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688268)_公司公告_华特气体: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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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气体: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1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家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能成就,对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作废失效。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涉及限制性股票共计26.11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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