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4年度勤勉履职,现将本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范荣先生、肖文德先生及董事石思慧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范荣先生担任。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举,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有超先生、肖文德先生及董事石思慧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谭有超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
会议批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3/29 |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制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4/19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4/30 | 1、《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5/31 | 1、《关于聘请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经理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8/16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10/15 | 1.《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10/25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了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其执行情况,针对关键业务流程(如财务报告、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提出优化建议,确保内控制度与业务发展同步更新,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2024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定期报告,提前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以及专业审计机构展开全面且深入的沟通交流。通过线上会议、电话沟通以及邮件往来等多种方式,全方位了解财务报告编制的整体流程、进度安排以及可能面临的挑战与难点,审计委员会通过交叉验证、抽样复核等程序认真审核了定期报告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确认财务数据真实反映公司经营实质。经过多轮次、高强度的细致审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予以充分认可。基于详实的审核依据和客观的分析判断,认为该财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在该年度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管理层决策、股东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及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成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慎的评估与审议。经严谨审议后判定,审计机构在执行审计业务的全过程中,始终恪守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原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且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情形。基于此,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与认可。
(四)持续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风险管理重点,合理安排审计项目,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揭示潜在风险。同时,积极推动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公司整体审计效能。
四、2024年度工作总体评价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工作细则等规定,审慎履行职责。在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指导等关键领域,发挥了积极且显著的作用。经由审计委员会的不懈努力,切实保障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推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提升了公司风险管理效能。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以更高的标准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一方面,积极组织内部成员参与各类专业培训,深入学习最新的审计准则、财务法规以及行业前沿知识,不断拓宽知识边界,提升专业素养;另一方面,通过实际案例研讨、模拟审计演练等方式,切实增强团队成员在复杂业务环境下的分析判断与实践操作能力,从而全方位提升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期望凭借这些努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筑牢防线,在风险预警、合规监督等方面提供更为坚实的支撑与保障,助力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特此报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