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688268)_公司公告_华特气体:“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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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气体:“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八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做出决议,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 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1日 14点00分

(二)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人数4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张)71,300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1.1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石思慧女士主持,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华特转债”持有人71,300100.0000.0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颖怡、麦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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