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_公司公告_敏芯股份: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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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公司代码:688286公司简称:敏芯股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芯仪昽昶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中宏微宇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敏芯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战略管理、财务管理、资金活动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管理、知识产权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资金管理、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质量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存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说明:

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经营收入、所有者权益以2024年12月31日年终决算报表数据为准。当多项内控缺陷同时影响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经营收入、所有者权益时,需要分别估计每一项内控缺陷的影响金额,并将其加总计算后考虑整体影响,从而认定缺陷等级。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一般认为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⑴企业控制环境无效;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⑶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⑷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认为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⑴非重要业务严重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公司非核心管理文件、制度、表单内容严重缺失;⑵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⑶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⑷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多大非重大错误,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损失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2%-1%之间损失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2%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失效。一般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⑴未建立明确的战略目标和战略管理体系;⑵组织架构出现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等现象;⑶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公司的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未进行集体决策和进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⑸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例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⑹企业频繁地发生类似的重要诉讼案件,例如安全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⑺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率显著增加;⑻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⑼对企业定期报告披露造成恶劣负面影响的情况,例如虚假信息披露等。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认为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⑴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⑵企业频繁地发生类似的诉讼案件;⑶一般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⑷非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⑸对企业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主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刚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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