持续放量,收入较为稳定。此外,公司以控制器为契机,已成功叩开乘用车市场的大门,报告期内,公司与三花集团、银轮集团、安道拓等一级供应商合作,已成功向广汽埃安、华为问界、长安深蓝、吉利、小鹏等主机厂供货。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获得了多家新客户和新项目的定点,未来在量产交付后,公司控制器业务收入将进一步提升。

4、软件平台开发业务:主要包含面向后装业务的渣土车管理、环卫车管理等政务平台开发和面向前装主机厂的车联网管理平台开发。报告期内,在后装市场,为响应杭州市渣土管理的新规定,公司对自主研发的杭州渣土管理平台进行了迭代升级,并按时完成交付,赢得了业主方的肯定。在前装市场,公司成功承接了多个知名企业的车队管理开发项目,并顺利完成交付,实现了车队管理业务

的核心功能及初步验证。同时,基于现有项目,公司启动并完成了部分海外车队管理功能的开发。此外,在两轮车业务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平台已具备完善的智能网联、远程控制、OTA升级等功能,满足了市场的多样化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完成的两轮车APP及车联网平台已交付给客户使用。

2024年,公司通过研发组织架构和人员调整、研发平台化建设等措施,提升了产品的开发效率。上半年公司完成了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归属;下半年公司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了首次授予,主要激励对象为公司重点业务方向和盈利单元的研发人员,股权激励将员工个人的收益与公司发展相结合,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公司设定的经营目标。

2024年,公司在整体经营和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方面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并获得了政府部门和重要客户的好评:

(1)2024年,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浙江省数字化服务商”;

(2)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生科技的“上海市垃圾分类综合监管平台(环卫条线一网统管)”被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会评审,入选“上海市住建行业创新应用案例”;

(3)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叮咚知途分别获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4)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鸿泉电子被评为“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公司获得众多客户的优秀评价,包括陕汽重卡“技术创新奖”、吉利远程“2024年度价值远程奖”、安道拓“技术创新奖”、腾讯云“2024年度最佳合作奖”等。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7日(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高管考核及2024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6)《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8)《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关于审议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方法>的议案》
(21)《关于审议<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2)《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3)《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24)《关于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6)《关于审议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审议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审议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审议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1月28日(1)《关于审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17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9月18日(1)《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审议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1月18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并规范内部管理和控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参加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的职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公司治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管理机构情况: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五、2024年已完成的重点工作

2024年,在商用车行业平稳恢复的背景下,公司继续推进“聚焦核心、去繁就简、高效执行”的理念,即聚焦核心任务,简化操作流程,实现高效运作。重点聚焦客户开拓、项目承接和产品开发工作,大力开发新领域、新车型和新客户,确保已承接的项目如期按进度完成开发工作,为量产交付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4年,公司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三项经营方针,即重视项目开发和交付、拓展关键客户与项目和均衡成本投入与未来,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

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历史新高,净利润大幅减亏的经营成果,为2025年的进一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汽车是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随着AI、物联网、5G等技术的进步和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快速提升,智能网联成为汽车的重要配置,并呈现出如下趋势:

1、技术快速演进与产业加速布局:随着信息通讯、人工智能、互联网等行业的深度融合,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正在快速演进,产业布局也在加速进行。这表明未来智能网联汽车将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产业整合,以实现更高效、更智能的出行解决方案。

2、L3级智能驾驶的量产化:L3级智能驾驶,即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根据相关报告,未来L3的渗透率将持续提高。

3、数据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普及,车辆产生的大量数据需要得到妥善保护。数据安全将成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中的关键要点,车企和政府需要出台严格的数据规范管理细则,并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工作。

4、政策支持与顶层设计:政策支持是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整车制造、交通运输、信息交通通信等多个领域的创新。

5、跨界融合与产业链网状化: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正在由传统的链式结构向网状结构转变,与自动驾驶、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等其他产业融合,形成更大的智能生态系统。

6、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智能网联汽车的市场规模正在迎来快速增长,新增产值将在不久的将来超过1万亿元。

综上所述,智能网联汽车的未来发展将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扩展,还涉及到政策的支持、数据安全的保护以及产业链的整合等。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政策环境的不断优化,智能网联汽车有望为人们的出行带来更多便利和安全保障。

七、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025年,公司将继续夯实商用车基本盘的业务,守住竞争优势,同时继续加大在乘用车和两轮车领域的资源投入,持续开拓客户和产品品类,继续做好已

开发项目的高质量交付,实现收入的快速增长,并尽早实现扭亏和持续盈利。为此,公司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将依托在商用车智能网联技术领域的先发优势,在进一步提升客户覆盖率的同时稳步提高市场份额和单车价值量,夯实商用车基本盘的业务根基。此外,公司在确保现有项目高质量、按时交付的基础上,利用控制器、智能座舱、智能网联等优势产品,积极拓展乘用车、两轮车等其他市场,持续扩大公司2024年度已取得的成果,逐步形成商用车、乘用车、两轮车等多领域协同发展的格局,以缓解对单一商用车市场依赖的风险。

2、在产品矩阵方面,公司致力于深耕智能网联、智能座舱、控制器及软件平台开发等四大业务领域,不断丰富产品序列,推动各产品线的深度融合与创新,从而实现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与此同时,公司紧密跟踪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法规、政策与标准动态,针对T-BOX、行驶记录仪、中控屏等核心产品进行持续迭代与升级,确保其能够满足日趋严格的法规要求与客户期望。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快5GT-BOX、eCall、V2X、AGV等前沿新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与单车价值,增强企业的技术储备实力。在软件平台开发方面,公司将持续在城市化应用及主机厂合作领域深耕细作,深入洞察主机厂与政府的需求,推出更加精准、高效的定制化解决方案。

