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8.2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16.00万元,扣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3,499.91万元后,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34,816.09万元,扣除公司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771.4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44.6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
况见2020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 建设期 | 备案情况 |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653.65 | 15,940.09 | 5年 | 厦海发投备(2019)66号 |
新药研发项目 | 28,867.56 | 14,168.54 | 6年 | 厦海发投备(2019)65号 |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 | 2,936.00 | 2,936.00 | 5年 | 厦海发投备(2019)64号 |
合计 | 70,457.21 | 33,044.63 | - | -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充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分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