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688268)_公司公告_华特气体: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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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气体: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0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家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一致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一致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02)。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可以提高募集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98.93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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