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平湘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能成就,对应首次授予4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2.08万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3万股以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综上,同意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11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召开“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