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
月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名,实到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
月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