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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 24012920036号
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2920036号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贵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特气体”)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6,4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6,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7,821,867.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111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人民币9,893.6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 37,427.17 |
减: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 | 7,573.56 |
减: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 | 656.12 |
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64.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
加:本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429.83 |
加:报告期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金额 | 26,600.00 |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额 | 25,600.00 |
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 102.8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 29,066.13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9月,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相关约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6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金额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 | 757900844910108 | 153,862,504.21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12510078801100002973 | 54,109,528.58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和顺支行 | 645777021778 | 283,641.59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佛平路支行 | 8110901012601584227 | 6,499.19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金额 |
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 | 757904163210308 | 186,913.67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和顺支行 | 653579133161 | 82,212,183.18 |
合计 | 290,661,270.4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副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存款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期限 | 余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里水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CSDPY20240613 | 结构性存款 | 92天 | 5,000.00 | 1.1%-2.13% |
合计 | 5,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后可展期,亦可提前还款。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收到募集资金126,252,514.32元,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为186,913.67元。
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9日及2024年8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9日及2024年8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调减“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投资金额13,8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