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