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易信息(688258)_公司公告_卓易信息: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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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易信息: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0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证券代码:

688258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作废处理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6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成就情况

...... 7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9

(四)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 9

(五)结论性意见

...... 11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咨询方式

...... 12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卓易信息:指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指《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4.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6.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的期间。

8. 归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

象账户的行为。

9. 归属条件: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

满足的获益条件。

10.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必须为交易日。

1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2.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3.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4.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5. 《公司章程》:指《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8. 元:指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公司提供,本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事项对公司股东

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3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6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9)。

3、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4、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5、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卓易信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和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成就情况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9月9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8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7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仍在职的65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2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以2021年研发投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研发投入增长率不低于10%。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2023)01344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022,751.67元,较2021年同比增长19.2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1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仍在职的65名激励对象中:63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S”或者“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3、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9月9日。

2、归属数量:64.6984万股。

3、归属人数:63人。

4、授予价格:13.17元/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

授予价格由13.25元/股调整为13.1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1王娟中国董事、副总经理、董秘4.07092.035550.00%
2王吉中国董事、副总经理14.07097.035550.00%
3张彬中国董事1.50000.750050.00%
4黄吉丽中国财务总监1.18620.593150.00%
5陈道林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25001.125050.00%
6吴平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0.00005.000050.00%
骨干人员(59人)108.191548.159344.51%
合计141.269564.698445.8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中已扣减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3、上表中包含1名本期自愿放弃和1名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鉴于公司拟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3.25元/股-0.08=13.17元/股。

2、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2181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作废处

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9375万股。1名激励对象本期个人考核指标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1556万股。

3、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和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2、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 办 人:鲁红联系电话:021-52583137传 真: 021-52588686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邮编: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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