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258证券简称:卓易信息公告编号:
2025-021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人员。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
)最近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