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点软件(688232)_公司公告_新点软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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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新点软件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42.50万元,扣除与发行费用人民币17,315.68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726.8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21]第4339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20,968.6520,968.6511,636.442023年5月
2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研发项目22,979.6622,979.6621,904.502023年5月
3“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19,101.0019,101.0013,255.452023年5月
4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20,472.6920,472.6914,090.492023年5月
5“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18,018.8818,018.889,314.292023年5月
6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20,476.7620,476.7615,200.342023年5月
7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20,013.9420,013.949,725.622023年5月
8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70,000.0050,000.009,527.742023年5月
9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37,000.0037,000.005,660.832023年5月
10补充流动资金60,968.4260,968.4260,968.42-
合计310,000.00290,000.00171,284.12-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2023年5月2024年5月
“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2023年5月2023年12月
项目名称变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2023年5月2023年12月
“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2023年5月2024年5月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2023年5月2023年12月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2023年5月2024年12月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2023年5月2025年12月
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5月2025年12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中“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等平台研发类项目的整体进度受经济环境变化影响略有放缓。经审慎研究,为维持公司在当前领域的技术优势,把握前沿技术兴起带来的新机遇,推动相关技术在公司业务领域持续迭代创新,优化硬件设备升级和相关系统整合迭代方案,提升应用场景的性能,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的贴合市场和客户需求、适应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合理延期。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和“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均涉及新建大楼,受项目建设中遇到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项目在土地购置、建设施工审批、施工作业、物料采购等进度上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因此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有所延迟。截至目前,公司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和区域运营中心处于正常建设中。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未来资金投入规划等综合考虑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夏静波 李 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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