3、在研发方面,首先,在巩固商用车车型产品优势的同时,公司将向乘用车、两轮车等商用车以外车型的产品倾斜研发资源,同时公司计划引进优秀人才,持续赋能。其次,公司将强化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前沿技术攻关,将其与公司现有产品进行融合,启动“多模态驾驶风险检测大模型”的专项研发,以实际行动践行“降低交通运输的代价”的企业使命。最后,公司将全面推进软件平台化架构升级与研发工具链体系建设,通过标准化、模块化的技术路径提升研发效率。

4、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动态与行业周期变化,从设计、生产、采购等环节入手,继续深化成本管控策略。在产品设计环节,优化产品架构,在保证产品性能的前提下,采用更具性价比的物料;生产环节,持续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良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采购环节,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争取更有利的采购价格,同时优化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降低库存成本。

2025年,鸿泉物联将继续坚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降低交通运输的代价”的企业使命,夯实基础,提高效率,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附件二: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公司监事会就公司财务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2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41万元,较上年大幅减亏;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6,556.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621.14万元,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数据较为健康。

2024年,一方面,在传统优势的商用车市场,公司承接了较多开发项目,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主动开拓乘用车和其他车型市场,也获得了较多的智能网联、智能座舱和控制器的定点,项目的增加及新领域的尝试都对研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24.43%。公司坚持加大对乘用车和其他新车型的开拓力度,将有利于打开未来成长的天花板,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有利于弱化商用车周期波动对公司业绩带来的直接影响,最后也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整体供应能力、技术水平、供应链管理和生产能力。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4)《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6)《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2024年11月28(1)《关于审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加强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尽职尽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其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附件三: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分析如下: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2024年2023年差额变动比例
总资产106,556.12102,470.734,085.393.99%
净资产72,663.8774,779.74-2,115.87-2.83%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差额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2,320.3740,934.8111,385.5627.81%
营业成本32,819.5925,257.737,561.8629.94%
销售费用2,396.892,747.45-350.56-12.76%
管理费用3,625.783,367.64258.147.67%
研发费用12,784.3014,934.92-2,150.62-1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41-7,160.026,865.619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9.13-7,700.996,951.8690.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5.49-8,159.916,244.4276.53%

2、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总资产和总负债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06,556.12万元,较年初增加3.99%,主要原因系营收有所增长,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货币资金为11,015.05万元,较年初增加28.45%,主要原因系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增加及大额存单赎回所致。

应收账款为27,982.49万元,较年初增加4.71%;应收票据为7,737.98万

元,较年初增加56.91%,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额增长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为4,593.55万元,较年初增加405.60%,主要原因系持有的大型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存货为7,356.64万元,较年初下降28.83%,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物料下单管控和生产计划能力,原材料储备在合理区间,在产品和产成品均有大幅下降。

短期借款为16,921.18万元,较年初增加111.31%,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经营需先行采购物料,生产交付后存在一定的账期,因此报告期内订单增加后先期投入的资金需要较大,导致短期借款增加。

(2)净资产

2024年末,公司净资产为72,663.87万元,较年初减少2.83%,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回购股票减少净资产所致。

(3)营业收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2,320.37万元,较上年增加27.81%,主要原因系本年度下游商用车行业恢复,公司新产品如仪表、控制器量产,因此商用车单车价值量提升,同时公司在乘用车、两轮车领域的收入进入放量阶段,因此营收实现历史新高。

(4)营业成本

2024年度,营业成本为32,819.59万元,较上年增长29.94%,主要原因系本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同步有所增长。

(5)2024年度,销售费用为2,747.45万元,较上年下降12.76%,主要原因系销售人工支出、差旅费、广告宣传费等减少所致。

(6)研发费用

2024年度,研发费用为12,784.30万元,较上年下降14.40%,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新产品及研发项目已进入量产,如新国标记录仪、重卡和两轮车仪表,其次部分业务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收缩调整,如平台开发、后装叮咚知途团队等,因此研发人员数量自二季度开始逐步减少,因此研发人员薪酬减少所致。

(7)财务费用为309.75万元,较上年增长691.62%,主要系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975.42万元,同比较大增长,主

要系本期根据客户回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原材料使用情况计提呆滞物料减值所致。

(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9.13万元,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减亏,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长,同时费用减少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5.49万元,较上年大幅改善,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加大催收力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较大的改善。

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本期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的乘用车、两轮车业务收入逐步增长,但该行业整体毛利率较低,因此对整体的综合毛利率有所拉低。

(2)净资产收益率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3)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及资产负债率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4)存货周转次数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存货数量减少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项目

项目财务指标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幅度
盈利能力综合毛利率(%)37.2738.30减少1.03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0.40-9.22增加8.82个百分点
偿债能力流动比率(倍)2.072.34-11.54%
速动比率(倍)1.791.84-2.72%
资产负债率(%)31.8127.02增加4.79个百分点
运营能力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912.05-6.83%
存货周转率(次)3.712.7833.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7195.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7195.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0-9.22增加8.8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4.4336.48减少12.05个百分点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费用下降,而营业收入提升所致。

附件四: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本预算报告是在假设国家政策、市场环境、信贷政策等宏观因素在2025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并对公司2025年度业务拓展计划、人员储备、资金筹集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的。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5年度业务模式及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有所波动。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9、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公司2025年度争取实现营业收入:65,000.00万元。2025年,公司将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加强市场开拓、优化产品结构,同时控制各项费用,确保公司朝着预定的经营目标协调、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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